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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少年十五二十时,步行夺得胡马骑。射杀山中白额虎,肯数邺下黄须儿。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

      时值正午,姑臧云台县清溪村的岑氏学堂里,大槐花树下,正传来朗朗的读书声。

      树下摆放了十几张竹编的桌椅,十来个农家少年正在摇头晃脑地诵诗,一名三十来岁的男子倚躺在一旁的藤椅上,脸上盖了本宝蓝色封面的旧书,便是这教书的先生岑治。

      他脚边还趴着条睡着的黄犬,微风阵阵,偶有槐花飘落,软绵绵打在先生的书页和黄犬的鼻梁,若蝴蝶飞舞。

      阳光漏下,被层层叠叠的树叶筛作斑驳碎金。

      时近散学,少年们读书声渐小,互相使眼色提醒对方叫醒先生。

      这时,黄犬忽然支起了耳朵,汪汪两声欢脱地朝篱门跑去。

      篱门被人推开,进来个背着草篓的少女,轻快几步上前,径直将先生摇醒:“还睡!还睡!”

      “该让他们回家吃饭了,我可做不了这么多人的饭!”

      她扔下草篓,手叉着腰,气得脸颊鼓鼓的。说话的时候大黄狗就在她脚边转来转去。

      这是个很美丽的少女,鸦雏的鬓,红红的唇,一双眼睛黑白分明,白皙如新雪的肌肤映着阳光,便如透明一般,鬓边插了几朵山花,虽是生气,模样也颇动人。

      一学堂的学生,不管大的小的,此时目光全在她身上。

      岑治从梦中惊醒,揉揉眼打呵欠:“樱樱回来了。”

      “今日吃什么?”

      “吃西北风呀!”少女嗔怪地瞪他一眼,提起背篓进厨房去了。

      先生并不生气,笑笑让恋恋不舍的少年们都散了,一瘸一拐地跟了进去。

      这少女便是岑治的女儿岑樱,岑樱生母早逝,长兄走失,只剩父女俩相依为命,于六年前从边塞小镇逃难搬至此处。

      岑治的腿早年落了毛病,不大能做农活,遂盘下了这座农家小院办了个学堂,靠着收取附近庄稼人家的束脩过日。

      岑樱又是个勤快的,没有田,就自己开垦荒地,种些果蔬,养些鸡鸭,加之每年收取的脩金,父女俩也不算太难度日。

      “阿爹,闷罐儿还没醒吗?”

      岑樱将背篓里今日上山捡的蘑菇和野梨都倒进盆里清洗。

      岑治正欲偷拿,听她提及末句登时脸拉得老长:“不知道,自己去看。”

      “那你可不许偷吃啊。”岑樱拍掉他手,“就捡了这么几个,得给闷罐儿留着做冰糖雪梨,他身子不好,老是咳嗽。”

      做好了冰糖雪梨,她的肚子也咕咕叫了,重新拿了个干净的瓷碗盛了,走过和厨房相连的竹廊,进入堂屋。

      堂屋左侧是她的房间,右边则是岑治的屋子和一间与之相连的书房,现已被改作了卧室。

      停在门口,她有些忐忑地停顿了下,抬手敲门。

      “请进。”屋内响起清沉如玉石的一声。

      “是我。”

      岑樱于是推门进去,窗边已坐了个青年郎君,手执书卷,正借着窗外投射入的暖融春阳看书。

      他身旁置着炭盆,肩上也披着件旧袍。身姿修长,昂势如竹,俊美的侧脸在阳光下熠耀如瓷。即使是衣着朴素,也自显出种天潢贵胄的萧疏轩举,与这逼仄的简陋竹室格格不入。

      “你醒啦?”

