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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酱油女侠 ...

  •   在五年前或者更久,这里曾经是一处稻田,可惜已经没有人记得。时至今日满山遍野都长满了荒草,愁云惨雾,灰茫茫的一片。连日的雨昨夜才停,因为秋天快要过去了,天气转寒,阴云未散,谁都不愿意踏着泥泞的山路走到这里来。那些经历过的人们,在事后都会或是惊魂未定,或是夸夸其谈地谈论这场奇观。

      作为当事人之一雷奔自然刻骨铭心地记得所有。那时她在天上飞得晕晕乎乎,很想赶快停下来,最好是安全一点的地方,没想到是这里。因为发现是小时候来过的,她的记忆一下子就回到了从前。

      这是安平镇外二十里的荒郊。那时的郁郁葱葱变成了这副惨淡破败的样子无疑令人心酸和伤感,然而最先使她想起的却是一件囧事,甚至在梦境中希望它从未发生过。由于每当想起它的时候,雷奔总会难为情和愧疚很久,以至于往往沉浸在里面大个半时辰,直至有人提醒方才作罢。

      这回很快地她就顾不得去想那件事了,她看见农家的床和被单以及饭桌乃至屋顶都通通飞上了天。曲蓝山脚下茶寮的棚架是铁制的,竟也像青草那样被轻易地连根拔起,在半空中飘荡,还有杯子和碗呼啸地飞过,将她的脸砸得生疼。风更大了,这股飓风像狂怒的将军执拗地左右着行军的方向,她身体在不受控制的舞动中犹如脱缰的野马漫无目的奔驰。咆哮的风吼震耳欲聋,和呼救的喊声混在一起,比鬼哭狼嚎更令人心寒。

      和雷奔处在相同境地的那些人,不论男女老少都睁大了双眼,惊恐地在半空中急于逃离地狱却无能为力。飓风带来的恐惧像粗大的绳圈勒住他们的咽喉,又使他们感到紧迫地像马上要被下锅油煎的鱼虾。它要将这些人身体拧成麻花,或者撕成碎片,看上去是那么轻而易举,而受难的力量与它相比,简直是蚂蚁与大象的斗争。这绝对是梦中才可能遭遇的腾云驾雾,牛鬼蛇神,然而却那么真实,幸运的或者眼明手快、或者被动地挂在粗壮的枝干上,更多的被命运之手抛在地下,昏迷不醒,生死未卜。

      雷奔是在匆忙抱住一棵千年老松之后被撞晕的,因此不知算是幸运还是不幸。依稀记得在晕倒之前看见此生难忘的情形。她被命运独辟蹊径地刮至一片花丛。在她的前方大约一丈,在一团黑漩中有两个面容扭曲的中年男子,一个圆脸,一个长脸,一个短如三寸丁,一个身高过九尺,一个穿蓝衣,一个穿黑衣。手中各执刀剑,都身负重伤,衣衫砍破,鼻青脸肿,嘴角淌血,目光狰狞地相对怒视。一旦风力将他们的身躯撮合到一处,他们便忙着相互砍杀,似乎非要将对方置于死地不可,好笑的是短兵相接之时,风力又将他们分岔两路,因而总是不能如愿。

      这绝对是不共戴天的仇人,竟闹得生死关头还要将气力花在这种地方。雷奔看这两人坚持不懈的样子,不由嘟囔着:“神经病。”过了不久,或许连飓风也看不下去,双双将两人兵刃卷走,这两名大叔却还不肯罢休,赤手空拳地厮斗起来(参考拳皇)。

      雷奔当然很想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然而天不从人愿地在这时晕过去。幸好后来风很快停了,这一觉睡得很舒服,直到被摇醒,发现一张驴脸近在咫尺。

      黑衣大叔蹲在那儿,脸上又脏又难看,丑得像鬼画符。他睁着一双绿豆眼,双手扶住雷奔的肩膀,污血扑扑地往下滴,雷奔吓得伸手打在他的鼻子上,黑衣大叔仰面躺倒,一动也不动。

      雷奔跳起来就跑,却被黑衣大叔顽强地抱住了腿。雷奔今天穿的是她最心爱的花裙子,为了买到它她攒了一年的零用钱,在这一年里,她连一点零食都不敢沾,现在被满手血污的黑衣大叔摸在上面,等于要她的命。

      雷奔回头看了一眼小腿,几乎立刻就要暴跳如雷,幸好她的老爹是位教书先生,平时总是教导她要和气待人,尊老爱幼。眼下如果被她吓得一命呜呼罪过就太大了,因而她只是语调温柔声音和缓地说:“你这个死~~大叔,请问你要干什么~~呢~~”

      黑衣大叔听了这句,觉得这位姑娘还算是不错的,当然也有可能是人之将死什么都不计较的缘故,他伸手探入衣襟,胸口四四方方的突出一块不知是什么,现在他将它拿了出来。

      应当至少是非常在意的东西。雷奔发现它被精细的蓝色绸布裹着,像市面上卖的《三字经》那么大,她很想打开看一看,可惜大叔回头望了望什么,然后就这么面色凝重,郑重其事地交到了她手里。

