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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始点 ...

  •   我穿越了。

      穿越前其实我没看过太多美漫,因为年纪小的时候家里不流行这个,长大以后由因为种种原因没入坑。反正直到我成为一个光荣且卑微的社畜,也只在大学期间和女朋友看过漫威几部大电影,看完感想是特效很酷炫,那个谁和那个谁挺帅的、黑寡妇真漂亮,然后就没了。
      我连角色都没分清。

      以至于我穿越之后对世界的认知分成三个阶段。

      最开始我以为自己来到了平行世界的美国,还穿成俩土大款的儿子。我爸妈是那种资本主义电影里才会出现的上流阶级,西装革履人模狗样,在我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就每天不见踪影。但在眼睛发育完全、看清楚我家的房子长什么样以后,我对自己成为留守儿童的愤愤之情就消失了。
      ——能够作为独生子长大成人继承亿万家产,还要什么自行车!

      我的人生目标就是活到成年,变成一个对社会没用但也没危害的纨绔子弟!

      然而没过多久我对未来的美好畅想就被打破了,我爸妈居然能在百忙之中又生了个儿子,是我的弟弟布鲁斯·韦恩。

      这名字是不是有点耳熟?

      不过外国人重名率比较高,叫布鲁斯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我没在意这个,我只在意我弟弟要不要来和我争夺家产。这时候无数豪门狗血剧情在我心中飘过,以至于每次见到布鲁斯的时候都有种惴惴不安的感觉。

      我妈以为我喜欢弟弟才天天去看他,就让管家把照顾弟弟的任务分我一半。

      淦啊。

      让一个只会吃的豆丁照顾另一个,韦恩夫妇你们没有心。

      但我还是不情不愿地去和弟弟打好关系了,毕竟这决定了我们将来是穿一条裤子升任ceo赢取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还是二龙夺嫡相煎何太急。

      我有野心,但社畜太苦了,我的野心还不足以支撑我像我爸妈一样每天996为家业奋斗。
      如果布鲁斯有这个志向……到时候再说。

      我无忧无虑的童年一直持续到发现我爸妈在干什么勾当为止。

      说实话,穿越前我没觉得自己是多有责任心和道德感的人,世界上多得是得过且过的庸碌之辈,我不过是其中之一。但哥谭,这座城市,她简直颠覆了我对社会的认知,并且随着我每长大一岁,就刷新一次我的三观。

      我曾经以为这世上没有比自己家住在罪恶之都更糟心的事情了。

      大不了以后少出点门呗,家里这么大房子还不够我浪的。

      结果后来我发现,我爸妈原来是这泥潭中的一部分,他们格外富有、也超乎想象的腐败,就仿佛是为邪恶之花提供养分的、淤泥里面最粗壮的那条根系。

      淦啊。

      虽然我嘴上还在骂人,但其实心里慌得一批。原来我平日里和蔼可亲的父母也是两个衣冠禽兽,在我看不见的时候夺走和我一样的孩子们的未来,而我的快乐和幸福就建立在那些无辜者的尸骨之上。

      从那之后我就开始做噩梦。梦境非常有上辈子受过熏陶的佛道思想精神,讲究一个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人在做天在看,早晚有一天那些冤魂会抓着我家人的脖子带我们下地狱。

      但我睡不好觉的事情不敢和任何人说,我也不能告诉我爸妈,我居然会害怕自己的父母。

      只有布鲁斯知道我夜里辗转反侧,他会偷偷从厨房里给我拿热牛奶,也会在早上起床的时候想借口支走管家让我多睡一会。我真没白疼这个弟弟,他是我家仅剩的良心。

      我应该不是个好人,可是我也不是能狠下心心安理得接受这些的人。我以前受过的教育不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也不是像蚂蟥一样趴在这座城市身上等着把所有人的血吸干。
      我曾经的祖国教育我什么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现在我一点都看不见。
      我越来越憎恨自己的这一世,要是没有被生出来就好了,要是上辈子死掉之后没有穿越就好了。

      同时我也憎恨哥谭,和我的父母。

      是他们不给好人留活路,还让我在这样的痛苦中煎熬。

      俗话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我是不可能因为这种理由自杀的。虽然有见了太多世态炎凉而不由得混吃等死咸鱼的一面,但也有不知是不是流淌在血脉中的气性和狠劲。

      陈胜吴广起义里面有句话我现在还记得: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韦恩夫妇!我不做人了!

      就算我死也要拉两个垫背的!

      是的,我打算和管家阿尔弗雷德合谋干掉我爸妈。

      这想法跨度太大,不是那么文明和谐。

      但我实在憋得太狠了,我亲眼见识过韦恩夫妇怎么对待别人,我受不了这个。

      可能我心态不正常,然而哥谭也没有心理医生能治好我,总之等我意识到我在做什么时,计划已经成型了。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地点在犯罪巷。

      具体发生了什么我其实不太想回想。

      反正本来按照计划,我应该跟我爸妈一起一了百了、去地狱快活,而我弟弟布鲁斯·韦恩会继承家业,成为哥谭最靓的崽。我弟长得贼好看,长大以后肯定能成为芳心纵火犯,希望他能对姑娘们好一点,至少好聚好散,不然说不定会迎来柴刀结局。

      但我人生中头一回设计的、花费了我从小到大几乎全部心计的计划,在最关键的步骤出了问题。

      ——我没死成。

      四个人,死掉三个。

      我没死。

      我弟弟,布鲁斯·韦恩,替我去见上帝了。

      去他妈的。

      我怀疑那段时间我可能疯了,反正情绪绝对不太正常。我和阿尔弗雷德,两个仅剩的韦恩家族的人,一边互相伤害一边互相扶持,磕磕绊绊将那段艰难的日子走过去了。

      事实证明,人不被逼到份上,都不知道自己会干出什么来。

      我杀了三个人,而这永远都不会是最后三个。

      我依然憎恶这座城市,我想让她沉没得干脆一点,别再不上不下拖拖拉拉,让所有人都难过。

      我得成为统治哥谭的人。然后她会在我的手中焕发新生。

      就在这时,我对世界的认知步入第二阶段。

      我的管家先生给我打造了一件,正常世界里面如果不是去漫展出cos,绝对会被当成神经病的制服。

      在那一刻我恍然大悟!这居然是个美漫世界!

      怪不得会有哥谭这么离谱的城市!

      那么我是谁?

      我看着手里黑漆漆长俩耳朵的盔甲陷入沉思。

      ……这画风有点眼熟啊,该不会是蝙蝠侠吧?

      醒醒!虽然我没看过DC,但蝙蝠侠难道会是个反派吗?!他如果是反派我会在我小侄子的全年龄漫画本上看到他的形象吗!

      我肯定不是蝙蝠侠。但说不定我们正在侵权蝙蝠侠。希望DC不能跨界执法。

      于是等阿尔弗雷德问我要不要拿蝙蝠做代号的时候,我坚定地拒绝了他。
      “夜枭。”我看到旁边停在树梢上声音嘲哳的怪鸟,一锤定音,“叫我夜枭。”

  • 作者有话要说:  缘更!主更文在隔壁!
    这篇看文风就知道了,完全放飞自我,沙雕与刀子齐飞,糖共玻璃渣一色。总之不要对本文的逻辑抱有过高期待,但我还是想看到你们的评论(呐喊)!!!
    免费文没评论我就没动力呜呜呜
    ps:防止误会我说下,这个梗好像挺多人写过了,我没看过别人的文(因为它们都太短了QAQ!)剧情走向肯定不一样,请别在我文下提别人也别在别人文下提我,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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