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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惨淡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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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当时已经实行了九年义务教育,但我们那个地方教育资源有限,小学毕业有一个考试,上初中也是择优录取。我数学考了满分,语文只考了65分,这和我天天不听李大牙的语文课有直接关系。父亲为这事对我发了很大的脾气,他没想到一直让他感到自豪的小儿子学习退步到这种程度,虽然我还是以超过分数线2分的好运气上了市里最好的初中,但是在那个暑假父亲没给我一天好脸色看。
初中开学的第一天,我遇到了影响了我整个初中生涯的好哥们——阿龙。阿龙的家就在我父亲教书的学校的围墙外,我们是小学时在学校大院里溜旱冰认识的。当时他溜着溜着,一个轱辘竟然掉了,正好轱辘到我面前,我帮他捡起来给了他。他大我一岁,我总是叫他龙哥,初三的时候我们还被排到一个班,而且在未经老师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坐到同桌,为这事还被老师批了一顿。他懂的比我多,长的也帅,所以他占据了我心目中四分之一的偶像位置,另外四分之三分别是吴奇隆,刘德华,郑伊健。
我和阿龙如此玩得来,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从来不笑话我是乡巴佬。尽管他家庭条件很好,他也很顽皮,有时候也使坏,但是他从来没有因为我家穷而看不起我。初一初二的时候我一直都是一米四七的个儿,我妈经常唠叨说我不长了,尤其是一米七的阿龙去我家玩时,我妈就更加唠叨我的个儿头。因为我的个儿头我没少被人欺负,大部分都是哥们儿们开玩笑,有的不太熟的惹到我了,我就会和他打起来,每次要不是阿龙帮我,我肯定吃亏。
阿龙经常夸我长得帅,就是个儿头不够。谁知道初二升初三那个暑假,我一下子就窜到了一米七。由于阿龙天天老找我玩,他竟然没发现,直到我们在一次游泳时,一起跳到一米五的池子后,阿龙发现我还露着头十分惊讶。
我个儿头是长了,脸上的青春痘开始泛滥了。这个时候阿龙交女朋友了。我一直称呼他女朋友叫薇姐,她很漂亮,在我心目中,她和阿龙就是金童玉女。她家离阿龙家很近,所以我们经常一起玩,不过我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因为我感觉我很多余。
成长中的少年突然失去了玩伴会感觉到很失落,以我从书上看到的一些对友谊的描写结合我的现状,我得出一个结论,我正在失去一份珍贵的友谊。其实我的顾虑是多余的,友谊它和其他情感一样是永远不会失去,只是换了个形态存在而已,比如说埋藏在心底。在我和阿龙认识十年的时候,他要结婚了,郑重的邀请了我,而我很不争气,结婚那天竟然去晚了。我上了酒桌后,昔日的同学们非要罚我酒,三大高脚杯五十度的西凤酒。我感觉他们太没人性了,但是我不能对不起我辛辛苦苦在朋友圈里保持的感情铁喝吐血的光辉形象,再加上阿龙连唱了五遍“朋友来了有好酒,若是豺狼来了,等待它的是猎枪”,我招架不住他们的热情,我真干了。虽然没有真的吐血,但是半个小时后发生的事情我就全部不记得了。
阿龙依然和薇姐相亲相爱,而我每天继续厌学,逃课,偶尔干点“坏事”,因为那是我初中生活的唯一乐趣了。我是个上课时给老师“放冷枪”的高手,很多老师都吃过我的亏,而我从中可以找到一种报复李大牙的快感。我最惊天地泣鬼神的一枪放给了我们当时的语文老师,那天语文老师在快下课的时候说起了这几年我们学校的中考升学率连年下降的事,他站在讲台上义正严词,像一个给官兵们做战前动员工作的司令官,“如果今年我们这一届的中考升学率再有所下降,我们全体老师只好在一棵树上吊死。”我听到这句话时觉得很可笑,我就接了一句,“再大的树也受不了这么多人啊!”语文老师当场恼羞成怒。我不知道是因为我先放冷枪,然后被老师们列为顽劣份子的,还是老师们先把我列为顽劣份子,然后我才喜欢放冷枪的。总之,那时候我非常不喜欢老师,老师也非常讨厌我。多年后,我还是会经常想到那位老师的那句“我们全体老师只好在一棵树上吊死”,引用的太不准确了,还语文老师呢,缺乏逻辑,缺乏物理知识。不过,我想象的更多是那么多人吊在一棵树上,那场面是何等的壮观啊!
