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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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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作为猫的我,是没有好奇心的。那是别人胡编的!乱造的!
人人都说预见黑猫则不详之兆。
我却不怎么觉得。
明明是我刚巧路过,然后看到我的人正好看我不看路才会被花盘砸到,自行车撞到,车门夹到……等等等。
所以这些数不清的例子,都不是我造成的。而是人类自己的好奇心。
其实好奇心能杀死猫这句话自我出生便不怎么认同。
好奇心同时杀死了人。
我叫雷克斯,是这一带最聪明的猫。因为全身都是黑色,谁都躲着我,这样的生活让我觉得很安逸,起码没有人或者猫敢欺负我。
作为猫,我似乎活的有点久。长辈们都说我是天生聪明。5岁成精。俗称妖精。
作为一只成精的猫。
这一带的猫更是对我毕恭毕敬。没有猫敢忤逆我。
周围的猫都觉得我很漂亮很英俊。所以得到了很多猫的青睐不论公母。没办法天生的。
只有人不这么觉得。
谁叫我是黑猫呢。
不过最让我耿耿于怀的还是在我幼年的时候。
时光倒回到我刚成精的那一年,我5岁了。然后在路上不小心扭到脚,至于为什么,因为成精都要招雷劈,为了躲内该死的天公,后腿光荣崴到。
而生物都有欺负弱者的劣根性。人类也不例外,当被一群小孩围住的时候。我就想此生不会这么完了吧,才刚成精而已躲过天雷就要被人玩的半死不活了……
小孩子通常不怎么在乎黑猫是否不详,只觉得有个弱者可以任意玩弄。
但是预想的画面并没有发生,就被一个长的较高的男孩救起。
雷克斯记得
那个男孩。那年6岁,名唤大东。
而猫是必定要报恩的。
并不是像猫的报恩里把恩人也变成猫。这似乎不属于让恩人高兴的行为。也不符合生物进化法则。
而5岁的猫咪雷克斯记住了被6岁的人类汪大东救了。
所以他是要报恩。
到现在十几个年头了吧。雷克斯伸出爪子挠了挠耳朵。定定的看着对面一间普通民居的门打开,走出来一个阳光英俊的少年。
呐呐,汪大东,我该怎么报你救命之恩呢?
你该怎么承受猫族最聪明的猫的报恩呢。
要不是族长算出我命里还有一劫,必须要当年救我的人类化解。或许我会把你忘记。
那个拥有双一如既往单纯干净眼神的少年啊……
还是如当初一样,一眼就认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