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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apter 2 ...

  •   “妈妈给你去买书,爸爸帮你去买坩埚,你呢——”妈妈一指我和忒休斯,“蕾贝卡,让哥哥
      带你去买魔杖,不要走丢了。”
      “我知道。”我有点不耐烦,我又不是个三岁小娃娃,虽然对角巷人杂路多,但没有哥哥,我还是能认得路的。
      “是在——”
      “奥利凡德魔杖店!您和爸爸也是在那买的,我也将会!”我激动的说出魔杖店的名字,那个地方是我今天最想去的地方,因为在那里,我会得到一根属于自己的魔杖,这意味着我再也不用刷家的的那根儿童魔杖,如果可以的话,它将陪伴我一生一世。
      听到这,忒休斯不乐意了,他以为我忘了我的身边还站着一个人。
      “我的魔杖也是在那里买的呢!” 他一边说一边想从他的崭新巫师袍里掏出那根我熟悉的魔杖给我看。
      那根魔杖我已经不想再看了,因为正好在一年前,成为霍格沃茨新生的忒休斯从对角巷回来,总是拿着一根他新买的、以白蜡树为材质的魔杖不停地朝我炫耀。
      我很生气。
      “行吧。”我无语地说,并悄悄翻了个白眼,我才不会告诉他我是故意无视他的。

      ★★★
      我和哥哥来到了店门外,也没来得及好好看一下门头,我就迫不及待地冲进去。看我那么冒失,哥哥也紧跟着,回头瞥见他那微皱的眉头,我猜想他一定是因为我的行为不雅而不满意,这并不是一个优雅的淑女该有的行为。
      我才不管他呢!
      我打开门进去了,扶住即将关闭的门,看见哥哥站在了外头的台阶上看着我,丝毫没有跟我一起进来的意思,我说道:“忒休斯,你进来啊。”
      他先扫了扫店里面各式各样的魔杖和魔杖盒,抬了抬眼皮,懒懒散散地说:“你先进去吧,我怕你太笨,把这个店弄得稀巴烂,我丢脸可就丢大了。”
      真是气死我了!忒休斯怎么老把我说成一个又笨又蠢去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会完蛋的人!
      “那你自己待在外面吧,大少爷!”我重重地关上了门。想起我刚才还想帮他扶门,我就气恼极了。
      关上门以后,我转身环顾四周,这个店还行,不大,除了一张长椅,别的什么都没有。我有了一种很器官的感觉,仿佛来到了一家管理严格的图书馆。我强压住脑海里刚刚产生的许许多多的新问题,开始看几乎码到天花板的几千个狭长的匣子。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感觉心里发毛,这里的尘埃和肃静似乎都使人感到暗藏着神秘的魔法。
      匣子里肯定装的是魔杖了,瞧着那么多匣子,我不由得欣喜起来——这么多魔杖,我将成为哪一个的主人呢?
      就在我移步到一个架子前,想抽出几个匣子,打开看看是什么样时,一个老人的声音叫住了我。
      那是一个轻柔的声音。
      “上午好,赛尔温小姐。”
      我扭头一看,从众多的架子里走出一个老人,黑白相间的头发,他那对颜色很浅的大眼睛在暗淡的店铺里像两轮闪亮的月亮穿着一身褐色的巫师袍,上面有稍许灰尘,但并不陈旧。
      在这里的,不是客人,就是店里的人。
      “奥利凡德先生?”我也试探性地对他说。
      他看起来很高兴,似乎是因为我叫对了他的名字。他走进我,看着我说:“哦,哦,是的,我是奥利凡德,你是来卖魔杖的,那么你必须来找我喽。塞尔温小姐今年入学,当然要买一根最适合自己的魔杖。”说完看了一眼门外,我回头,他是在看忒休斯。因为门有一部分是透明的,我看到忒休斯正抱着手站着,臭着一张脸。我知道奥利凡德是怎么一下子认出我是塞尔温家的了,他是看到了忒休斯。
      “赛尔温先生不进来吗?”奥利凡德先生问我。“他有点感冒。”
      “去年赛尔温先生入学时也在我这买的魔杖,我清晰地记得,那是根浅咖色的……”
      “先生,我觉得我应该选择一下我的魔杖了。”看到他那滔滔不绝,我有了一种他要说很久的感觉,赶忙打断他。看他停了嘴,我松了一口气,我真怕他说着说着从忒休斯到父亲母亲,那我可真受不了。
      “对,对,你说得对。”他点点头。
      “赛尔温小姐,来吧,让我看看。”他说着从袍子里掏出一长条印有银色刻度的卷尺,“你用哪只胳膊使魔杖?”