我和阿龙是在初三后才分到一个班的,在这之前我一直都延续着小学六年级的生活,不过已经没有小学时那么多玩伴了。一开始刚进入一个陌生的环境时,我还是比较安分的,每天按部就班的完成自己的学习任务,成绩也还过得去。可是命运有时候根本不允许你那么做,反抗只会让你死的更难看,我就反抗了。
我们那个时候初中刚开始接触英语,新事物并没有发挥它激发孩子的求知兴趣的功效,反而使我们极其厌恶,那时候班里好多人都根本不听英语课。我记得上第一节英语课的时候,我上课时极其认真,可是坐我后面的两女生在嘀嘀咕咕没玩没了,我狠狠的靠了一下身后的桌子,意在警告她们不要再说了,结果我却被英语老师不分青红皂白的请了出去,并且还被告到了班主任那里,那次我被批的很惨。从此我没有认真听过一节英语课,以后英语成了我的绊脚石,每次开始都是英语最低,一直到大学毕业。后来我总结了一个经验,英语不好的同学往往都是从第一节课就埋下了种子。直到今天,父亲还总是苦口婆心的说,如果以后想考研深造,说什么也不能放弃英语啊。
初一的时候,我觉得我还是个比较听话的学生,因为刚经历过小学升初中的第一次挤压,还是成熟了很多,不抽烟喝酒了,更别提打架了,我想重新拥抱阳光。但是想要拥抱阳光,首先得找个有阳光的地方,否则掉进阴沟都不知道。
那时候学生进游戏厅是很普遍的,但是只要一旦让老师知道了一般都是一顿揍。有一次,我和同桌小李一起去游戏厅玩,回到学校后在上课前仍旧谈论着刚才的游戏。我们的学习委员听到了我们的谈话,很严厉的质问我们是不是去游戏厅了。我们傻不拉的回答“是”,然后学习委员就开始苦口婆心的说教了一番,她的文学素养实在比那时候的我高出很大一截,精彩的词汇不断从她嘴里涌出来,我们的灵魂好像得到超脱和升华,我们当时感觉她就是天使派来拯救我们的。她最后劝导我们去主动找班主任承认错误,我们感激涕零的答应了,带着她给我们的无限勇气,义无反顾的去了班主任办公室。可笑的是,老师没有因为我们的“自首”而宽大处理,对我们是又打又骂。最后以我们被罚写一千字检讨的结果出了班主任办公室,出来后我们俩都快后悔死了,并一致表示,如果以后我们犯了罪,绝对不自首。这件事对我和小李幼小的心灵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我们觉得学习委员就是个魔鬼,可以迷惑我们的心灵,让我们做自己不愿意的事情。但让我们解气的是,后来学习委员因为全家练□□功被停了一个多月的课。
关于这个小李,我在前面的章节提到过他,他就是因为热播《太极宗师》,和我切磋太极拳时,一招将我放倒,让我在江湖上消失很长一段时间的那个人。那天的情形十分夸张,我们俩从厕所出来,他突然说最近太极宗师里的一招非常厉害,说比我那套黯然销魂掌厉害很多。我不信,他说那就比试比试,我那段时间根本没看过电视,对太极拳一点不懂,结果一下就被放倒了。由于是在操场,很多人都看到了,我觉得非常丢人。虽然后来我用黯然销魂掌追着他一直打到教室,但是我丢掉的面子已经找不回来了。
初一的时候我喜欢过一个女孩儿,她是我在小学时一次去邻居家玩的时候认识的,她叫文静,长的非常像张亚蕾。后来我得知她就在我们隔壁班,于是开始了我又一段荒诞的暗恋,我竟然真的像歌里唱的那样——装酷站在她家巷子口等她。我们早上8点上课,一般都是7点到校,那样可以和同学们玩一个小时。我就每天6点钟就在她家巷子口等她,而且等她出来后就一起骑着自行车走,也不说话,就是看着对方傻笑。这样坚持了一个星期之后,我没有再能等到她,她为了躲避我这个傻冒儿,每天在6点之前就离开了家。我幼小的心灵再次遭到伤害,我没有什么目的,我只是想保护她,因为我知道漂亮的女孩子很容易受到伤害,比如张亚蕾。那时候她骑一辆当时非常流行的公主自行车,所以我一直对骑那种自行车的女孩子有种莫名的好感。
