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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九-二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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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寓的某间小居室里面,东西收拾得很整齐,甚至可以说是一尘不染,凉凉的风从大开着的阳台边吹进小客厅里,舒服惬意极了。
初晓怀里抱着个靠枕坐在小客厅的沙发里,双手托着腮,嘟着嘴巴,眼神毫无焦距地盯着电视机播放着的广告叹气。
钱啊钱,为什么这么难赚呢?
转身瞪一眼那个正在一边拿着画笔画画的死小孩,更郁闷了!
为什么,为什么他在她这里吃好睡好,一点也不用为自己的生计烦恼呢?其实阿星在这家里也不是全无用处啊,环顾这个家,不是自从他来了之后,被收拾得那么干净清爽么?还有自己那不规则的生物钟也变得和正常人差不多了呢,按时睡觉,按时起床!
再朝他坐着的地方瞄一眼,他那么认真画画的神情,只要是看到的人,都不会认为他的智力有问题吧!如果他们看到他的画,也一定会觉得他画得很好。
一个偶然的机会,让她发现阿星很喜欢画画,所以在他画画的时候,他不会一直缠着她要她讲故事。所以她给他买来画笔之类的东西,让他可以做他喜欢的事情,她可以获得片刻安静的时候。
她不知道他们现在的关系算是什么,但是他和她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她不觉得讨厌他,反而会觉得有一种很温馨的感觉萦绕在空气的周围,他们像是这世上最亲的亲人一样。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因为他倚赖她,而她愿意让他倚赖。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大抵上也是如此吧,只要彼此信任对方,那么无论遇到什么阻碍,都不会去在意的吧!
哎,再叹一声气!
她是不是该去找份正常点的工作,赚个外快之类的啊?可是那样赚钱真的很慢啊,又没有自由,又要看人脸色,对于她来说,可能会有一万个不适应吧!
叮叮咚咚,很时尚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初晓迷迷糊糊地拿起扔在沙发的某个角落里挺尸很久的手机。她的手机平时都不大用,而能打她电话的人,只能是那个所谓的好朋友了!不是俗话说的物以类聚嘛!女混混和夜总会小姐混在一起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吗?
一直以来,她都是一个人住,和她有往来的朋友,真的少之又少,这可能和她的职业和性格多少有些关系。就连在学校也没住过集体宿舍,她一直是走读生。而因为她独来独往惯了,再加上她不要在别人面前曝露自己赖以为生的求生手段。所以,在学校里里没什么要好的朋友。高中毕业以后,也从来不去参加同学会,或是和那些同学有什么交集之类。
翻开手机盖,不情不愿地接了起来,语气有些懒懒地“喂”了一声。
对面传来一把妖娆的女声:“你这个小没良心的,这么久不和姐姐联系,哪天你一个人死在家里也没人知道。”说话这么恶毒加不留情面的女人,还能是谁,正是彩瞳小姐是也。
“呸呸呸,什么死不死的,本小姐活的好好的,你那张乌鸦嘴少开尊口,免得寻我晦气。”初晓虽是满嘴骂语,但是眼角眉梢却全是笑意,这女人只是嘴巴恶毒一点,心肠倒是没那么坏的,不然他们也不会来往那么久了。
“姐姐这是关心你哎,你这样的反应真是太让我伤心了。”对面的人一副西施捧心状。
“得了吧你,再用那么恶心的语调跟我说话,我就挂电话了哦,别浪费我的手机话费。”
“喂喂喂,晓晓你这么小气做什么?”对方不满道,接着有说:“除开我还有谁会给你打电话啊?”
“就算没人给我打电话,我不高兴跟你通话了不行吗?你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身为我们国家的一等公民有权在他不愿意说话的时候保持沉默。”当然这条法律条款是初晓根据香港警匪片而杜撰的可能性很大。
对方扑哧笑出声:“得了吧你,姐姐知道你生活窘迫,特意来帮你一把的。”
初晓大惊,这女人不会又要提议给自己找金主吧?在她还没开口的时候,立即阻止道:“我不要!”
“我还没说出来就说不要,真是枉费我一片心意啊!不过不是你想的那样给你介绍金主啦!是一家大饭店最近正在筹备一场大型的私人酒会,需要女服务生,你去不去?”
