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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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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了他三年。从高一到高三。
高中时的我是阴郁而孤僻的。我总认为自己矮小,肥胖。笨拙。我甚至不敢与男同学说话。
他比我高一届。中学生是不可能有什么小说式的浪漫邂逅的--那年期中考试上下届插班,我俩分在一桌。
考语文时,他问我:皱纹的皱字怎么写?我慌了,我怎么也想不起来。我只好写个“绉”字。再过一会儿,我从旁边的人的卷子上看到了,又告诉了他。
这是我的故事的全部,也是三年中我与他的全部交往。
现在想来,也会那样傻啊。找出当时的日记来读,才发现我已长大,有一些高兴,有一些怅然。成熟的同时,我也失去了一些...纯真。然而,还是长大了好。
* * *
92.5.
我还是跟陈讲了他,我忍不住不说他。我怕她笑话,就只说他考试时竟睡觉,还有“绉”与“皱”。像只是觉得这人有意思。
课间下楼晒太阳,我指给陈看。
92.5
他换了件灰蓝色毛衣,配得牛仔裤。他是秀气好看的。象是沉默寡言,不象其他男生那么爱显。他也不闹,只是在课间,与几个男生出来,默默的站着。
他为什么也总出来?我出来是为了能看他一眼。他呢?
92.6
今天下楼时遇见他,陈居然大笑。他奇怪地瞅了一眼。他会不会认出我?万一他认为我们很傻,那...那又能怎样?他一定早就忘了我。根本从来就不认识,又怎么能说是“忘”。
有夏天的感觉了,在这座北方小城,我们拥有的是多么短暂的温暖。天蓝得没法儿形容,太过纯粹。金色的阳光照着我。
看着别的女生有可爱的脸,有苗条的体型。象陈,她和男生玩得多高兴。他们老跟她说笑。从来没我的份儿。我想总是有人比别人强吧。我也喜欢她,只是为什么总得是我坐在台下?
92.8
今天,我自行车上街,路边台阶上有几个男孩,我瞟了一眼,是他,他正看我直直的,那目光象是他也认得我。
93.3
今天我在画室临摹一副水粉。常铭进来了。然后是他。他是常铭的同学。我的画那么拙劣。我不敢动。装着画画。他走过来站我后边。我的腿都软了。
后来其他人也来了,他们一起说笑。他们才是真正的青春。象电视上的。他们象是另一个世界里的。那儿有灿烂的阳光,我永远永远进不去。真会是那样吗?我受不了。
也许有一天,等我上了大学,我也能进入那个阳光世界。
94.6
今天在杨她姐的相册中看到他们班的毕业照。她们说总跟他在一块儿的那个男生如何帅,追过谁。
我很小心的引她们说他。杨说了一句:“他们都说大宝的嘴特好看。”
他叫大宝?我不敢问。
“他们说...”说明有不少人认识他,他看来象个不爱出风头的人呀,怎么这么有名?
不了解他,我无从了解。
没有线索,我甚至不能知道你的名字。
94.9
他没走。他在这里补习。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他了。
95.7.1
下午三人越过铁门进了空荡荡的幼儿园玩。不能想象已是这么多年以后。恍惚忆起一些片段。想起五年级毕业后的一个下午,一个小小的男孩叫韩磊的,站在那棵大杨树下,问我:班里的人都去哪儿了。
同学们分留言册,买手帕,到处签名。老师说着祝福的话。
班主任老马说:“那时我们就散伙儿了。”
等青春散场。
后悔三年来的自闭,后悔为什么不早些与同学们接近。我失去了多少本该有的友谊和欢笑。
下午路过楼前,见那个男孩在打羽毛球。等我们坐到楼后花墙上时。又见他站在大门口,正面对我。他穿着白衬衣,牛仔裤,戴黑边眼镜。
我没戴眼镜,每次遇见他时,我都是没拿眼镜。我不知道他是否也在看我。
这个金色的下午,夕阳依依,没有几天了,从今后也许永不再见,也许对面不识。
我永远不会知道你是否也曾意识到我的存在。
记忆中满是相遇时他的眼睛。
似乎是喜欢,极淡的,没有任何幻想的喜欢。
那次几人站在门口聊天。一回头,他坐在仅一步远的水泥台子上。四目相接,什么也没有。
我知道我不是明确的去喜欢什么。我只是喜欢这种淡淡的怅惘淡淡的相遇。平淡的生活总可以有平淡的云流过。
十六.七岁是美丽的花季,而我们只能空度。
我想四十年后我也许会忘了他,忘了所有女孩幻想的美丽笼罩过的那些男孩。
7.9
终于考完。我们去“大地”饭馆搓了一顿。三人干了四瓶啤酒。出来看见路边有一群人,常铭,他都在。
很窘 ,不知怎样打招呼,只好假装没看见。
总觉得他们我大很多。
忽然想起我俩一起在考。我十八,他十九。
十八岁了,我依然不美丽。杨说:“万一我嫁不出去怎么办?”我引用句子安慰她:“每个女孩一生下来就有个男孩在等她长大。”
我其实也没有信心。从来都没有人追我。
难道,真的从没有一个男生注意过我吗?也许有一个男生象我一样腼腆,在悄悄喜欢我。也许--但我永远也不会知道。
他为什么不秘密写信?真可笑,你又在做梦了。
又也许每天间操,他出来,是为了看看我,我正与她们说笑。又也许我去台球厅时,他悄悄看我.
别说梦话了。凭什么?
我个子太矮,长相普通,笨拙而胆小,不会交际,我凭什么能让他注意?
我是这样无望的想,想了又想,不敢看,不敢说,他在时不敢做大些的动作--我甚至不敢引他注意。
三年啊。
* * *
那年他考走了。我没有。
补习班里有个男同学,他看来也不快乐。我们从互相发现,试探到他追我躲--我恋爱了。
真正的。没有缩在角落的自怜,知道有双眼睛时刻留意。痛苦与快乐都明确了目标。最重要的,我知道我是值得爱的。恋爱使我成长。
后来,高考了,再后来,我就拎着行李去了那个陌生的城市,独自走入陌生的校园。
到达时已是下午六点多了,接了一天新生的校园依然热闹,到处是各系设的点和打出的旗子。可是我找不到我期望的名字。孤单的我开始后悔拒绝了妈妈送行的要求。
然后一个男生走来,说:“是你,...”他叫我的名字。
是他。
原来他也在这个学校。
原来他知道我的名字。原来他也曾注意过我。
* * *
这个故事本该到此为止,那么它就是一个有喜剧结尾的青春期故事,象高晓松的歌。又或者按校园文学作法:我俩终于发现彼此暗恋,于是开始花前月下,再曳然而止。
然而生活有时浪漫得出奇,同时现实得俗气逼人:他已经胖了许多,不复当年之酷。而我的现任男友有修长结实的身材,不穿白衬衣,他穿全棉T恤。
于是故事的真正结尾是:
偶而在食堂,我会招呼狼吞虎咽的同学,并说:“瞧,就是那个,饭盆上摞四个馒头,正打免费汤的,我曾经暗恋他整整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