说到自行车,我的第一辆自行车是我哭着喊着闹着,家里才给我买的,是那种最流行的变速山地车。上小学的时候我就特别羡慕别的孩子能骑着自行车上学,可那时候我家离学校走路才5分钟,实在没有理由让家里买自行车。有了这辆自行车后,我的足迹遍布了更远的地方,玩耍的空间的得到最大的扩展,甚至骑着自行车回过三十公里远的老家。
还有一段时间,我经常和住校的同学混在一起,因为我很羡慕他们的“自由”。那时我经常巧立名目向家里要钱,为的就是能够在外面吃饭,虽然骑自行车回家不足十分钟,我只是想要那份可怜的“自由”。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那时候学校附近的小饭店都有影碟机,可以看很多电影,那些电影让我看到了另一个世界,暴力,色情,浪漫,耍酷,奢侈,黑暗……各种信息开始像洪水猛兽一样钻进我的大脑,将我小小的脑袋撑的满满的,删都删不掉。
后来,我干脆来上晚自习了,因为我喜欢晚上一个人回家那段宁静的路程。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住校生小叶,她大我一岁,熟悉以后我就改口叫她小叶姐。她不是很漂亮,和阿龙的女朋友薇姐是没办法比,但是非常温柔,在我心里她早已成为了我择偶的标准,甚至让我这个正值青春发育期的血气方刚少年多次有过非分之想。
我和小叶姐后来成了真姐弟,因为我那时足够单纯,根本不懂男女之事,只知道心里念着,平时对人家也只是那种傻乎乎的好。如果那时候稍微动点心思,一定会和小叶姐产生另一种感情,还好没有发生,否则会伤她伤她更深。
自从认识了小叶姐,我的生活变得“正规”了很多,不再那么杂乱无章,渐渐脱离了天天逃学看录像的腐化生活。我大部分的时间开始被她“占用”,她每天都会找我聊天,但大部分时间都是她在讲,我在听。不知道是她喜欢我的倾听,还是我喜欢她的倾诉,我们之间的关系就这样默契的持续了半年之久。她讲的最多莫过于当时热播的电视剧《神雕侠侣》,古天乐和李若彤将那段千古绝恋演绎的美轮美奂,他们的爱情影响了我的爱情观的形成。后来我多次幻想着张亚蕾再次出现在我的世界,然后我不计她的过去,与她相爱,在不久的将来结婚。
初中漫长的三年,始终没有人能帮我更新一下我的人生观,我的生活依然毫无目标。我不知道活着是为了什么,总是羡慕别人的生活,慢慢的,我开始变得自卑,无助,蛮横。即使小叶姐,也很难改变这些,她也只是个初中生,阅历并不比我多多少,不过她一直在坚持。
转眼半年过去了,我被她一点一滴的潜移默化着,半年里我改变了很多,生活开始出现模糊的目标。然而,她突然告诉我她要转学了,这让我没有任何思想准备,我感觉自己好像是被抛弃了。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但不想让她看到我有多么不舍,甚至想让她感觉我在恨她,可这些并没有能够阻止她的离开。她离开后,我完全恢复了原本杂乱无章的生活,一切都回到了原点。我只能这样做,我觉得我这样做很舒服,觉得这样可以报复小叶姐,惩罚她的狠心离开。我多么希望她能看到我的现状,我觉得这样她一定会很痛心,说不定会回来继续陪伴我。
小叶姐的出现和离去,除了增加了一件让我在初中时代感到遗憾的事情,几乎对我的生活没有起到任何积极作用,我就像一个即将爬上万丈悬崖的人再一次摔了下去。我以为她就这样消失了,我们没有了任何联系,而我依然变本加厉的挥霍着自己的青春。那时候我即将形成的生活目标随着小叶姐的离去而消失了,生活的唯一重心就是自己的眼前,我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过的更舒服一些,越来越像一个无赖。