初晓为自己的小人之心干干一笑:“不会是提供特殊服务的那种吧?你知道,我可不会出卖自己的身体。”
“你想到哪里去了啊?是正常的商界酒会,是因为服务员需要会点外语,所以一时间很难找到人,不过相对地报酬也高就是了,工钱是按小时计算的,到时候还会有小费之类的,一天下来至少可以赚个万把块的!到时候还会有很多名人有钱人参加的,你呢,只是去做单纯的倒酒服务生而已,当然如果你有本事吊个金龟的话,主办方也不能反对不是?这个工作是很轻松的哦,比你做小偷安全多了啦!”
正在画画的阿星听到这一句,忽然抬起头来,以一种她看不懂的眼神看着她。
阿星的的眼睛还是那么清澈,但是瞳仁的深处却有不一样的暗流在涌动着。
其实,自从那个电话打进来之后,阿星就很不高兴,因为刚才两人在客厅里的静谧气氛真的很好,让他的内心里升起一股奇异的安详感觉。虽然刚才晓晓只是坐在沙发上叹气,但是他知道,晓晓刚才的心思是放在他的身上的。
但是现在,因为这个电话,他看到晓晓和人说说笑笑的样子,突然嫉妒起电话那头的那个人起来。
虽然他现在是变成智力不超过十岁的小孩子,但是本质上某些根深蒂固的东西是不会改变的,比如属于自己的东西被别人侵占的危机感。阿星故意很大声道:“是谁啊?”
对方说了半天,忽然听到有一个男人的声音在初晓的房间冒出来,八卦道:“晓晓你房间怎么会有男人的声音啊?”
“没有啊!”
初晓慌乱地急忙否认,转身瞪了阿星一眼,警告他不要再出声。哎,这家伙,怎么时不时要给自己出点状况,刚才不是还那么乖在一边画画!给他来这么一下,要是被那女人知道自己养了个男人在家里,不知道要怎么样念她呢!
彩瞳不死心地追问道:“你不会是跟人同居吧?还是在养小白脸啊?”
一概否认到底:“没有,没有,真的没有啦!没骗你!”
彩瞳喋喋不休:“我跟你讲啊,女人的青春有限,你可不要做那些白痴女人才会做的事在家养小白脸哦!漂亮女人要懂得利用自己的身体,为自己创造价值,而不是等着让自己的身价贬值……”不是她势力,而是这个现实的世界让她认清了很多事而已。
初晓干净转移话题,“你们家老板转行做正当生意啦?”
“什么正不正当,只要能赚钱才是正理。是我们老板认识的朋友开的酒店,我叫他帮你留意有什么合适的工作的。如果你想去的话,打这个电话,联系这个酒店的经理好了。”说着报了一串数字和名字过来。
初晓一边恩,一边抢过阿星手上的笔,在他的画纸背后写下了那串数字。
阿星在一边皱着眉,显然很不高兴自己的画被人用做了乱涂的纸,但随即扁了扁嘴,也没说什么。
第二十章 我认识你吗?
周末。
初晓还是拨了彩瞳给她的那个电话号码,现在她正穿着酒店为他们这些服务生准备的中式旗袍,穿梭在酒会之间。
酒会在一家云城的某家豪华的五星级大酒店举办,宴请的宾客都是云城大有来头的人物,商界的政界有头有脸的大老板们,以及某些政商老板们的家眷,当然这当中也少不了影视圈明星们的美丽脸蛋儿点缀其中,使这场酒会充满灿烂的星光。
初晓的眼睛此时可是贼亮贼亮的那种!整个场地基本已经被她打量完毕了!
先肯定一下这场酒会举办人的组织能力,能请到那么多报纸杂志电视上的名人,可见实力不可小觑啊!而且能到这里来的人呢,想当然也不会穷到哪里去的。
恩恩,果然是上流社会举办的酒会肥羊多多啊!口水一下先……
如果可以找到机会下手的话,嘿嘿……
那些小小的服务费用她可以忽略不计了啦!她才不会理会彩瞳的金龟论为了钱去出卖身体呢!
初晓笑得像一只偷了腥的猫儿一般,但旁人只觉得这位女服务生的笑容可真是甜美极了。就在这个时候,一名中年秃顶男人走过来拿酒,初晓把托盘上的酒递出去给他。趁着靠近的几秒时间,手已经灵活地探向他的口袋。
正在初晓和那秃顶男人擦身而过的时候,一个好听的男人的清朗声音响起。
“再不管好你的手,我可不保证等下它还能完整地长在你的身上。”
初晓心中一凌,整张脸都皱了起来,自己最近是不是特别倒霉啊?怎么除了地铁那里碰到的倒霉蛋之外,每次出手,都会出现程咬金!再这样下去,她还要不要混了啊?干脆转行算了,初晓有些自暴自弃地转身,脑子里转过千百个念头,自己在这样的场合被抓包,后果可能会比较严重呢!
