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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局一只笛 ...

  •   年久失修的高楼摇摇欲坠,所有曾经的光鲜亮丽如今都成了荒凉破败,原本被维护得规规矩矩的花木如今早已因为缺水暴晒而死,取而代之的是一丛丛到哪里都能长的野草,乱糟糟地出现在任何露土的地方,蚕食着这本来属于人类的钢筋水泥。

      此时天边挂着一轮毛月亮,正是传说中孤魂野鬼最频繁出没的时节。

      宁经霜穿了条在末世中格格不入的吊带小睡衣,踢着一双过分休闲的人字拖,握着支怎么看怎么和她这一身打扮非常不搭的骨质短笛走在这早就成为鬼城的人类城市,宛若一个真正的孤魂野鬼。

      ……确实也是孤魂野鬼,因为毛月亮之下,宁经霜明明什么都没做,但她脚下并没有任何影子。

      而她身后是一群野狗和变异老鼠在一摊血肉中互相撕咬,狗与鼠都已经不是人类能想象出来的模样,厮打时倘若只是发出撕咬血肉的声音也就罢了,偏偏无论是狗还是鼠都发出一种相当奇怪的声波,听入耳中无端地让人心情烦躁,渐至心跳加快,双眼通红。

      宁经霜捂了捂自己的心口,非常想这分钟立刻撒腿狂奔,离这疯狂的动物越远越好,只是想起来刚才那个救了自己一命的女人那一句“我撑不住了,麻烦你帮我把这个东西带出城,去哪里都可以,实在无处可去的话我给你个坐标,你可以去我的组织。不必担忧异种,你只要不紧张,不弄出太大动静,他们就看不见你”的叮嘱,强行镇定地一步一步往前游荡。

      哦,你问那个救了她命的女人在哪儿?

      答:就是那一摊血肉,野狗和变异老鼠撕扯的那个。

      而三分钟前,她还是个活生生的人。

      这样突然的转变让宁经霜大脑一片空白,事实上直到现在,她根本没闹明白发生了什么。

      她原本是个大四已保研的学生,正是没作业没任务最快乐的时候,闲得无聊就上网看了本还挺火的群像小说,叫做《人类沦陷》。

      写的是末世——不知道什么原因,“电”和“磁”这两种原本已经被人类掌握了的定理突然不管用了起来,人类以电磁为中心建立起来的现代文明也毁于一旦,同时E星上发生了同样不明原因的生物进化,很快就出现了很多人类没办法想象的生物,暴虐无边,肆意杀人。

      人类的变异进度却非常遗憾,最开始根本无人变异,到了大后期的那一点变异也堪称微不足道——别的种族都进化到焚山煮海都是寻常了,人类里的异能强者还是勉强只能搓个小火球,可以说是啥也没有。

      但人类到底不会坐以待毙,E星上的所有势力都开始通力合作,剿灭异种运动进行得如火如荼,作者文笔确实非常好,难得把群像文中的所有角色都刻画得有血有肉可歌可泣,每个人挑出来都能单独著书立传,看得人热血沸腾恨不得穿进去和英雄们一起拯救全人类。

      然后一个一个都死了。

      为了掩护大部队撤退的、为了保护妇女与孩子的、为了给人类找到电磁之外的其他有力抗击怪物的手段然后把自己炸死了的、有了那一点微不足道的变异,为了异能更进一步于是接受了生物实验最终在扭曲中死去的、发现自己被变异的动物感染了,虽然拥有了一点异能却同时理智渐失,预料到自己也会变成不可控的怪物所以亲了睡梦中的妻子一口然后一步三回头地离开的……

      横尸百万,血流漂杵。

      人族如薪火,天地为炭炉。

      该说最好的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别人看,那倒霉作者抓住了这一点可劲儿撕,死一个角色宁经霜就哭上一回,等熬到了人类的星火最终黯然熄灭,作者还写了个人类战士的子孙沦为毫无尊严的奴隶和血食的番外……

      看着那全族为奴再无希望的结果,抽完整整一包纸,眼睛都哭肿了的宁经霜操起键盘点开评论区就是一顿口吐芬芳。

      芬芳完了,电话响了,说是外卖。

      宁经霜揉了揉哭红了的眼睛下楼,拿个外卖而已不需要盛装打扮,于是就是这样一身吊带睡衣人字拖,但下楼之后外卖小哥没来,她出楼等了两分钟觉得夜风有点冷,回头想去楼里暖一暖,但这时回头,就发现已经不是熟悉的宿舍楼。

      眼前已经暗淡了下去。

      再转身,对面也已经不是已经看了许多遍的男生宿舍,身旁的绿化带衰草连片,左右的建筑摇摇欲坠,所有建筑物都没有半点灯光,所有现代化设施都仿佛原地失效,此时又有一阵小风吹过,她原地打了个哆嗦。

      在原地待着是没有前途的,宁经霜咬了咬嘴唇,准备左左右右看看到底是发生了什么,可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迈出第一步,她便觉得自己好像踩到了什么软绵绵的玩意儿。

