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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第三十五章 一桩老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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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放下东西,边走边聊到了正堂,谭老爷子泡了一壶茶,招呼他们说:“来来,小华,小夏过来喝茶,尝尝我的好茶。”
“谭爷爷您别忙活啦,您和华叔坐好,端茶倒水的事都交给我。”李三夏的眼力劲儿哪里会让谭老爷子布茶,忙接过公道杯来,给三人分了茶。赵合欢爱喝普洱茶,也教过她如何冲泡,恰巧今天谭老爷子拿出来的也是普洱茶饼,用茶刀翘了些散茶。
李三夏上手二泡,把水又加热沸腾之后,泡十秒钟,茶汤出五留五,熟普洱的口感比较稳定,用这种闷泡留根的方法能够更快的侵出它的醇香。
谭老爷子是好茶之人,眼光甚好,看她的时间掌握和手法,显然是学过的,啧啧称赞说:“哈哈哈,小夏这个茶泡的很是不错,是有高手指点过,还是也在茶叶店做过兼职呀。”
“有个姐姐,她教我的。”
“嗯嗯,好,这个味道相当可以,小华快尝尝。”老爷子品咂几口,眉眼都笑开了:“有好茶,还得有故事听,小华你给讲个破了的案子当故事。”
武华见老爷子兴致高,当然不能扫兴,挑了个陈年旧案讲了起来。
“这起案件是我刚开始进入刑侦队伍的时候发生的,几个小孩放暑假,到城乡结合部的一片树林玩,发现了一具已经腐烂的尸体,经过检查,这句尸体是一名男孩,11-13岁之间,已经死亡2年左右,初步判断是被勒住脖子窒息死亡。我们对比了同时期失踪的案件,发现一名男孩符合以上特征。这个男孩家住在距离这片树林10公里以外,据他母亲描述,失踪当天是周末,男孩去少年宫学画画,没有回家,家长找寻无果,就报了警,当时警方出动了不少警力,那年头街上基本没有监控,只能靠走访排查线索,结果半年了这个案子也没破获。发现这具尸体以后,警方也是十分的重视,调配了高规格的专案组,抽调了不少专家,我就跟着师父一起参与了调查。”
武华喝了口茶继续讲:“腐烂的尸体上已经找不到什么有效线索,但是师父发现尸骨上少了三块骨头,旁边还有一些狗毛,根据这个线索,师父分析这三块骨头可能是被狗叼走了,我们立刻走访了附近的居民,以及近两年的报警记录,果然有一个女人在一年半以前报警说,狗叼了很像人体的骨头回来。我跟着师父马上找到了当时报案的女人,这位女士说,有一天,她的狗叼了一根人骨头回来。她很害怕,打了狗一顿,第二天,狗又叼回来一根人骨,她报了警,警察没有来,第三天,狗又叼回一根骨头,她跟丈夫说了情况。丈夫说:‘没有关系,我来处理。’第四天,狗果然没有再叼骨头回来。因为,她的狗也失踪了。”
“师父让人把她丈夫找来,经过调查,案情真相大白:原来,正是这位女士的丈夫将被害人勒死的。发现狗叼回来骨头后,他又勒死了狗,然后把狗也埋在树林里。”武华喝了一口茶水表示讲完了。
“华叔,这个案子有个地方我没明白,这个男人杀人的动机是什么呢?”李三夏给他添上茶,好奇的问道:“无缘无故的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是个令人唏嘘的动机,这个男人家有个女儿,跟这个小男孩在一个少年宫学画画,据男人交代,他的女儿被这个男孩欺负,用画笔在脸上画了乌龟,他出差回来以后,就去找这个小男孩,本意是警告几句,没想到小男孩还出言不逊,扬言下周还要欺负他女儿,他一时气愤,就用力拽男孩子的红领巾,结果发生了惨剧。”
“那男孩子的颈部骨骼应该是有损伤的吧?”李三夏摇摇头,叹了口气。
“没错。”武华见李三夏两句话都说到了点上,赞许的点点头:“小夏对这些也感兴趣?”
“也看过一些侦探推理的东西,不过您师父真厉害,我们现在看已经破了的案子,就觉得顺理成章的,但是当时凭借一点儿狗毛就找到正确的破案思路,当真是厉害!”李三夏回答道。
“哈哈哈,师父自然是厉害,他总结啊,破案子必须要找证据,证据怎么找?要站着看、弯腰看、腰弯深一点看、蹲着看、跪着看、坐着看、各种方法综合起来看。”武华提起这位师父,显然是由衷钦佩。
“你师父这人啊,属实不一般。”谭老爷子语气里,显然也知道武华说的这位‘师父’,老人叹息道:“哎,只不过这个案子有点儿让人唏嘘,第一是这个青少年霸凌,很难监管,这个家庭在那个年代能把孩子送去少年宫学美术,物质上应该是不缺的,孩子大概是疏于管教才会这样欺负别的孩子,家庭和社会都有责任;第二这个男人处理问题的方式太过简单粗暴,十足是个莽夫啊;第三就是案件被破获的过程,实在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善恶终有报啊。”
“永远采取正确的方法应对不法之事,才是我们处理问题的态度,天下没有不法之地,一步行差踏错,只能是终生抱憾呐。”武华接着说道。
他说这话自然是没有什么指向性,只是在单纯的评论这个案件,但李三夏却是若有所思,她计划里,想要进行的潜伏、调查取证显然是会侵犯到他人的隐私权,也是不合法的。李三夏恶补了法律条文,自然心里是清楚的,但她没有更好的办法。今天武华的这句话,无意中又一次提醒了她,不能行差踏错。
李三夏脑子转的飞快,能不能有更好的办法呢?有没有可能拥有一个合法的身份去惩恶呢?
