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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不要脸的公婆 不要脸,都 ...

  •   “可是,我不想只在你心里。”
      杨珊苦笑着说。
      眼里,却有着别样的光。

      司南一愣。
      随即轻叹:“你知道的,有些事,勉强不来。”

      “你想多了。我只是,想在你身边。”
      杨珊自嘲一笑。
      “我指的,是在你所在的城市。”

      如果之前还没确定,那亲眼看见司南的一刻,她就确定了。

      “没必要。”
      司南认真且无奈。
      “你知道的,只要我师父回来,我就不可能离开他。我们已经结婚了。”

      “你还是想多了。我只是想离你近点,偶尔看看你,也时不时现实聚一聚。最重要,可以随时感受你的阳光与生命力。”
      这是实话。

      如果说顾北辰点燃了司南的生命,那司南,也照彻了杨珊的人生。

      杨珊生来什么都不缺。
      父母满满的爱。
      花不完的钱。
      没什么想要得到的人或物。
      也不存在什么梦想。

      坦白说,她一直理解的是:只能做梦想的,才叫梦想。
      而她什么都能在现实里得到,压根不需要在梦里幻想。还要什么梦想?

      甚至,她一直以为,世界是固定的。
      固定的生活,固定的那些人。

      可司南,偏偏打破了她所有的“以为”。

      司南出身平平,是真的靠着一支笔(或许,现代应该叫,一块键盘),打下了万里江山。

      她那么热烈,那么蓬勃,那样充满着旺盛的生命力。
      她有自己的梦想,虽然有些好笑。她说想靠文字流传青史。是的,不是发财,是流传青史。这年头,还有人想流传青史,哈哈。

      她有自己热爱且一定要得到的人。
      她说,师父是她的,一定会是她的。
      为此,她不惜跋涉千里,经年等待。

      她认为,这世间没有什么是得不到的,只要你愿意为此努力。

      这样的人,真好。
      真好。

      可这样好的人,偏偏杨珊得不到。

      杨珊从小到大,就没有得不到的东西。
      至于人——她从来没有必须要得到的人。
      反正,父母本就爱她。其他亲人,因为家族生意,各有心思,她也不在乎。甚至,因为那些人的各怀心思,她向来看到人间情爱。

      而一路走来,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但凡见了她的,都对她笑脸相迎、和蔼可亲、极尽讨好。
      毕竟,杨氏集团的千金,代表的就是资源,就是钱。

      所以,小小年纪,她便自认看透世情,对什么都无所谓。

      可司南,是她想要的。

      其实杨珊没谈过恋爱,她也不知道自己喜欢男人还是女人。只是见惯了名利场上男人的世俗嘴脸,所以对男人本能反感。
      因为觉得女人更美好,所以去了百合香。

      她跟司南一样,都是不经意路过那里。
      本质上,并不是天生喜欢女人。

      但司南,是真的实打实搅动了她的心。
      在网络虚拟情侣的游戏里、在日复一日的靠近交谈里,司南这份极致爱恨,慢慢侵染进了她的生活。

      在遇到司南之前,她或许不是拉拉。在告别司南之后,她一样不是拉拉。
      可司南,却是真切鲜活了她的生命。
      哪怕如今,已与爱情无关。

      她想靠近司南,只是想靠近鲜活的人生。

      “可以抱一下吗?”
      临走,杨珊起身说。

      司南没有回答。
      走了过去,轻轻抱住了她。

      杨珊却将她反抱得很紧很紧。

      司南闻着她发丝的清香,一瞬间有点恍惚。

      果然,温柔乡便是英雄冢。
      无数人逃不过那点柔情芬芳。

      最后,司南目送她离开,提着吃剩的生日蛋糕,抱着对方送的香水百合。

      回到家里,顾北辰煎了一个心形蛋,放在长寿面里,给她端过来:“趁热吃,不能咬断。”

      “……”
      司南心里热乎乎的。

      她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一下:“我跟她,其实……”

      “我懂。”
      顾北辰却是打断她。
      “不用解释,我都懂。是我的错,那些年弄丢了你,才让你去经历外面的风景。我应该感谢他们,陪伴了你的孤单岁月,给予了你另一份美好的风景。”

      字字句句,仿佛出自司南心里。

      她眼睛潮热,心间暖暖。
      终究,顾北辰是最了解她的人,也是最宽和的人。

      “再说,一个跟我同样,将你视若香水百合的人,应该是我的知音呢。”
      顾北辰笑得温和,让人沉醉其中。

      是的。
      他曾经在网恋时,就给她放过《香水百合》。

      而现在,杨珊送她的,也是香水百合。

      这怎么能不算一种缘分呢?

