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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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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了,我们一起去喝汤
天气变凉了,树叶变黄了,我要上高三了。以前高三对我来说犹如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一个充满凶恶的意象让我每每想起都不寒而立,却又不得不被逼着一步步走近的梦,如今,九月到了,我不得不装作昂首挺胸,信心实足地大步朝高三这个门槛迈去,耳边似乎有声音在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我去得义无返顾,我想着:小样儿,还挺牛掰的吧?
一、开始
在同学们惊呼中,老班指挥着一个装满复习资料的小货车停了下来,老班朝我们挥挥手说都别傻停着赶紧下来帮我把书搬下来,于是大家一拥而上,七手八脚地上前帮忙。我竟有些反应不过来成了老班所谓的瞬间白痴,直到小A把一包书塞到我手里大声吆喝让我快搬走,别挡了后面的人的时候我才明白过来。有时候就是这样,脑子不知在想什么,有时候是指上高三以来,也就是九月份以来,也就是这星期第一天开学以来。我晕,我可是很强的,毫不犹豫毅然决定为祖国理工事业奉献终生的人,怎么可以如此糊糊涂涂。真不知当时是怎么选理的,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还是会选理。因为对于一个小学,初中,高中学3遍历史却仍搞不清什么是辛酉政变,什么是几月逆流来说,如果他选文一定让老师愧疚地去自杀,毫不夸张,所以还是靠这个还算有逻辑思维的脑子到理工大军中混饭吃。
这让我想起我最好的朋友小B。在他那清晰的人生目标计划,坚定的信仰面前我就显得更加糊涂了。忘了说了,他不仅是我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也是长这么大以来我唯一佩服的同龄人,虽然他没有做出什么丰功伟绩,但我对他的佩服是一直都有的。
认识他是从初二老师将他调到我后座时开始的,这似乎是很遥远的事,但我希望您能耐心听我说完。他是个聪明的孩子,不仅仅因为他时常从明亮的大眼睛里闪出智慧的光,对智慧的光。我以前曾将这句话告诉过他,他总是咧开嘴明朗地笑笑,敲我头一下,说兔子呀别乱搞个人崇拜哦,然后笑得更厉害了。他总是敲我头,不仅仅因为他当时鹤立鸡群,1米8的个子,让他有足够的理由弯下腰,像对待小孩那样对待我这个当时1米6的小女生,还因为他说敲我头的时候感觉很亲切,还有,他补充道,声音也清脆悦耳。他迁强的理由,总让摆好架势准备警告他别再敲我的我无可奈何,最后竟还让嘴巴坚硬的线条一点点变柔和,然后两边微微翘起,没错,我笑了。
他的坚定的信念让我第一次感到人类思想力量的伟大,记得他和我熟识后第一次谈兴趣爱好时,他说他喜欢语种文,喜欢写作,喜欢张爱玲这个有着灵动思维的女子,也喜欢痞子蔡这个随意聪颖的网络写手,末了,他说他希望初二能凭实力当上语文课代表。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他的语文功底在各个方面展现。课堂上精彩的即兴发言,作文课上的范文示例,还有语文一直好的我意想不到地败在他手下,他成了班中的第一。开始我以为是自己意外失手,没想到从此以后我再次考过他的时候才是他真正失手的时候。我才明白那次谈话他是告诉我他要超过我了。理所应当在学期末的时候,一向以分数论成败的老班换下我这个一再成为手下败将的课代表。我输得明明白白,倒也没什么遗憾,因为我原本就不喜欢有什么一官半职。虽然他抢了我的饭碗,我却乐呵呵地去恭喜他,这是让他始料未及的,他笑得有些不自然,还一个劲地说承让承让,我却告诉他我原本就没意思要和他抢。
三、再回忆
