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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哦呀呀 ...

  •   ……噫。

      朝大佬心说,好土的名字。

      他看着面前这一群人,愈发不理解了:“那你们都聚在这里干什么?”

      王大为哽了半天,才说:“我们……我们……”

      他的目光落在朝秋后面大开的门上,忽然灵机一动:“我们看你好像在搬家,所以来问问有没有要帮忙的!”

      这话一出,他的几个同伙立马疯狂点头附和:“对对对,我们就是想看看,哪儿能帮帮你。”

      “我们非常乐于助人!”

      丁越盯着他们,眼珠子都要从眼眶里蹦出来了。

      什么情况,他恍惚地想,朝秋是给这几个人下蛊了吗……

      他们?

      帮助人??

      说出去都没人信好吗!

      只有朝大佬眼睛一亮——真是需要什么来什么,他这房子挺长时间没住了,哪哪儿都是一层灰,打扫起来贼费事。

      他重新打量这群人,目光在对方风格略微统一的工装风上停留了会儿,惹得王大为心虚地放下了自己卷起的袖子,好遮住满臂纹身。

      ——他们今天为了偷盗,穿的不怎么显眼。

      大佬不会嫌弃吧?

      朝大佬看明白了。

      “哦,原来是物业的啊。”

      王大为:“……”

      王大为打落牙齿和血吞:“……没错。”

      物业就物业吧,总比没命强啊!

      “那就帮我拖地吧,”朝大佬侧过身,理所当然把对方往里让,“我的确需要你们帮忙。”

      “……”

      “……”

      在剩余人面面相觑的时候,乐于助人王大为已经非常积极主动地挤了进去:“来来来,兄弟们,干活了干活了!”

      丁越:“……?”

      兄弟,不至于吧,你一个打家劫舍的要不要这么热心肠?明年感动首都星没你我不看好吗?

      他的弟兄也很是踟蹰,犹豫道:“王大哥……”

      紧接着就被王大为兜头敲了下,弟兄茫然抬起头,就看见自己老大咬着后槽牙,笑的非常恶狠狠,“看这孩子,怎么还傻了呢……你平常不都叫我狗蛋吗?”

      小弟们战栗了。

      在老大杀人一样的眼风下,半天才颤巍巍地喊:“狗……狗蛋……”

      这到底什么情况啊?

      “哎!”王大为重新笑开了一朵花,冲着朝秋恭敬道,“来来,您先让让,我们先扫扫地……”

      在这种莫名其妙的状况下,丁越迷迷糊糊也被人塞了把拖把。打扫用具不够用,朝秋还指挥他们回去把自己家里的都拿来,“一起干。”

      “……”

      有病吧,谁特么要和你一起干啊!

      偏偏王大为还要溜须拍马,拉了把椅子让朝秋坐:“您坐着,我们干就行,这种小事哪儿能劳您大驾……”

      丁越怀疑自己是没睡醒,不然王大为一个一米八多个子的壮汉,这时候对着朝秋,居然满脸都写着崇敬?

      崇敬???

      是他眼瞎了吗?

      ……这不对。

      他看着房间里热火朝天的情景,愈发肯定地想。

      ……妈的,我肯定在做梦。

      *

      我肯定在做梦。

      与此同时,陆景南也这样想。

      这已经几天过去了,他还没从前男友的三十二块钱里回过神来。虽然他自己极力想要忘记,但这事已经在猝不及防的状态下火出了圈,陆景南的社交账号私信里全是一堆哈哈哈,还有不少人想要和他掏出来一较长短,发了许多乱七八糟的图。

      关键是陆景南看了一部分后,发现其中有好几个,还真特么比自己的长!

      这对以骄傲为天性的alpha来说,绝对是难以忍受的侮辱。

      何况是从小都没听过别人一句反话的陆景南。

      被看的多了,甚至连他自己也有点儿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不过到底是天生的自信心胜过一头,陆景南很快就在心中重振旗鼓,将手机推到一旁,选择不再看网上消息。

      “朝秋还是太嫩了,”他轻嗤一声,与自己的特助道,“爱而不得就要毁掉……这种人设,在我这里可行不通。”

      他甩过的omega,也不止一个两个了。算起来足足有一个排。

      撒泼打滚、以哭动人的,他都见过。朝秋这算是另辟蹊径,的确吸引了他的注意——不过,也只是那么一点注意而已。

      他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Joy秉承助理的工作原则,对老板的私生活不发一词。

      虽然他心里,对老板的这个说法的确抱有怀疑。

      但,陆景南发他工资。

      Joy:为钱闭麦。

      陆景南重重往车座上一靠,把朝秋这个恼人的身影从脑海里甩出去,闭着眼睛问:“小饶到哪儿了?”

      Joy说:“马上就到拍卖场了,您待会儿就能看到简先生的车。”

      “很好。”陆景南道,“上一次请小饶,他没有同意。今天那一把小提琴,无论如何也要拍下来!”

      Joy推了推平光眼镜,低声道:“是。”

      话音刚落,他便看见一抹熟悉的银白色映入眼帘,忙提醒:“陆总,人来了。”

      陆景南眼睛都亮了起来,立马拉开了车门,迫不及待钻出去:“小饶!”

      他就站在那辆刚刚驶进来停稳的银白色车旁,殷勤地道:“小饶,你今天感觉怎么样?”

      车里人并没有回复,倒是司机冲着陆景南微微鞠了一躬,客气道:“陆总。”

      他的语气礼貌又不失疏离:“简先生是omega,陆总的信息素会影响到他,希望您能注意一下。”

      “哦哦,对,”陆景南习以为常,连忙移开,“Joy,拿把伞来!”