      显然,是算的。
      这两人,在后续的岁月,还真有知音之感。虽然很少正面相交。

      两人真正相处,是后来杨珊做了娱乐公司,而顾北辰开始进娱乐圈。

      杨珊没有说谎。
      她从来是个说到做到的人,不来虚的。
      她说来蓉城定居,就是真的来蓉城定居。
      并且,她做了与司南相关的工作,就是成立一个文娱公司。

      对于她的决定,她父母差点没开心疯。

      因为杨珊一直以来都是没有目标和事业心。别说事业心,就连生活心都没有。
      每天无所事事,对生活中的一切毫无热情。
      难得她想做一件事,那肯定全家出动的支持!

      而顾北辰,原本是坚决不打算进娱乐圈的。
      也坚决不会出卖自己的色相。

      他很清楚,有些东西,并不是凭空而来的。
      名利场的馈赠,全都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他进圈,是因为现实真的顶不住了。

      两人度过了很愉快的一段二人世界后,终究还是走向了两个家庭。
      那么问题,就滚滚而来了。
      甚至,几乎将相爱的两人裹挟着吞没。

      司南的母亲首先就对顾北辰不满意,一个大专生,家里还那么穷。
      光有一张好看的脸有什么用。以司母的经验,男人好看是负分项,因为好看的男人都花心,而且肩不能挑、手不能提。
      这顾北辰,看着也不像个强壮的。

      顾北辰父母更是各种骚操作。
      一开口就是“我家没钱,我家银行卡上是零”。
      彩礼没有,拍结婚照不管,所谓的三金戒指首饰也不管。
      房子更是想都不用想。
      就连跨省去司南家,车费都是要司南出的。

      这还不够。
      还要开口闭口让司南养。
      说顾北辰小时候就说了,要娶个媳妇回来孝顺父母。
      说司南嫁进来就是顾家人,以后的家就是顾家,而不是司家。所以她要养要孝顺的,是公婆,而不是娘家父母。

      “现在男女平等,都是女方家买房了。”
      “娘家有弟弟的女人,最傻的就是贴娘家。出嫁后,只有公婆才是自己父母。聪明女人都知道孝顺婆家,而不会贴娘家。”

      “你嫁进来,你妈就不工作了。我再帮你们工作个三五年,然后我也不工作了,就等你们孝顺了。”
      公公说。

      “你嫁进来后,就负责养家,也就是养我和你爸,还有你和北辰,以及你们将来的孩子。北辰的钱呢,就不动。放在我这存着,将来咱家需要了可以拿出来应急。”
      婆婆说。

      甚至,公公还捏造事实:“以前北辰就说过,有个女孩喜欢他,条件还可以,但是又矮又胖。”
      “以前你寄过来的信我看过,我那时就看得上你,因为你还算懂事,在信里对北辰说,‘我们自己的幸福是小事,关键是要让父母幸福’。”

      ……

      这些金句,全都出自那对无耻公婆之口。

      司南清楚记得,自己没有写过那种信。
      因为那时她的心里,只有爱情。她和顾北辰的信里,从来只有彼此。甚至领证之前,他们都没问过彼此的家庭。因为完全不介意,也完全想不到。
      如果她真那么“懂事”“孝顺”,她就不会来蓉城,而是留在江南好好伺候父母了。

      可是,她知道不要脸的公公捏造了自己的一切。
      却不相信他也不要脸地捏造了顾北辰的一切。
      因为那个不要脸的男人,是顾北辰的父亲。亲生父亲。

      “原来,在你的心里,我是个条件不错,又矮又胖惹你嫌弃的人。”
      她指着顾北辰哭诉。

      “你爸说……”
      “你妈说……”
      “你爸又说……”
      “你妈又说……”
      “你爸还说……”
      “你妈还说……”

      她一次次控诉着公婆的一切。
      听不进顾北辰的解释。

      而那对才47岁的不要脸夫妻,还不只停留在“说”。
      而是实打实开始“要”。
      顾母让司南陪着逛街,然后要这要那。
      顾父让顾北辰给充话费,给朋友冲话费,天天给他的一堆朋友充话费。
      顾母觉得女人要对自己好一点,所以要出去旅游,来回的机票,要司南买。
      顾父说别人家都有车子,顾北辰小夫妻没出息,连个车子都买不起。

      两人一开口,就是讨论如何孝顺他们养他们。
      连家里的过年腊肉钱,都要儿子儿媳给。

      各种红白喜事,更是千里万里都要喊儿子儿媳回去。
      哪怕是后来司南不回去,都一定要让顾北辰回去,而且得负责礼金。

      甚至自顾自就要住到一起。
      找了离司南单位天远地远的小区,让司南付房租,然后四个人住到一起。
      理由是顾母以前在那里做过保姆,对那里比较熟悉,而顾父可疼老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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