      岑樱将碗在书案上放下,又要去关窗:“怎么又开窗了,你身子还没好完呢,小心着凉。”

      男子放下书卷,抬眸看她:“承蒙岑姑娘照顾,这几日已经好很多了。开窗是觉得闷,没事的。”

      他原就生得清俊,看人时,一双眼便如碧水镜湖般澄澈。

      被他这般看着,岑樱便有些喘不过气,脸上也微微发烫起来。

      她低眉避过,转了话题:“我阿爹他们没吵着你吧?”

      他摇头:“原是我叨扰了岑先生,没什么吵不吵着的。”

      又是温和而疏离的一句,岑樱微微语噎,默了息才问:“那你早上吃东西了吗?这是我才做的冰糖雪梨,对肺很有好处的,你趁热吃吧。”

      “谢谢,我不饿。”

      “可你一早上都没有吃东西呢,真的不饿吗?”

      许是听出了她语气中的乞求,郎君终于有所动容:“也好。”

      “那就谢谢岑姑娘了。”

      岑樱长舒一口气,嫣然一笑,掩门出去:“那你慢慢吃,我去做饭。”

      郎君一直目送她身影消失在房门之外,待她走后,眼里的温和也都悉数消失不见。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粗糙茶碗里白如羊脂的野梨,端过小抿一口,即将剩下的梨汤悉数倒进了水瓮中。

      *

      岑樱回到厨房,岑治已经将粥煮上了,见她回来,凉凉讥笑:“又去自讨没趣了?”

      “要你管。”岑樱搁下碗,舀了一碗麦粉调面糊,神情落寞。

      岑治道:“你对他那么上心做什么,这小子一看就出身大家,迟早都要离开,搞不好,还会为我们引来祸患。你该不会是看上他了吧?”

      岑治口中的“他”即客室里如今住着的那个青年郎君,名秦衍,是岑樱三个月前捡回的外乡人。

      当时她正在村里的清溪浣衣,正好见到浑身是血的他被溪流冲下来,一动不动,如死了般。

      阿黄一直叫,凫水过去想拽他上岸。她是为了阿黄的安危,才壮着胆子将人救了上来。

      一摸脉搏,有救,就把他背回家了。

      那时他伤得很重,衣服渗进肉里,血肉模糊,像是才历经了什么劫难。

      岑治原本是不欲留他的。

      他们所在的清溪村位于凉州的姑臧郡云台县,地处大魏西北,是道天然的狭长地带,北与柔然接壤,向南是吐谷浑,再往西,就是西域诸国,皆是未经开化的游牧民族。

      近来时局不平,西边的高昌屡屡犯境,去岁九月,太子亲征,灭高昌,收玉门,置安西都护府,大胜而归,却在返程时因定国公接迎不及时而被吐谷浑所袭,从此离奇消失,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太子麾下的苍龙府已在安西都护府与凉州西境搜寻了三个月,却都一无所获。眼下,太子的亲信渤海封家和罪魁祸首定国公薛家都已来了姑臧,正对全郡上下进行地毯式的寻找,只怕不日就将到达云台。

      那定国公薛家和太子乃是死敌,名为寻人,只怕还有的是祸事。此人来历不明,岑治畏惧惹火烧身,便不大想留他。

      奈何秦衍伤得极重,险些就没能救活,女儿岑樱不愿见死不救,也就只得无奈同意他留下了。

      秦衍在岑家养了两个多月的伤才能下地,自称京城商贾之家,欲往敦煌为母亲求取经卷,却于姑臧境内遭致抢劫,财物洗劫一空,他亦被打晕,随着清溪漂流至村子里。

      眼下,他只求借住在岑家,待养好伤,与家人取得联系,必定重金酬谢。

      岑治倒也不希求这重金。他以学堂营生,尚能度日,即便为他花了些医药钱也不至于家徒四壁。

      他真正在意的是——这小子长得人模狗样,气度不凡,他的樱樱会芳心暗许。

      岑樱心烦意乱,无意识地抓了一把又一把的盐洒进面糊里:“阿爹别混说了,我才没有喜欢他。”

      “那为什么从那儿回来了就闷闷不乐?”

