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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第71章 民工之死 “回家一趟 ...


  •   胡秋妹回到邮政储蓄所门口,二人已经到了。
      大家都有收获。赵翠翠买了一个红色小包包,花了十四块钱;老汪买了一顶毡帽,花了四块钱;胡秋妹买了一本书和头巾头绳,共花了十七块五毛钱。
      老汪说他已经找好了吃牛肉丸子的地方,就是服装店对门,向右一拐有一条小巷子,那里卖丸子的有好几家,闻味道还不错。
      三人走到服装店前面的时候,老汪又停下了脚步。胡秋妹看他恋恋不舍的样子,劝道:
      “汪伯伯,想买就买,衣服真的好看。钱不够,我借你。”
      “想是想买,就是太贵了。你再给我问问,有少没得?我兜里只剩二十三块钱,三十以内我就买。差多少你先替我垫着。嗯,还是算了,还要坐公交回去呢,公交钱要两块。只剩二十一,太少了,不得行。”老汪又打起退堂鼓。
      “回家一趟,没点东西递到他们手头,不方便。汪伯伯,买吧。这件衣服,你孙子肯定喜欢得不得了,”赵翠翠也动员。
      “汪伯伯,公交钱我替你出,买衣服的钱不够,我先借你。你和我一起去讲价,说不定人家会少点。”
      胡秋妹给他打气。三人一起走过去,经过一番讨价还价,那时髦女郎开金口作了让步,最后问老汪究竟带了多少钱,老汪老老实实说身上只有二十一块,不过秋妹答应借他九块,最多三十可以买。
      那姑娘也被老汪的诚实憨厚逗笑了,也是看老汪确实没有多余的钱,便以三十元的价格成交。
      到小吃店,每人吃了一碗牛肉丸子,共花了胡秋妹九元。三人吃得很开心,老汪说他从来没吃过牛肉丸子,以前看人家吃过,知道香,这次终于尝到了滋味,真舒服。
      吃过中午,三人又逛了一会儿,眼看天色不早,才坐车回去。
      他们刚到厂门口,便听到一个吓人消息,厂里死人了。进入大门,看见有人往采土区那边跑。三人禁不住好奇,也走了过去。
      那里三三两两有人来回。大家说前面蓄水池的地方,便是出事地点。
      胡秋妹看那个水池,其实是以前采挖泥巴作砖,挖出的一个两百平方大小的泥坑,听说最深处有三四米,但里面一直有水,且那水从来没清澈过,呈黄褐色。她不知道具体水深。厂里缺水时,工人洗衣什么的就从里边取水。
      水坑边四周其中一方堆有很多乱石,是挖砖泥时从泥巴里刨出的。其他三方堆有废弃物和备用泥巴,垒得很高。站在外面几乎看不见里面。
      靠住宿区这边,堆放物未堆满,留有一个口子。那是当厂区停水或急用水时,工人到水坑里取水的通道。
      觉得洗澡室冲洗不够爽,从这里进去游两圈的男工人也有。天凉就没人进去了。
      那里进出的道路很滑,雨天尤甚。不小心容易掉进里面,确有些危险。现在,公安在水坑四周已经拉起了警戒线,水池周围还没有竖立警示牌等标志。
      胡秋妹没有挤进去看。听大家议论,死者是一位扒土工,姓李,名字她不熟悉,年龄五十出头,河南人,是一个先来这里打工的同乡带来的,厂里没有亲人,来这里已有一年多了。
      听说死者放假后,在寝室里睡了很长时间,从昨天下午睡到今天十点过。他起床后,和同乡一起出去散步,在外面买回来一斤凉拌猪头肉,打了一斤白酒,二人没吃饭,就着猪头肉,喝完了白酒。
      死者说要出去走走,看看没用完的干泥土还够用几天,搅拌熟的泥巴盖好没有,同乡说自己喝空腹酒,头有点晕,想躺一会儿,躺下没陪他去。
      死者一个人出去了。同乡迷迷糊糊躺了半小时左右,醒来不见死者,赶紧将逛街回来的室友喊上,到采土区去找。
      去采土区不见人,在回来路上,看见进水坑有人走过的新鲜痕迹,进去一看,二人吓傻了:一人飘浮在水坑边,一动不动,肯定出大事了,说不定人已经死亡。看他的衣着,正是李姓同伴。
      二人吓得一路跑一路喊,惊动了工厂里的人,有电话的马上报了警。
      警察来后,打捞上来尸体,据说还从死者衣袋里搜出一些钱。尸体拉进了殡仪馆,等待他的家属前来处理。砖厂老板已经通知了家属。他的同乡,还有同寝室的人都被喊进了派出所,听说是去问案情,做笔录,被喊去的人还没回来。
      出事后,负责安全的主任召集大家开了两次会,每次都是大发雷霆开场,重复强调若干个“不准、不得、不行”结束。
      最后一次会议结束时,厂领导打招呼不准任何人私自接受采访或询问,在半个月内不得和陌生人接触,更不能将陌生人带进砖厂。
      张二狗的哨子吹得更勤了,进入他们的寝室的次数更多了,他在公共场所多次宣扬,这个姓李的自己没有安全意识,与厂里无关,不会赔钱。
      门卫处悄悄换了人,原来那个和气的老头不知啥时候没在岗了,换岗的全是年轻人,全是彩色头发或光头纹身的年轻男子。他们实行三班倒,每一班至少两人。
      事发后第三天,死者老家来了两个人,一位是死者儿子,一位是村长。听说只准死者的儿子进砖厂,替父亲收拾遗物。
      那死者儿子哭闹着跑到水坑处,要看父亲到底是怎样死亡的。刚到水池边,就被工厂的四个保安追上来,强行将他架了回去。
      闹出了动静,厂里工人都跑去看,虽然保安手拿棍棒,吆喝大家回到工作岗位,但大家一窝蜂跑,那些保安也没辙。
      回到死者住的寝室,死者儿子不走,在地上哭着打滚,要厂里给个说法。没有一个领导过来看,只有一群保安围住他,哈哈大笑,任凭他哭闹。
      死者儿子闹了一阵,其中一个保安不耐烦了,将装他父亲遗物的口袋拎起来,交到另一个保安手里,叫他扔到门外。
      死者儿子见状,从地上爬起,抓住要扔他父亲遗物的保安脚踝,被那个看似保安队长的人飞起一脚,将他踢了个仰巴叉。
      死者儿子痛得在地上打滚,嘴里哭喊:
      “打死人了,打死人了,还要不要王法?你们真是无法无天!”
      那群保安又是一阵大笑。保安队长咬牙笑道:
      “打死人了,你怎么没死啊?王法?我就是王法,我们厂长就是王法。不服,你去告啊,打官司啊。”
      一旁的张二狗指着死者儿子:“你父亲自己寻死,关我们什么事!给你八千,还嫌少。不拿,我叫你一分也没有。打官司?你也懂?有文化?我看来的村长也是个文盲、脓包。请律师,你有钱?给你八千,也看你是农村人的份上,同情你。”
      保安队长一挥手,其他保安拿着武器过来,吆喝大家散了,回去上班。
      后来听说那人又闹了一阵,被保安队长叫人拖到了大门外。老板不愿承担任何责任,造成死亡是死者的原因,成年人应该知道水坑有潜在危险,而且不是工作期间出的事,与厂里没有任何干系。
      这事闹了五天,再后来,听说在政府、派出所的调解下,厂家大发慈悲,出于人道主义,给了死者家属一万块钱,这事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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