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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上林苑(六) ...

  •   周峰想登金科状元郎。

      他的字铁画银钩,文如碧血丹书,五载春秋,昔日里那几多风流意气,被岁月打磨的分毫不剩。

      唯有这席骨血。

      一如年少时,宁折不弯。

      昏庸的楚王在把他祖辈的江山挥霍个完全之前,所幸遇见了良臣入主朝堂,那个良臣——是周峰。

      积石如玉,列松如翠,他本傲梅梢头一捧雪,何曾浊染薄幸名。

      周峰本不该趟这浑水,可父亲当年郁郁而终。

      周青山知道他儿子有凌云志之力,却无凌云志之心,临终死死瞪着大楚未见破晓的天,嘶哑的嗓子仍喊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

      惟愿周峰能救一救这片山河。

      他除了济世为民之外,别无他路可选,亦余心之所善兮,虽百死,犹未悔。

      当今圣上忠佞不分,只对那如今已是右丞的布衣兄弟青眼有加。

      周峰只得身怀清平愿,却作鬼魅行。

      任由脏污的酱缸把那曾经清名满杏林的书香世家门楣,染个彻底,成为皇帝和丞相二人手里,彼此试探的刀。

      百姓如今都道,楚国朝堂,有两大奸佞。

      一个是平民出身,拜了个好把子,认了皇上当兄弟,升官已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财产不计其数,生平最爱骄奢淫逸,贪图权势。

      一个却是新秀,分明是忠门子弟,却有辱门楣,据说亲生父亲都是被这不孝子弟气死,生平最爱残害忠良,排除异己。

      旁人怎么说,周峰自然不在意,只是他还缺一把,自己的刀,一把可以料理所有腌臜事的刀。

      如今将门子弟多纨绔,好不容易有个能上称卖上几两的,也不屑于和他同流合污,再有甚者,早就成为皇帝和右丞的走狗。

      周峰只好把目光,放在了庙堂之外。

      据说,江湖中,有个抱刀耍剑的侠客,武功排当世第一。

      玄柘此人,总流传他的传说,却谁也没能见过其人,因为见过他的人都死了。

      这个生于大楚,长于江湖的侠客很奇怪,虽然用的是剑,却怀里永远抱着一把刀,名为“某”。

      某刀是一把不见血的宝贝刀,受法于宝青之虚,以水火之齐,五精之陶,用阴阳之候,取刚柔之和,最后又滴了玄柘的血,据说是有灵性的。

      有灵性也不顶用,反正玄柘也不曾用,再者,江湖传闻,周峰不知道能信几分。

      玄柘是个向来讲道理的人,头脑像是缺根弦,自打出生来没见过爹娘,不曾有过亲朋。在山里土里,江里湖里摸爬滚打到如今江湖一霸,谁也不相信,只信他那把有自己血脉的刀。

      许是命途薄弱者,便会格外在意血脉,谁同他血脉相连,无论是人或是死物,皆为亲友,人怕是没有,也只好守着自己的刀。

      某刀是玄柘的亲友,每每相谈甚欢之时,以酒浇刀,便起争鸣之音,刀身轻轻颤动,就挽住了朦胧树林里流淌下来的月色。余晖的尽头,有个清秀的小郎君横在那里碍眼,柳青的衫,血如丹阳。

