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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

  •   ***

      几天之后,他们出了沙漠,过了武威、张掖之后,在兰州分别。

      姬冰雁是兰州的大商人,在兰州,每有十两银子的生意,就有一两从他手中过,足见他产业之大、家底之厚。

      他的家就在兰州,当然就此止步了。

      楚留香则要去苏州。

      这却与他去大沙漠的初衷有关。

      他来大沙漠是为了找他的三位义妹的。

      但走了这一遭,楚留香却全然没有发现她们的踪迹,那日去石观音老巢之中盗取极乐之星时,却找到了线索。

      一个自称“画眉鸟”的人留下信笺,透露出了苏蓉蓉等人,在他的家中做客。

      而这个人的家正在苏州。

      楚留香自然马不停蹄就要赶去,他的朋友胡铁花也要跟着他去。

      陆小凤和温玉要回京城,毕竟温玉刚刚收拾过的“据点”就在那里。

      至于中原一点红。

      他似乎没地方去。

      因为他本来就是个无以为家、落魄江湖的杀手罢了,如今厌倦了杀人的日子,不想再回组织里任人驱使,瞬间自由了。

      有句话说,自由不过是一无所有的代名词。①

      一个人什么都不曾拥有之时,才能孑然一身,毫无牵挂。

      他本来是钦慕关外的风光,才来这边的,经此一遭,却也不太再想在关外流浪了。

      于是,温玉提出建议:为什么不去京城呢?

      关外寂寥,京城却繁华。

      既然已经决定不做老本行了,那也是时候体验一下人世间的繁华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找到了其他喜欢的东西、喜欢的人了呢?

      杀手无可无不可,居然答应了。

      于是乎,大家就在此告辞了,温玉薅了几根圆脸胖鸡雪鸮鸮的胸脯毛,很大方的分给了他们,告诉他们有了这个,她的圆脸胖鸡就能找到他们啦。

      雪鸮鸮:—V—

      雪鸮鸮毛茸茸的胸脯上足足有三四层的毛,不怕薅!

      于是,众人分三路,就此别过了。

      从大漠出来之后,温玉一行人的行进速度很明显的慢了下来。

      一来,没有卫星地图的辅助,几千公里的距离,想要精确计算坐标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也没有经纬度辅助。

      二来,一柄扫帚坐两个人还勉强可以,坐三个人就太为难扫帚了。

      正好,温玉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还没好好的瞧过这里呢,所以三个人干脆选择用畜力,用马匹上路了。

      结果……

      惯常骑扫帚,不习惯骑马的温玉小姐就开始吃不消了,哼哼唧唧的窝在帐篷里。

      体贴的陆小凤给她端茶来喝。

      今天他们宿在了森林之中,这林子里正好有一汪清泉水,拿来煮茶最好。

      姬冰雁十分富有,到了兰州之后,就赠了他们许多东西,他们骑的宝马,正是姬冰雁所赠,而今天陆小凤用泉水煮制的茶,正是被纳为贡茶的名茶,君山银针。

      陆小凤其实不太会冲泡茶,不过饶是如此,这君山银针茶汤澄黄、香气清高,味道甘美,确实很不错。

      一向只喝X顿牌茶包的温玉表示很满意。

      喝完了热茶,她哼哼唧唧地钻进帽子里给自己找药。

      说实话,她并不怎么精通魔药。

      这玩意和化学其实学起来挺像的,什么和什么反应会生成什么,适时的时候要高速搅拌、适时的时候要上高温煮沸,冷却蒸馏,什么时间放什么材料,一放不对,要爆炸的。

      ……毕竟现代化学的雏形就是炼金术嘛,这个分支,暗处与巫师、神秘的动植物结合起来,变成了魔药学,明处与人类对于物质的认识一同进步,演变成了化学。

      还有很多巫师在人类社会之中的职业就是化学教授呢!

      但温玉不行,温玉的魔药学的很差,有可能是因为从小没人言传身教,全是自己瞎捉摸。

      她每次都是对着书做,经常性的失败,好在极乐之星是颗超级大的宝石,磨成粉之后应该够她霍霍很久了。

      叶孤城,你再等等吧!

      她找到了仅剩下的治愈药水,非常珍惜地喝了一口,满血复活之后走出了帐篷。

      篝火已经点起来了,杀手正坐在一块石头上,垂着头,手上动作不停,听见背后帐篷里有人走出来了也懒得回头。

      温玉绕过去一看,发现他正在给处理好的鸡包上大的叶子,用草绳绑住,再裹上一层厚厚的黄泥,动作熟练得很。

      温玉好奇地凑过去盯着他的手看:“你在做什么呢?”

      一点红扫了她一眼,惜字如金:“叫花鸡。”

      叫花鸡,一种野外可以方便烹饪的食物。

      温玉呆了一下,道:“鸡是哪里来的?”

      她怎么没记得她的帽子里有什么半成品鸡可以拿出来用呢?

      陆小凤从林中蹿了出来,手里拎着两条鱼,坐在另一块时候上,怀中掏出匕首,麻利地处理起了鱼鳞、挖掉了内脏。

      他嘴角含笑,道:“鸡啊鱼啊,自然是从林子里猎来的,这森林可比沙漠要容易多了。”

      温玉若有所思。

      女巫当然也有女巫不熟悉的领域,她再是个神通广大的女巫,在现代时也是安安稳稳在城市里生活的,像是这样在野外猎东西做来吃,还真是没有过的。

      再一看这两个处理食材的人吧。

      一点红面容冷峻、身如标枪,性子又很孤傲。

      陆小凤长相英俊、气质慵散,看上去像是个惯会享受生活的大家公子哥儿。

      温玉忍不住说:“你们居然会做饭……”

      杀手连眉毛都没动一下,只淡淡道:“杀手赶路,时常宿在荒郊野外,必须会埋锅造饭。”

      要不然,岂不是得饿死在野外?

