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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德华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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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刘德华在其官方网站上以一篇《对不起》向广大粉丝致歉。华仔没有酒后驾车交通肇事,也没有唱歌不努力拍戏不用心,他道歉的理由只有一个——他和朱丽倩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仅此而已。
这个世界真有趣。非法同居的名人理直气壮,偷情离婚的明星大红大紫,在法治社会,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缔结一个受到法律保护的婚姻,却不得不向这个到处宣扬法制的社会公开道歉。如果合法不合情倒也罢了,但是人家男未婚女未嫁,也没有第三方地下情人来一哭二闹三上吊,不过是想结束公序良俗不提倡的未婚同居,走上现代文明婚姻之路,错在哪里?难道现在的世界观是这样:偷钱的是能人,抢钱的是强人,遵纪守法靠自己的劳动挣钱的反而是罪人?
有人说,结婚没有错,错就错在不该瞒着人民结婚。是的,就连许多法学家都认可公众人物无隐私。换句话说,公众人物不但不应该奢望隐私权得到法律保护,还有义务把生活放到太阳底下晾到公众满意为止,谁让你是公众人物呢?可是,如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华仔错在向公众隐瞒了长达二十四年的事实婚姻,如今给婚姻注了册,好比给黑车上了牌照,也算是承认了这个公开的秘密,在世人面前改过自新了吧。
二十四年,刚好是一个人从奶娃娃成长为一个硕士的年纪,够长了。朱丽倩的默默隐忍真的有必要吗?有意义吗?
明星为结婚道歉,终究不过是一场闹剧,是一个傻子说的故事,说的慷慨激昂,却无意义,真正值得人们思考的不是公众人物的言行,而是公众的意识。毕竟,只有公众才是社会的主体。如果群体意识出了问题,这个世界还能正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