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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争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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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简开车送姜元初回景秀园。
京郊的景秀园是盛京豪门世家老宅的聚集地,历史已有数百年。
这里本是大片大片相连的中式园林建筑,在近代被战火毁坏后又重建。受当时学习西方思想的影响,各家重新建成的基本都是中西合璧的小型庄园了。
在这个庄园群落里,姜宅位于最核心的区域。
车开过庭院,孟简去车|库停车,姜元初独自走进大厅。有女佣直接挡了上来:“大小姐,您回来了。先生在书房开线上会议,让您回来后先在大厅等一等。”
姜元初心中冷笑,这是给自己下马威呢!逼她回来,却借口开会晾着她。继母和秦芽还避而不见,显现出不欢迎的态度。
这是想让自己像个有求于人的客人一样,在大厅等了。
再看看身前堵着自己,连茶水都懒得备的佣人,姜元初觉得有些可笑。不管在哪里,都是人走茶凉。姜宅姜宅,唯一姓姜的人却被排斥在外。
于是她微微一笑:“既然秦先生在忙,那我去后花园看看。母亲种的白玫瑰应该都已经开了,就麻烦你把点心和茶送到玻璃暖房里去了。”
空手站着的女佣愣了一下,对上姜元初漠然的眼神,打了个激灵,低下头:“是,大小姐,我这就去安排。”说完才记起行了一礼,匆匆向厨房去了。
姜元初穿过大厅,沿着长长的回廊走一段时间,到了姜宅面积广阔的后|庭。
花园里开辟出了一块空地。
她在学校曾听到秦芽的跟班炫耀,说被邀请到景秀园参加露天的烧烤聚会,想来是继母和秦芽在自己走后弄出来的。
所幸原主母亲的白玫瑰园她们不敢轻易改动。
原书中对姜家上一代的人物着墨不多,姜元初在离开姜宅后私下里找人调查了相关资料。
据说姜夫人生前酷爱白玫瑰,姜家后花园专门为她划分出一个小园子,种了数十种白玫瑰。姜老爷子还为女儿在这小花园中修了一座漂亮的玻璃暖房,供女儿邀请闺中好友喝茶聚会时使用。
姜夫人——姜泠是姜家上一代的继承人。
姜老爷子和姜老太太老来才得到这唯一的孩子,从出生起就一直把她捧在手心,性格养得十分单纯。
姜泠敏感多思,情感丰沛,对经营家业完全不感兴趣,只一心追求自己的音乐梦。
人生方向倒是跟自己挺像,不知道孟简是不是因此才对自己这么宽容,姜元初静静地想。
姜老爷子虽然犯愁,可是又不忍心逼迫身体娇弱的女儿,斟酌后决定从信得过的世家中找一个小儿子联姻也就罢了。
姜泠当年被圈子里戏称为“白露丝公主”。那时的姜家还鼎盛,她又备受父母宠爱,本人也温柔美丽,才华横溢,是那一代不少世家子弟心中完美的联姻对象。
可没想到姜泠在读大学时喜欢上了穷苦出身的同学秦茂。姜老爷子百般不情愿,但拗不过女儿的撒娇与哀求,最终同意了这门婚事,但条件是秦茂必须入赘。
秦茂是个很有手段的聪明人,顺利娶了姜泠,还将姜氏集团打理得不错。
老爷子最终把家业托付给了他。
美人也最终命运多舛,红颜薄命。
继母住进姜宅后,施了不少手段,挤走了宅子里大部分的旧人。但是明面上的东西,像白玫瑰园,她不得不继续维护着。
姜元初推开已经锈迹斑斑的镂空雕花铁艺大门,走进了架着紫藤萝的花廊。
当初为了避免露馅,她很快搬到了学校,这还是她第一次参观姜泠的小花园。
确实很美。
已接近黄昏,迷离的日光透过廊架的缝隙,在小径上投下了斑驳的碎影。花廊两侧如浪般轻轻摇曳的白玫瑰花海,也被镀上了一层黯淡的橘色。
幽幽的花香静静弥漫,唯有画廊尽头折射着夕阳的玻璃花房,仿佛还留存着往日喧闹的景象。
姜元初等了片刻,等来的不是端着茶水的女佣,而是面无表情的秦茂和挽着他手臂的秦芽。
秦茂在妻子昔日最爱的花园中没有流露出半分感怀,他在姜泠去世后也很少再踏足这里。
他直接通知姜元初:“估计你也得到消息了,芽芽要参见《侧耳倾听》。身为姐姐,你应该支持她,把你的曲谱拿出来给芽芽用吧。”
秦芽也娇笑着接话:“放心吧姐姐,署上了我的名字,我一定会好好演奏的。”
姜元初第一反应是看看已经落到西边的太阳,难不成现在不是傍晚是清晨?
