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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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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间根据琉璃珠的指引在街上慢慢走着,“这琉璃珠竟能指引守护之人的方向,委实方便。”
琉璃珠把他引到了相隔两条街的丰林街:“哇,这小玩意真好用,这么快就找到了。”白间最终停在了一家名叫“幸福之粥”的饭店前,琉璃珠对着店门的时候发出的光最为强烈,缓缓走进去,马上要与自己守护的人见面了,白间突然有点紧张。
六月的A市,气温还没有很高,幸福之粥店门装了透明的塑料门帘,白间撩开门帘进去,观察了一下店里的装修, “很普遍的装修风格,好像跟我去过的餐厅风格都差不多”。
店门的正对面就是柜台,柜台后面放着这种各样的杯子,还放了个冰激凌制造机,冰箱摆在右边靠墙处。柜台右边与酒吧吧台一样,可以供客人用餐,柜台上趴着一个绑着丸子头的女孩,女孩的脸埋在臂弯里,旁边放着一个鸭舌帽,帽子上写着“幸福之粥”,一头黄发,在阳光下分外引人注目。店里稀稀拉拉的坐着几个人,女孩左后侧有个门,应该是通往后厨的,隐隐约约能听到有人在后面说话。
柜台左边的墙摆满了书,书墙前的区域不规则的摆着四五个圆形餐桌,大大的落地窗让店里阳光充分。靠窗口的圆形桌子上趴了个男人,桌子很小,勉勉强强可以容纳两个人用餐,男人穿着一身蓝色牛仔套装,看起来青春逼人,桌子周围却零零散散堆着很多酒瓶。
柜台右侧的吧台很长,有一个女客人坐在吧台上静静便喝粥边用手机看电视剧,女孩带着耳机,好像是怕吵到了柜台上睡觉的小老板。吧台前摆了五六张方形桌子,可以容纳六个人左右。右侧其中两张方形桌子上分别坐着两个男人,面前都放了一杯冰饮,冰饮颜色搭配的十分漂亮。
店里包括柜台上那个女孩一共有五个人,白间一时不知要找的人到底是谁,于是拿出琉璃珠,在琉璃珠正对着趴在柜台上那个女孩时,散发出夺目的光芒,喝着饮料的男客人的目光立刻被吸引过来,白间迅速握手成拳,注入天使之力让琉璃珠光芒暗淡直至消失,然后收到自己的口袋里。“看来就是她了。”
店里实在太过安静,下午一点半正式睡午觉的时候,就连外面大街上都很安静,白间此时不由得放慢了脚步。
其实就在白间走进店里的那一刻,云希就感觉自己手环上的手环震动了一下,可是她太累了,以为自己还在做梦。
今天是云希高考完后的第三天。云希高考完之后的第一天,早上就被唐饲养员拉起来去菜市场抢购当天最新鲜的白菜、生菜等,然后回到“幸福之粥”帮着曲叔和潘姨洗菜,六点半时曲叔和潘姨来到店里开始熬粥,准备工作结束之后唐饲养员又拉着自己到前台做接客算账的工作。
因为刚刚高考结束,云希脑子都是懵的。本来以为帮唐饲养员干了一天的活,第二天就能补一个好觉。结果……
第二天云家小院早上七点爆发出一阵尖叫……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云希第二天醒来就看见茶几上唐饲养员给自己留的信,信上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女儿:
你美丽的妈妈要横跨太平洋,越过北美洲,游过大西洋去陪你亲爱的哥哥一段时间。
云希瞪大眼睛,手里的纸条飘到了地上。
一看就没看过世界地图,明明跨国亚洲就是欧洲,非得选一条远路,云希对唐饲养员这不可救药的路痴行为表示已经习惯。
“想一出是一出,儿子是亲儿子,女儿绝对是捡来的,有人在女儿高考完之后第二天就飞机“离家出走”吗!”云希很气愤。
“歪,小丫头,大早上的扰哥哥清梦吗?”邻居孟书在楼下发出抗议,声音听起来像是喝醉了酒。
“没事,书哥,您老继续,继续啊。”云希跑到窗边十分狗腿的赔笑。
云希当即给饲养员打电话,“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电话里传来机械的女声。
于是云希拿出手环,顿了顿,左手食指上的戒指竟凭空消失,然后拨打了自己的哥哥打了电话,“狗哥,饲养,不是,妈妈去Y国了这事你知道吗?”