      “右胳膊。”我回答。
      “把胳膊抬起来,对,就是这样。”他在为我量尺寸,先从肩头量到指尖,之后,从腕到肘,肩到地板,膝到腋下,最后量头围。
      当量到两鼻孔间的距离时,我发现竟是卷尺在自由操作。奥利凡德先生正在货架间穿梭,忙着选出一些长匣子往下搬。
      他递给我一个匣子,打开了以后,绒布上躺着一根黑色的魔杖呈现在了我面前。“十英寸,独角兽毛,苹果树。现在,小姐,把这根魔杖拿在手里,挥一挥。”
      我照做了,拿起魔杖,用右手一挥。
      然后听到“哗啦”一声,我左手边的柜子上的一个花瓶被摔到了地上,是我挥的魔杖发出的魔力导致的。
      我抱歉地笑笑,看来我不那么适合这根魔杖。
      “晤……这跟不行,再来这一根试试吧。十一英寸,火龙的心脏神经,合欢树”
      我接过以后,一挥,突然,离我们不远的一个架子上的五六个魔杖匣子稀里哗啦地掉在了地上。
      我不语。
      我以为奥利凡德先生会生气,我把他的东西都摔了。我真没用,我在心里想。
      但是没想到,我眼前的这位先生更加高兴了,笑得合不拢嘴。“看来你是一个挑剔的小客人,
      不错不错,让我想想……赛尔温家是个固执又睿智的家族,继承了塞尔温家血液的你,我觉得这根魔杖是不错的。”
      他打开了一个匣子,里面是一根白色的魔杖。
      “十三又二分之一英寸,杖芯是火龙的心脏神经,材质是紫衫。”
      我拿起它,举过头顶,指尖感受到了热量。再用力一挥。
      一股神奇的力量从我脚底下冒出,魔杖头火星色社,像烟花一样,火星闪耀着光斑投到了墙壁
      上。
      “好!”奥利凡德先生拍手称快。“果然,这魔杖适合你,但我也很惊讶。”
      “对不起,我不明白,您这是什么意思呢?”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魔杖,我自然是很高兴的,但又奇怪于奥利凡德先生的话。
      “杖芯是火龙的心脏神经。使用龙作为原料的魔杖通常最容易向黑魔法屈膝。不过,它们不会出于自愿向黑魔法偏移。它们也是三种杖芯中最容易出意外的一种,性能最为不稳定。紫杉木魔杖比较稀有,它们的理想主人同样也不同寻常,有时甚至是臭名昭著的。紫杉木魔杖据说具有赋予其持有者生与死的力量,当然,这特征可能对所有魔杖都适用,不过紫杉在决斗和各种恶咒的领域有着特别黑暗与令人生畏的名声。不过,用紫杉木魔杖的人更容易被黑魔法吸引的说法是错误的。适合紫杉木魔杖的巫师同样可能扮演他人有力的保卫者。使用这种最长寿的树木开辟而成的魔杖的持有者几乎在英雄和恶棍中平分秋色。在我的经验中,能确定的是,紫杉木魔杖绝不会对平庸或胆小的人称臣。”
      “但小姐是看起来多么温良。”
      我笑笑,他似乎只是看到了我的表面,但我也因他的话而感到不安。
      他的意思是,使用这根魔杖的主人,会沉迷于黑魔法吗?怎么可能?我轻笑。
      在我付给奥利凡德七个金加隆作为魔杖费用后,我匆匆告别了他,开了店门离去。
      我来到了忒休斯面前,说了一句“走吧”就下了台阶,忒休斯一挑眉,默不作声地跟着我。走了几下,我停住了脚步,回头看了看我刚刚出来的店。