后来我们相处愉快地渡过了初二。初三后,我们已是很知心的朋友了。因为我俩成绩都很好,老班用那种老师们惯用的方法让我们一帮一,我俩拿着老师的名单各自精挑细选一个。我找了个比较能侃的女生,他找了个和他一样都喜欢足球的男孩,结果,我跟那女生学会了上课如何看课外书而不让老师发现,他和那男生学会的如何说GBA,而且乐此不疲,同时我和他也学会了如何在考前的紧要关头互帮互助,充分体现团结精神的伟大,和坦荡相交的可贵。这是初中生活中我过得最有趣的日子,多少年以后的今天我仍这么固执地认为。期中成绩出来后,我俩仰天大笑,真是无可奈何,我俩的成绩一跃居于班中前3,而被我们改造的两位亲爱的同学,一个退8名,一个退9名。更滑稽的是,老班在班会上对我俩的进步大加赞赏,课下却叫我们去办公室里调查我们带那两个人有没有干什么学习外的闲事,影响到成绩,还问是否影响到我们,我俩当时笑得很猖狂,一个劲地说:“没有,没有,没有”我们用两个字回答老师所有的问题。
小B重新提出要和我讨论未来的问题。他第一次说他要考J城N中学,那是一个省级重点离这里很远,可是,他补充到,他家要搬到那里了,那里这个学校最好,虽然会难考,但他会努力,他相信自己。我也第一次说出我也要离开这里,我要到C城,因为那里有我喜欢的学校,虽然只是个市重点,但它比较悠久的历史还是让我对它向往不已。之后我俩都沉默了,原来大家都早有打算,以为互相了解,却又有这么多不了解。我转过头开始写作业,毕竟初三了,资料还是很多的,是做不完的。他也没多说什么,也埋头做作业。直到下晚自习。
晚自习后,我伸了个懒腰,揉揉干涩的双眼,准备回家,他却叫住了我,说兔子啊咱俩今天到校园里转转吧!我说好,于是挂了个电话告诉妈妈不回去了,今天住学校,妈妈知道我宿舍有床位,也就没多说什么。
于是我俩来到操场。我们的操场在教学楼前面,所以在教学楼里射出的白白的光的照射下还算比较明亮,加上那天月亮也格外明亮,如我们同样明亮的心灵,他说,我们再有一个学期就要中考了,我希望可以找你来说说心里话。于是我们边走边谈,谈以后的学习计划,谈以后的学校,谈到了未来的高中生活,很自觉地,我们只是相互地祝福,没有谈到分离。
以后是紧张的初三复习,我们相互帮助,相依为命,生活也算很有趣,痛苦并快乐着。很快到了最后,那是最后一个晚自习,第二天他就要去J城准备考试了,我突然觉得不知如何是好,习惯依赖他,习惯生活有他的调剂,他走了怎么办?我问自己。我打开班里后面的我的小柜,我的留言册还有一本书静静地躺在那里。打开留言册,小B工整却很像小孩的字体映入眼帘,从他一笔一划的字里,我知道他很用心地写着,虽然对于十分有文采的他来说,写留言不是难事。
“莫悉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兔子一路走好”,他写道这么一句。虽然我告诉过自己要坚强面对分离,但还是在末尾看到这句话时,让眼泪打湿了留言册,然后我发现册子上本就已凸凹不平……
旁边的小书是林徽因的《九十九度中》,翻开封页,一张淡绿色的纸片飘然划落,上面小B写道,这是他送我的礼物,他说送民国才女的书给才女,呵呵,嘴巴还是这么甜,总是恰到好处地给我这个缺乏自信的人以自信。我有时候很感谢上天给了我一个这么好的朋友。
这时后脑被重重一击,不用脑子想就知是小B。他手里拿了两盒粉笔,说道兔子啊,明天早上我就要走了,你明天下午也要走了,我决定干一件有意义的事,记得初二时咱俩看金庸小说练弹指神功结果弹了一盒粉笔老师罚我俩一人给班里买十盒子粉笔的事吗?我说记得记得最后还是你替我买了十盒呢,怎么了?他说那咱俩就在最后一天把这两盒粉笔弹完吧,以后就没机会了。我说好啊好啊。于是我们在班里跑闹着,粉笔弹完了,却都还不想回家,于是我们到班门口的台阶上坐下,他说他祝我考试顺利,考出惊人的成绩让他发出惊叹的声音,我呵呵地笑说好啊好啊,你也一样。他说你今天怎么就会说“好啊好啊”他摇着脑袋学着我说话的样子,我推了他一把说你歇菜吧,我说我也不知怎么了,我都不会说话了,于是我哭了,哭得毫无征兆,让他措手不及,他也不知怎么办才好,看他不知所措的样子,我觉得好笑,想想又不是生离死别搞得这么悲伤干吗?于是我冲他一笑说,你要考试顺利啊,我们虽然不在一个高中,但可以写信!另外,考上同一个大学也说不定啊,他当时附和地说是啊是啊,后来才知道这也是不可能实现的,我们是要分开的。
