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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

  •   顾千欢在路边到了辆车,坐上时司机问他去哪里,他冷不丁愣住了,迟疑地看了眼窗外,七八点钟的城市幽幽醒来,铺满大半张天幕。

      他竟然想不到一个去处。
      他在m国长大,国籍是z国,因为他的父母是z国人,可除了这些他还有什么,父母早已死去,他所熟识的一切几乎都在国外,收养的陆叔叔,经纪人程言……顾千欢突然笑了一下:“去镜大。”

      车子很快,眨眼功夫已经到达。
      高低错落的教学楼融进夜幕中,顾千欢回到寝室的时候,灯还亮着。

      黑暗的走廊里,穿堂风凛冽又寒凉,与他擦身而过。顾千欢推开门,书桌边的阮嘉明正在打游戏,突然出现把他狠狠吓了一跳,旋即反应过来,高呼一声,甩掉外挂耳机往他身上扑:“欢欢你终于回来了!”

      阮嘉明那张嘴叭叭叭说个不停,说他回家是怎么无聊,家人怎么唠叨:“……最最重要的是这几天下大雨,我连出都出不去!我太惨了!”

      顾千欢拍拍他的背,想起这几天,他眸光闪了闪,想说话却觉得很累,连张嘴的力气都没有。

      阮嘉明没在意,跟他自己说的一样,他真是在家憋坏了,寂静的寝室被他一个人说出七八个人的架势,活力满满。

      顾千欢拉出椅子,打开柜子,在兜里掏出一把奶糖,阮嘉明是做什么都要看他的,黏黏糊糊地凑过来,见到奶糖却愣住了。

      “欢欢,你不是糖过敏吗?”阮嘉明有点不解。

      顾千欢笑了一声,糖果装进铁皮盒里,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我不吃,看看。这是……一个对我很重要的人送的。”

      阮嘉明并没注意他语气里的深意,他早被盒子里另一个东西吸引住:“诶,这是陶瓷小猫咪吗?真可爱啊。”

      婴儿拳头大的小猫咪,灰棕色狸花猫,背上的虎斑纹暗深和浅色交错,一波一波像是浪花,看起来憨态可掬。

      阮嘉明是一眼就看中了,心水得快要馋哭了:“欢欢你在哪里买的呀?我能不能拥有同款?”
      越想越激动,和欢欢拥有一个同款,阮嘉明觉得自己真是太聪明了!他就喜欢和长得好看的人做朋友,更何况欢欢性格这么好,一看就是他赚大了好吗!

      他眼巴巴瞅着,幼态的圆脸可怜兮兮,不等顾千欢回答,屁股还没坐稳,阮嘉明风风火火地掏出一堆零食果干掏出来:“好欢欢,这都是我从家带来的零食,你拿点。”

      顾千欢看他说着还不忘拘出一大捧,零散的包装直接淹没他书桌半壁江山。
      他的目光落在陶瓷小猫上,眉头轻蹙:“我也不知道。”

      小猫放在桌子上,陶瓷胚质细腻,蓬松的尾巴缠住前腿,一条两条三条……中间露出一点爪尖的浅白色,顾千欢声音轻缓:“这是父母留给我的遗物,我也不知道哪里有卖。”

      阮嘉明张了张嘴,喉咙里像是塞了一团棉花,他听见了什么?
      遗物?!
      他低下头连看都不敢去看顾千欢,手指无措地扣着桌角,紧张又羞愧地说:“欢欢……对不起,我不知道……”

      顾千欢这个当事人反倒笑了出来:“没关系,就是小猫的事我帮不了你。”
      阮嘉明摇头,本来就是一时兴起,他小心翼翼地把猫放回铁皮盒,突然福至心灵:“欢欢,我能拍几张照片吗?说不定网上有相似呢。”

      和他的兴致勃勃相比,顾千欢没报什么希望,因为他查过,阮嘉明突然惊呼一声:“欢欢,我好像,找到了。千度识图是雾城的特产,陶瓷八尾猫。底下有介绍。”
      阮嘉明照着念:“传说,八尾猫是一种吉兽,修得九条尾巴就能得道成仙,但世人往往只见其八尾,见到它的人可以实现一个愿望,好神奇。”

      顾千欢出神地看着陶瓷小猫,阮嘉明的话像是隔着一层细毛玻璃,朦朦胧胧听不清楚,这是父母留给他唯一的东西,他却从来不知道有这种深意。

      眼睛有点涩,他低下头,心口有种透不过气的窒息感。

      深夜,顾风曜从公司回家,石家的收购重组计划一切顺利,临走时他让章霖买了点药膏,打开手机才发现有条新消息。

      是顾千欢。
      胡桃夹子:[顾先生,我想回去几天。]

