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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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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四十五次翻开我爷爷的这本日记。
在我第四十四次真正读完时(原谅之前数十次只是草草读了两页却从未有过翻到结局的决心)我便立即定了一张赶来英国伦敦的船票。
无法解释这冲动的举措究竟是震撼还是在试图证实一个荒谬的谎言,去另一片土地试图寻找爷爷的旧情人,哪怕所有线索只有一本日记。
而现在我确确实实身处这艘大船时,不安感又一次伴随着伦敦清晨的风送到脸庞。
让我们先看看这本泛黄的牛皮日记的第一页吧。
“1819年,五月十七日。
伦敦该死的天气永远泛着潮湿的气息,还好隔壁家女主人的蔷薇开的茂盛,心情倒是填了几分春意。
若不是再次遇见那个倒霉的英国男人,我想这份心情能持续的更久一点。
……”
当我又一次沉迷其中,忘了昏晨曦晓,船已经靠岸。
我绕过无数的面包店与裁缝店才找到供我来伦敦临时休息的住所时,天空已经泛上了黄昏的微醺。
“八街十七号,对的。”门牌号的地址与我手中的备注单相同,我松了口气,向台边那位英国妇女微笑。
“弗朗索瓦丝.波诺弗瓦小姐?”
我点头确认。
“小姐,一路辛苦。你很幸运,伦敦今天天气不错。”
“谢谢,但愿明天依旧。”
那位好心的旅店女主人却并不着急让我离开,立马派她身边高高瘦瘦的男子为我收拾空房和放行李等琐事一面与我搭讪道。
“哦!感谢上帝我并没有忘记,法国人小姐,您的朋友让我特地为您转达一封信。介于是给您的,我并未拆开。”
她一面低声细细说着翻找她堆得高高的柜子,“找到了。”
“谢谢。”我接了过来。
排除掉了那过多的问候语,我才找到这封信的重点。同时也是我来伦敦的路线。
“波诺弗瓦小姐,
根据您的陈述,我确实寻找到你所说‘亚瑟柯克兰’先生的生平。很遗憾,他四年前于伦敦病逝。
同时,我寻找过他的家人。柯克兰先生与柯克兰夫人却对父亲与法国的关系一无所知。亚瑟柯克兰先生的弟弟如今已近知天命之年,并不愿意多谈,行为表现得也极其暴躁。
哦!小姐,不要忧伤,唯一能为您分享的消息是离开之时柯克兰先生向我提供‘那个古怪的老头(柯克兰先生亲口称呼)在晚年没有端游的买下伦敦边郊的一座荒旧教堂。’或许与您所提到的那所教堂有关。”
亚瑟柯克兰先生于四年前病逝,这个答案让我遗憾却又在意料之中。
同时注意到,他的儿子对父亲的称呼“那个古怪的老头”,属实忍俊不禁。该死,那个已经去世七年的老头在我印象中居然也只剩下喜欢挑逗小女孩的古怪形象。
就在此时,那个伙计已经出来呼唤我可以进入房间了,女主人也微笑的望着我。
“小姐,看您的样子,明天是要出门了,要去拜见亲友吗?”
“不,暂时不会。”我对柯克兰先生一家的希望也并不是很多,“明天我先去寻找一所教堂,圣比利斯德教堂——据说是在边郊。”
“很对不起,可爱的小姐。”女主人对我流露微笑,“我在英国待过二十年却从未听说过。也许你明天可以去问问街头年长的马车夫,或许能够找到。”
“不过在此之前,我为您准备了坚果蛋糕以及葡萄果汁,不知道小姐是否乐于享受一顿简单的晚餐?”
