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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话本 ...

  •   连星才不乐意他污蔑话本,“这才不是话本呢,话本多有趣啊,哪像这本,分明是污言秽语!”

      “哦?”郑成安来了兴趣,“你倒说说,你口中的话本有多有趣?”

      连星整个人顿时生动起来,积极地向他介绍:“就比如那个《常胜将军》,他世代为国,征战疆场,遇神杀神遇佛杀佛,他会使计谋、设陷阱让敌军有来无回,他还孤身一人杀入敌军首营,千米外取其首级……”

      连星说得兴奋,但郑成安只觉得这故事无聊得很,哪有他那些狗血故事吸引人,道:“你只喜欢打打杀杀的故事吗?女子和双儿的故事想不想听?”

      连星感兴趣道:“还有写女子和双儿的故事吗?是什么?”

      “当然有啊,一名女子为争取自由坚强斗争的故事。”看了他一眼,郑成安问,“你想听吗?”

      连星有些不好意思,但今日这般的机会一旦错过就再也没了,一年到头他难得听上一回故事,现在有人愿意给他讲,还是一个全新的故事,连星自然受不住这诱惑,咬着唇小声道:“想听。”

      “咳咳……”郑成安清清嗓子,讲了自己前世写的那本成绩一般的《冥王追妻:逃爱99次》,“冯兰儿是漠北将军家的独女,她生长在大漠,在那片土地上生活洒脱,活得恣意潇洒,一袭红衣烈烈如火,她打马扬鞭,笑起来像大漠的红日一样明艳,声音像铃铛一样清脆悦耳。然而京城不安于将军手握重兵,一旨令下,将其许配给了京城的明王……”

      “封号虽是明王,但实则大家私下都称之为‘冥王’,此人面若好女,但性情阴狠,手段毒辣,主管京城诏狱,手中沾染的鲜血数不胜数……”

      “冯兰儿告别父母,孤身带着护卫去了京城,紫禁城,那可是一个吃人的地方,里面住的都是人精般的人物,使的阴私伎俩数不胜数,里面不知埋了多少枯骨红颜……”

      “这个笑容明艳的少女以为迎接自己的是华灯璀璨的繁华城池,却不知后来……”

      “……”

      “冥王对娶进来的娇妻不闻不问,觉得像她那种跳脱的性子是给他惹麻烦、丢面子,每当遇见这种事,他都要训斥冯兰儿一番……”

      “冯兰儿前头十几年从未经历过这样的事情:说错话了要罚,礼仪不标准要罚抄《女戒》,请安晚了一息要跪一个时辰……”

      “没有人为她说话,那些笑着为她开脱的人转头又将另一滩污水泼她身上……”

      “……她过得不快乐极了,郁郁寡欢,人被折磨得皮包骨头,终于有一天下定了决心逃了出去。那天冥王回府后没有听到叽叽喳喳的声响,有些不习惯,第二日终于发现自己的内院已经没了那抹俏丽的人影,他心底一颤,立即封锁城池,派遣属下严查人踪。”郑成安舔了舔唇,说了这么久,已经干得不行,“行了,今天就说到这里。”

      连星眼眶泛着湿意,真情实感地为着故事里的人物伤心,他一脸意犹未尽,想要接着听下去,“虽然是皇帝赐婚,按礼不该逃,可是看她能逃出去我真的好开心啊!那座城果然是吃人的地方!”

      “不过,后面是什么啊?兰儿能逃出去吗?她会过上自由的生活吗?那个什么冥王应该抓不住她吧?抓不住吧?”

      郑成安笑着问道:“怎么,是你的话本有趣,还是我的故事有趣啊?”

      “这……”连星耍了个心眼,“我又没听完,怎么知道哪个有趣呢?”

      郑成安:“既然分不出来,那就算了。”

      连星刚要放下心来,又听他道,“那我以后就不讲了。”

      连星急了:“别不讲啊,你你你,你的故事最有趣。”

      郑成安乐了,心满意足:“说了这么久,嘴巴都干了。”

      连星:“我去倒水。”

      一口气喝了两碗水后,郑成安终于畅快地喘口气,“行了,天也不早了,早点睡吧。”

      连星应了一声,刚要离开,转瞬又想起了什么,纠结了一下,鼓起勇气问道:“那个,明天……你还继续讲吗?”

      郑成安笑了一下:“你怎么对这个执念那么深呢?不是说外面的话本很有趣吗?”