      又小又破,门上的金字招牌已经脱落,上面写着:奥利凡德:自公元前382年即制作精良魔杖。
      尘封的橱窗里,褪色的紫色软垫上孤孤零零地摆着一根魔杖。
      “怎么了吗?蕾贝卡?”忒休斯见我停住,疑惑地顺着我的目光看去。
      “那个老头的店有什么好看的?虽然他制作的魔杖是不错,但太唠叨了,刚才我才不想去的。”
      “去和母亲他们会合吧”我抿了抿嘴,说道。
      忒休斯嗯了一声,走到了我前面。
      “快点跟上吧,走太慢我是不会等你的。”
      “好。”我应声道。

      ★★★
      大概父亲母亲要买的东西太多了,费的时间长,我和哥哥并没有在约定的地点见到他们。我们站在原地等了五、六分钟,还是没有看见他们的身。我闲得无聊,拿出魔杖把玩。
      哥哥看我闲的发慌,无可事事,便拉着我走到一家店前,我看了看店里的人,还挺多的。里面大多以红色为主调,有一种热情活泼的感觉。正对着我的橱窗里摆放着一个飞天扫帚。我认识这个款式,因为在一个月前,我看着这种款式的扫帚被哥哥拿进了他的卧室。我知道这是什么店了,即使没去看店门我也明白,这是贩卖我不感兴趣的运动之一的店——这是魁地奇精品店。
      我问哥哥:“你不是有了今年拿去霍格沃茨的扫帚了吗?你还要买什么?”他冲我眨了眨眼睛,说,“书,关于魁地奇的书,我不能没有任何准备就去参加魁地奇的选拔,这个店里卖的有关魁地奇的书最多。”
      我点点头,刚想对他说我不进去了,就在外面等他,就听到“铃铃”的门铃声和一阵爽朗的笑声从店里传来,伴随着开门声出来了两个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子。他们声音的响度可以用吵吵闹闹来形容了。因为我们并不是在门口,所以他们也没看见我和哥哥在注视着他。他们在说话,其中一个戴着黑色眼镜、头发稍有点乱的右手拿着一个新扫帚,跟旁边的一个英俊男孩念叨魁地奇。他们出门往左拐,从我们的视线里由近到远,消失了。
      我转头一看,哥哥正皱着眉头,望着他们离去的方向,面色不善。察觉到我的目光,他微微低头看看我,又抬起头。
      “戴眼镜的,波特家的独生子,詹姆波特。他旁边的,是小天狼星·布莱克。”他为我介绍那两个人。
      “布莱克?”我惊讶道。既然是布莱克家族的,为什么哥哥看起来不太喜欢他?虽说沃尔布加·布莱克是个例外出奇的让我们俩讨厌,但是哥哥不至于连带着讨厌全部都姓布莱克的巫师吧。
      哥哥的声音闷闷的,像是被什么东西塞住了鼻子,沉沉地说:“那个布莱克,去年被分院帽分到了格兰芬多,梅林知道是分院帽老糊涂了,还是他本身就是如此……如此异类。”
      听到他的话我就更奇怪了,又不是他想去哪个学院分院帽就会把他分到哪个学院,虽说布莱克家族全家都是斯莱特林的,但也不用这样吧。如果是因为格兰芬多有麻瓜种,但那里也是有纯血统的啊,例如,例如他旁边的那个男孩,詹姆波特的那个,和我们一样都是纯血贵族。
      “你知道吗,蕾贝卡?他竟和格兰芬多的泥巴种说话,还和他们玩。那个詹姆波特和他一起总是找斯莱特林的一个学生的麻烦,有一次竟然大打出手,斯莱特林被扣了10分,但相对的,格兰芬多被扣了25分。”他的语气里充斥着幸灾乐祸与惊讶,惊呼一声,“梅林的头发啊,说重了点根本就是纯血叛徒嘛!”