      顾风曜看见后,在停车场站了许久,夹着的烟渐渐烧到皮肤,刺痛一瞬后,被他踩在脚下,火星四溅。
      给顾千欢拨电话,出乎意料的竟是盲音,男人的冷笑声在停车场回荡,垂眸看向幽绿色屏幕,人好像被他惯坏了。

      同一时间,顾千欢睡得并不安稳。
      紧闭双眼,惨白的脸,一层薄汗不知不觉沁出额头,双手虚虚抓紧,窗外的月光泼洒在地板上,冷冷的像是凝了一层清霜。

      “欢欢,欢欢……”

      缥缈的男声不休不止,他看见连绵不绝的群山脚下,一架古旧的钢琴摆在一排小房子旁边。

      《胡桃夹子》的旋律响起,琴凳上是一大一小两个男孩,四只手在黑白琴键上跳跃,天空有飞鸟掠过,雪山的低温,一阵冷风吹过,穿过薄薄的短衣,小男孩咳嗽起来。

      顾千欢知道,那是他。
      为什么又想起来了,他痛苦地呻-吟,《胡桃夹子》的旋律仍在继续,小男孩咳嗽得弹不了琴,转而仰着头,一脸乖巧地看着清隽的男生弹奏,一双小手打着拍子。

      他们对视,两个人忽然都笑了起来。
      顾千欢在梦里看见男生的面容,轮廓还带着一点稚嫩,他笑着,深黑的眼只倒映自己的面容,如一汪湖泊。

      “欢欢,你要记得我。”

      “我不要。”
      顾千欢猛然惊醒,看清周围环境后,只剩下胸腔的心脏狂跳不止。

      他捂住眼睛,大口喘息,突然蜷起半-身,颤抖的声音在夜里响起,太低微,太渺小,不断地喃喃低语,如同独自舔-舐伤口的小兽:“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再记得你,只有我自己记得……”

      这么一折腾,那点残存的睡意也没了,顾千欢下床倒了杯水,阴影里,唯独眼角的泪珠闪着光。屋子里传出清浅的呼吸声,阮嘉明还在熟睡,没有一丝一毫要醒来的迹象。

      他底下枯坐一夜。
      睁着眼不知在想什么。

      第二天,阮嘉明睡意沉沉,打着哈欠下床,一转眼看见人,腿一软从楼梯滚下来:“欢、欢欢?你什么时候跑下面来了?”

      顾千欢抬头看他,他熬了一夜,那双漂亮的眼睛布满血丝,黑眼圈衬得他多了几分阴郁,唯独眼里的光,强烈得叫人不可直视:“我想去画室。”

      阮嘉明担心地说:“可是你这情况,应该是一晚上没睡,身体撑得住吗?”他说着顿了顿,一拍大腿:“这样吧,欢欢你先去,我去给你买早餐,一会儿去找你。”

      *

      顾氏。
      顾风曜一早来到公司,车子刚到门口就看见蹲守的秦西西,对方看见他蹭地站起来,一脸灿烂的笑。
      顾风曜攥紧指尖,如今觉得这笑容,真刺眼。
      他抬脚就走,显然低估了秦西西的厚脸皮,对方飞奔着跑过来,张嘴就是告状:“保安不让我进去,说我不是公司员工,顾,咳咳,顾总您跟他说我是不是?”

      顾风曜看他一眼,这事他忘了。
      他转头看了眼身侧的章霖。

      章霖头皮一紧,还能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忙站出来解围:“这是我的疏忽,忘了给你办理员工手续,录入指纹,你可以跟我来,我们现在就录入。”

      顾风曜刚坐稳,章霖来请示:“顾总,该怎么安排秦少爷的工作?”

      顾风曜放下文件,垂眉敛目:“顾氏和各所高校的合作已经敲定,现在应该只差后续沟通,你让他跟着跑就行了。”
      章霖心头明悟,大少爷就是来凑数的。至于底下人,肯定会嘀咕,敲打敲打就好了。

      秦西西无事一身轻,跟着团队乱跑,他心里也清楚自己几斤几两,瞧瞧就得了。

      好巧不巧,第一站就是镜大。

      镜大的三天假期,终于还是因为雨歇半途夭折,惹得无数人哀嚎。

      徐楠声不是其中一员,甚至还迫不及待地数着日子等,拎着沉甸甸的画框,他面带春风,心情肉眼可见的好,只是这好心情在来到画室看见某人的时候,连同脸上的笑一并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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