      这样的触感让她当场后背起了一层白毛虚汗,低头看了一眼,当场觉得自己头盖骨都飞了。

      她很难形容自己到底踩到了个什么玩意儿,大概……那是一团血淋淋软乎乎的东西,一脚才下去,便有无数仿佛血管的细线缠着她的脚,还像长了吸盘的爬山虎一样疯狂往她小腿往上爬,与此同时她还听到了虚幻的嬉笑之声。

      恍若厉鬼。

      她那一时间大脑混乱得不行,但到底人类本能还在,她下意识地蹲下身去试图用手撕开那一条一条血管,但那血管仿佛活物,她手指才碰到便疯狂往她手臂上爬,她这时勉强用力一拉,意外的不太费力,只是比较惨烈——好一大块自己的皮肉连同那血管被撕了下去。

      剥皮的疼痛让她瞬间清醒,看着自己血淋淋的小腿和已经被那血线扒拉得青筋暴出的手腕,才进入末世不到十分钟的她哪里知道该如何面对,只能疯狂撕扯,然而越撕扯越多,身上的皮肉也因此撕破了好几块。

      正在这时,她突然肩膀一沉。

      这时宁经霜只能心内暗道吾命休矣,这连番变化让从小的经历十分乏善可陈的她根本无法可想,却在此时发现……那用了吸盘牢牢缠绕住自己的血线……在后退?

      非但如此,那破了皮的小腿还在疯狂还原?

      她瞳孔骤然一缩,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和自己肩膀那突然的一沉有关系,回过头看一眼,便是个脸色惨白得几乎没有人样的女人,在毛月亮那瘆人的光芒之下,对着自己勾起了嘴角笑了笑。

      宁经霜干干地滚了滚喉咙,一句“你是人是鬼啊”愣是没胆子问出口来。

      女人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和她攀谈的心情,伸手将一支笛子硬塞到了宁经霜手里,随即身形一晃瞬间就到了宁经霜身后三米之地。

      而后女人夺路而逃,直直跑了得有二十米远宁经霜才听到一句话——正是那句“带着这东西去哪里都好”,同时脑海里起来的是一幅非常详尽的地图。

      第一时间宁经霜是没明白的,毕竟女人一出场就解决了她根本无法想象,看一眼都觉得脑袋爆炸的吸盘血管,神异得不行,怎么也不像是需要托她做点什么的样子,但随即三个呼吸之后,迎面而来一群长着獠牙上头还涂着绿色毒液,原有眼睛的上面下面都另外裂开了长着眼珠缝隙的奇异生物,朝着宁经霜一路嘶吼着过来。

      然后一路嘶吼着过去,看都没有看宁经霜一眼,目标明确地朝着那女人而去,而这个时候宁经霜听到了身后传来一声爆炸,之后是浓重的血腥味传来,再接着那些奇异生物发出了人类无法理解的声音,舔舐血肉不过片刻,就又有另一群生物气势汹汹而去。

      两路变异生物为了那一团一团的人类血肉纠缠在一起,光是听那发出的声音就已经足够让人心生烦躁大脑爆炸。

      宁经霜咬着牙再没回头看哪怕一眼,只保持着原来的节奏往前走——她生在和平年代,未见过烽烟血火,现在暗示自己什么都听不见+捂着心口得到的平静都非常强行,倘若回头看上一眼,若是达不到女人要求的“不紧张”,可想而知会发生什么。

      时间终究是个很神奇的东西,经过了足够长的时间之后,宁经霜长长呼吸了一口气,没敢回头看,没敢拔腿就跑,仍然是那个安静往前走的模样,但与此同时,她终于想明白了——

      我应该是穿书了。

      对,就是那本《人类沦陷》。

      原因可能是对作者的那一阵口吐芬芳吧……

      以及,原书里是没有我的,原书里面也没有提到这个加个buff就能让自己平安出城的女人,更没有提到让这个女人命都可以豁出去就为了让这笛子回到人类手里的情劫,我觉得……既然这样强大的女人都这么看重这支笛子,那这支笛子必然有非常神异的地方,甚至有可能让人类这样绝望的局面发生什么转机。

      那……人类的反败为胜,便由我而始吧。

  • 作者有话要说:  导演:有志气!【肯定】

    推一下预收嗷《写了师尊海棠文》
    星华宫颜秀仙子是修仙界著名人生赢家。
    顶级灵根,天生剑骨,师门是天下第一宗,师尊是正道第一人,修炼上一日千里,长相上绝代风华。
    插一句,她师尊尊号凌霄仙尊,凌霄殿那个凌霄。

    飘雪社意缱绻是小说界知名写手。
    一本成神,文风大胆,恋爱戏能让人心如鹿撞,亲密戏能让人面红耳赤,著有《仙尊情史》暂计五百七十九章,目前仍在更新中。
    插一句,《仙尊情史》男主角凌霄仙尊,凌霄殿那个凌霄。

    颜秀仙子和意缱绻本应该是两个世界的人。
    凌霄仙尊也这么认为。
    直到一天,他在自己好徒儿交上来的作业里,发现《仙尊情史》尚未面世的第五百八十章至第六百章手稿。

    秀儿:……啊啊啊啊啊师尊你听我解(狡)释(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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