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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第四十六章 第二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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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于家大舅舅,就过来了,这个时候于清书才刚刚从他父亲做木工的地方出来吃饭。
“大舅舅,这么早呀?您吃过早饭了吗?要不要一起来吃点?”于清书正吃着早餐,看到自家大舅舅过来了,赶紧招呼。
“没事,我是吃过早饭的,你慢点吃,别噎着了。”于大舅舅看他这狼吞虎咽的样子,有点想笑。
“大哥,你都不知道这家伙一大早起来就在那边磨磨蹭蹭的,叫了好几次才肯过来吃饭。”陈轩笑看着自己儿子狼狈的样子。
“才没有呢,阿爹,你不要冤枉我,走了走了,大舅舅,今天要找的东西有点多,可能会比较晚,阿爹,您在家里就别担心了,还有小松,你也一样,照顾好阿爹他们,走了。”于清书走到门口还絮絮叨叨的说着。
“行了,你这小子比你大舅么还要罗嗦……”于大舅伸手将他拖着往前走。
“唉,舅舅你竟然说舅么罗嗦,回来我要找他告状。”于清书一边说着一边挣脱他舅舅的手赶紧往前跑。
院子里的人听到他说这么大胆的话,却又怂成那个样子,都站在院子里哈哈大笑。
“轩哥哥,你这儿子好好玩,比我们家那个木呆呆的青松小子好多了。”景熙也笑呵呵的看着他跑远的背影。
几天没见,有点想儿子了,也想他家夫君了,这些大庆朝的使臣到底什么时候才走?
“ 我一直都怕读书,读的太过头了,有点傻呆呆,看到那些书呆子,我都觉得有些害怕,就怕我儿子以后读书都读成那个样子,那就糟糕了。”陈轩,也笑呵呵的说着,转身过来,想要帮忙扶一下景熙,不过手才伸过来就被他握住了。
两个人牵着手就回屋了,突然间,院子变得好冷清,几个小孩都不在,就在刚刚,薛小松,回厨房去给他阿爹煎药了,于清文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去了,也没有人知道,反正家里就剩他们三个人了。
“清书小子,你先跟舅舅说,你到底要找个啥?”于大舅舅看着小子眼睛老是乱瞟,也不知道这是要找什么。
“舅舅,你上过这么多次山,有没有看到那种很正红色的花朵或者是粉红色也行,还有就是要找到个蜂巢,我需要那里面的蜂蜡。”于清书想找一些颜色比较鲜艳的花朵,可以用来做口红。
空间里的配方很齐全,种类很多,只是有些东西材料在这边,不一定寻得到,所以他现在想做的就是那些简单的口脂,干粉跟手霜,脸霜,芦荟胶。
这些东西就算是现在没有那些机械,用手工也能够制作成功,材料也挺简单,最多他再给加点稀释过的灵泉水。
现在离考试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他得先找点事情给这些哥哥弟弟们做。不然这一个个的总担心他考试的事情,又是现在就开始想着到时候要给他带什么东西进考场,又想着给他做鞋做衣服,就连几个小哥儿也时不时的要来关心一下他,弄得他都有点哭笑不得。
“有,那里的话有好几种颜色。走,我带你去,之前我看的觉得好看,还摘了一些回家,我看你大舅么挺喜欢的,只是那一片,我很少过去,那边没什么猎物,就没有经常摘回去。”于大舅舅,一边在前面给他开路,一边跟他说着。
于清书听到大舅舅的话,有点惊讶,这人也太浪漫了,竟然还时不时的给摘点花回去,这要是放到现代,妥妥一个,浪漫好老公的形象。
“那些蜜蜂可不好惹,我都不敢去弄,你要是要,要不然我去隔壁村那个老薛头那里看看他有没有?他就是这十里八乡唯一一个有这手艺的人,还有那蜂巢里不是只有蜂蜜,还有那些虫子吗?蜂蜡是个啥?”于大舅舅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玩意。
“不用,舅舅先找那些花朵,然后我再教你怎么把那些个蜂巢弄下来,很简单的。”于清书小时候是真的很顽皮,上山下海无一不会,经常弄坏衣服,回家被他奶奶揍,她妈妈还会一边给他补衣服,一边给奶奶加油。
