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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故事由此开始 ...
“小路,见到你大姐别忘了叫她回来。”父亲不时的叮嘱路寻。
“小路,告诉你大姐一定要幸福。”母亲偷偷的告诉路寻。
“大姐不回来她欠我的你替她还,这个我拿走了。”二姐好不讲理。
可怜的路寻一边点头微笑迎合,一边心中腹诽:我怎么知道大姐在哪?一个个都表现的好像我把大姐藏起来了似的。
路家大姐路微微已经离家一年杳无音信了,路寻是最后一个见她的人,那时的大姐为了爱情义无反顾,偷偷与情人私奔,被晚上突然醒来的路寻发现,只是当时路寻处于迷糊梦游状态,没管翻个身又睡觉了。
不过,几天后,大姐从外地给路寻寄了礼物,感谢他当日的仗义,于是乎,路寻成了大姐的帮凶,大姐扔下的烂摊子,人家都算到路寻身上了。
路寻心中悲愤:我冤不冤啊,大姐在家时对自己颐指气使,走了也不忘害自己一把。
“微微去哪了?”一群大姐的爱慕者堵住路寻的路,眼露凶光,路寻顿觉凶多吉少。
他们不知道路微微是路寻的大姐,但是他们知道路寻是他们的女王微微最爱使唤的对象,必定关系非浅。
“我……我不知道啊。”路寻即使觉得自己没什么可心虚的,声音还是不由的颤抖。
发现不妙,马上拔腿就跑,但后面的人穷追不舍,路寻不敢懈怠,跑啊跑啊,跑到一个小巷中,悲情的发现进了一个死胡同,眼看人影越来越近,路寻伸手护住自己的头,大喊:“别追我了,我真的不知道啊……”
“别喊了,小兄弟,没人了。”一个人摇晃着路寻,路寻睁开眼,追他的人果然不见了。不过,虽然追他打的那群人不见了,他身处的小巷也不见了。
“这是哪儿啊?”路寻问。
那人应道:“哦,这是悦来客栈,你刚才被人追打昏迷不醒,我把你抬到这里的。”
原来是救命恩人,路寻打量着他,二十八九岁光景,眉眼深邃,是个极为成熟潇洒的男子。只不过身上的装束很明显不是西装,不是唐装,而是古装电视剧中最常见的锦衣长衫。
不会吧。路寻脑子又呆了一阵,自己没有这么倒霉吧。
“多谢公子救命之恩,不知恩公尊姓大名?”应该这么说吧,路寻寻思着,看看眼前的男子,似乎没有破绽。
商铮镂道:“在下姓商名铮镂,恩公不敢当,只不过举手之劳而已。”
路寻道:“恩公的举手之劳却是在下的身家性命。”嗯,电视看得不少,这么说没错吧,哈哈。
“小兄弟叫什么名字,明明中原人士,为何外番人打扮?”商铮镂问道。
路寻看看自己,果然还是现代人衣着,道:“唉,这个说来话长……”
路寻信口拈来一个最常见的故事结构,添油加醋,将自己描绘成一个落魄的子弟,流落他乡,思念故土,因而不顾代价的回到中原,好不容易脱离主人的魔掌……
“路兄弟也不用如此悲伤,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商铮镂安慰他道。
“我有个问题不知当问不当问?”路寻心里叹道,这样的台词肯定最后还是会问的。
“不会,恩公请讲。”
“你这个挂饰很特别,不知从何处购的?”
路寻瞥了一眼,原来是路家老妈给路家儿女的一周岁礼物,虽然不值钱,但因为有意义,所以路家三姐弟都随身携带。
那是爱旅游的母亲不知从世界的那个角落买的那个地方的纪念品,只是因为在买了之后出店门就遇上了父亲,完成了他们命运的邂逅,而饰品正好买了三份,就分给他们三个了。
(为什么是三份?因为路妈妈为自己买了一份,为自己未来的夫婿买了一份;路爸爸买了一份,加起来三份。)
路寻随口答道:“在外番的小店里。”商铮镂听了似乎有些惆怅,也不再问什么。
路寻跟随商铮镂做了他的跟班,不管在哪,人总要吃饭的,在这人生地不熟的,怎么着也得先找个工作。
商铮镂推荐他到一家店里做事,因是商铮镂推荐的,所以店里不敢小看他;又因是来历不明的人,所以又不能全盘相信,如此顾虑造成了路寻一天中有半天无事可干,因月月又领足额薪水,路寻倒是没什么怨言,他本是一个没有太强好胜心的人。
一有时间,二有相貌,三有风度,短短半年时间,路寻就成了当地炙手可热的人物,不仅交了些酒朋好友,更是成为当地姑娘的偶像。
只不过一件事有好的一面,就有坏的一面。
话说路寻成为大众情人,这件事不仅让他弥补了以前深受姐姐压迫所带来的心理创伤,让他享受人们竞相追捧的虚荣,却也带来了一飞来桃花——当地大家杨家二小姐看上他了,你说你一个小铺小厮,人家一千金小姐,人家看上你不是你三生有幸?
