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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chapter 18 兄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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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说过年龄是女人最大的敌人?
这话不无道理。
29岁的生日,我在一群陌生人当中度过。这天,正赶上星期六,我去影城看了场电影。我盯着屏幕上的风花雪月,荡气回肠,内心也起了些小小的涟漪。
出了影院,顺路进了家甜品店。要了个哈根达斯,坐在圆形转椅上边舔着冰激淋,边观察着窗外来去匆匆的人流。
一个带着银耳环,染着黄毛的少年走来,坐在我身边,手指扣着桌板,好像在等着人。我好奇地看了他一眼,他也恰巧扭过头来。他朝我笑笑,问道:“等人呀?”
我不置可否,继续吃着甜品。他见我没有理会,也就扭过头去继续用手指敲着桌板。
过了一会,他看了看手机,好像在确认时间。有些沉不住气地起身,隔着落地玻璃窗朝外张望。等我吃完手中的冰激淋,一个有些婴儿肥的女孩穿着件亮色马甲和牛仔匆匆跑进来,对男孩道歉:“今天太忙了,我都抽不出身来。你等好久了吧。”
男孩有些抱怨的面孔恢复了喜气,两人要了甜品,换到了一个角落。
我起身走出了甜品店。
岁月不饶人。
我象他们这么大的时候,没有恋爱过。只是在为生活奔波,为了学费,为了生活费,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挣钱的机会。其中的得与失,我也懒得计较。
过去了的事,计较又有何用?
这个时代,不再是乖乖女的时代。传统意义的好女孩在这样的时代里犹如守株待兔,遇见良人的几率少之又少。
除了中学和大学这样恋爱的黄金季节,我们只能听命于一种叫做缘分的东西的安排。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我又进了家百货商场。只是看看。从一楼的首饰柜、鞋帽柜一直转到楼上的婴儿用品柜,这才发现象我这类的人是有很多东西用不着,也不用去看的。比方说,情人戒,订婚戒,结婚戒,男士服装,婴儿用品。我忽生惭愧。有些方面,我实在无法为国家拉动内需和消费作出贡献。
我在街上象个游魂逛了一整天。入夜,我进了家酒吧。
酒吧摇曳的灯光和音乐蛊惑着我,召唤着我堕落。
我要了杯啤酒,一个人在吧台啜饮着。身边不时走过来几个单身男人,打量了我一番,也许彼此的信号和密码不对,他们擦身而过。
吧台边的镜子里映出我失落的面孔。苍白,憔悴。
我到这里干什么来了呢?借酒消愁?寻找一夜 情?
是谁说过,来酒吧的单身女人多是受过刺激;来酒吧的单身男人多是寻找刺激。
我起身付了帐,脚步仓皇地往外走。在大门口,不小心撞上了一个迎面而来的男子。那男子凶巴巴地对我吼道:“你瞎了眼呀!MLGB。”
这时,我要庆幸我不是一个有姿色的女人。因为如果我是,也许今夜会有不同的待遇。可遇见这样的男人,受到礼遇又能如何呢?
我在街上仓惶地走着。29岁对于一个单身女人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社会与自己的视角都会改变。人们会用不同于以往的眼光看待你,你也需要拿出勇气,以新的姿态迎接生活。
天上不掉馅饼,同样也不掉白马王子。
29岁的我终于从内心承认了这个真理。
29岁的我也终于迎来了职业生涯上的第一个契机。
冯杰请命去上海办事处。他点名要我随行。公司已经不满足于在本省的业务,欲将销售网络铺置华东。上海是中国最大最先进的城市,那里的楼宇更加现代化,也更适合于我们产品的销售。
我没有半分犹豫,立刻就答应了。
期期艾艾地等待着爱情,我等来的是场梦醒。象男人一样思考,象女人一样行动。我第一次开始决定将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爱情只不过是生活中的调味品,有当然好,没有也没什么大不了。
临行前,我突然想起自己还欠于谦一张软卧票,欠柯俊明一张飞机票钱。本着不欠人情的原则,我决定在赴上海工作前还清。
我硬着头皮给于谦打了个电话,心想就让他把欠柯俊明的那份也代为转交好了。于谦爽快地答应了。
我约他在锦绣谷吃饭。
他推迟了半个小时才赶到。我丝毫没有见怪。即便他不赴约,让我自讨没趣,我恐怕也不会生他的气。我自知欠他太多。
他身穿一套正宗商业西服,拿着公文包进来,一看就象是从什么谈判或会议桌上赶来的。我内心不免有些感动。
我将菜谱递给他,笑着说:“今天可是宰我的最后机会喔。过了今天,我就要飞往上海工作了。”
他脸上荡漾起笑意。接过菜单,认真地浏览起来。
他还真是毫不含糊。点了一桌子菜,将锦绣谷的招牌菜要了个遍。我看着满桌盘碟,心中暗暗叫苦。这人太实诚了吧。让他随意点,他还真随意。不过,我脸上还是挂着礼貌的笑容。直到又过了大概半小时,柯俊明风尘仆仆地赶来,我的脸色才一变。
于谦热情地招呼柯俊明坐下,故意忽略我脸上的难堪。我只好笑着朝柯俊明招呼道:“哎呀,太好了。我还想着这一桌子菜就我们两人怎么吃得完呢。”
我话中有话。意思明白着,柯俊明我没请,他不请自来,也就是完成一个食客的任务。我现在很想刺激他。因为他刺激我了。他说我无品无貌。我不能愧对他给我的评价。
柯俊明丝毫也不在意。这真是难得。他这种自尊强的男人,听着这话,应该有点反应才对。可他没有,只是莞尔一笑:“好呀,我今天就来帮帮忙。”
锦绣谷里穿着改良旗袍的女服务员如古代宫殿的宫女妃嫔。如行云流水般地在包厢里袅娜走动。这两个男人却连看都不看一眼。
我突然想起柯俊明身边的那个红粉佳人。我很好奇,想问个究竟。但理智告诉我,不要自讨没趣。从此,他俩对我来说就好比路人甲乙。
我终于压抑住好奇,管住了自己的嘴巴。我热情地给两位布菜。于谦却朝我摆摆手,道:“今天不是来吃菜的。我们认识一场,是兄弟,就和我干几杯。”
从曾经的女友变为‘兄弟’未尝不是一件痛快的事。兄弟就兄弟吧。这两个男人也没太把我当女人对待过。
我起身敬酒。可我很快发现情况不妙。
我是一,他们是二。一比二,我处于劣势。可是我又不甘心被他们比下去,只好硬着头皮,一杯接一杯地往嘴里灌。
我手一抖,撒掉一点,以为这样可以打马虎眼。可于谦眼睛精光一闪,起身又将杯子添满。
“来来来,卧铺和飞机票我们不要你还。只需把这酒给干了。”
我晕乎乎地摆手:“不来了。不来了。我想吐。”
两个男人的脸在我面前直晃悠。
我叫着上洗手间。进了洗手间,我大吐特吐。
出了门,脑子里还有一丝残余的清醒。
我拨通了冯杰的电话,只说了一句:“快来救我,我在锦绣谷。”
我歪歪跄跄地靠在过道的墙上,眼前一只大手将我的手机一抹。手机不见了。
我的手机,我的手机,我嘴里嘟哝地叫着,眼前直冒金星,一头栽倒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