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子前一天评论区出现一些诡异评论,我没有搭理,因为我基本不删读者评论,也不爱在评论区对线,评论区的长评和负分待了那么久,我删过吗,理过吗?甚至辱骂我的我都没有理,是审核自动删除的。
自认为我已经够客气了,结果善用举报的小聪明举报文章内容涉黄。
第一次举报是夹子前一天,管理员驳回了。
夹子当天继续举报,管理员没有处理。
对方见夹子上没锁章,气得睡不着,在周四凌晨三点抠字眼举报,一般周四有锁章会影响上榜,我跟编辑报备过所以没影响。
从后台的举报理由可以看到三次举报的都是同一个人,语气一次比一次急眼,而且非常熟悉夹子和换榜规则。
劝你有功夫在我这儿升堂,不如去把《明律》改了,《明律》里明明白白写着妇女奸罪要脱裤子受刑,明代孟称舜刊本《古本名剧合选·酹江集》卷首就配有一幅窦娥去衣受刑图,结合法律来看是能够反应当时社会风气的。
至于说《茶香室丛抄》是杜撰编造的,你信古代妇女被脱了裤子挨打之后不会被羞辱,还是信我是秦始皇?你觉得是杜撰的,不也是猜测吗,能给出有力的证据反驳吗,至少我给了法律依据,反驳我的人纯粹靠的是嘴皮子,作者是晚清人,所以肯定是污蔑前朝,肯定是编的,这话逻辑说得通吗?
因为我不理会,因为我认为读者有评论的自由,竟然在评论区带起节奏来了,开始上升高度说我是wsn故意写色情内容了,
我看到资料的第一反应是同情和气愤,想让更多人看到古代女性的血泪和痛苦,结果被举报说是色情,还被污蔑成wsn,打着爱女的旗号来攻击女作者,爱女是杆木仓,指哪儿打哪儿是吧?
亏我还参考了资料,如果这段文字完全是私设,评论区怕不是已经被冲烂了,真是气笑了,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造女性黄谣的wsn。
注:1.本文架空,融合各朝代律法,衣制
2.《唐律》: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二年。
3.《明律》:无夫奸杖八十,有夫奸杖九十…… 其妇人犯罪,应决杖者,奸罪去衣受刑。
4.《茶香室丛钞》自太祖定制杖,皆臀受,虽妇女亦以臀受。杖犯奸妇女,又沿元代去衣之例,裸而杖之。民间亲串家往往以口角细故积久成仇,巧构疑似之,言证成中冓之事,贿属问官,逮其妇女而裸杖之。先期传召亲友,麕集公廷,名曰看打;又重赂伍伯,百端凌辱,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诸名目。又或官未升堂,先去其袴,名曰晾臀;又或杖毕,不令著袴,即曳出大门,名曰卖肉。于是转展报复,尤而加甚。妇女不胜其辱,多有死者。又凡罪人妻女逮赴公廷,有跣足过堂之例。传集诸妇女系于梐枑间,褫裙褰袴,使露其股,乃举其足而跣之,藕覆莲钩,抛掷满地,任人拾取,传观市上。或自朝自暮,官不坐堂,则明日又如之。过堂之后,又命示众一日,仍系梐枑。间无赖子弟抚摩把玩,以为笑乐,亦多有死者。闻胡宗宪妻女亦尝受此辱。
5.《茶香室丛钞》讲述的是明朝社会现象,明朝的裤子有裆的,文中的没有,但有裆也禁不住人家把罪妇的裤子撩起来乱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