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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E,我已离开 ...

  •   我住的地方附近在修路,于是街道上有很多的坑。昨天出去的时候,有个很可爱的小男孩在我前面走着,他的身边都是挖出的坑,于是善良的我很小心的拉了他一下,之后,那个小男孩说了一句很万恶的话。

      他说:“谢谢叔叔。”

      于是我突然冒出了想把他推下去的想法。且这种想法越发的强烈。最后,善良的我还是没有做出这种事情,我弱弱的说了一句:“孩子,我比你大不了多少……”结果那个孩子没听见,走了……

      其实我是想捏他的脸……

      我默默……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非常害怕被别人叫叔叔,总是感觉自己还是个孩子,于是无数次在群里说着“我永远十五岁”这样不要X的话……可实际上,心里却还是真的失落。

      就这样失去了“哥哥”这个称号。

      那些原来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开始不能做了。
      没有看完的动画片、漫画书;没有打够的篮球;没有来得及收集全的各种徽章……那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扣上了“你都多大了,还玩这”的句子。
      其实不想离开。
      真的不想。

      这几天一直都没有写什么东西。更新博也是不断的在唠叨一些身边的事情。或许,我真的衰老了……

      E.从日本回来了。自己弄了个乐队,非要把我拉进来。E.是个天才,他对音乐有着极度的热爱和灵性。我记得上初一的时候,那年的联欢会就是我和E.一人一把吉他弹着我们自己写的歌,我写的词,他谱的曲。在大一点的时候,去妖精的酒吧唱歌,那些所唱的歌全是E.写的。许多女孩子都迷恋着他,甚至还有同性恋……他像一个神话一样出现在我的身边,做着我的朋友。

      我不知道在他身上什么是缺点:他会玩音乐,会画画……对了,他不会写东西……这点我比他强,我最起码会写这么多的裹脚步……

      E.的乐队叫“L.E.X”,他说这三个字母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他来说是最重要的东西。在他说的时候,我看见了他脸上掩盖不住的忧伤。

      我说:“E.,我们都知道。”

      都知道。那些故事并不会被丢失,即使岁月流逝,而经过的人,却会永远的停在这里。

      假如我们就这样死去。
      就这样死去。
      E.说,他死去的时候会像兰花一样绽放。他会将生命变成最华丽的乐章。E.回来的时候我刚好失去斗志,准备放弃所有,可当昨天我又和他、小泽站在舞台上弹唱着属于自己的歌时候,台下的掌声、欢呼声让我感觉又仿佛回到了曾经。

      回到了我失去的时间。

      我又重新化起妖艳的装束,我又重新唱起热血的歌曲。我仿佛又重新活了起来。我说,E.,我再也不会放弃。

      再也不会。

      于是,我们三个人唱了整整一夜,似乎忘记了所有的不愉快,直到我们的手指弹出了血,嗓子唱破了声……直到天明。我仿佛又重新回到了妖精的那个酒吧,那时候我们还都只是几个毛头小子,却偏偏要去妖精的酒吧唱歌,结果没想到是,居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我又感觉到了那种激动。我重新的沸腾了起来,我在舞台上奋力的扭动着自己的身躯,用力的歌唱。

      卸妆的时候,E.对我说,他说,凌,你只属于灯光下,你只属于舞台,你这辈子注定要做一个光彩夺目的人,你不能放弃。

      你不能放弃。
      我看着有着精致面容的E.,抱着他,哭了。把自己没有卸掉的妆抹上E.的白衬衣。之后镇定的说:“E.,你被我毁容了。”
      E.打了我一下,说:“你丫就是一妖孽。”

      我突然就这样幸福了起来。我想,即使以后我不再坚强,至少我在身边的朋友心中是优秀的,我想,我知足了。

      真的,我知足了。

      我也许一辈子都只会这样做着一默默无闻的人,安静的写字,安静的摄影,偶尔会和朋友一起去酒吧当当临时歌手,弹弹自己曾痴迷的吉他和钢琴。

      我把这个想法给远在日本的叶涵说了,叶涵听后,她说,哥,这不是你。

      这不是你。你已变得完全陌生起来。你已失去了你的梦。

      我挂了电话。

      我面对不了这样的质问。在餐厅打工的这段时间,每天面对的一群乱七八糟的事和人,让我快忘记了所有。

      或许,我早已这样死去。
      早已这样。

      E.,我做不到你的豁达,做不到。我不是一个像你想像中那么坚强的人。我极度缺乏着安全感,极度无法面对现实。

      我无法生活在现实中。
      无法。

      而这句“你这辈子注定要做一个光彩夺目的人。”只不过是欺骗自己的谎言。

      E.,我已学会放弃。我已被这个残忍的现实所腐化,失去了自己原来坚硬的外壳。我已无法承受这外界的所有压力。于是我学会放弃、学会逃避。

      学会懦弱。学会胆怯。

      E.。我们如今又在一起了,我又回到了你的乐队。只是这时的我,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爱冲动的孩子。
      我已告别我那个年龄。

      我已离那个世界太过于遥远。

      我已为我的生命书写了新的文字。那些你所熟悉的我,已在岁月流逝中悄然死去。

      E.,你还能在把当初的我找回吗?有些东西,失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像是你去日本的那几年,那段时间,再也找不回来了。你深爱的小爱,不会因为你回来了,就再次活过来。
      不会。

      我记得我和你说过,小爱的葬礼我去参加了。我亲眼看见小爱的身躯变成了一堆粉末,之后,我疼的昏了过去。我记得我和你说这些的时候,我一直在哭。E.,你还记得吗。

      E.,我想你一定记得。

      一定。如果不是小爱的离开,你也不可能这么快的回国,更不可能这样肯定要在国内发展。我不知道这对你来说是好还是坏,只是我清楚,小爱,已是你心中无法触摸的伤痕。

      我知道你的不快乐。

      所以,当你再次说你要弄乐队,并且要我加入,我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我希望,能尽我自己的一点力量让你高兴些。

      真的。

      E.,我已离开。但我依旧爱你。

      我依旧是你最好的朋友。

      我画了这最后的一张画,送给你,E.。我最好的朋友。它的名字叫《不要忘记我》。

      不要忘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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