“知道啊,妈昨天就告诉我了。”云望回。“还有啊,别浪费你的力气,你带着戒指,要是之后遇到危险力气被你用完了怎么办,挂了啊。”
“云望这条狗,挂电话依旧这么快。”
这时,云希瞥见被自己扔下的纸条背面好像还写着字:“PS:幸福之粥也拜托你了,妈妈昨天已经把店里你需要做的都带你实践了一遍。”
“坑原来在这呢。怪不得昨天拼了命的要把握拉起来。”
云希顿感未来灰暗,自己还有两个月才正式成年呢,自家饲养员就出国happy了。
云希坐在沙发上慢慢接受了这个事实。意识到时间不早,便一阵风似的洗漱完然后跑到店里。
云家小院在福春巷尽头,而幸福之粥开在丰林街上,出了福春巷再走五分钟左右就到了。
由于今天没去抢购新鲜蔬菜,早上的幸福之粥只卖粥。“幸亏曲叔和潘姨把粥煮好,不然自己就亏大了。”于是就在第二天,云希就兢兢业业的五点起床去菜市场抢,哦不,买菜,女人天生对打折商品的战斗力不是说话的,大早上的蔬菜不仅新鲜还便宜,以幸福之粥的购买量,算下来一个月能省不少钱呢。
没想到啊没想到,唐饲养员这么轻易就把自家生存来源“幸福之粥”交给了自己尚未成年,刚结束高考的女儿。
话说回来,云希早起的结果就是到十二点便困的不行,幸亏自家主营早餐,中午就买卖冰激凌或者自创的饮料,所以在店里的客人不多之后,一早上的忙忙碌碌让云希觉得饲养员不在这段期间得再雇一个人,于是打印出一条招聘广告之后坐在柜台上就开始打盹,迷迷糊糊把碍事的帽子摘掉,就趴在柜台上见了周公。
不雅,着实不雅。反正现在自己是小老板,雇人这点小事还是可以自己决定的,云希意识完全消失之前是这么想的。招个好欺负的,最好是男的,最好长得好看一点,嗯,最好……想着想着便真的进入了梦想。
“你好。”白间走到柜台前对着轻声说。
这时云希的手环又震动了一下,坐起来揉揉眼睛看着眼前的男孩。
男孩一头清爽的短发,留着刘海,穿着白色短袖,浅蓝色的牛仔裤,白色的帆布鞋,运动气息满满“嗯是我喜欢的风格”男孩微微笑着,阳光洒在他身上。
云希不有的嘟囔,幸亏自己对长着白色翅膀的没什么好感,不然绝对会被迷住。
“怎么是她,是自己在人间见到的第一个人,可是,头发怎么变颜色了?” 白间响起自己刚到人家的时候遇到的女孩。“可是,这头发怎么变成黄色了。”
“嗯,请问想吃点什么,或者想喝点什么,这是我们店里的菜单。”虽然知道眼前长得好看的男孩并非人人类,云希还是拿出自己十二分的微笑招待客人。“顾客是上帝,顾客是上帝,顾客是上帝。”云希在心里不住默念。
“哦,不是不是,我不是来吃饭的,我想找个工作,看见你们这里招人,你们老板呢?”少年说完还笑了笑。
云希一时又被迷住了,左手的手环适时的震动了一下,云希甩甩头:“我就是这里的老板。”
“你就是老板啊,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年轻的老板。那老板,你看我怎么样?”
“叫什么?今年多少岁?家住哪里?家里还有人吗?”