咬唇,抬头,却为自己看到的这一切惊讶地张大嘴……
只见一个高大帅气的男人的手正扣在那名秃头大叔的手腕上。
“还不快向这位小姐道歉!”
“我我我,我不道歉你又能拿我怎么样?”秃头男结巴道。
“是不能把你怎么样,最多只会让你的咸猪手再也不能动而已。”男人的语气轻描淡写,似在谈论天气,但是却让听的人心惊不已。
初晓在一边吞着口水,乖乖,这人表面看来不动声色,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耳朵产生错觉了,她甚至可以有听到骨头关节喀喇喀喇的声响!
幸亏被抓包的现行犯不是她!
好庆幸…………
自己是该感谢眼前这位这个秃头大叔的袭臀行为,还是跟这位高大的英雄救美的先生说谢谢呢?
好苦恼哦!初晓烦恼地纠结着……幸亏他们现在的位置是在不显眼的角落,不然引起宾客的关注,可不是她要的结果。
她只想低调,低调,再低调!
试想:有哪一个小偷希望自己正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呢?如果自己的脸让人一看就知道是谁,那么自己今后可就真的是要混不下去了。
可看在人家眼里却又是不同的意义了,就眼前这位英雄救美的先生来说,他是觉得她正为刚刚差点遭到色猪蹄的骚扰而感到困扰,所以在他手里的秃头先生更是倒霉了,差点就没形象地哇哇叫起来。
“还不快向这位小姐道歉!”男人加重手里的力道。
“没关系,不用道歉了,让他走吧!”初晓看着这位秃头男因为疼痛,但又因为自己的面子问题而想叫又不敢大声叫出来脸色涨成猪肝色的样子,同情道。
“就这么放了他?”男人有点不敢置信道。既然他在这里帮她,她怎么一点都不想教训一下这位色老头呢?
“是。”初晓再次肯定道。
“叫你放还不放,人家小姐都说不在意了,要你这个不洋不中的假洋鬼子多管闲事!”秃头先生实在为自己刚才的窝囊而装了一包的气,不免语气有些不好,但是看着眼前这个高大的男人,心里还是有些小小发毛的,说到后来声音也越来越轻,几不可闻。
“你说什么?”男人眯起眼,作势又想上前揍他一拳。秃头男见此,连忙摆手“没没什么”,说未说完,很每种地一溜烟跑便不见了。
看到在自己面前上演的好戏,初晓心底里好笑,她也真的不顾场合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小姐,你笑什么?”男人皱眉道,自己现在可是英雄救美哎!怎么这位小姐连句谢谢都不说,只一个劲儿地笑呢?还是他在国外呆得太久了,中西风俗近年来变得厉害?
“没没什么,呵呵……”
“没什么你还这样笑,难道是我刚才多管闲事了?”
“也不是啦,刚才还是谢谢你。”初晓顿了顿正色道:“其实对于我们这样的服务行业碰上这样的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要是每次都那么斤斤计较,谁还让我来做服务生啊?”
初晓话说的好听,可是人家不知道的是,她已经顺走了人家的钱包啦,所以气也出啦!只是袭臀未遂而已,犯不着废了人家一只手。现在在这位堪称绅士的男人面前表现一下自己的心地善良也未尝不可啊!
瞧,多么完美的酒会啊等下回去可以顺便给阿星带点酒会上的布丁回去,那家伙最喜欢吃这种软软滑滑的东西了!初晓再次拿起托盘,正想偷溜去厨房,拿了东西逃出酒会去。
可是刚才的男人居然还杵在那里,初晓从下到上打量他,笔挺的西裤,蹭亮的皮鞋,质料考究的银灰色西装。视线在集中到他的脸上,那人偏西方的立体五官,一看即知是个混血儿,在一片灯光下,显得很阳光帅气的样子。
可他看着她的那眼神像什么?
对,就像是见到了久别重逢的老友一般!
怪了,她可不记得自己认识这样身份高贵的男人。
再仔细瞧,虽然那人有些眼熟,像是在哪见过似的,可她确信自己确实不认识他啊!而且觉得他眼熟也是因为西方人的五官在她的眼里都是差不多的,所以她才会觉得眼熟。
“你,不记得我了吗?我还找了你好久呢!”男人很热络地想上前。
初晓后退一步,“我……”不认识你啊!乖乖,今天自己是不是犯桃花啊?怎么酒会开始才没多久,男人尽围着她转?而且眼前这个显然不是那么好摆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