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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巴黎 ...

  •   好吧,我的朋友,这就是我与奥斯汀的初次见面。当时我几乎相信他就是我等待而来拯救的天使。
      可是,他当然不是。
      他是另一种截然不同于天使的生命---吸血鬼。
      这不是传说,我的朋友们:请相信直至今天,在这个星球上还有这样的生物,因为后来我也变成了其中之一,并且就混迹于你们之中。
      科隆香水和波尔多红酒不见了,只有鲜血:我的,和奥斯汀的。
      来自四面八方的闷塞和窒息,一种漫无边际,随处漂浮的感觉。
      也许,他是杀了我;也许,他是救了我,谁知道呢?总之,我还活着,并且一直活到了今天,这,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
      我记得那疼痛:死亡的,和重生的。与此相比,躺在有丝绸衬底的棺木中,倒真的不算什么。所以,假如有人告诉你吸血鬼的吻毫无痛苦,你千万不要相信。因为吸血鬼也像你们人类一样,有许多不同的种类:假如你碰到的是我,我会给你一个尽可能甜蜜的吻;可是假如你不幸碰到了奥斯汀,那个吻是会有一些痛苦的。不过,也有可能他爱上了你之后吻你一下,那又是另一种情况了。
      好了,现在,再来说说我的吸血鬼生活吧。
      一八二五年三月十三日,我作为人类的生命完结了;作为吸血鬼的生命开始了。我和奥斯汀成了同类,正式加入了我曾经以自认为“科学和理性”的脑瓜而怀疑其存在的古老的种族---有血有肉,却不再是人。
      在最初的那段日子,奥斯汀在我面前的形象是一个严厉的老师:
      “不,丹尼,快放开他,他已经死了。喝死人的血会使你生病的!还要我提醒你多少次?”
      “记住:力量与速度,这是他们无法与我们匹敌的,你必须好好利用。”
      “杀人是我们的本能与天性,丹尼,你应该加快速度来适应这一切!”
      ……
      我有没有对你说过,奥斯汀看起来像一位迷人的绅士?那么好吧,我得承认我错了---我是说,我就像所有习惯于以貌取人的巴黎人一样被他的表象所迷惑了:当我成为他的同类之后,在我面前他就从来都不是一个绅士,而是一个天生要杀人的怪物。成为一个吸血鬼,对他来说再合适不过了---对,他具有一切他所说的“黑暗天赋”。我简直不敢想象他在生而为人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但是他的某些习惯又不得不使我相信:他就算不是贵族,至少也曾是上层社会的一员。他说带巴黎腔的法语,英语和意大利语说得同样地道而高雅。我从来没有问过他这些---所有这些藏在我心中的疑团:他从哪儿来?究竟是哪国人?是谁把他变成了现在的样子?成为吸血鬼有多少年了?他为什么选择我作为他的同类?
      他一定能看到我对他的怀疑,不过他也从未想要告诉我这些。也许,他知道我很懦弱,认为不值得告诉我吧。
      没错,那时候,“懦弱”确实是他最多用来形容我的词。
      可是,在勒阿弗尔的海边,他就应该看到我的懦弱---我甚至没有自杀的勇气,又哪来杀人的勇气呢?我没有什么“黑暗天赋”,我害怕杀人,也讨厌那样做,我们为什么要靠剥夺那些可怜而弱小的人类的性命而存活呢?既然似乎只喝动物的血也一样能活下去。
      那些圆睁的双目和僵直发青的手臂。这些人,前一秒钟还活得好好的,后一秒钟呢?
      鲜血的甜香,能满足我的嗅觉,满足我的味觉,满足我的整个生命---这条罪恶的生命,在最初的日子里只得到过一次活人鲜血的滋补,任凭奥斯汀怎么斥责,“懦夫”也好,“胆小鬼”也好,“吸血鬼的耻辱”也好,我也不肯杀人了。
      我对自己当初的选择后悔极了。我还记得奥斯汀说的“他将给我一个他从未有过的选择”是的,我选择了,但是选错了。
      我们是可怕也可悲的少数:被记载,被传说,被驱逐,被诅咒,只因为我们被永生的流光溢彩所迷惑---我曾以为那代表永恒的快乐。
      我一连几个小时地坐在那里,回忆我的童年,怀念着慈爱的母亲,怀念着生为人类的生活,还有日出。我才发现,原来我是如此的热爱日出。
      奥斯汀曾经说:“记住,丹尼,作为一个吸血鬼,如果你不想毁灭的话,就不要再傻头傻脑地想着看日出了。”
      “为什么?那会让我们下地狱吗?”
      “地狱?”他大笑着反问我,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似的,“地狱?那是用来吓唬那些愚蠢的凡人的,而你,是一个吸血鬼啊,我的朋友!”
      然后,他又以一阵大笑结束了对我的问题的回答。
      然而,我知道,是有那么一个地狱的,它就在我们中间。要不然,像我们这样的吸血鬼又住在哪儿?我没有继续问下去,因为我知道奥斯汀一定会回答“我们当然是住在天堂里了!”
      天堂?永生不死,青春不逝---就是天堂吗?