      她便不说话了,把捡回的野菌掺进面糊里,下油锅炸,神情落寞如旧。

      阿爹说得不错,她其实是有一点点喜欢他的,她从小长在山村里,从未见过比他好看、比他知礼的郎君,谈吐文雅,还写得一手好字,自然也就有些好感。

      但她知道自己出身山村,和他判若云泥,也从未敢肖想什么。

      她只是委屈,委屈他对她的态度,瞧着温和,实际却拒她于千里之外。

      明明她是他的救命恩人啊。

      她对他那么好,他却一点儿也不领情。

      岑樱心里烦闷,往面糊里又倒了一把盐,打定主意不再自讨没趣。

      过了一会儿,秦衍也出来帮忙择菜了。

      他如今伤势已好得差不多了,只因当初重伤又在初春的水里泡了许久,身子尚虚弱,但也会为岑家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这也是岑治尚能容忍他的缘故。

      若是往常,他一出来,那农女定会叽叽喳喳和他说话,但今日却一反常态的沉默。

      秦衍察觉到女孩子低落的情绪,微不可查地皱了下眉,却终究什么也未说。

      反正,封衡已经来了姑臧,他很快就要离开此地了。

      吃饭的时候一道炸蘑菇便咸得无法下咽,岑治长叹数声,终是放下筷子:

      “樱樱,和阿爹说实话,你是不是把盐罐子掉进面糊里了?”

      岑樱不言,低头扒拉着土碗里的稀粥。她身旁的秦衍却是面不改色地用完了自己的那一份,温声道:“我吃好了,多谢岑姑娘款待。”

      “这些日子,叨扰二位了。岑先生和岑姑娘的大恩大德,秦某没齿难忘。”

      岑樱本还打定主意不理他,闻此言,呆呆地摔了筷子:“闷罐儿,你要走了吗?”

      他点头:“已经叨扰你们很久了,再叨扰下去,我也于心不安。想去郡里张贴告示,与家人取得联系。如此,才好报答二位的恩情。”

      岑樱眸中有些黯然,又很快释然:“好,我下午带你去城里。”

      用完饭,岑樱去了邻居周大哥家,想要借他的驴车一用。

      周大哥的弟弟周沐是岑治的学生,知他父女不易,常帮衬着,二话不说即拉着他俩去了云台县城。

      承平日久,云台县人口熙攘,商贾云集,虽是县城,倒也不算太冷清。

      送他们过来的周大哥将驴车系在城门外的草棚里,吩咐他们道:“快去快回,听闻县城里今日来了大人物,待会儿怕是要戒严了。”

      岑樱道了谢,又问:“什么大人物啊,怎么会来我们云台呢?”

      “害,还不是为的太子失踪的事么?听说这回,来的是个什么侯……”

      岑樱还欲追问。身侧的秦衍却已越过她往前去:“走吧。”

      岑樱忙跟上,两人一人顶了一顶竹编的斗笠,朝城门走。

      还不及到城门口,忽有军士乘马飞奔而来,口中高呼:“定国公世子到访!众皆回避!”

      秦衍身形一顿,身侧熙熙攘攘的人群已纷纷避让,城门口亦冲出一队士兵,以枪矛隔出一条道路。

      岑樱拉他:“别在这儿杵着,我们走吧。”

