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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默歌》前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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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只是两个简单的字而已,“默歌”。在心里一遍遍地轻声默念,后来竟就悄然地生了根。
喜欢你,是我心里永远无法言说的默歌。
我想,总有一些心情是相似的,那年的你,17岁的我们,都在心里偷偷地刻下一个人的名字,默默地将一首歌吟唱,却注定是隐忍的姿态,不言语,不作声,只是心里早已电闪雷鸣,那个人的名字便也就成为了那段青葱过往中关于“喜欢”定义的有迹可循。
我只说喜欢,却不是爱,因为爱比喜欢多了更多的东西。
而喜欢,却是一种淡淡的小情绪,感觉上有点甜,品起来却又有点酸,淡淡的忧伤,却有止不住的清凉,像极了薄荷。
喜欢,是那年的我经过球场时看见你熟悉背影的窃窃欣喜;喜欢,是那年的我在楼梯上与你偶遇的怦然心动;喜欢,是我将心事写进带锁日记本后来一并埋藏进青春的淡淡惆怅。喜欢是小猫走路时优雅而又小心翼翼的影子,喜欢是巧克力融化在锡纸上的无可奈何,喜欢是想要不喜欢都不行的无能为力。
喜欢,是那年的我为那年的你悄悄吟唱的默歌。
你注定是无从得知的,那首主角是你,却只有我一个人吟唱的歌。
写《默歌》的时候,我曾无数次的回忆我的17岁。
穿越时间的罅隙,在某一个薄雾笼罩的清晨,在某一个有淡淡阳光透进玻璃窗的午后,在某一个红霞抹上了天空的傍晚,终于,无数次的柳暗花明之后,我与那年的自己狭路相逢。
我将那年的心情一片一片地拾起,然后将那段属于17岁的过往,如无字拼图一般的一点点拼完整,摆妥帖。
那流年,那与某些人无处告别,来不及说再见就匆匆散场的流年。
我想起了那年的我,那时迷恋一首歌,奶茶的《后来》,于是便一遍遍地听,有时就是那样一个下午,将对某一个人的思念一点点地融入进空气,然后又氤氲开来。
在纸上重重地写那段歌词,以至于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只要想起那年的自己,就仿佛周围都飘散着淡淡的栀子花香。
弥漫成一片,却妖娆成伤。
起初只是喜欢他干净的眉眼,后来便俨然成了一种习惯。一个人时便会不经意的想起,一群人时便会搜寻他的痕迹。
只是他,注定无从得知。又或许他是知道的,只是时地不对,而那一步,已然成了进退维谷。
那便就都留给了青春去吧,至少想起那年的青春,不必无从祭奠。
《默歌》中有我们青春的影子,是那段一去不回来的17岁,是对喜欢挥之不去的尽兴。
有人曾问我写小说的意义何在,有一瞬间的茫然,从未追寻过此间的意义,只是出于对文字的喜欢,便想靠近,有些简单的心思,有些想说的故事,便将之付诸笔端。
谨以此文献给所有在心里将某个人默默吟唱成歌的男孩女孩们。
那年的我们,曾经飘零在空气中无声的“我喜欢你”。
默然成歌。
陌墨 以此来记得。 200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