第二日天刚刚破晓,我便打起精神去街头寻找熟路的车夫与能够赶去的马匹,很遗憾的是,半个钟头我仍然没遇见一个认识那个奇怪地方的人。
在我忍不住去寻找柯克兰夫妇打听具体位置时,一位中年马车夫对我说道或许他的父亲能向我提供线索。
不过代价是为那位父亲买几位药材。
由于年纪已经许多岁数,那位老人只能在屋中等待我的会谈。
屋内潮湿且晦暗,木头地板明显发出“咯吱”声音。我吓得退后两步,那位中年车夫坚定的眼神看着我再一次强调“不要怕,小姐。我们不是坏人。”
老人坐在木椅上,白发苍苍。
他略带浑浊的眼神看向我,“小姐,您的紫罗兰眼睛真好看,我好像从前见过你。”
我笑了,“谢谢。”这是最普遍的客套。
老人却认真看着我:“真的,那是一个法国人——在我很年轻的时候。一个法国男人,同样,我带他去圣比利斯德教堂。”
我对他说,我也是个法国人。
他的眼神开始清明,他笑了:“小姐,您的英语说的真好。我仿佛又年轻了几十岁,如果可以我现在就骑着马带您和我的主人先生再去一次圣比利斯德教堂。可那不行啊,我老了,你却仍旧年轻。主人也老了,但在他心里您还是这幅模样。”
我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同时不知道数十年前的圣比利斯德教堂发生过什么样的故事,多少故事。多少个法国人,又有多少个英国人。就像他此时分不清我与另一个法国人一样,我分不清他的言论与情感。
老人似乎很累了,他不想在多唠叨也看出了我不想再多在这嘈杂脏乱的环境下多待一刻。
他对他的儿子说:“史密斯太太的住宅,对,就是住在边郊的那位史密斯太太。她住宅的旁边有一片玫瑰从,那是一大片,漫山遍野的鲜花。鲜花覆盖的那所教堂淋沐在晨光之中。就是那所!你应该记得的。”
就这样,我出发了。
我们快马加鞭,最终在下午之前到达了指定的地方。
那里很美,当然,我是指自然风光。比如路边盛开的蓝花与一旁的苹果树。
教堂远处可见,那片山坡春草初初冒头,连阳光也染上了玫瑰的红晕。
教堂从外表上壮观而庄严。我可以看出他的设计人的用心以及曾经的繁盛。对,曾经,现在我踏上这条小路,路边是因风吹起四处飘散无人清扫的落叶。
一直到快进入,我才看见几个挎着篮子的妇女谈笑着走过。这倒也消除了一些慌张和恐惧,我让马车夫在门口等我,理了理裙子便跨进了。
教堂的里面并没有想象中的破旧与荒败,反倒是桌椅看质地都是才换不久,里面寥寥坐着几位年迈老者与年轻少女轻声做着祷告。
我双手合起念了一阵祷告词,才睁开眼从随身带的包中取出爷爷的日记。而正当我侧过头伸手去取时才发现身边坐着一位先生。
我吓了一跳,他不知是何时坐在身边,也许是我沉浸在深思之中。
他有着英国人统一的浓眉毛,浅金色的发色以及一张看着并不厌烦的笑脸。
“抱歉先生,打扰到你了。”我率先开口,“我们认识吗?”
“并没有,只不过在这里,小姐您确实不常见。”
“这是第一次来,很荣幸见到。看来先生是常常来?”
“每一天。”
他对这里的一切似乎习以为常,我不禁想想他攀谈:“不瞒你说,先生。我来到这里想找到这位教堂的主人。柯克兰先生,而我才得知,真正买下这座教堂的人已经在四年前去世了。”
我做出很遗憾的表情“我想知道,一位什么都不缺的英国贵族为什么要在一个郊区买下这样一做教堂。”
是思念成疾,徒留红豆?
那位年轻绅士笑了,“我方才说过我每天都来,所以很碰巧,我认识那位柯克兰先生。”
我的目光闪烁了一下,“我想要了解关于他的情况。”
绅士挑了挑眉“小姐,我想知道您与那位柯克兰先生的关系。”
这问题让我不知怎么回答。
“我是……柯克兰先生一位故友的孙女。”我之所以说出实情,是那位先生的表情明显在猜测“私生女”一类的词。虽然并未冒犯,但坦率为先。
“我是一位法国人,纯正的法国人,父母都是。”我道。
他点头:“好的好的。小姐,我相信您。”
“也许你在来这里之前了解过亚瑟柯克兰先生。大家对他的评价可并不好,没有人会对一个古板的老头感兴趣。哦,抱歉冒犯了老绅士,所以您实在使我好奇,正如你对这柯克兰先生好奇一样。”
我点头,听他继续道。
“柯克兰先生出身名门,确实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及家教的贵族,却很少有朋友。不知道是为什么,也许是因为他那古怪的性格,比如不喜与人交谈,不怎么出门。就连他早年的表兄弟斯科特.柯克兰先生到晚年也不怎么打交道。”
“他结婚了?”我问道。
“哦!是的。他娶了一个很好的太太,在二十五岁结婚,生子。平淡的过了一生。”
“但——亚瑟.柯克兰先生一生过着优越的生活,却并不享受。这个古怪老头也时常做出奇怪事情,在边郊买个小房子居住,每日在伦敦集市的街道四处闲逛…”
“没有人理解他,也没有人明白他的举止。”
“小姐,小姐?你怎么哭了?您的泪水可是沾染上了衬衫。需要手帕吗?”
我还未注意到此时的我已经潸然泪下,手下仍然紧紧攥着那个陈旧的笔记本。硬壳搁着我的手,上面是用钢笔写的爷爷的名字。
“弗朗西斯.波诺弗瓦”
我轻声开口,向身边初次见面的男子道:“让我们来听一个故事吧。一个漫长且勇敢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