又是半年后,我在学校门口竟然再次见到了小叶姐,她是专程来找我的。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么丧心病狂,将一个混蛋的本色“演绎”得淋漓尽致,我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对小叶姐破口大骂,用词之恶毒连我自己都觉得可怕。我是那么的自私,那么的无知,那么的贪婪,自己得不到的感情就如此对待。我像一只丧家之犬一样,恨不得全世界所有的狗都变成和我一样,没有主人疼,没有骨头吃。小叶姐后来再也没有出现过。
你觉得一个像我这样的初中生,有资格上高中吗?如果我是读者,我会说,去死吧你,做人都不配。恭喜你,你如愿以偿,我在初中升高中的时候一败涂地,差点众叛亲离。
我在那所重点初中所有的记忆就是如此的混乱不堪,这一章我修改了好多遍,实在无法把它系统的还原出我当年的情形。每次路过这所学校的时候,我竟然会望而生畏,我觉得是它毁掉了我的花季。说到这,可能很多同龄的兄弟姐妹们都看过《花季•雨季》,我也看过,但是我现在一点都记不起里面的任何一个情节,甚至连一个人名都没记住。我没有从那部电视剧里找到任何共鸣,里面的所有故事根本与我无关,远不如小叶姐给我讲的《神雕侠侣》留给我的印象深刻。
初中三年,家里人并没有发觉我的玩世不恭,在他们心目中,我依然是那个门门考第一的好儿子。中考成绩下来后,全家人都傻眼了,和重点高中的分数线差九十多分。那次父亲真的气坏了,第一次动手打了我,他实在接受不了这种巨大的落差。而我根本不知道这些意味着什么,因为我根本没有想过我的未来,从来没有。
那个暑假并没有因为中考的失利而变得索然无味,在哥哥和表哥的陪伴下,我度过了一个难忘的暑假。表哥是刚从山西大同上完大学回来的,他将在高校里的娱乐精神带到了我的身边,而且因为他的到来,我和哥哥从父母那里得到了一份难得的自由。在那段时间,我从表哥那里接收到很多外界的信息,他还教会了我用电脑,这些无疑给我开启了一扇重新认识世界的大门。也是在表哥的带领下,我第一次上网吧学会了上网,在网上认识很多人。由于不能经常上网,我通常是留下网友的通讯地址以书信交流,大大填补了我的课余生活,生活增添了不少的乐趣。我在这种新的生活面前重新思考了我的人生,我决定复读一年,一定要考上重点高中,将来上大学,出去闯一闯。
复读的生活以暑假的结束开始了。父亲没有让我去原先的最好的初中复读,而是将我送到了一个偏远的乡镇中学。我没有任何异议答应了,我理解父亲的用意,正是那段艰苦的一年,让我长大不少。
这也是我第一次离开家独自生活,一开始我特别不习惯,没有电视,没有电脑,网友们的信变成了我生活唯一的期盼。每天我都往学校的传达室跑两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我不愿迟一分钟看到他们的信。在那一年里,我收到数百封信,当然,也写了数百封信。
后来我开始不满足网友的数量了,我每个周六晚上都去跑到城里去网吧,希望认识更多的网友,并和他们建立书信联系。那个时候我只是一味追求数量,却不注意质量,不过时间本来就是一个天然的筛选器,那些谈不来的网友一两次通信之后就断了联系。不过每个周六晚上去网吧,我都感觉特别高兴,每天盼着周六的来到。
