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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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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闻谨之天生长了一副好皮囊。置身人群中时,路人第一眼会注意到他的个子,至于那仰起脖子后的第二眼,绝对逃不过他那张好看的脸。
自恋如沈驭,也不得不承认闻谨之比他好看。
自打和闻谨之认识,沈驭见过不少人和闻谨之表过白。毫不夸张地说,每年七夕和二月十四送给闻谨之的情书都能塞满半桌子。那些当面和闻谨之表白的人不在少数,更别说那些托人找关系想认识他的人了。
闻谨之虽然从来没有答应过和任何人交往,但是沈驭每次听到有人和他表白,那颗心就跟被无形的手指给揪住了似的。
这回跟闻谨之告白的人又是谁?
“魏曼莎。”短发女孩说出了一个名字。
无名的焦躁滋生,一阵烦闷堵在沈驭的胸口。
同伴一脸的求知欲:“你有她照片吗?”
“她是学校新闻小组的,经常出外景,官网能找到,”短发女孩掏出手机迅速打开校园新闻页面:“喏,你看。”
一堆人凑了上去看魏曼莎的照片。
沈驭下意识要看照片,但他还是没能把头转过去。好烦。这群人怎么这么烦这么八卦。
看了照片后,有人不禁赞叹:“哇,好漂亮啊,他俩真是郎才女貌。”
“我看也挺配的。”
“好养眼啊他们,啊啊啊我已经开始忍不住脑补了。”
沈驭脾气本就不好,焦躁和烦闷在此时达到顶点,直接化为喉间的一声冷笑。要是再听下去,沈驭恐怕忍不住当场打电话给闻谨之打电话过去,质问后者是不是恋爱了。虽然事后肯他定会反省自己质问那人的立场是什么。
虽然不认识魏曼莎,但沈驭脑海中却已经勾勒出一个完美的女孩形象。不久后,那个女孩会和沈驭住在一起,会和他一起上下课,会和他一起去骑马,会和他一起去看电影,会和他一起做他们之间做过的所有的事情,还会做一些他们之间没有做过的事情。
沈驭的手心越攥越紧。
完不完美很重要,其实在性别这一项他就已经输了。
沈驭也很清楚,在这场单方面的暗恋中,最大的敌人从来都不是以魏曼莎为首的那些女孩子,而是他自己。
——是他自己要去喜欢一个直男。
一想到这里,那点对魏曼莎的敌意散得一干二净,攥在手里的东西仅仅剩下无力感。
沈驭松开了手掌。
“借过。”
沈驭稍稍放高了声音,引起周围人的注意。他姿态挺拔,神色淡漠,眉间的一抹忧郁很是显眼。
讨论八卦的女同学们这才注意到身边也有一个大帅哥,但看见对方一副酷盖模样后一秒噤声,安安静静目送他离开,过了一会儿才说这人好帅啊。
沈驭背影很是潇洒,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是落荒而逃却偏要逞强而已。
...
草草填饱肚子,沈驭离开学校到网咖打了一下午的游戏。他没有选包间,而是特意挑了一个普通机位。这儿周围都是激动的喊叫声,鼻尖充斥着烟味和泡面味。
这都是他不喜欢的东西,但胜在能让他分心,不再去想食堂门口那件事。
想法虽然合理,实际上却不这样。
因为队友的责怪和叱骂声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他又分心了。
走出网吧,沈驭呼吸了好几口新鲜空气,掏出手机给闻谨之发了条恭喜过去。心底有点儿酸。
但是憋了一下午的委屈得到了一种自虐式的发泄。
那边过了一会儿才回复:恭喜什么?
——当然是你脱单了。
——我没答应她。
...?
没答应?如果是真的,他为什么听到八卦后脑补了那么多?
——真的?
——真的
随着手机短信带来的震动,新鲜的血液仿佛重新注入,一颗心脏再次跳动,砰砰、砰砰、砰砰,跳得人胸口发热,脸颊直发烫。
他没答应!他还能继续呆在自己的身边!
沈驭整个人又活了过来。
他直直盯着屏幕上“真的”两个字,发了一会儿呆,直到屏幕熄灭后才看到上面有个人脸正在傻笑,跟个傻子似的。
“咳咳。”
沈驭左右环顾,抬手摸了摸鼻尖,发现网吧门口没什么人,这才双手插兜脚步轻快地离开了。
宿舍没什么人,沈驭打包了一份饭回去。他们是四人寝,另外两个室友当交换生了,因此现在里面只住着他和沈驭两个人。
刚把饭放下,就看到闻谨之的电脑正开着,页面停留在一个小提琴音乐分享会的购票网页。
主办这场音乐会的大师是来自罗马尼亚的大师,被圈内人称为小埃奈斯库的乔治。他正在举办全球巡演,但是在亚洲表演的次数并不多,在C城只办一次,时间就在明晚七点左右,因此一票难求。
沈驭曾经听闻谨之说过,他父亲在去世前曾自学过小提琴,最喜欢的小提琴大师就是这一位。他还经常拉给他弟弟和他听,不仅如此,他弟弟还跟着父亲学了一阵子。
可是后来...
沈驭不愿再回忆那段闻谨之的伤心事,把注意力放回了购票页面上。看看这样子,闻谨之明显是想去听这场音乐会的,但是上面显示的是已无余票。
沈驭立马打开手机,把富二代圈子里的那些狐朋狗友拉了一个群,问他们能不能拿到这场音乐会的票。
但是这些人不正经得很,不是问他是不是想泡妞了,就是说有那闲工夫玩别的不好吗,听什么音乐会。
不过,还是有两个人说如果有人退票会帮他留意。
但是沈驭还是没闲下来,他打开不少本地论坛和各大社交软件的本地页面一个个发帖,说是重金求票。但是一两个小时过去了,沈驭还是一无所获。
没过一会儿,闻谨之带着篮球回来了。身上的灰色运动T恤湿了一大片,前胸后背都湿透了,呼吸还未平静,结实的胸膛随着换气的动作一起一伏,性感而有力,汗水打湿微长而凌乱的发,顺着线条硬朗的脸颊滑落至巴。手里提着一瓶苏打水,他拧开瓶盖,扬起头喝了好几口,脖颈不粗不细,上边的汗水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作为雄性象征之一的喉结也随着吞咽的滚动,像一个开关那般,触动了沈驭身上的某个部位。
“打篮球去了?”沈驭强迫自己收回眼神,回到自己的座位之上,只是坐姿略显僵硬。
“好久没打了,今天练了一会儿。”打球后的躁动被苏打水安抚下来,闻谨之重重地喟叹一声:“今天出汗有点多。”
沈驭把椅子转了一个方向,翘起二郎腿,拿出手机打开游戏,装作随口一问:“你想去小提琴音乐会?”
闻谨之把篮球放好,去阳台上洗了把脸:“本来想去,但是票卖光了。”
“哦。”沈驭没有告诉他在帮闻谨之求票的事,表面上虽然在打游戏,却注意着阳台上的响动。
闻谨之拿了几件衣服进了卫生间,不一会儿花洒的声音响起。
沈驭猛吸一口气,把那股躁动努力压回去,戴上耳机专心玩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