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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回忆篇 ...

  •   今天上午,还真是多磨难啊~
      一上楼,就看见龙马那嚣张的小鬼,这也就罢了,关键是他为什么还是本大爷的同桌啊!都初三了,还双人同桌,还真是穷人学校的作风啊!看那一副不屑的欠扁样,想起了我无数关于比这还欠扁的小鬼的回忆。
      哼,即使你再高,年纪上还照样只是个小!鬼!
      下第一堂课,一外班女的走进教室,往我桌上甩一大打资料叫我去送,我是跑外卖的?啪的就来一句:敢在本大爷的地盘上嚣张!那女的一愣,竟然自己去送了。
      切,太次了,我还以为她会回一句:要你送废话那么多干嘛?
      我自然把桌子上的资料全推在地上,送一句:自己送去,本大爷可不管这等闲杂事。
      被人刚这么一耍,我倒是心里不爽起来,一些被欺负的回忆又被勾起来:
      13岁,学姐表面上在老师面前,特别是龙崎老师面前,表现的是多么善解人意、可敬可亲,老师一走,便成欺负、嘲弄的重点对象,什么网球超烂啊,什么有个老师照护啊,什么离不二、手冢远一点啊,什么离龙马远一点啊(对这点相当不满,就龙马…也有女疯狂崇拜者,不华丽啊),什么离男子网球队远一点啊,而且还警告要是敢告诉老师就打断她的手再也不让她打网球,青学的女生比冰帝的还毒啊~~最后摆平这件事的是——不二学长。真是没想到不二看起来挺可爱挺善良的,其实就一只腹黑熊,其魅力和受欢迎程度绝不比若人弘小。一来女网部就被花痴们团团围住,直接忘记跟在后面小小的我。关键是不二学长竟还把她们哄骗的好好的,这群花痴就直接忘了欺负我的事,想不二去了。直到不二学长转高一去,欺负我的那群初三学姐也跟不二去高一了。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

      14岁,最悲惨的是莫过于被某男盯上。一次逛街,很不幸(?)遇上忍足侑士。忍足侑士的花心可谓人尽皆知,大街上随便抓一个都是他的女友。那天,我正好陪朋香去买护腕,被忍足盯上了。忍足的水平还真可以,三言两语就把两眼冒桃心的朋香支走了。对付像樱这么纯洁的女孩子自然是用小说里最老套的方式了:先聊天,再奔主题,
      忍足:{妩媚(?)的一笑}可否赏脸去一趟XXX豪华大饭店?
      樱(脸红,吓傻了,快哭了,看着左右,朋香人呢?然后死命摇头)不不,我还有事。
      樱转身想跑,忍足把两束请柬放在樱手上,和你的朋友一起来。明天别忘了。
      结果……樱没去,朋香去了。
      那天的酒会,我在场,虽说是忍足的生日宴,但主角确实我和他两个人。没办法,太华丽就是太抢眼。
      第二天,朋香在那及其华丽的吹嘘自己和好几位王子跳了舞,不过就是勉强一点的暴发户子弟,切,王子?真是个不华丽的女人。
      在忍足整整一个月的死缠烂打之下(以前竟不知道忍足追女生有这种耐力),樱也想通了。
      知道该怎么做了。
      在我家开的茶餐厅了,用异常冷静的声音对他说:
      “我不喜欢你,请不要这样了。”
      忍足微笑着问:“怎么?怕你喜欢的人误会?”
      在樱乃的记忆里,忍足不是我认识的忍足,他的眼神很不一样,很朦胧,看不懂,以前追求过的女生也有和这很相似的眼神。
      没有等樱乃回答,忍足开口了:
      “即使不能做情侣,总不可能连朋友都做不成吧?”
      忍足笑得很开心,谁知道他背后是什么心?只是令本大爷意外的是他竟然真的把樱乃当朋友看:碰面打招呼,有时请吃饭,还有时教她打网球。
      其实,樱乃不知道,那个月,忍足几乎为她丢了神,总是打网球不尽心,但那个月过后,忍足又变得和曾今一样放荡不羁,只不过不再满大街找女友,似乎收敛了一点,反倒是我,变成了以前的他。
      也许,这个并不是十分的华丽的女生给忍足上了一课:
      并不是钱、外貌能代表一切,我记得:在我读过的一本极其不华丽的世界名著有句名言:我贫穷,低微,不美丽,但当我们的灵魂穿过坟墓站在上帝面前的时候,我们是平等的。
      这只是贫穷人说的话,虽然现在的我长得还耐看。

      15岁,恰巧遇到网球比赛改革,高中联赛和初中联赛都要有一对混双,下个月就要进行都大会赛的预赛了,可恶,身为网球女网部的副部长竟没有份,更何况是跟了现初中网球部部长龙马这个小鬼青梅竹马三年的丫头。
      我突然明白我要做什么了:
      成为参加都大赛的混双队员。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三、回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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