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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

  •   第十一章
      在很多男人眼里,韩燕是个可爱的女人。她懂事,知情识趣,实在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可爱妙人儿。现在,这个妙人儿更是秉承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把和孙启棠的晚餐安排在了“皇朝”。
      “皇朝”是香江最老牌的酒店,也是众多权贵最喜爱的酒店,更是,曾经闻氏的酒店。当然,现在这一切俱姓了孙。不过,没人在乎这个,客人不在乎,老百姓不在乎,闻家的人也不在乎,当然,除了她以外。
      孙家接手“皇朝”后,孙启棠很自然在“皇朝”拥有一个特定的包厢,不管他何时过来,不管酒店的生意怎么好,这间包厢永远不会被侵占。
      现在孙启棠就在这间包厢里。
      “韩燕,这段时间辛苦你了,”孙启棠举杯示意,“敬你一杯。”
      韩燕也不扭捏,爽快地把酒一干而尽。然后又自然地拿起酒瓶替孙启棠和自己斟满酒。
      “老板,现在是下班时间,我可不可以叫你名字。”韩燕偏着头,半是认真半是玩笑地说道。
      “当然,你可以叫我Leo。”话才出口,孙启棠又加了一句,“我的朋友都这么叫我。”
      “好,Leo,”韩燕嘴角划过一丝苦笑,随即消逝无踪,“你还记得我们认识多少年了。”
      孙启棠放下酒杯,两手交叉相握,回忆弃往事,他嘴角含笑道,“当然记得。我十二岁到的美国,十六岁念的大学。就在十六岁遇见你,已经十三年了。”
      “是,十三年了,”韩燕笑着把又一杯酒一饮而尽,“我抢你钱包,你追上来,骂我小混蛋。”
      “呵~~~”听到这里,孙启棠的眼里才浸润了一些温柔神色,“当年你哪里像个女孩子,完全一个假小子的模样。”
      “那现在呢?”
      “嗯?”孙启棠装傻充愣。
      “现在还像个假小子吗?”
      “当然不会,现在的韩小姐可是有名的美女。”孙启棠笑着替韩燕倒酒,四两拨千斤,就是不正面回答她的问题。
      “Leo,”韩燕再次把面前的酒一干而尽,借着酒意把藏在心里多年的话说出来,“你明知道,我的意思。”
      “韩燕,”孙启棠敛了笑容,又变回平日里的样子,“你很优秀,真的,是我见过最优秀的女人。”
      这么多年,虽说是鞍前马后跟在孙启棠身边,但韩燕其实并没有多少和孙启棠相处的机会。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总会有很多其他的人在,秘书,助理,经理,闻丹嘉……最近的一次接触,离现在,已经快一年了。韩燕抬头看孙启棠,他脸色如常,即使那件事后的第二天,他面对她的事后,也没有一丝半分的异样。
      这样和孙启棠单独相处的机会是非常难得的,她已经二十四了,很快就是二十五,女人一过二十五,青春就只剩下个尾巴了。她耗不起了,所以今天,她才要借着酒意试探一番,“Leo,我……这么多年,我一直……”
      “嗝——”大大的一声响嗝。
      韩燕太紧张,刚才只顾着要借酒壮胆而不停地喝酒,这样,即使被拒绝了事后也可以推做酒后失言,不至于相对尴尬。但是没想到,一连喝了这么多杯酒,醉是没醉,却出了这么大一个丑。
      韩燕羞愤得从头发梢红到脚底板,恨不得钻进地缝里去,有哪个女人会出这样的丑,不得已,只好把将要脱口而出的话生生扭成,“Leo,这么多年,我一直很崇拜你。”
      孙启棠挑了挑眉,显然有点意外,“韩燕,我记得你当年在哈佛的时候拿的是全额奖学金吧,这可比我强多了,我当年是一次奖学金都没拿到。”
      “全奖?我拿的不过是紧急救助款罢了。”韩燕不知是真醉还是装醉,居然把这个她誓死要烂在心底的话脱口而出。话一出口,她就醒了过来,开始后悔了。
      孙启棠的表情没有丝毫的异样,就好像没听到她这句话一样,眉毛都不曾挑动一下,他端起酒杯浅啜了一口,“伯父伯母的身体还好吗?”
