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第三章 天雷囧人 ...
-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一个男人,需要多么伤心,才能哭得这么惊天地、泣鬼神?
雷奔活了十六年,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能够哭得这么声嘶力竭,荡气回肠。气流在他的胸腔腹腔来回翻个儿,共鸣得有如乐声。他的泪水像小河一般哗哗地流淌,抓耳挠腮的动作,似乎表明胸中满腔悲愤难问天。这种声音和图象配在一起简直太精彩了!哦,不,太感人了!简直闻者伤心,见者流泪!
只是有一件事很让人疑惑,这哀号的时间也未免太久了一点,当背尸人诉说完事由之后,萌必辉就立刻抱着那具尸体,呜咽到现在,至少也过去了半个时辰。再多的眼泪,也该干了。
不是快流干了,是已经流干了,所以萌必辉只好将脸埋在那具尸体的怀里,然后有声音没图像地继续发出呜呜的声音。
也只能这样拖延时间了。从这位背尸人斑驳的脚背和破烂不堪的布鞋看来,一路之上,他肯定受了不少苦。飓风的力量是变态的,不知道这位仁兄背着它走了多远的路才能到这里,那么他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就这样灰溜溜地离去,糟糕的是,萌必辉的身上一两银子都没有。
不幸去世的是萌必辉的下人萌虎,也就是拿绳子绑住他的人。但是却因此耽误自救而牺牲性命。于是论情论理,他的主人绝不可冷血地对他的身后事置之不理。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事已至此,萌必辉只好一半是伤心一半是窘迫地哭下去,希望打动对方的恻隐之心,让这件事就此作罢。
雷奔不是不同情,但要怎么才能说服一个以此为生的人放弃他的正当报酬,实在是令犯愁的,特别这个人是和她从小玩到大的,安平镇有名的铁公鸡——钱少。
作为安平镇最出名的背尸人,很多人都觉得他来做这行太可惜,如果不是由于家庭出身迫得他子承父业,像他这样的资质,理当有更好的出路才是。
有人甚至调笑钱老大不配拥有这么好的儿子。说实在的,如果换上锦衣华服,钱少从相貌到体态都更像一个世家公子。在外作业使得他白晳的肌肤晒成古铜色,肩背宽韧得像两道梁。身峰挺拔,长逾九尺,孔武有力的双腿更适宜作为在马背驰骋的将军,可惜却荒废在这样的贱役上。
通常从事背尸这种特殊行业,即便常勤梳洗,也有可能沾染讳莫如深的疾病。比如某种特别的湿疹,行内的人叫它“尸疹”。由尸体过渡活体,重则血肉溃烂,轻则痛痒难当。钱少是今年夏初才入行的,不少人为他惋惜,说这样的一个帅小伙,将要毁了。
虽然雷奔必须承认,钱少总有些令人着迷,但从长远考虑,他却不是一个可以托付终生的对象,抛开职业不说,不论到什么时候,不论手里有多少钱,钱少都会觉得“钱少”。这一点,女孩子总是不喜欢的。
这或许应该怪罪于钱老大所给予的耳濡目染。近墨者黑,使得这样一个好苗子也变成了惟利是图的人。但事实是背尸这行实在是很卑贱的职业,而乱葬岗这种地方,被抛弃的十有八九都是没人认领的尸体,所以背尸人大部分都是靠着地方上微薄的补助过活,多方的因素累加在一起,一旦遇上愿意认领的尸主,他们会有什么反应,也就可想而知了。
难得在这种情况下遇见熟人,雷奔免不了要和钱少说两句。然而当她望向他的时候,又不免有些心疼地将话咽了下去,钱少刚刚将外间的罩衣脱了,然后搬了块石头坐在树下,将证明身份的四方帽正了正,他的眼睛往下望,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
今早才换的新鞋,才一天已经破得不能再穿了。雷奔很明白钱少的心情,因为她知道那双鞋是钱大娘做的。因此别看钱少现在安静温顺得像一只家猫,等会儿要钱的时候就会像狮子那样爆发,非得狠狠地宰一笔不可。
萌必辉还在一边假哭着,他不知道这种情况还能维持多久,然而不哭他又没有别的办法,因而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地持续下去。
很快地,萌必辉感觉前方站着什么,怔怔地抬头望。
像这种抱着尸体有声音没图像的伎俩,钱少虽然入行的日子短,也见了不少。正好累了,他就先休息一会儿,顺便观察眼前这位看上去很有钱的人能玩出什么与众不同的花样来。但是很可惜,雷奔已经富有同情心地走了过去,并且轻声宽慰着什么,而像见到靠山般的萌必辉也于此时放开了萌虎,然后静静地等着他。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有时是令人伤感的,因为它不可避免地将一些旁枝末节的细小都收在了视线里。既然如此,宁肯将计就计地反过来守株待兔。钱少微微地摇了摇头,他承认雷奔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但往往总是在帮倒忙。