再后来早上他很早就走了,我没见到他,再后来我下午也走了。再后来我们各自考上学校,再后来我们凭着坚强的毅力,通信到现在,没有因距离而生疏,反而近了,我们用似乎更真切地感受着对方存在的意义。
四、现在
每年寒暑期假他回来时总会找我出来,当他第一次挽住我的手时,我没有拒绝,我们很默契地就这样挽着手到处乱跑,看夏日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叶照出的斑驳的光亮一闪一闪地眨着眼睛,我们走在其中,啍着歌儿,愉快地享受炎炎夏日里的清爽。高三那年冬天,那天是除夕傍晚,他带上炮竹和烟火,拉我到他姥姥家后的空地上,我们用雪堆起一个可爱的雪娃娃,他顽皮地给娃娃添上红萝卜鼻子,而我为它添上了桔子的眼睛。他把鞭炮挂在娃娃手里的竹杆上,点燃,然后拉我飞快地跑开,在远处我们紧紧地捂着耳朵,突然他大声地说新年好,炮声好大,我只能从他口形中费力地辨认出他的话,他还说我们能一直这样多好!我的心忽然沉了一下,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选择在这响亮的长长的炮声中选择告诉我这些话,但我知道我当时被一种叫幸福的东西和一种叫悲伤的东西同时包围着,他们互相撞击着,让心里泛起阵阵涟漪,那天我们放了许多烟火,照亮的烟火擦亮了黑暗的夜幕,同时烟光的美丽也让我们忘记了即将的分离。
他送我回家的路上说道明年见,因为暑假后要升高三,暑假他不回来了,我说没关系,一切以学习为重,我们都是好孩子。他揉揉我的头,我们继续挽手走着,不同以往的是,他把我的手轻轻地放到口袋里,我的手一直都是冰冷的,他知道的,而他的手,他的口袋总是温暖的。在别人看来我们可能是一对情侣,有着暖昧的关系,其实我俩都知道我们不是,我们都是很负责的孩子,不会轻易地做承诺,因为我们过分固执地承认诺言的重要性,所以,我们不是。我们不是情侣。
五、还是分离
一封封的来信中越来越显出他对上海的热爱,他在信里说道当地理课讲到上海,长江三角洲啊,历史讲到苏州的资本主义萌芽,眼睛总会一亮,好像那里就是幸福的所在似的,我知道我们可能又要面临一次分离,因为,我喜欢北京,而这一点他也知道。可是越是这样,我们就越是痛苦,为什么有着不同的理想?为什么我们又都很幼稚地坚持自己想坚持的东西,比如理想,比如感情?
终于,他问我,是否听说过有种东西叫孟婆汤,我很明白他要说什么,我说知道,他说我们去喝一碗如何?我笑了,说好。我们还是妥协了。
于是他在十月份的一个星期天回来了。我们说好的,一起去喝汤。
我们就像手挽手走进站台的火车,虽然有短暂的交和,但终逃不过分道扬镳的命运,虽然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可以不用语言来彼此交流,在两眸相交的瞬间洞察对方的所有思想,但我们又都是有理想的孩子,我们不会为了这个感情蒙住了理智的眼睛,所以我们虽然有过交集,也注定分离,注定分离......
那时我们的距离将不是 J城与C城的距离,不是上海与北京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不是生死分离,而是两颗心灵的距离。于是,我挽着他的手,摇着他的手臂,仰头看凉风又起,树叶簌簌地落下,突然觉得道路变得阴森,我向他说了这些想法,于是我们相视而笑,我笑得有些张牙舞爪,他说我一头短发笑得跟一个小狮子似地,我却觉得只是像一只即将入冬的狮子,很努力的但是很无力的摇摆!不知不觉已到了路口,法国梧桐在空中向我们招手,于是我们紧紧握紧了对方,小B伸手推开树下那个小屋的门,大声地对老板娘喊到:老板娘,两碗汤!
七、尾声
“Good bye my friend/直到那天/我们真的再见/我会想念/非常想念/希望你在我身边……说再见/这是一种考验/等待我们兑现/超越所有挑战/朋友是一辈子的事业……朋友是一辈子的时间/一首歌的思念/温暖一切”吴健豪的歌声适时地想起,于是我颇有感触地写下:
当天空遮住了脸
当地上燃起火焰
当一切都要终结
是否有你还在身边?
可是
我仍然
奢望有一天
阳光重新照亮你的眼
火焰中出现我的笑靥
我希望一切都没有终结
我可以有你陪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