      陆小凤麻利地用两根木棍串起了鱼,又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瓶子,撒上香辛料,架在火上开始烤鱼了。

      温玉又惊:“你身上还随身带香料?”

      陆小凤哈哈一笑,道:“这种瓶装的十三香,在城里就能买得到,专门卖给江湖人用的,我当然也不能免俗啦。”

      江湖人风里来、雨里去的,时常露宿,所以才催生出了这种生意,按照比例把常用的香辛料混合在一起,装进小瓶之中,既容易带、又很好吃,如今天下乱的很,到处都是各种江湖门派,这门生意还真是很有前途。

      古装剧里自然不会有这种生活小细节出现。

      温玉又问一点红:“那这鸡……”

      一点红也从怀中掏出个小瓶儿来,用两根修长惨白的手指捻着,在她面前晃了一下,又收回去了。

      ——意思是说,放心吧,这叫花鸡用十三香腌过了,不会没味儿的。

      到现在为止,还只会做一些简单饭菜的温玉小姐发现他们比自己贤惠多了……

      她放心的回去歇着了,只等着开饭。

      今夜的饭果然不错。

      鱼被烤得很到位,鱼皮焦焦脆脆,连鱼尾巴都烤成脆得了,里面的白肉又很嫩,陆小凤下料很足,他又很有钱,买的香辛料里还有珍贵的孜然,不好吃不可能。

      叫花鸡被裹在黄泥壳里,严丝合缝的焖熟,把黄泥剥了之后,里头的鸡肉汁水四溅,鲜嫩得要命,原来这位冷面杀手也是大厨一枚,不过他口味清淡,放的调料也少,主要吃鸡的原味。

      缺点是没有辣椒。

      因为辣椒还没传入中原呢。

      这年头也有辣这种味道,是靠茱萸或者姜来体现的。

      ……无辣不欢的温玉顿时觉得自己屯的那些辣椒很珍贵了,这个时候又开始有点怀念现代生活了。

      哎……

      吃过饭后,陆小凤在灌木丛里发现了一堆红艳艳的山楂,摘了回来。

      温玉撸起袖子挥舞魔杖,决定来做山楂汁,回报一下好吃的叫花鸡和烤鱼!

      然后,她就从帽子里掏出了……海量的糖。

      俗话说的好:山楂想好吃,得放好多糖!

      杀手皱着眉看着她把亿点点糖扔进锅里,动了动嘴,好似想说点什么,又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甜党陆小凤倒是很乐呵,还感叹了一下温玉拿出来的糖洁白如雪,制糖工艺高超。

      杀手一言不发地退开了。

      ***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一路走回来,虽然慢了点,不过逛了许多地方,见了许多风景。

      当然,还听到了许多捕风捉影的传言。

      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决战紫禁之巅,在江湖上闹得沸沸扬扬,决斗又已一种非常离奇的方式结束,二十多个高手眼睁睁地看见叶孤城消失,又被带着尖尖帽子的温玉带走,离开紫禁城后,立刻化身大喇叭,四处添油加醋。

      又有不少说书先生把这件事听去了,改编成了非常吸人眼球的标题挂在茶楼门口。

      譬如:震惊!剑仙叶孤城在决斗时竟对剑神西门吹雪干出这种事!

      内容是叶孤城在决斗时放西门吹雪的鸽子,让西门在太和殿屋顶上白等了半个时辰。

      又譬如:起底剑仙叶孤城的真身,原来他竟是……

      内容融合了温玉骑着扫帚救人,大意是这剑仙叶孤城,原是扫帚星君座下一剑童,趁星君闭关之时,偷了剑下凡,化身成为剑仙,却不想在决斗之时,被下凡的星君抓回。

      这说书的还非常详细的描述了星君的长相——长着三个头,六条胳膊,胯|下一柄黄金做的扫帚,面容狰狞若阿修罗,开口会吐火……

      温玉:“…………”

      陆小凤:“…………”

      一点红听着,连眉毛都没动一下,不过倒是坐在茶楼把这一场天书给听完了,感觉上他似乎觉得这件事有点意思。

      无论怎么说……这也算是一种另类的信息污染了,说到这种程度,绝大多数的人都当做是乐子听一听得了,倒是给温玉省去了一些麻烦。

      就这么一路回到京城,温玉开始着手准备制作生命药水了。

      杀手一点红不缺钱,随便找了一处住了,陆小凤住在他好朋友花满楼的家中,时不时来做做客。

      再看过魔药顺时针搅拌逆时针搅拌蒸馏念咒磨粉切片等等等等的制作过程以及时不时就爆炸一下的小意外,陆小凤开始满怀敬意的给温玉投喂京城各大酒楼的好酒菜。

      温玉最喜欢糯米八宝鸭。

      八宝鸭就是最棒的!

      等到她经过数次失败的魔药制作,终于成功一回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隆冬了。

      她翻来覆去地看过,觉得没问题之后,这才给叶孤城服下。

      这一天下了雪。

      在温玉隔出的那间小卧室里,叶孤城服下了魔药,缓缓地睁开了双眼。

      他是个相当英俊、相当冷酷的男人,一双漆黑的眼睛,如两颗寒星、两点剑芒,让人见之心中生寒。

      他睁开双目,恍如隔世,一时不知自己到底是活着、还是以及死了。

      他动了动身子,只觉心口那处的伤冰冷而刺痛。

      ……他还活着。

      这令他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这里……又是哪里呢?

      他垂下了眸。

      ……然后,他就看到了自己身上盖的,东北大棉袄风格、大红大绿大喜庆的被子。

      叶孤城:“…………”

      他的表情忽然变得有点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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