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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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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偏爱成了习惯,就成了真正的爱。
午睡时脑海中不知为何突然想起这句话。朦胧的梦境褪色,我从那种金灿灿暖洋洋的感觉中惊醒,转头看到李先生正在我身旁悠哉游哉地看书。
我习惯性地把被子底下的脚丫搭上他的小腿,状似不经意地问:“李,我听说,偏爱久了就会变成真的爱。你以前对我……也是那样”
他隔了一秒才把目光从书上移开,定定地看我,眼睛忽然弯成月牙:“你说呢?”
没多久,我就不自觉地跟着他笑起来,温柔日光中,恍惚回到了那个灿烂的夏天。
十年前,高中时代。
十六岁的少女堂而皇之地趴在课桌上睡觉,五官深深埋在手臂里。从远处看,那颗染了劣质黄毛,小山丘似的突出的脑袋格外显眼。
这个黄毛就是我,一个肉眼可见颓废堕落的小太妹。
平常我就是这样,老师早已不再管束,走上讲台,向他后面背着书包的男生招招手。
那天我正好感冒,听着班上骤然升起的说话声,不满地皱了皱鼻子。可这一皱就出了问题,鼻腔蹦出细细密密的痒意让我意识到,大事不妙了。
我半闭着眼,赶忙伸出双手在桌柜中摸索:缺页的课本,只剩半张的试卷,零碎的笔壳盖……就是找不到我需要的纸巾盒。
别看我平时疯癫,到底还是个要面子的青春期女生,被鼻涕糊一脸这种事,完全不能接受。
班上很快安静下来,只有我窸窸窣窣地摸东西的声响。我敢确信班主任肯定在用金鱼眼狠狠瞪着这边,但我权当不存在。
没一会儿,讲台上响起一个陌生的男声,带着处于变声期特有的,介于低沉和清朗之间的声线,像抚摸素描纸那样沙沙的质感。
我立马被吸引住了,抬头去看,与此同时,鼻子却猛然一酸,掀起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喷嚏,声响之大,竟生生盖过了男生的自我介绍。
全班都愣住,随即哄堂大笑。
可我却没空理他们,仰着头,眼中只能看见台上的男生正好也在朝着我笑,眼角弯弯,午后的光在他脸上跃动。那时我的表情一定是呆滞无神的,因为所有的神思都被那双月亮似的眼睛卷走了,我像一个雕塑般僵在座位。
这个人真好看。我想。
这种状态持续到男生对我做了个动作:碰碰鼻子——绝对是我这辈子最印象深刻的场景。我傻傻地跟着他做,碰到脸上亮晶晶黏糊糊的鼻涕。
天空湛蓝得容不下一丝水汽,蝉鸣声永恒持久,我的内心只有一个念头:我不活啦!
“你又提这事!”我气得一脚踹开李,听见他在闷笑,更是不悦,“不准再说了!”
“怎么不能说?”李把书细致地摆正,好脾气地转头问我。
“当时我犯蠢,你你心里肯定笑了我八百次。”
“没笑。”
“骗谁”
“真的没笑。”李讨好地来掰我的肩膀,“你不知道,我当时只觉得,这个女生的眼睛像颗湿漉漉的葡萄,满眼都写着:想要被爱。”
“哈”我不可思议地抄起镜子对着眼睛照来照去,“你从哪看出来的”
李说:“你自己看不透,别人也弄不明白,只有同类能看懂你发出的信号。”
我和李是同类,这是他来到班级很久以后我才知道的。
这里有必要正式介绍一下我自己,我叫程,某偏僻小镇的高二学生,出了名的不良少女,每天除了睡觉就是出校闲逛,没人管我。爷爷奶奶在我很小的时候去世了,父母离异,除了每月定时寄来的生活费外,基本没有音讯。
而李是从城市来的,身上有种说不清的贵气,举手投足间都是斯文优雅,还有一个漂亮妈妈。他成绩好,长得帅,个子高,很快就成了班上的风云人物。
我本来就对好学生敬而远之,再加上被他看见了那种囧样,即使偶尔看着他在课上笔挺的脊背偷偷心跳加快两下,也没做出什么实质性的举动。高二上的大半个学期,我们几乎没有交集。
命运的微妙偏转,发生在一个平平无奇的下午,我被一群不良少女给堵了。
虽然我总说自己也是个不良少女,但严格意义上我只算半个,因为除了染发、上课睡觉、偶尔逃课外,我没做过性质太恶劣的事。我一不拉帮结派,二不欺负别人,三不打群架。
