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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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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米苏经常想,如果那天没有遇到甄小白,生活将会变成什么样子。也许和过去一样,,每天早晨起床工作,日落回家,上上网,和几个闺蜜闲扯两句,然后洗洗睡了。日子平淡中透着慵懒,慵懒中有乏味,乏味中又混着一股不甘心。所以说,爱米苏注定要遇上甄小白,即使没有甄小白,也会有贾小白甄小黑之流不断闪现。这就是爱米苏的性格,可以清贫,决不可无趣,可惜爱米苏的男友莫凯从来没有明白这一点。
爱米苏从18岁开始做了莫凯的女友。那时候的爱米苏,还被称作自己的中名名字苏媛,风华正茂,在名牌大学读最商贾的专业-国际金融,骨子里却是地道的文艺小青年,偶尔写几篇酸酸的小文发表在当地的小报上,周围还有几个真真假假的粉丝;除此之外,基本算上寂寂无名。模样上,只能说略有姿色,只有眼睛生的很美,笑起来还有几分妩媚的感觉;夏天她喜欢穿工字型的吊带,为的是露出性感的锁骨;她始终是长发,虽然这长发忽而卷起忽而直下,忽然黄色忽然红色忽然就变成了黑色。爱米苏就是这个时候认识了莫凯,和爱米苏不同,莫凯在学校还颇为有名。原因在于一个字-帅。气质阳光,模样俊朗,可以被拉去拍海岩的偶像局。爱米苏所在的学校,男女比例失调严重,与工科院校5:1的比例不同的是,这所经济类院校的男女比例是1:5,一个男生对应五个女生,而且还经常是一个歪瓜咧枣的男生对应5个美女,这是多么让天下大学男生们艳羡的一所学校啊!所以莫凯在学校里很容易就出名了,首先他是一个男人,其次他是个很帅的男人,再次他是个成绩很好又很帅的男人。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莫凯是不愁找女朋友的,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在爱米苏之前,莫凯已经恋爱过N次,而且这N次恋爱都以莫凯主动提出分手而告终。原因都是一个,经过简单的接触,莫凯认为,这些莺莺燕燕都不是他要找的女孩,或者不够聪明,或者过于市井,或者就是目光短浅,或者就是以上兼而有之。莫凯实在是是个不好伺候的人,不过他也实在聪明,他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要找一个什么样的女人。爱米苏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掉进了莫凯的“魔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