果然这样僵持了一会儿,雷奔就走到钱少的面前来,用一种企盼的眼神看着他。钱少知道她要说什么,于是站起来事先申明:“我不会免费给一个傻子收尸。”
当有人这样评价萌虎的时候,萌必辉是非常生气的。他认为虽然无法在萌虎的身后事上做到尽善尽美,但必须爱护他的尊严。于是萌必辉理所当然地反驳道:“请你不要这样说,萌虎不是一个傻子。”
“被风刮得挂在树叉上摔下来,却不肯让我背他下山去找郎中,而是往山上跑来找你,结果还剩的最后一口气就这样没了,连身后事都没有着落,这样的人不是傻子,什么样的人才是傻子?”钱少的语调平静得就像在说一个事不关己的故事,当然对他而言也的确事不关己,但听到它的萌必辉身躯明显地晃动了,声音轻颤道:“怎么会!怎么会……这样。”
钱少轻轻哼了一声,对当中的真实性,已不愿再说明。不过萌必辉的态度与之前有着显著的不同。他激动地说道:“我刚才真是,对不起,我不知道是这样的,我刚从宫……家里出来,本来有一个包袱,结果被风刮跑了,现在我身上没有钱,要不,这身衣服给你。”他说着竟真的要这样做。
虽然从雷奔那方来说很期待看到萌必辉褪去外衣的样子,他造型都摆好了,有的看当然不能浪费。但事实是老天不给她这个眼福,或者从爱护女孩子家家的角度,在萌必辉拉开胸口要任由它从肩头性感地滑落时,天空中突然炸开一道响雷,接着,那些在之前分明细如针眼的雨丝,一下子就变成了像高空抛落的垃圾呼啦啦地迫不及待砸了下来。
葡萄树的枝叉被劈断了一根,而且由于比较粗壮的缘故,当它掠过还在摆造型的萌必辉头顶时,毫不意外的另外两个人都看见了他尖叫一声抱头鼠窜的样子。由于这雨下得乱七八糟,大家都米有提防,躲雨的时候也是各自为政,不过步伐还是比较一致的,钱少跑在最前面,雷奔跟着他,萌必辉在最后。
按书上写的,但凡躲雨必有山洞,既有山洞必有火把。没有火把就不能烤衣裳,不能烤衣裳就不方便发生一些你侬我侬的事,不能发生一些你侬我侬的事,那么男主女主除了发呆就不能有别的。现实是有山洞没火把,而且因为角度关系,里面黑漆漆什么都看不见。三个人商量后一致认为,那就更要守礼法,以免传出去,大家都有损清誉。不过要是这样,难道说大眼瞪小眼,就这么着让衣服在身上风干?
这个时候往往就是男孩子体现风度的时候,钱少和萌必辉不约而同地决定:宁愿淋雨,也要让雷奔一个人待在这里,为了避免色狼的嫌疑,自然是走得越远越好。远到哪怕雷奔哭天抢地嚷救命都没法理会,以免为了冲进来救她看见了什么,被迫要负责那就亏大了。这两位仁兄
雷奔也是这么想的,她想在晒衣服的时候千万别进来什么。洞里有高矮不一的石块,为了保险,她摸索着先搬了一排放在洞口,再挑了两块适合的,用捡来的树枝当作简易衣架搭上去,而后跑去藏身在最大的石头后面。
衣服被淋湿了一时半会儿是干不了的,她只好一边安慰自己一边期盼着时间赶快过去。
通常这种情况下事主多半会睡着,然后被什么东西吓醒。那么雷奔就理所当然地睡着了,哪怕她其实是不悃的都没有办法。结果过了一会儿,“沙沙沙沙”的动静降临了。声音很轻,听得出这个人轻功非常好。
细细长长的水流经过脚边,雷奔立刻警觉地将眼睛睁开。在她的藏身之处,不足以看不清对方是谁,但可以肯定,这是一个男人。
一柄怪异的长剑,沾着雨水,阴寒寒地立在那个人脚边,而它的主人戴着黑黑的面罩,胡乱擦了擦手,便弯下腰,心烦意乱地翻起雷奔的衣服,。
雷奔心里慌慌乱乱地,又不敢乱动,低头暗暗诅咒了一句:神经病。
就在这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那柄剑突然倒了,啪铛一声很大力地砸在它主人的脚背上。
而对突发事宜,面部扭曲的男人忍住惊叫,然后皱皱眉,脚向上挑,接着伸手去捞那柄剑。
看来他还不打算放弃,一脸不屑的雷奔看看放在身边的《凤凰秘笈》,十分惋惜又有点害怕地摇了摇头。
就在这个时候——不知道又为什么,突然一道响雷以破空之势“啊呀”一声大驾光临在这崇山峻岭。
晃动地如妖魔附体的男人一脸悲愤地向上望,“啊呀”这一声是他喊的。
洞顶被天雷崩飞了像烧饭的铁锅那么一块大小,雨滴和天雷伴随着黯哑的月光正好顺势而下,藉由这柄鱼钩剑亲切地慰问以及燃烧着这名剑客的灵魂。
那是静与动的协调,水与火的交融,光与热的共鸣!
亲眼目睹的雷奔为此万分激动,一片朦胧中的她甚至感到自己即将流下潺潺的泪水。
不过很可惜,任何事故都会有结束的时候。在六分之一柱香之后,雨停雷止。这个被迫舞动得跟跳大神一般的男人,终于偃旗息鼓,精疲力竭地轰然趴倒在地上不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