路寻向酒友哭诉道:“我真是三生有幸,倒了八辈子血霉。”
酒友笑笑,敬酒道:“路兄节哀顺变,虽然这杨二小姐,啊,什么什么点,但是人家身后的家产可是丰厚之极啊,做人啊要有远见!”
“不行,我不能让以后的青春年华糟蹋在婚姻的坟墓里。”路寻猛灌一口酒,抒发雄心壮志:“我要逃婚…昏……”路寻昏倒在酒桌上。
“呵呵,对不起,路兄,我是为你着想。”酒友笑嘻嘻的放下手中的棒子,将昏倒的路寻扛回去。
杨家二小姐做事一向出乎意料,连她的婚礼也不例外,别人是新娘做轿,新郎骑马,她倒好,新娘顶着红盖头坐在马上,去迎‘娶’新郎。
“你们这是逼婚,光天化日之下,强抢帅哥,这还有王法吗?”行动不自由的路寻大声疾呼。
“逼婚?强抢?”杨二小姐哼道,拿出几张纸,撂至路寻面前,“你看清楚了!”
路寻看着眼前的契约,真是交友不甚,遇人不淑,自己被人卖了还在夸别人的好。
当年要报答恩公商铮镂,所以签协议当了他的跟班,但是没想到,没想到——那竟然是卖身契。这个世界,文盲也是弱势群体,而且不受法律保护,呜呜。
现在的自己是杨家二小姐的上门夫婿了,这是受法律保护的。
O,my god,where are you?路寻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被推搡入花轿,呜呼悲哉。
人家杨二小姐长得貌美如花,又家财万贯,但为何人们提起她都如此心惊胆战,连路寻都哀乎倒霉呢。
一句话可概括之:人不可貌相。
杨二小姐今年二十又三,掌管杨家大业已经七年,错过了成亲的最佳时机,如今已成为大龄姑婆,在商场上杨二小姐是精明奸诈冷酷无情才华智谋不输男子,对这样的女子一般人都是敬而又怕,男人自尊难免过不去,传言中不免有些添油加醋,她的凶悍冷酷无理取闹被越传越离谱。虽然说传言不可尽信,但是路寻亲自体会过,深有感触。
那是四个多月前,路寻刚刚熟悉了这个世界,认识了那位酒友。
在酒楼喝酒联络感情之际,飞来横祸,天上淋来酒水将路寻淋个满头湿,刚认识的牡丹姑娘哧哧暗笑不已。路寻在心有好感、初次见面的女子面前丢了面子,自己内心郁闷不爽不已,转头寻找肇事者。
于是看到一个面容俏丽,消瘦干练,面冷如霜的女子,她的手里正拿着一个酒壶做泼人状。
路寻揩了一下发梢滴的酒,来到那人面前看着她不语,等着她的道歉。
只是半晌没有动静,路寻只能先发话了:“这位小姐,你是不是有话要说呢?”
那女子斜了他一眼,冷冷的道:“这是你们咎由自取。”然后转身离去。
路寻火冒三丈,但是作为一个男人,在公共场合撒泼开骂是一件很没有风度的行为,不管你有没有理,都会显得格调低下,所以他选择——忍,不和女子计较。
事后,背地里,路寻和酒友酒行酣处,发牢骚道:“你说一个女子怎么可以这么不讲道理,蛮横至此,我做了什么,我咎由自取?而且她竟然从头到尾没拿正眼看过我,你说她做错了事还如此对我,从小到大,我大姐就算了,她是谁竟这么对我?”
“她是杨家二小姐。”酒友向酒醉的路寻介绍道。
于是,杨家二小姐就上了路寻的黑名单。
现想现写,难免不通。要求严的读者不妨等我写完修改后再来看,不过等到那年月,不知还记不记得这篇文。
^_^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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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故事由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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