      ——是一个盒子。

      回想起刚才两人相斗的时候,黑衣大叔总是将一只手按在胸前,像是生怕什么东西被飓风刮跑了,雷奔这才明白两位大叔仇怨的来处,深为敬服。她发现地上有一道长长的血痕,那必然是行动不便地黑衣大叔爬行至此的缘故,不由义愤填膺,几乎就这样冲动地答应了他。

      前车之鉴,也就是那件囧事又在她的眼前晃动了起来。雷奔决定先听大叔讲讲事由,为了使他安心,她先去察看了一下他的敌手——那个蓝衣大叔的伤势比他轻一些,不过相隔此处大约五丈,从他哼哼的声音有如蚊子般可以猜到,这人也就只剩下喘气的份儿。

      听了叙述才知道,原来黑衣大叔是雄狮帮的帮主,外号“一声吼”的路不平。作为江湖上为数不多的后起之秀,雄狮帮苦熬了二十余年,所以像雷奔这样的平民百姓,多少还听说过一点。路不平向她出示了帮主令牌以使她确信这一点,然后和她说,此次雄狮帮劳师动众地路经此地,是为了运送锦盒里的这个稀世珍宝,谁知除了遇袭之外,还有这突如其来的飓风,不分敌我地通杀!

      雷奔知道遇上了书中所写的那种桥段,江湖的血雨腥风,往往就是由这些武学宝典引起的,但路不平大叔很快摇头否认,说这里面跟武功没有半点关系。雷奔一下子有了兴趣,结果断断续续地讲述着的路不平脑袋垂低,眼看就要不行了。

      雷奔见状,不顾地面的污垢坐了下来,伸手扶住他的头,轻轻地抱住。她知道,在这时固然不能催促和急躁,安慰也无济于事,每个人在临终前都想得到一点心灵的温暖,她正在这样做。

      路不平顿时感到自己没有选错人,于是将那些无关痛痒的细节略去,直接说出了重点:“我们的兄弟不知现在哪里,大概也都不行了,只好拜托姑娘你,请你将这样东西送到……山庄,他们会给你报酬,一千两……”

      雷奔当然很想宽慰大叔,使他知道自己都听清楚了,然而书上的桥段向来到此处都要卡壳而且她的确也未曾听清楚,于是她只好再问一遍。

      路不平寻常就是个火爆脾气,虽然以身份和资历来讲他绝不会和小姑娘计较,但是接下来的一遍又一遍不得不说很像是在折磨病危人士,路不平脸上浮现怒气,决定还是不要这件宝物交到这个坏心肠的女孩子手里,当他伸手要将它拿回来的时候,雷奔突然很狗血地点头说听清楚了。

      中华地大物博,朝风国地处中原北方,面积是它的二十分之一。虽然说这也不小,不过要查清楚到底是“群雷”还是“清雷”山庄还是有希望的,雷奔的二叔雷友道就是安平县的县令,为了救危扶困的目的,假公济私总比将一位江湖英雄当场气死要厚道得多吧。

      事实是即使路不平想要再说一遍也不能够。他在这般关键的时刻,鬼使神差地发现一个至关重要,胜于性命的东西不见了,那便是——打开锦盒的钥匙!

      这两样东西本该是放在一起的,然而却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可怜这位路不平大叔在临死之前被吓得汗如豆大,面白如纸,手足乱颤,不受控制,最后大叫着“不见了,没有了”但是又来不及告诉和解释是什么“不见了,没有了”地吐血身亡!

      怎不令人长叹:呜呼,一代英雄!悲夫,一代豪杰!

      雷奔抱起锦盒,一声不吭地站起来,抖落身上的泥土,然后转身慢慢地向着家的方向走下去。

      她知道如果按照书上的段子,她应该这样走很久,以陪衬出内心悲愤的激昂的豪迈心情,可惜事实是抬头看天,现在已是申时,城郊离家二十里,如果要这样磨磨蹭蹭地慢慢走下去要走到深更半夜有坏人怎么办!她可是花季少女长相还不赖的说!更何况,这个莫名其妙,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倒霉大叔,害得她的花裙子报废了不说,临死还将她稚嫩的善良的可爱的热心肠吓得扑儿扑儿跳,真是太可恶了!

      不过,看在仁义道德(她绝对不承认是一千两银子)的份上,这个忙,她帮定了,谁也不要想跟她抢!

      雷奔一边自言自语地坚定信念,一边情不自禁地握紧了粉拳。这时她才感到,掌心空空还有点痛。

      咦,怎么好像少了什么?少了什么呢?她盯着这些纹路,看了很久。

      哦,半个时辰后她终于想起,这一趟出门,是为了帮老爹打酱油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酱油女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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