“不是,你读个书还会这个?”于大舅舅是真的很惊讶,这东西是人家的看家手艺不外传的。
就像隔壁薛家村的那个薛老头,他是他父亲教的,市面上的糖少,而且非常贵,这些蜂蜜的价格也不遑多让,打一个蜂巢下来,那里面的疯子也能卖不少钱,薛老头就是靠着这个手艺,起了一大排青砖大瓦房的。
“这个很简单的呀,只是没有人给你点破,所以你才不会的。”于清书是真的觉得挺简单的,毕竟他十几岁的时候就弄过了,还没被蛰过。
于大舅舅真的开心不已,这要是学会了,那他以后就会多一个进项,毕竟山里的野蜂巢真的很多。因为这些蜜蜂比较不好惹,所以很少有人会去打这些蜂巢的主意。
之前也曾经有人动手弄过,不过被蛰得满脸包,不仅钱没赚到,还花了好几两的药费,之后就没人再去弄这些野蜂巢了。
“小子,你可不能坑你舅舅,我还想给你表哥存钱娶夫郎呢。”于大舅舅笑看着于清书。
“那不能,不是,舅舅表哥不是定亲了吗?礼都过了,怎么……”于清书记得表哥陈元朗去年已经订过亲了,年初就应该过门了呀。
“嗨,还不是嫌弃咱们家穷,快过门的时候,竟然狮子大开口,必须再给十两银子,我上哪里去弄十两银子给他。这件事情让我看清楚了,那家人的品行,就算我有十两银子,也不需要娶他们家的小哥儿,所以我特别生气,就把这婚事给做罢了,连之前过的那些里也没要回来。”于大舅舅越说越生气。
“大舅舅,你有没想过,其实他们只是想让你知难而退而已。”于清书刚刚一想到表哥的婚事,脑海中就出现了一段他在县城那边看到表哥,那个未婚夫,在县城跟一个公子哥打扮的人勾勾搭搭的,还不止撞见过一次。
不过那个人好像不认识他,都没有避讳他,从他面前走过,也没有什么异样。
“小子,你是不是看到了什么?之前怎么没说?”于大舅舅看着眼前这小子,一脸你不说出个所以然来,我就揍你的模样。
“不是大舅舅,表哥,那个未婚夫是不是不认识我?”于清书想要确认一下。
“不认识,他不是咱们村的,来过一次,也没见过你。”
“之前我在县城的时候看到,他跟一个公子哥模样的人模样很亲密,到了那小巷里,还卿卿我我的。我以为他认识我,是想让表哥退婚,才在我面前做这样的事情的,我以为表哥喜欢他,就没敢说。”以前的于清书的确是这样想的,就怕坏了自己表哥的姻缘。
“该死,我还以为他们家只是嫌弃我们家穷,原来还有这关系,打断他爹的狗腿。”于大舅舅气坏了。
于清书赶紧开口安慰:“舅舅,咱不生气了哈,过去就让他过去,以后给我哥找个更好的,还有啊,你得庆幸咱们没把这样的人娶进门,你想想,不然以后家里还有安宁的日子过吗?”
“也是,可是我咽不下这口气。”于大舅舅还是生气。
这家人太过分了,为了不退回订礼,竟然还敢狮子大开口。
“舅舅,您消消气,为了这种人不值得,以后咱们找个更好的,气死他。”于清书轻拍着,于大舅的后背,给他顺气。
安抚好于大舅舅,他们已经来到了摘花的地方,挺多个品种的,开的挺好看,就是这地方有点偏僻,一般很少会有人走到这里来那些,打猎的人都是一些糙汉子,谁会把这些弄回去,又卖不了银子。
于清书仔细的看了一下这边的花卉品种,都是一些,制作胭脂能够用得到的品种,玫瑰花有淡粉色的,还有大红色的,还有一些茉莉花。
于青书在看到茉莉花的时候顿了一下,他看到了茉莉花旁边的几颗甘蔗。
这是个好东西,得让大舅舅弄回去,有了这东西,离发家致富的日子还远吗?
糖啊,在这个大燕朝也算是个奢侈品的存在了,会制糖的人少之又少,有了这个,大舅舅家应该就能很快起来了。
“舅舅,快,好东西,快点把这几根砍回去。”于清书有些兴奋的大叫。
于大舅舅被他这个样子给逗乐了,这玩意儿摸上去还扎人,怎么就是好东西了?而且之前他去打猎的时候,山里面有一片这个都没人敢去弄它,一走过去就会粘的都是那些小毛毛扎人,又痒又痛的。
于大舅舅走过去,准备帮他把这几根砍下来,于清书看了看,那甘蔗外面包着的那一层皮,赶紧阻止。
“ 舅舅,那个要用布包着手,不然就把那外面那一层皮撕掉,不然会粘上那些毛刺,哎呦,舅舅,您别嫌弃了,回去我告诉你,这是什么好东西?乖,以后咱家建青砖大瓦房就靠它了。”
于清书像哄小孩子似的哄他家大舅舅,把他大舅舅给气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