      连星撇嘴道:“哪有,其实那些说书人的故事从我小时候就是那几个,我听了十几年了变都没变过,听得我都快会背了。”

      他的表情哀怨,说完又用那种希冀的、充满期待的目光看着他,郑成安被他看的有些受不了,偏了一下头避开他的眼睛,不自在道:“好了好了,答应你了。”

      连星嘴角明显的弯了一下。

      他的入睡速度很快,说去睡觉没多久郑成安就听到了平稳的呼吸声,郑成安昏迷时睡的太久,此时反而睡不着了。

      他有些不明白,明明连星听得也很入迷,他也是全照着热点写的,后面还是标准的追妻火葬场,而且也火葬得很彻底,足足追了99次才he,99个理由想下来,上百万的文章写下来,当时他就想以后再也不写火葬场了。

      他后来又跟着热点开了两本,那两本还是刚开头呢,故事没头没尾的,郑成安到现在还放心不下。

      郑成安叹了口气,看了一眼屋内的摆设,只有空荡荡的柱子支撑着重量,所有的家具陈设简单朴素极了,颜色也灰扑扑的,没有一点多余的装饰。

      听李氏介绍的时候他也能感觉到,家中原本还有一些积蓄,但他又是昏迷买药,又是冲喜娶亲,直接将整个家中所剩无几的积蓄花得一干二净。

      而刚刚连星对他随口一提的故事如此痴迷,倒让他从中发现了新的生机。

      或许……他那些套路性的故事,在这里,反而能重获新生。

      不然,明天试试,把自己的故事在这个全新的世界重新写出来?

      第二日郑成安就能站起来了,可能也多亏他昏迷的时候也有连星早晚给他按摩全身,才让他现在没有肌肉萎缩。

      他扶着桌子在屋里找了几圈,却没有发现什么笔墨纸砚,唯有两张破旧的毛边纸,脆的像块薄薄的饼干,他都不敢有什么大动作,生怕一不小心就七零八碎了。

      最后郑成安在桌角捡到一只剩下几根毛的稀疏的毛笔,桌上还有指头块大小被剩下的墨锭,郑成安叹口气,算了,凑活凑活也能用。

      郑成安抬笔歪歪扭扭的写下几个字,《一胎双宝:总裁爹地哄崽忙》《护国神尊》,这是他还未上架的两本书,想到这他有些难过,这两本加起来都几十万字了还没见到钱,刚要收钱他就猝死来这了。

      刚巧连星从外面进来,郑成安便让他过来,向他讲了一下自己这个小甜文。

      毕竟他对这个时代的社会环境还不太熟悉,万一有什么忌讳被他不小心写出来就完了,也能顺便摸摸这里的口味,看看是写甜饼还是狗血。

      连星听完皱了一下眉,神色复杂。

      郑成安心里一突,镇定道:“没事,有什么你就直说。”

      连星小心地看了他一眼:“嗯……这本,有什么吸引人听下去的点吗?”

      没有吗?郑成安震惊了,他还信誓旦旦觉得这本成绩不差的,“女主开头因为意外和男主一度春风,后来逃至世外桃源之地,产下一对双胞胎。”

      连星纠结道:“虽然杀生不好,但是……我觉得……唉……她还是不该生下这孩子。”

      “那男子也是,怎么能这样欺负人呢?她就不该离开,让他负责才是。”

      郑成安目瞪口呆:“那之后呢?五年后她带着孩子回去,两个孩子,一个冰雪可爱,一个绝世神童,大家不喜欢吗?”

      “这里就更不对了,既然有了适合生活的地方,也生了孩子,就好好的在那里生活不好吗?为什么要回来?”连星气愤极了,恨铁不成钢道,“就算孩子再聪明,再可爱,他们也不会留下母亲这个污点的,尤其是男子那般的大家族,若是被沉塘可怎么办啊?”

      说着连星突然意识到面前这人是故事的主人,主宰这些人物的命运,他眼睛亮晶晶的,期待道:“要不你别让她回去了,回去肯定不会有好日子的,就让她好好在世外桃源生活吧。”

      郑成安神情恍惚,喃喃地应着:“好,好,不回去,不回去了。”

      连星看到了他纸上的字迹,奇怪道:“你这是什么字,怎么缺胳膊少腿的?奇怪,这样缺了笔画我竟也看得懂?”

      “还有,这笔怎么就剩这几根毛了?”

      郑成安头疼道:“别提了,这还是好不容易找到的呢,家里就这点了。”

      连星好想让他再买一支,可想到家里的境况,连药钱都是靠他白天去山上挖草药跟徐大夫抵的,他看着这只光秃秃的毛笔,心里默默做了决定。

      郑成安从未想过自己曾经这么自信的带球跑还未开始就折戟笔下,可是连星提出的那些点也确实有道理,在这样的时代若还是带球跑,那女子肯定要经受更多的磨难,太苦了,不符合甜文的调性。

      带球跑必然是行不通了。

      同时他想到了自己那本《护国神尊》,也是标准的男频神豪文。

      虽然是常被网上群嘲的那种简介“堂堂神尊,回家后却发现妻子和女儿住在狗窝,他一声令下……”,看起来挺庸俗,但其实收益普遍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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