这个学校的伙食特别差,早上只有馒头咸菜,中午面条米饭,所有的菜都像是白水煮出来了,晚上一般和早上一样,如果不一样,肯定是中午剩下的。不过每天吃饭的时候,大家还是争前恐后,我都怀疑是不是厨房师傅找了几个托故意制造这种气氛。
住宿条件也不容乐观,四十个人住一个宿舍,说是宿舍,其实就是一间教室,摆着8个大双层床,上面睡两个,下面睡三个。一个宿舍配备五个尿桶,每天晚上拿进来时是五个空的,到早上全部满得已经溢出。人多了,卫生情况自然都下来了,那个脏的程度是相当的夸张。每天晚上都可以听到老鼠咯吱咯吱磨牙的声音,而且经常可以在房梁上一睹庐山真面目。苍蝇的声音已经到了简陋厕所的那种程度,引用“一个巴掌拍呀拍不响,众人鼓掌声呀声震天”,一个苍蝇哼呀哼不响,众蝇挥翅声呀声震天。最可怕的还要属蚊子,鲁迅先生在仙台求学的时候蚊子也多,他盖着被子,用衣物包住头部,只留口鼻。而我们也那样做了,但是实在太热,后来我发明了一个绝招——将被罩里面的被芯掏出,整个人钻进薄薄的被罩里,封住口,一夜安睡。
在那一年,给我印象最深的要数我的同床好友——二艳了,这个名字不是他的外号,也不是他的小名,是他身份证上的名。这小子很开朗,能说会道,同学老师都喜欢他,班里的活宝。我也很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的名字和活跃,而是因为他曾经送给我一盒家里带来的土豆丝,那味道重新激活了我的味觉,甚至激活了我对生活的希望。不过,二艳的这个“二”不是白叫的,确实很二。有一次我们班主任的老公来到学校,正好二艳看见了,立马跑向班主任的办公室,并一路狂喊“郭老师,郭老师,你老汉子(武安的土著语,极其粗俗的一种叫法)来找你了”。
我来到这个学校之后,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二艳那么友好,有很多人都对我很敌视。我不知道那是为什么他们看我不顺眼,但是正是因为他们的眼光让我磨掉了不少曾经的专横跋扈。有一次,我不知道如何惹到了一个邻村的村痞,他找来几十个人围住了我们宿舍,领头的在我脸上留了几个手印扬长而去,临走时我听到几个小喽啰嘀咕着“这人真他妈怂”。可能是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韩信胯下之辱的故事,或者是影视剧里过多表现类似的情节,我在挨那几巴掌的时候没有还手,而且想起了韩信,但我没有幻想自己将来能有什么大作为,那次我真的认怂了。
不管认怂也好,忍辱负重也好,那一年我真的长大不少,最重要的是我考上了重点高中。除了和网友写信之外,我会经常想起小叶姐,每次想到她我都恨不得咬自己两口。还会经常想起和表哥一起度过的那个暑假,再加上二艳的土豆丝,几乎包含了那一年里我所有的情感世界。那一年,网吧经常放那首吴奇隆的《烟火》,所以那首歌成为我心目中的最佳年度歌曲。
总是一次又一次不小心
走进悲伤的森林
以为已经沉睡的恋情
又在午夜里惊醒
总是不知不觉地想起你
惊慌失措的眼睛
就算已经远走的背影
依然靠在我怀里
孤孤单单一个人
走在丽影双双的街头
忘了我在找什么
等待明天还是往回走
总是在失去以后
才想再拥有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
夜空那幕烟火
映在你的心里
是否触痛尘封的记忆
总是在离别以后
才想再回头
不管重新等待多寂寞
夜空那幕烟火
映在我的心底
是无穷无尽的永久
我最喜欢那句“等待明天还是往回走”,我选择了等待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