      她不愿见这些京城里来的大官,一心只想逃离。

      秦衍不言,顺从地跟在了她身后。

      原以为是封衡过来,未想,定国公府的人竟先到了。

      走是走不成了,眼下,他还得在岑家再住上一段时间。

  • 作者有话要说:  岑[cén]樱,秦(嬴)衍[yǎn]
    狗男人真香文学,调剂心情之作
    这本男主是骓骓的后代,设定就是登基后汉化改姓为嬴(私设),所以可以叫他“”拓跋衍~
    “少年十五二十时”句——王维《老将行》
    下一本:《藏鸾》or《不见神女》
    建始四年,天子北巡,天子最疼爱的妹妹乐安公主下嫁卫国公府,择吉日成婚。
      婚宴当日,天子出其不意地从北境赶回,以谋反之罪,带兵将卫国公府死死围住。
      “想好了?”
      回门之日,栖鸾殿。桓羡语声缱绻,以指挑起妹妹耀如白瓷的下颌,“朕要的,是只乖巧听话的金丝雀,可不是具心有所属的泥胎木塑。”
      他们曾是冷宫里相依为命的兄妹,可自那夜春风一度、落红簌簌,过往的一切,便再不能回头。
      薛稚泪落如珠散,绝望地膝行过去,将脸颊贴进兄长温热的掌心:“只要皇兄能放过我的丈夫,您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自此,宫中少了位乐安公主,却多了位日夜承宠的美人。直至天子大婚将近携夫婿出逃。
      镜湖泽国,红莲如火。
      湖畔温馨齐整的小屋内,少女躲在夫婿怀中,惊恐地望着门外喜服翻飞、形容狼狈的兄长:“皇兄……”
      天子目光阴鸷,手里还擒着她遗落的罗带。一开口,喉咙却漫上鲜血腥甜:“乐安,你可真叫为兄好找啊。”
      ----------------------
      幼时薛稚最喜追在哥哥身后唤皇兄。
      后来,这个词成了她的噩梦。
    简洁版文案:
      桓楚建始帝出巡北境,月余未归,回京后第一件事,就是去到乐安公主和卫国公世子的婚礼上,强占了新娘。
      乐安公主者,天子之妹也,姝色美丽,艳绝京华。
    排雷:
      ※强取豪夺&狗血&君王夺臣妻,男主前期很装,后期撕破脸不装了很疯,很偏执,雷此慎入。
      ※双c,但不建议对女主有高要求的高洁党入!男主守男德但无道德,可以骂男主不可以骂可爱的作者!
      ※女主拖油瓶,不上玉牒,无法理无血缘关系。前期小可怜,后期会成长。
      ※文中出现的所有诗词及古文皆为引用,非作者原创
      (简洁版文案与脑洞初步形成于2020.08.11)
    预收:《不见神女》
    少年时,师尊就是离渊的白月光。是她自恶鬼道将被万鬼吞食的他救回人间,收他为弟子,带他回宗门,让他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家, 第一次尝到了被爱的滋味。
      但也是她,亲手将他打入万劫不复的深渊。那日乌云蔽空,紫电雷鸣,高高在上的神女雪颜清冷,剑指咽喉:“你天生魔种,嗜杀成性,背叛剑宗,残害同门,为免日后为祸六界,今日,我便亲自动手清理门户。”
      离渊就此被封印阵中,受万剑穿心之苦。于是才知,千载相伴,师徒情深,也比不过一句虚无缥缈的天下苍生。
      离渊心怀怨恨,在阵中等啊等,终于等到三百年后的破阵而出、重上碧华山,然天地浩大,世间却早不复神女踪影。
      后来他于黄泉道觅得一缕残魄,熔铸出新的神女,然而重新回来的神女魂魄不全,无心无爱,纵使囚她在怀日夜逼问可曾后悔,也不会有半点回应。
      一日,茶坊酒肆,有好事的江湖子弟无意中说起:
      “折黎神女?”
      “听闻三百年前,神女有一弟子,天生魔种,嗜杀残忍,天帝命其除之。神女不忍,代其受过,为弟子挡下致命一击,又以身为祭,将其封印,早已陨灭多年了。”
      邻桌酒客闻言大笑,踉跄而去,笑着笑着却泣出了血。
    ※女师男徒,强取豪夺,清冷神女师尊X天生魔种徒弟
    ※女主会完整地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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