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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十七章 ...

  •   谢奚奴被献祭的第一年是一个晚春。
      连日的大雪将整个村落埋在严冬中不见天日。连阳光都穿不透厚重的云层。

      谢奚奴被钉在湖边的木板平阶上,长锈钉刺破薄衣,穿透琵琶骨,牢牢地将他与木板钉合在一起,满地的鲜血很快凝结成一片,被雪色掩埋。

      祭台上的香火换了三轮,巫觋的声音才尖利地划破寂空,砸在奄奄一息的谢奚奴耳边。

      “辰时已到,水神有请,开始献祭仪式!”

      谢奚奴小口地呼吸着,冷气和着嘴里的血腥味一并吸入到胸腔,攒出氤氲,他费力地睁眼,视线却被挡得模模糊糊,只能看到满眼的人,将他围得层层叠叠。

      其实他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就算明白他也理解不了,他才四岁而已,连话都还说不利索。他只能努力地去理解父母的每一句话。

      他们说,这是他的命,人要学会认命。

      命?
      命又是什么意思呢?好像每个人都喜欢这么说,但太高深了,如果他能去几天私塾,或许能学会吧。

      湖泊上浮着一层薄冰,村民用一根长木棍从边缘捣碎拨开,湖水被搅出涟漪,透着凌烈的寒气。

      担心天气恶劣,也担心过了吉时,村民下手很快,半刻都没敢耽搁,由几个人捣开冰后,另几个人便猛得拔出铁钉,带出粘腻的血,将谢奚奴一把提了起来。

      有时候杀人比杀猪杀牛都要简单轻松。小小的孩子连反抗都不能,耷拉着脖颈,如同一只被吊死的野狗。

      “老谢,最后一眼了,要来看看吗?”
      将谢奚奴绑上岩石后,村长问道。

      谢母转过头哭泣着,用背影拒绝了提议。
      谢父的目光闪烁了一下,错过满地的凝血,落在远处的湖边,隔得太远,他看不清那个孩子的表情,耳边是越来越急促地鼓击声,都是请来的巫觋置办的。

      他有心漏病,听这鼓击声就心慌,手心开始泌出了汗。
      鬼使神差的,他忽然想起第一次捡到这孩子的场景,也是这样压抑的天气,得救的他冲他们笑了一下。
      现在,这孩子还会笑吗。

      谢父张了张嘴:“不看了,别误了吉时。”

      别误了吉时,这孩子的命本该如此,怨不得他们,怨不得,怨不得……

      日子过得很快,没多久七天就过去了。
      除了前两天谢父还会做噩梦之外,之后的日子愈发平静。

      这天夜里,如往常一般,谢父熄灭墙钉上的灯笼,打算上床睡觉,门外却忽然传来一阵阵的敲门声。

      妻子道:“许是风声。”
      哪有人这么晚敲门的,而且声音不重,轻飘飘的,不仔细听都听不真切。

      谢父还是放心不下,又重新点上灯,将门挪开了一个缝,从缝隙中向外望去。

      这一眼,差点将他吓得肝胆俱裂!

      只见门外赫然站着半膝高的小孩,风有些大,他晃悠了几下,忽然凑近,一双漆黑的眸子直直地对上谢父的眼睛。

      “啊!!!!”谢父尖叫着向后跌去。

      门吱呀一声被风推开,小孩朝里走了几步,灯火下,他的脸色惨白,正扯着一抹讨好的浅笑,看在眼里,却格外地慎人。

      他说:“爹,娘,我回来了。”

      这人不是谢奚奴还能是谁!!!

      有时候,人类是很奇怪的生物,有着很奇怪的思维。
      活人不怕怕死人,敢面对自己肮脏的心,却不敢面对自己种下的果。

      最奇怪的还属,那令人糊涂的良知。

      谢奚奴初初复生的消息在村里传了遍,所有人如避蛇蝎,害怕得要命。
      但这样的情绪并没有维持多久,很快,他们发现那不过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除了他死而复生的能力,其他都与旁人无异。

      如果这个人他死不了,那是不是可以一直替代其他的孩子做祭品呢?
      从此村民不需要这么辛苦出去寻找孤儿,那些可怜的孤儿也不用被作为祭品了。
      只要牺牲他一个,所有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这样的念头萦绕在每个人的心尖。

      恶就是这个时候彻底爆发的。

      第一次杀人或许会害怕,第二次杀人或许会愧疚,第三次第四次呢?
      有什么做不了的?偏村一隅的人们,原本就是游离于历法外的,什么都能做,什么都会习惯。

      一开始谢家献祭谢奚奴是为了所谓的风调雨顺,是为了保住自己儿子,后来是则为了钱财。

      次数多了,在所有人的心里,谢奚奴已经称不上是一个人,他是畜牲,是祭品,是死不了的怪物,是长青村的秘密。

      就如他的名字一般,奚,奴。

      画面一幕幕从眼前掠过,最后停留在谢奚奴的火把上,满地的煤油味,他手上还沾着周秀秀的血迹,脸上挂着的是嗜血的笑意。
      当大火包围村庄的时候,秀秀想,在他们被火舌吞噬的时候,有没有,哪怕一瞬间的后悔呢?

      .

      薄暮下,整个村落静悄悄的,风声显得格外扎耳。

      谢奚奴坐在矮凳上,撒了满地的饲料。

      小黄鸡长得很快,没多久已经可以扑棱着短翅,笨拙地扑腾了。

      天色很晚了,日头烧红了天。周秀秀自从出门后一直没有回来。

      不过算算日子,确实差不多了。谢奚奴起身,将还在扑腾的鸡崽子赶进小棚,锁起了栅栏,想了想,又回屋将灶膛的灰烬熄灭。

      全部做完后,他才出门走到篱笆边静静地等待,没多久,远处就传来急促杂乱的脚步声。

      谢奚奴弯了弯唇,对上来人。

      “奚奴仔!”张嫂大老远地就看到他了,忙跑了几步。

      她的身后还跟了几个村民。

      “你嫂子回家了吗?”张嫂错过他,装模作样地往里望了望。

      谢奚奴看着她摇了摇头。

      张嫂笑了笑:“看来这丫头是不好意思开这个口,干脆磨蹭着不肯回家了……”

      她继续道:“那丫头,早上跑过来找我,说让我来接你。”

      说罢,她看向谢奚奴:“跟我回家吧。”

      回家?
      这真是讽刺的字眼。

      谢奚奴却笑了笑,缓缓抬起眼皮,点了点头:“好。”

      他已经,迫不及待想看一场好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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