咳咳……白间清了清嗓子:“我叫白间,今年20岁,家里就剩我一个人了。”白间想起来最近看的古装剧里面的乞丐,“我快没钱了,要是再找不到工作,我连饭都吃不起了。”
“这年头,穿的人模狗样的,吃不起饭?”云希内心疑惑。“会算账吗?”不过这么好看的男孩子装可怜,她还是来了兴致,右手拄着脸问着眼前的男孩。
“会。”
“力气大吗?”
“大。”
“能早起吗?”
“能。”
“哦,对不起,你不符合要求,走吧。”云希边说还便露出狡黠的笑,开玩笑,要是被狗哥知道店里招来个非人类,拿自己还活不活了。
“啊?”白间疑惑,刚刚不是好好的吗?
这时,窗前坐着那个穿着一身牛仔的男人睡醒坐起身来,“希希,还有酒吗?再给我来瓶酒。”
这时后厨好像听见动静,出来个中年大叔,“小书,别喝了,你天天喝,天天喝也不是个事。”
“我说,你不符合要求,走吧,去别的地方。”云希对白间重复了一遍,然后跟着那个大叔向孟书走过去。
“书哥,时哥还活着呢,他现在还在医院躺着呢,你整天要死要活给谁看,时哥要是醒来看见你这个样子,他能高兴吗?”云希对着男人劝到。
“我,可是我都见不到他,不知道他好不好。”
“那咱们偷偷去啊,趁着时哥父母不在,偷偷去,好不好。”云希眼睛亮亮的看着孟书提议到。
“这,可以吗?”
“当然可以,有什么不可以的,你知道的,我从来不说没把握的话。”
“我真的好想去看他,呜呜呜……”虽然微眯了一会,孟书显然还没醒酒,说着说着竟然哭了出来。
“果然不能和喝醉的人聊天。”云希小声吐槽。“好了书哥,你先回去睡一觉,等你醒酒了你亲爱的希希妹妹就带你去看你最喜欢的墨时哥哥好不好。”一转脸,云希刚刚吐槽的无语表情已经换上了满脸微笑,像是在哄着小孩子。
“嗯,对啊,小书,你要是想去看看你那个朋友就去看看呗。”旁边中年大叔也劝到。
“没事曲叔,我送书哥回去,你和潘姨看店。”曲昊恺的腿有点不太好,云希不想让他拖着孟书一个大男人走路。说完便托起孟书,谁知孟书一点也不配合,再加上他一米八的大个,自己这166的身高也有点承受不住。
“我来帮你吧。”白间看着云希差点被压倒过来扶了一下。
“不用,云希拒绝。”
“就让这个男生帮帮你吧。”曲昊恺知道云希不想让自己劳累,也没反对,“你一个女孩子哪能扶的了小书啊。”
“好吧。那我可不付你钱啊”云希对着白间说。
“没事,能帮到你挺好的。”据任无名说,能被守护天使守护的人,都是生活里有很多苦难的人,作为守护天使,要为守护的人排忧解难,在守护之人遇到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这样会激发自己的战斗潜能。
就这样,白间和云希一起把孟书送回了福春巷,孟书一路上及其不配合,幸好白间力气大,还比孟书高一点,不然还制不住这个醉鬼。
回到幸福之粥之后,云希挠挠头,有点尴尬,拿人手软嘛,-自己刚刚还拒绝了人家,这也太不好意思了。“那个啥,我们这里工资可不高啊。”招个白色翅膀的鸟人进来说不定还能再关键时刻当当打手。
“你要我了吗?”白间兴奋。
诶,这话听着怎么有点别扭,“嗯”云希答应的不太自在。
“对了,白间,你叫白间对吧,那我以后叫你小白好不好。”云希一脸狡黠的坏笑的
“好啊。”白间答应的异常欢快,他很喜欢这个称呼
“这就答应了?哎你知不知道小白是什么?”云希奇道。
“小白就是小白啊,小白很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