      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接受了这个原因,接受了因为和泥巴种玩、欺负具有巫师血液的斯莱特林学生就会被叫做纯血叛徒得原因。听着哥哥的话,不知为什么,从小被纯血观念“熏陶”的我自然是认同这个理由,但是在潜意识里,我在心底有种感觉在抗拒这种牵强又让人感到奇怪的原因。
      “他是布莱克家的继承人,但他这样做无非是给那个布莱克家族抹黑,所以说按照沃尔布加·布莱克那个老巫婆的性子,他的大儿子能不能继承家族还不一定呢。”
      什么?我再一次吃惊:小天狼星·布莱克是沃尔布加·布莱克的大儿子?那么他就是雷古勒斯的哥哥了,但毕竟雷古勒斯一次都没有说起过他的家人,所以我不知道也很正常。照这么说……我现在才突然想起:雷古勒斯是不是今年也要入学了太好了!我欣喜地想,总算在学校里能有一个比较熟悉的人了。
      哥哥还在那继续说:“你以后不要和他有什么交集,当然,除特殊情况下除外。但是这种事情发生的几率很小,因为你们不会在同一个学院,相较之下,雷古勒斯·布莱克应该总比他的哥哥好,如果又是一个非斯莱特林,格兰芬多或者赫奇帕奇,啧啧,布莱克家族……”

      我和忒休斯在魁地奇精品店前分开了,他去魁地奇精品店买书,而我则对隔壁的宠物店里的宠物感兴趣,于是我就进去了。其实我是不缺宠物的,我打算去霍格沃茨的时候带一只猫头鹰。
      狗、兔子、猫咪、蟾蜍、猫头鹰……种类繁多,动物也很可爱,我正想摸摸一只兔子的耳朵,一个人叫住了我。
      “你最好不要碰哦,那个兔子脾气比较大,如果带着陌生气味的你摸了它的话,可能会被咬一口,前几天有个人就被咬了,虽然没流血,只有一个牙印,但是看着就疼。”
      那是一个女生,大概也是11、12岁吧,褐色头发,和我一样有着黑色眼睛,穿着一身精致的巫师袍,蹬着一双白色小皮靴,整个人给我一副清冷的感觉,她正看着我。
      “谢谢,谢谢。”我由衷地道谢,“谢谢你提醒我。”
      “不客气,我也是恰好看见你要动它的。”她抬起了下巴,用眼睛打量打量我,问,“你是今天要进入霍格沃茨的学生吗?”
      “对。”我点点头。
      “我也是。”她又向旁边的动物笼子看去,“这些动物还可以,不过我想在霍格沃茨,最好不要养像狗这样照顾起来很麻烦的动物。我的爸爸妈妈给我去买书了,你的父母呢,他们没和你一起吗?”
      “他们也去帮我买书了,我只是感兴趣自己过来看看。”我老实回答。
      “那么,你的父母和我们是一类人吗?我的意思是,他们也是巫师吗?”她又问。
      这下我感觉她的话有点不礼貌了,虽说我不在意,因为我是一个纯血小巫师,那么那些麻瓜出身的人呢?他们如果说自己的父母不是巫师,眼前这位女孩又会使用怎样的语气跟他(她)说话呢?
      “他们是,他们都是纯血巫师。”
      “哦?”女孩感兴趣地偏了偏头,收起了下吧。“你叫什么呢?”
      “蕾贝卡,蕾贝卡·赛尔温。”
      “呀!”她惊叹了一声,因为我的姓氏。“你是赛尔温家的?那么,你是我的……我的……”
      “你的什么?”我耐心地问这个语无伦次地女孩。
      “我是在想你是我的什么亲戚啊,因为纯血家族之间差不多都是有血缘关系的,哦对,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我是维卡·麦克米兰,麦克米兰家族的,你大概是我的……额……”她脑子有点乱,就差抓耳挠腮了。
      “算了吧。“我轻声对她说,“现在这种事情没那么重要。”“也是。”
      她笑了笑,脸上洋溢着笑容,对我伸出了右手,“我们可以做朋友吗?你可以叫我维卡。”
      我的目光移到了伸向我的手,慢慢地用右手握住了。“当然可以,你可以叫我蕾贝卡,我觉得你挺好的呢。”
      维卡听了我的话显得非常高兴,也夸赞起我来,从她的语气里,我听出这不只是因为我是一个纯血女巫而得来的夸赞。
      虽然她有点不足,但是人还是不错的,不是吗?
      就这样,在开学的前几个星期,我交到了我一生中最好的女性朋友——维卡·麦克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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