按理说我和真正的不良少年少女是没太大交集的,但一头黄毛终究是太过显眼。我和他们的恩怨是在不久前结下的:有次我在街上遇见了三个女生,打头的那个叫许,拉住我就叫我入她们的帮派。
我拒绝,她们就要强行拉着我走。情急之下,我一把用力许推倒了,她重重地摔在地上,咬牙切齿。
于是今天她带了七八个人来堵我,有男有女,就是为了报那一摔之仇。
我觉得好笑,也很慌。这个镇我从小住到大,却没有几个会帮我的人。我会被怎么样?想着这点,我揣在兜里的手不由自主地在发抖,但外表强装镇定。
校门口人来人往,唯独我站的这个地方空出大片,学生只是路过,无暇一瞥。
他们一点点凑近,我就要被强行带走了。
可在这时,一段叮铃铃的自行车铃声响起。
往后许多年,我都会时不时回想起来这串声音,它很普通,对我来说却深刻至极。那感觉像是在沙漠中奄奄一息的人,忽然听到商队带着骆驼现身,驼铃在风沙中回荡,迷途之人遇到了曙光。
我回头,看到李那一双如月亮般美丽的眼睛。
自行车横冲直撞向我们这边驶来,不良少年少女们纷纷躲避,李握住我的手腕,将我带上了车。
意识到被耍了的那群人一边咒骂一边死追着自行车不放,李却丝毫不见慌张,骑得又快又稳,始终不被追上。看着他游刃有余的样子,我的心情也跟着放松下来。
我们足足被追了三条街。
驶上跨江大桥时,最后一个追兵也累得停下了。
看着那越来越远的身影,再望四周,日暮晚霞,江面辽阔,我忽然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快乐,忍不住张开双手欢呼,然后大笑。
令我意外的是,李也跟着笑了起来,我们像两个小疯子,不顾路人异样的目光,在风中肆意地欢歌,最后嗓子都哑了。
等李把我送到家时,我才发现他的眼眶红红的。当时他说自己是迎风泪眼,后来我才知道,那天他父母离婚了。
那天是李对我的第一次偏爱,因为我们是同类。
“其实那时我偏爱的是自己,只是移情到了你身上。”李坦然道:“我希望能通过减少你的痛苦来缓解自己的痛苦。”
“嗯哼。”我把踢出的被子整理好,应了声。
只是,事情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次日,我发现自己桌子里多了一瓶润喉糖。由于我在班上跟李讲话会显得十分异常,于是我便在下课趁没有人注意留了张纸条给他:谢谢。
然后便是他的回复:不客气,虽然你的字让人难以辨认。
“哈”我看着纸条上的内容气不打一处来,那些萌动的小心思全被抛在脑后,我满怀怒气,提笔洋洋洒洒写了一页纸来反驳他。
没想到他竟然也用一张纸来反驳我的反驳。
就这样你来我往,纸条的内容也从最初的互相挑刺到扩大到生活方面,譬如李会跟我分享一些城里的趣事,而我则会很无聊地告诉他我今天吃了什么做了什么。半个月后,我们传的纸条已经有几厘米那么高了。
你问我为什么知道因为这些纸条我都收着呀。
通过回忆我才发现,李偏爱我的同时,我也偏爱着李,这个和冷漠的周遭完全不同的少年。
既是偏爱,那接下来的一切都顺理成章。
过了一段时间,李不知怎么调到了我前面。我开始光明正大地和李讲话,和他一起上下学。他开始辅导我做功课,在我打瞌睡时强行把我揪起来听讲。
高三上学期,我的黄毛消退,逐渐变回了黑色,但我也没想染回来。有天一向白眼看我的老师眯着金鱼眼,点头说:你变了。
我确实变了。
我开始不再打瞌睡,开始记笔记,开始憋着股劲学习,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前座的少年给我的驱动力。但生活不是童话,我没能和李考上同一所学校。
那天拿着两份天南海北的录取通知书,我忍不住大哭,但李却笑着,捧着我的脸向我告白了。
他说:“异地恋也没关系。我喜欢你,程。”
“我记得你当时满脸不信任我的样子。”李靠着枕头看向我。
“因为希望真的很渺茫嘛……”我嘟囔着为自己辩解。
李笑着说:“但时间会证明一切。”
当偏爱刻入骨髓,溶于习惯,它便刀枪不入,永不泯灭。
我往李那边蹭了蹭,打算再来一个午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