      当年韩燕当街抢了他的钱包后,他一直追到韩燕父亲工作的中餐馆前,这才认识了在中餐馆打工的韩父。
      韩父是个老实人,却有一手相当不错的厨艺,于是,很自然地,被自己的弟弟请来做中餐馆的厨师。因为爱女心切,所以当时协商的时候就说希望把韩燕从国内接到美国来受教育,相对应的,韩父的工资就非常的微薄了。
      韩父的工资捉襟见肘,自然,韩燕的生活水平也上不去。尚在叛逆期的小孩,谁不希望拥有和同伴一样的新式玩具和新潮衣服,可是买不起,怎么办?于是这才有了韩燕当街强抢钱包的一幕。
      孙启棠从来就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在美国的时候,孙时锦虽然有拨钱给他学习生活,但却远没有到让他可以当大善人随手散钱救助穷人的程度,当然,孙启棠也没有这么伟大的情操。无论是街边乞讨的乞丐,流浪的艺人,还是贫病交加的华裔,他都碰到过,也从来没有给过一分钱的救助。
      他从来就没有想过当一个慈善家。在她父亲一个又一个的鞠躬道歉中,孙启棠没有报案,其实,本来他也不会报案,他想的,从来只有独善其身而已。
      只不过,那一天,是他父母的忌日,他的心情格外差,自然对人更加没好脸色。他记得,当时他冷冰冰地甩出几句刻薄的话:“没钱就想办法去找钱,抢中国人的钱算什么,有本事就用脑袋去赚美国人的钱去!”本来还想说几句难听的话,但看到仍旧不断在鞠躬道歉的韩父,心底的柔软被触到半分,把钱夹里的证件掏出后把钱个钱夹留给了韩燕,然后转身就走。
      “你叫什么名字?”那个“男孩”在他身后大声问道,“我会十倍百倍把钱还给你的!”
      孙启棠停下脚步,转过头看到韩父仍在对他鞠躬,于是开口,“孙启棠。”
      后来韩燕来盛世应聘,他并没有认出她来,毕竟这件事,在他的记忆中几乎没有留下意思涟漪。
      “我那次抢钱,是要买衣服,参加学校合唱队的比赛。”韩燕后来对他解释了当年的行径,他也没放在心上,一直到韩燕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叙述了一遍,他才有了个模糊的影像。倒是对韩父,他一直记得他微弓的腰和风中花白的头发。
      “当然好,我叔叔生病过世后,婶婶不会经营饭馆,就想卖了它,我爸就四处筹钱把饭馆买了下来。到后来,我们家的日子就很好过了,现在我妈也去了美国,他们俩也没什么操心事了,自然身体好。”
      两人就这么有一搭每一搭地讲着不着边际的话,一顿饭吃了一个小时多一点,孙启棠看了下手表,韩燕也从善如流地说自己还要回公司处理事情。于是这顿饭就这么草草结束。
      走出“皇朝”的时候,迎面碰上闻氏的大小姐闻丹萍。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闻氏虽倒了,闻家人的日子倒依旧过得滋润无比。这闻氏大小姐穿着巴黎时装节上刚刚发布的最新款春装,踩着八公分的高跟鞋抬头挺胸地走进来。
      果然是,冷若冰霜艳若桃李。看见孙启棠,脸上的表情才有一丝溶解,“孙总。”闻丹萍含蓄地朝孙启棠颔首,做足名门闺秀的模样。
      可是才一句话,就破了千辛万苦练成的矜持功,“孙总在这里……约会?”
      “没,来这里吃顿便饭罢了。”孙启棠在外人面前永远这么的彬彬有礼,进退有度,他身子稍侧,微微含胸,嘴边挂着迷人的微笑,“里面有人在等闻小姐吧,那不打扰了,改天有机会一定请闻小姐喝咖啡。”
      “哪天?”闻丹萍眨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直直问道。
      孙启棠倒是不曾料到闻丹萍会来这么一招,有一丝的愕然,但随即笑容更加迷人,“时间自然是随闻小姐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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