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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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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夏云开从小就是邻居,是门对门的那种。
我们是青梅竹马。
虽然上高中时语文老师说青梅竹马只能用于男女之间,但是我仍然坚持称我们为青梅竹马。不然,难不成叫“竹马竹马”,亦或是“两只竹马”?
太奇怪了,我才不要!!!听起来就像《两只老虎》,可笑且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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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学三年级时,随着父母工作的调动,我们来到了这个小县城里,他们说,这是最后一次调动了,以后我们就能安安心心地住在这里。
知道之后我不禁感叹一句:“太好了!”
要知道,自从我在幼儿园时和一个要好的朋友分开时,我就告诉自己:闵天琦,你不可以交朋友了,否责,最伤心的会是你自己!你是男子汉,不可以像小女生一样哭哭啼啼,那样多难看!
是的!分开时,我哭得很伤心,而他,只是挥挥手说再见。让我感觉上去小孩子的友谊很廉价!他看上去一点都不伤心。不过,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是我搬家,不是他搬家。我离开了所有的朋友,而他,除了我,其他的朋友都好好地围绕在他身旁。
不过,这些都已经是过去式了,现在的我,可以好好地交个朋友,不用担心因为相处时间太短,而无法拥有长久的友谊!
嗯……,搬到一个新的地方,首先应该去拜访新邻居。
妈妈做了好吃的小蛋糕带了过去。蓝莓味的,好想吃掉!!!
不行,妈妈说男子汉不能吃甜点,忍住!
“叮咚——”妈妈按下了对门的门铃。
“你是?”一个面容秀丽的女子打开了门。
“我们是新搬来的505住户。”
“哦!请进。”
脱下鞋,我慢慢地走进去。
房间里电视机的音量很高,有种震耳欲聋的感觉。
走进去,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小男孩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
“你好!我是新搬来的505住户,我叫闵天琦,你叫什么名字?”第一印象很重要,我装作很可爱的样子向他打招呼。
“妈妈说不要随便告诉陌生人自己的名字。”啊!太过分了!竟然看都不看我一眼,回答别人的问题时应该看着对方的眼睛,这才是有礼貌的好孩子的表现!而且,竟然说什么“妈妈说不要随便告诉陌生人自己的名字。”这种话,我可不是奇怪的陌生人!看我长的那么可爱就知道了。
真是的!电视有那么好看吗?
我往电视处瞄了一眼。
哇!是《龙珠》诶!原来已经到了这个播放的时间了吗?
我坐到沙发上,和他一起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悟空,加油!快点打到那个绿色的怪物!”我大吼道。
他看了我一眼。啊!我都忘记这里不是我家了!这么得意忘形,刚刚才建立的良好的第一印象都没了~~~
这不是我做的。这不是我做的。这不是我做的。
他什么都没听见。他什么都没听见。他什么都没听见。
我这样催眠着自己。
“那才不是什么绿色的怪物!是比克大魔王!我最喜欢他了。”虽然他终于正面回答我的话,但是这个表情,让人真想打他!而且,我要他回答的才不是这个问题啊!!!
我气鼓鼓的瞪他。不要被吓到哦!我可是深得樱木花道的真传,“以眼杀人”法被我练得炉火纯青。爸爸妈妈都屡次败于我的“以眼杀人”。
哼哼!老虎不发危你当我是HELLO Kitty!
“噗哧!”他笑了起来,“你的脸好像包子!”
!!!
为什么会这样!太过分了!这是“以眼杀人”懂不懂啊!是“以眼杀人”!
“你这个人真有趣,长得那么像包子。嗯,哪天等我饿了就把你吃掉——备用零食!”
妈妈!我要回家!这里有一个吃人的大魔王!!!
“琦琦,我们回家了!”妈咪~。我从来都不知道你是圣母玛利亚的转世来着。我最喜欢妈咪了!
“哟!备用零食你要走啦,记住你的主人是我——夏云开。不要在我不在的时候被别人当作零食吃掉了!”
“琦琦,快点!你再赖在那里我就把你一个人丢下喽~”
呜呜~~,原来妈咪你是披着圣母玛利亚皮的恶魔吗!
我最后发动一次“以眼杀人”。
“你真的那么想被我吃掉吗?其实我的肚子现在并不是那么饱。”( ⊙ o ⊙ )啊!我要快点逃离这个住着食人魔的地方!
“下次再来玩啊!”食人魔笑道。
我才不要呢!吐舌,做鬼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