三人喝过茶,武华出门办事,捎带着李三夏,去了一趟赵合欢家附近的驾校。驾驶是个必备技能,之前李三夏胳膊受伤耽误了学车,好在学时所剩不多,再去个三趟也能够参加考试了。
李三夏学完车做公交来到一个商业区,天色已经擦黑,昨天晚上通电话,赵合欢就约她7点来这个广场,一起吃饭。
7点差三分钟,李三夏手机响了。
“小夏,我到地下停车场了,你在哪个位置,我去找你。”
“欢姐,我在一楼的星巴克门口呢。”
“好的,你就在那里,我一会儿就到。”赵合欢挂了电话,朝车里嘱咐说:“李哥,辛苦你啦,这里等太久也憋得慌,你可以到处转转,我这边快结束了打电话给你。”
“好嘞,放心吧。”壮汉李哥点头比了个OK的手势。
赵合欢上了电梯,看了一眼电梯门口的指示牌,很快就看到了李三夏。
小夏今天穿的是她选的衣服,手腕子上还带了她送的那条蓝色转运珠手绳,赵合欢抿了抿嘴也没能掩住偷笑,摸了摸自己的手腕,她今天下班特意换了装束,褪去了手表,带上了那条红色的转运珠手绳。
“小夏!”赵合欢走进李三夏,在她后背一拍,这个傻姑娘扭过头才认出赵合欢来。
李三夏的脸上绽放出的笑意,像是秋日正午的向日葵,热烈而纯粹,“欢姐。”她刚才一直东张西望的瞧着人,居然没看见赵合欢,也不怪她认不出,赵合欢平常的装束都太御姐了,几乎不穿休闲装,今晚却破天荒的穿上了一条牛仔裤,一件白T恤,居然还穿了白色板鞋,带着一个鸭舌帽。
李三夏好几次眼神不聚焦的扫过她,都没发现,所以赵合欢才有了前面的偷笑。
“欢姐,你今天穿的很是亲民。”李三夏看到这身衣服,嘴角咧的老大,欢姐的这身装束,可不就是自己平常总穿的么?
“好啊,你这是在笑我?”赵合欢拧了一下她的胳膊,佯装气恼的说。
“不不不,当然不是,我欢姐穿什么都好看,有些人是要靠衣服来衬托人的,你是能把穿在身上的衣服都带的身价百倍的。”
“小贫嘴”赵合欢笑着伸出手牵住她说:“走吧,我们去吃火锅。”
赵合欢挑的这家火锅店生意很不错,她很久不到商场里吃饭,出门应酬基本都是助理订好位置,倒还真没想到这个点儿还要等位。
好在俩人运气不错,在门口吃了点儿服务员送来的小零食,等了不到二十分钟就进去了。
“据说这家的手切羊肉、鸭血、鸭肠和毛肚都很好吃。”赵合欢是典型的嘴大喉咙小,也不知道是跟谁打听的,点了好些菜,要不是李三夏拦着,看那架势是要把推荐的都尝尝。
华夏人有个笑话,问美食家、老饕和吃货有什么区别,答曰:美食家:吃一筷子,停一停。
老饕:吃一筷子,皱皱眉,把盘子推开。
吃货:吃一筷子,再吃一筷子,再吃一筷子,再吃一筷子,再吃一筷子…一直吃到没了。
赵合欢吃饭,就颇有老饕的架势,但凡她吃过的店,哪道菜好吃,哪道菜差点儿火候,都能如数家珍,这种挑剔的嘴巴非钟鸣鼎食之家养不出来。
李三夏在这方面跟赵合欢完全不同,她从小是贫苦出身,是个方便面汤都能再煮点挂面喝掉的人。她从小接受的教育是不能浪费一粒米。
虽然这两人饮食观念不一样,但是都能相互理解体贴,李三夏吃到赵合欢肯定的食物,真是发自内心的赞美,看见欢姐吃不下了,她就充当‘扫盘大将军’,赵合欢跟她也吃过很多次饭了,知道小姑娘不浪费,点菜也就收敛不少,所以她们倒是和谐融洽,也算是一桩神奇的搭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