真是奇了,这父女俩搁这儿做什么梦呢跑来跟她说这些。
看着他们理直气壮的神情,姜元初一时不知道是该感到生气,还是该感到震惊。
她真的是很久没有见过如此不要脸面的人了。
对方居然能理所当然地说出这种无耻的言论。
怪不得原主要黑化呢。
她刚想开口,忽而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在突突往上涌,仿佛要在太阳穴那里迸裂开来。同时心脏在一阵剧烈的跳动中,迸发出强烈的悲伤和恨意来。
姜元初一惊,可奔涌而出的情绪把她与世界隔离开,这具身体像是被原主的残念重新掌控了。
在太阳穴的阵阵刺痛中,原主十八年来大量的记忆纷纷浮现。她恍恍惚惚,只觉得自己难以控制思绪,不由自主地愤然说道:“这是妈妈留给我的曲子!”
是原主在代替她说话。
渐渐融合了藏在身体里的记忆,重新拿到了身体的掌控权,姜元初揉揉额角,平静下来。
秦茂以为这个妈妈是姜泠。他脸上平静的面具裂开一丝缝隙,又很快被他掩去,“芽芽这么乖巧,你妈妈在的话,一定也会很喜欢她的。”
他怎么敢!
姜元初忍不住为原主感到不值。她怒极反笑,讽刺道:“凭她也配?你们是靠什么站在这里的,自己心里难道不明白吗!”
秦茂的伪装终于彻底崩裂了。
他看着姜元初的这双眼,这双姜家人的眼睛,仿佛看到了自己第一次上门时姜老爷子高高在上的打量,看到了得知自己出轨后姜泠眼中的憎恨。
这双眼睛,映出了他所有的自卑与卑劣。
他心中猛然涌起一股惶恐,更多地是怒不可遏。这个女儿,这个属于姜氏的女儿,从头到尾都不像是他的血脉,反像是他耻辱的见证!
他扬起手,狠狠朝着这双眼睛的主人打过去。
“住手!”
匆忙赶到的孟简怒喝一声,冲上来一把推开了秦茂,挡在了姜元初前面。
秦茂一个趔趄,扶住了旁边的椅子,低头沉默了一会儿。
他再站直时,脸上复杂的情绪已然消失了。他铁青着脸冷冷地看着姜元初,“事情已成定局。你是个聪明人,应该知道怎么做对彼此都好。”
看着秦芽得意一笑,挽着秦茂消失在花廊的阴影里,姜元初又忽而被一种绝望感摄住了心神。
她扶着桌子缓缓坐下,原主的残念再次涌动。
“大小姐,您没事吧?”孟简焦急地打量着,拿出手帕轻轻擦拭姜元初额角的汗。
玻璃暖房大大敞开的门中吹进一阵风,姜元初后背有些发凉。她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这具身体在不停地冒冷汗。
她挺直腰背坐在白色的藤编椅子上,低下头,借着越发黯淡的天光掩盖了自己的失态。
但这种不属于她的情绪很快就消散了,姜元初觉得浑身一轻。
她倏而明悟——原主孤注一掷地燃尽了这最后一丝期盼着的残念,在绝望的悲伤中心灰意冷地真正消逝了。
临走前留下了她自己全部的记忆,还有对姜元初的些许托付与歉意。
姜元初垂眼看着掌心。这里还残留着刚才原主鼓足勇气,人生中第一次对秦茂厉声说话时,不自觉握紧拳头而留下的指甲印。
她盯着这几个宛如微笑的月牙痕迹,过了很久,等它们都消失了,才轻轻地,带着些许怅然地回答孟简:“我没事。”
*
隔壁程宅。
程驰野放下手中的单筒望远镜,倚在窗边,嗤笑一声:“可真是一场好戏。”
旁边坐着摇椅慢吞吞织蕾丝花边的程老太太眯着眼挽了个花:“你又瞧见隔壁的什么热闹啦?找到你爷爷的鸟了吗?”
程老爷子受祖上遗风影响,身上有着很多旧文人的习惯,比如爱画国画,爱写书法,爱收集文玩小物,还爱养鸟。
程宅里有专门的鸟舍,养了不少种类的百灵鸟,金丝雀,金青鸟,八哥,鹦鹉等等。
其中程老爷子的心头肉是一只蓝头金刚鹦鹉。这种鹦鹉是小型金刚中最稀少,最神秘的品种,性情沉稳安静,寿命又长。
老爷子当年好不容易才得了这一只,精心照顾了许多年。
甚至因为尤爱它敛起翅羽后圆润的模样,还给专门起了名字叫圆圆。
程驰野从小受到爷爷的熏陶,也爱养鸟。程老爷子这次去邻市逛花鸟市场,临走前把圆圆郑重地托付给了程驰野。
没想到圆圆洗澡时看到不是程老爷子来伺候,居然闹脾气,飞到院子里不见了踪影。一时闹得鸟舍人仰马翻,到处找它。
程驰野避开奶奶的第一个问题,只回答道:“没看到它。天黑了,估计躲到院子外面哪儿了,我出去找吧。”
作者有话要说: 金刚鹦鹉都比较聪明强壮,我记得以前看科普说有些品种很喜欢洗澡,寿命最长的能活到七八十岁。蓝头金刚可以适当洗澡,平均寿命在25岁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