      那个小郎君,是周峰。

      周峰定好了万无一失的策略,又密谋三月之久,布下千余人去打探玄柘的行踪,总算没有差错。

      预谋大事者,必得先对自己狠心,周峰躺在刀剑里滚了几圈,把自己搞成一个血淋淋的红人。

      不是要血吗,给你就是。

      周峰兵行险招,知道需得赌,他本就是赌徒,临到陌路尽头,更像是卧久了的豺狼,不管不顾。

      “给我一把刀。”
      周峰心里发苦,身体很痛,当时滚在刀刃上,也用了不小的力气。

      给他一把刀吧,在刀刃上翻滚的时候,周峰痛苦的想了千千万万遍。

      他不怕痛,只盼着这番苦肉计,能让归隐的侠客成为他的刀。

      幸运的是,命运好像一直也站在他那头

      代价只不过是几道皮肉伤,周峰觉得很值。

      玄柘身处遍是豺狼虎豹的江湖,只杀人,不救人,看多了农夫与蛇的眼前故事,绝不去以身犯险当那蠢笨莽夫。

      毕竟从成名到如今,他的弱点不是没人知道,数不清的人因为血脉原因把自己搞成一个血人,杵在玄柘跟前,等着让他救。

      每次玄柘都是无视。

      可这次的小白脸儿明显比别人高几个段位,玄柘喝醉了酒,酒酣之时行动就有些迟缓。

      他分明可以躲开周峰“别有用心”的那一撞,可对上那张脸,玄柘莫名的心头狠狠一跳,错过了最佳时期。

      周峰踉跄着来这片树林里求生,指缝里滴落的血成串,溅在某刀的刀尖儿上,令玄柘感到奇怪的是,那滴血并未像往常一样顺着刀脊滑下去,而是让某刀吸干了。

      前因已种,只待因果。

      玄柘醉眼里全是白面书生坚毅的瞳,漆黑的仿佛缀入无星无月的夜幕。

      几乎是情不自禁的捏住眼前一把纤纤腕骨,触手滑腻,仿佛胭脂铺的膏脂。

      可能是假酒误人,一股火撩到肺腑又滚到舌尖儿,玄柘忍不住说了鬼使神差的醉话。

      “某刀认了你,你我血脉相融。你应该也知道,我从不信什么,只信血脉。今天这事儿是天意,我不缺什么,只差个妻子,你既然正好赶上了,以后便是我妻。”玄柘没有兄弟姐妹,父母至亲,某刀算他的朋友,思来想去,这一根筋的侠客觉得,他还缺个老婆。

      周峰眉毛敛的死紧,终于松了口气,玄柘甚至怀疑这人都没来得及思考他到底说了什么,就从苍白的嘴唇里吐露出一个字。

      是“好。”

      玄柘莫名的心跳加快几分,听完这个字,眼前那个血人就倒在了他怀里。

      玄柘探手轻轻触碰了一下月色下,周峰似乎透明的脸颊,伤势其实不重,也不知道哪里会流这么多血。

      传送一点内力就稳住这身太过于敷衍的伤口。

      玄柘把周峰搂在怀里,心想,以后这个尚且不知道命姓的人就是是他的妻子了,某刀是他的好友,自此人生已然圆满。

      玄柘生而孤独,虽然他从来不害怕这些,六感天生本就少几窍,可偶尔也是耐不住寂寞的。

      从前只他行走江湖,在酒馆听书时窥见过人情世故的一角,柔香软玉,侠肝傲胆,或是家国忠义,难免生出过艳羡。

      玄柘曾经路过江南,石桥下流淌溪流,他玄色衣衫像个误闯入其中,格格不入的过客。

      桥上撑伞的姑娘在等待意中人,她可能是舞女,是离家出走的小姑娘,是小家碧玉,是大家闺秀……良人可能是征战沙场的将军,是进京赶考的书生,是卖货郎,是摆渡翁。

      行走江湖的侠客佩剑出行,他的剑锋三尺肯把月光震碎,也许还有私交甚笃的知己,配刀,是个络腮胡子硬朗的汉子,闲暇之余就把酒言欢,醉时还要争论刀更锋还是剑更利。

      也许他们的武功都不如玄柘,可又都比他快乐。

      纨绔子弟心却有英雄梦,偷溜出家门又栽倒温柔香,埋在楼里姑娘水袖,还要度几重春宵。

      采花贼男女不忌,看上这个揩油,那个也窃玉偷香,若是哪个看得英俊面容非他不可,倒是要被拒绝了。

      卖糖葫芦的和隔壁温柔小姐私奔了,县令家的羊丢了几只,河边垂钓的摆渡翁年少轻狂时做过很多错事,改邪归正只等心上人,可他不知,那貌美姑娘等不到他跳了河,就是他每天摆渡的那条。

      话本子里的故事,总是那么诱人。

      如今尘埃落定,玄柘想,他的缘分是天定的,不比那些有故事的人差。某刀从来不曾吸过谁的血,只有他和周峰有此待遇。

      佳偶天成,不外乎此。

      没有龙凤红烛,也无高堂清辉,玄柘便同已经醒来的周峰在破庙里拜了堂。

      周峰原本想召来个打手,却莫名其妙同别人拜了堂,说鬼迷心窍算不上。倘若非要和这头栓不住缰绳的野狼打交道,非亲友父母,也就伴侣的牵绊最深。

      一切都是顺从天意罢了。

      周峰不知道玄柘为什么非要娶他,但知道结果尽如人意,也就心满意足。
      从未想过在这破烂的时局里娶妻生子,夜行多了,哪里懂得人味儿,婚姻大事在特定的人眼里也是小事。

      再说,周峰觉得玄柘很好,三庭五眼,五官端正,剑法又高超,没有什么可以指摘的毛病。

      “玄柘,你为什么抱刀使剑?”成亲之后,周峰好奇的问。

      “某刀从我出生起就在身边,我只知道要替人守着它,死了也要护着,到底是为什么,我却不清明。”
      玄柘垂下眼皮,那墨点小痣有发些痒,令他忍不住挠了挠。

      “小周,不如我教你练刀吧,随然我的刀术不比剑法,可总归是会点儿。你懂点武功,也好自保。”

      “好。”某刀给了周峰。

      总算是物归原主。

      好景不长,周峰同他相处也有把月之余,短短的时日也令玄柘心生欢喜。

      周峰是什么人,玄柘心里并非不知道,他只是觉得,无数个梦中人的模糊面孔,自从碰见了这个人,头一次开始具体化。

      这是“命数玄因”。
      其他的什么,都可以不用在乎。

      玄柘总算知道,那些酸掉牙的穷秀才说出口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不是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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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上林苑(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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