      我们是同类,但又是那么不同。
      日复一日的,我思考着那些生为人类时从未仔细想过的问题:我们为什么而活,又为什么而死?我们为什么爱,又为什么恨?每一次,我试图将自己的思维放逐的远一些,再远一些,但是最终又回到了眼前。我很痛苦,我也厌恶和奥斯汀生活在一起。和他在一起时间越长,我越是清晰地意识到我们不可能长久的相处。最开始时,我着迷于他的衣着,他的谈吐,甚至他走路的姿势。他的一举一动在我眼里都显得优雅而神秘。可渐渐的,我发现我并不真正喜欢这样的生活---我想要离开。
      难道吸血鬼只能群居吗?就算是这样,我也希望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伴侣。
      一天黄昏,我早早地醒来了---每天都是奥斯汀先起来,这也是我对他有所惧怕的原因之一,因为他完全可以趁我没醒来时把我的棺材盖钉死,也可以用一把火烧了我。
      你一定会想我为什么有这个奇怪的想法:事实上,这正是奥斯汀本人告诉我的---带着一种半是认真半是玩笑的口吻。但是那天我起得很早,或者说我根本没有进入到睡眠状态,我策划这件事已经如此之久,我认定我一定要离开奥斯汀。
      忘了告诉你,我们当时住在王子饭店。这是巴黎最大的旅馆之一,经常有来自意大利或俄国的亲王赏光下榻于此。我提到过奥斯汀是个挑剔的吸血鬼吗?如果我忘了,那么看来我必须在此作一个重要的补充:在他的菜单上,贵族是首选。他喜欢那些娇嫩如百合花、玫瑰花的男爵、子爵和公爵小姐。奥斯汀有时根本不必出旅店就可饱饮到他所说的“高贵的血液”---我想这正是他乐于长期租住于此的原因,把我变成同类之前他就住在这儿了---我的到来只需让他再添一副棺材。
      可怜那些贵人们,他们不得不永远留在巴黎了。病人死于一种神秘的疾病:发烧,狂热,面色苍白到毫无血色,最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一天天衰弱下去,直到死亡。匆匆忙忙赶来的大夫们执拗地按自然的方式去处理这超自然的病例,当然是以失败告终。于是,外面有越来越多的传言说王子饭店在闹鬼,而这又进一步提高了旅馆的知名度。每天都有人从全欧洲的各个角落慕名来此,全都是些既胆大又时髦的青年。
      上帝啊,这真是一个杰出的玩笑!
      更奇怪的是,从来没有人就那些神秘的死亡事件怀疑过我们---的确,有谁会无缘无故地怀疑两位和蔼可亲,风度翩翩的绅士呢?更何况有几位死者生前与奥斯汀结成了十分真挚的友谊。当听到这些不幸的人们的死讯时,许多人亲眼看见他掏出手帕动情地擦着眼睛,于是人们转而去安慰这位好心肠的先生。
      还有一次,我亲耳听见他与一位迷人的英国小姐谈论闹鬼的事情(后来这位不幸的小姐当然也成了奥斯汀的牺牲品)。奥斯汀倾向于这事儿与雅各宾派的恐怖统治有关。
      “您知道,小姐,”这是他的原话,“当时暗杀到处都是,没准儿在咱们的旅店就发生过那么一两起呢。那些悲惨的鬼魂啊,愿他们早日得到安息!”
      瞧瞧吧,这就是我那位伟大的伙伴!
      好吧,刚刚说到我即将逃走,那么,让我们继续下去吧。
      事实上,在我一百八十多年的生命中,如果单以时间的长短来衡量,这次出逃甚至连一个小插曲都算不上。但是我必须一字不漏地向你们---我忠实的读者讲述它,因为,这对后来发生在我身上的事至关重要。
      我爬出我的棺材,以最快的速度毫不留恋地走出了我们的套间,走出了王子饭店。
      我身无分文---和奥斯汀在一起的好处就是,永远不用为钱而犯愁。他很有钱,我不知道他的钱是从哪儿来的---也许是偷的,也许是赌博赌来的,或者,是继承的?反正我们俩在一起时开销总是很大方,在排场上面不逊色于任何一个贵族,完全可以媲美我还是人类的时候。可是钱必须由他来保管。就是说,怎么花钱,花在哪些方面,必须由他说了算---他把我们的房间布置得富丽堂皇,家具都是最好的;他还在巴黎所有的剧院拥有固定包厢。但如果我想要买什么东西,比方说,一本小说或是一本画册,就得请示他,他同意了,才能把买书的钱给我。
      没有钱,可是我毕竟恢复了自由。作为一个吸血鬼,我有什么可惧怕的呢?我不怕黑夜,而在阳光不怎么刺眼的白天照样能从容地外出;我永远不会衰老,我的□□将永远保持在一八二五年三月十三日那天的样子---不论时间如何流逝。
      唯一让我魂牵梦萦的,还是,日出。
      时光每一秒都在流逝,而最后的一次日出却永远停留在我的记忆里,从未改变。
      突然间,我变得满怀感伤了。
      我走出了奥斯汀的生命,开始了我自己的吸血鬼生活。
      朋友们,你们是否有这样的感受:许多事情,身处当时当地与过后回想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样子。也许,当时让你觉得痛苦不堪的一件事,多年之后才发现原来根本不值一提;同样,有的事,当时让你快乐无比,回首之时那根本就是一件平淡无奇甚至十分无趣;当时觉得很长的一段时间,事后在你的记忆中仿佛一瞬;而有时,随着日子的流逝,一些本来模糊的事又会渐渐清晰……
      我的情况是所列举的最后一种。
      在我作为一个永恒的生命存活的将近二百年来,那些本应埋藏在记忆深处的忘却从来不曾真正消失过。漫长的夜晚,明媚的白天,睡着还是醒来,它们无时无刻不在折磨我。
      对于凡人来说,他们的生命是如此脆弱而短暂,他们需要用不断的回忆来延长生命的存在。可是我,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我为什么要铭记,又为什么失去了忘记的能力?生命对我来说根本没有珍惜的意义,因为我永远不会失去它。我只能把这理解为上帝对我这种本该毁灭的生物的惩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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