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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二十九] 第二十九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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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太好了,我还活着。
当时我点燃画之后,几乎所有房间的鬼都开始尖叫,那尖叫声刺耳得能将人的耳膜穿破。
我微微侧过头,从门上的玻璃上看见,旁边的一个房间的监察者浑身开始自燃,就好像他们跟着画同步被点燃了一样。
但奇怪的是,除了他们本身在燃烧房间里的一切东西,好像都无法被这火灼烧到。
他们的惨叫声吵醒了,同房间的那些仅剩的正常人。
我眼睁睁的看着,这些火焰将那些监察者烧成了灰烬,而面前的画也被烧得一干二净了,墙上,什么也没留下。
当所有的鬼怪都被烧完之后,整个医院在一瞬间恢复了白天,我只要一抬头,就可以看见外面的朗朗白日。
被这些尖叫声吵醒的,仅剩下的30个人类,站到了被关着的门面前,透过门上的玻璃看着我。
我打开门将他们放了出来。
我没有去做过多的解释,只是说我打算离开这里,有人要一起走吗?
我去解释的话,他们反而会怀疑我,不如将选择权交给他们。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总得为自己的决定负责,不是吗?
也许是因为,见过了自燃这种诡异的事,没人选择留在这个医院,又或者说他们别无选择。
于是我带着所有人走进了画里,如我所料,我们出现了画上所绘的那片旷野上,我们回到了现实。
在所有人都出来之后,201也从画里钻了出来,他果然没死,他逃走了,我没来得及拦下他。
我带着所有人顺着公路一直走,我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到了一座小县城。
我带着其他人去了当地的一个警局。
毫无意外,我们都已经成了在册的失踪人口,失踪的时间最久的是我,已经达两年之久。
我们被带上了车带到去市局。
现在,我正在去市局的路上,我在车上写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