      Joy应声,为即将出来的人撑起了一把遮阳伞。

      在这个时代,越是顶级的omega,对信息素的味道就越敏感,他们自身的味道也就会越甜美。

      这种敏感,对于简饶来说尤为明显。在陆景南的记忆里,简饶自幼就不习惯于信息素的味道。人人都知简家养子不喜与人接触,即使是聚会,他也常常独自远离人群,站在别墅外的角落里。

      他第一次见到简饶时,对方就是立在浓绿的树荫下,正伸手去碰高处的一片叶子。

      上面的绿意是醉人的,下面的小豆丁也是醉人的。陆景南那时还小,但分化的早,也已经懂得了结婚生子是个什么概念,当下就暗暗决定,一定要娶一个这样的omega回家,冲上去就要拉这个omega的手。

      结果,简饶冷冷看了他一眼,非常简单粗暴地一伸手——

      把他甩开了。

      当时倒在地上掉了颗门牙的陆景南:“呵,有趣的男人。”

      于是彻底记在了心上。

      长大后他盘算了很久,决定在自己玩够后就将简饶娶进门。

      他想要看着那样高冷的人在他床上哭。

      当然,这种敏感也正说明了对方资质的顶级。这对于广大alpha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相反,这也就意味着,他们能在对方易感期时享用到真正的珍馐盛宴、满汉全席,同时还拥有着更高的生育率。

      像朝秋那种最低级、连味道都没有的omega……

      陆景南心思不免又跑偏了下,暗暗diss了下前男友。

      车窗玻璃只轻轻摇开了一点,空气中已有了林间雪沫似的清香,教在场的陆景南深吸了一口气。

      旋即,车里的人微微倾身,斜斜露出半个肩膀。

      如植物舒展,他站直身,自伞下抬起头来。

      “陆先生。”

      “……”

      Joy轻轻地吸了口凉气。

      这并不是他第一次见到简饶,但每次亲眼看见,仍旧掩饰不住心中震惊。

      简饶这人,能教见惯美人的陆景南恋恋不忘这么多年,绝非没有道理。几年前alpha们搞最心动omega评选时,他就一直是名列前茅的主儿,最后更是荣登榜首、C位出道。

      alpha们评选的原则也很简单,主要就是脸、脸、脸。

      omega官媒评价他们:一群非常肤浅的看脸动物。

      半点不冤枉。

      但事实上,简饶是现实中比屏幕里更教人印象深刻的类型。他的脸自不用说,可气度却比脸更胜一筹,教人第一眼看见他,便只觉着优雅的令人赏心悦目。

      这就更对alpha的胃口了——因为大多数alpha不仅看脸,还要命地有征服欲。

      只是他的神情并不亲近,只轻轻点了点头,叫:“陆先生。”

      ——话音平静、冷淡,半点看不出竹马竹马该有的亲昵。

      陆景南也不生气,简饶要是哪天对他突然有了好脸色,那才是奇怪。他殷勤地从助理手中接过伞,帮娇弱的omega小心翼翼地挡着阳光:“小饶,来……”

      两人一同踏入拍卖场。场中已经陆续落座了许多人,上流社会的名媛贵宾们在各自的包厢里谈笑,不乏一些大官政要,香槟与信息素的香气一同在空气中发酵开来,醇美而诱人。

      简饶不适地微微蹙了蹙眉。他的司机立马站起身,关上了包厢门,同时打开了包厢内的空气清洁系统。

      “小饶这次,是为了那把小提琴来的吧?”待落座后,陆景南靠近他,低声耳语,“我知道你喜欢,只要你想要,我都会为你拍下。”

      “为你拍下”这四个字说的煽情而动听,陆景南身上的香气沉醉如酒。然而他身旁的omega只是侧身,使自己离他稍稍远了些——他的手帕半覆在鼻间,旋即才轻轻道:“多谢陆先生。”

      半个字也不多说。

      陆景南心中遗憾,却也不得不坐直了。

      ……

      拍卖开始进行。

      前面的东西多是些瓷器珍宝,简饶始终都眼眸低垂,没有半分兴趣。

      直到侍者亮出那把“柜中美人”。

      那一把小提琴的确不负它的声名,它静静躺在那铺了绸缎的木匣内,如同一位侧卧的、曲线玲珑的美人。它的声音清亮而圆润,高音的颤动也完美无缺。

      “这一把柜中美人,”侍者将它放至中心高台,向在座所有宾客展示,“在二十年前于阚家展出后,还是首次重现。这二十年丝毫没有影响它的魅力,请各位细看——”

      简饶终于向前倾了倾身,像是感兴趣。陆景南心中一喜,忙迫不及待举起拍卖牌:“我出五百万!”

      下面很快有人跟价:“六百!”

      “一千万!”

      “我出一千五!”

      价格越抬越高,陆景南满心想的都是千金博美人一笑,财大气粗地将牌子又举起来:“两千!”

      他实在太专注了,甚至没有注意到身边的美人已经轻轻靠向了椅背,端起一杯茶。

      白气袅袅。

      与他竞拍的人还不肯放弃:“两千一!”

      陆景南张了张嘴,正欲喊出两千五的报价,却忽然听到头顶上“轰隆”一声巨响。他下意识抬头看去,只看见正中央那盏沉甸甸、据说镶嵌满了自雪达星上挖来的钻石的吊灯轰然下落,与此同时,有什么仿佛带着橙红火焰的东西,从他的眼前一闪而过——

      “砰!”

      枪响声。

      二层的包厢里,有人的身体猛地软倒下来,血像一朵鲜花一样从他胸口炸开。

      片刻的寂静。

      旋即,尖叫声、哭泣声骤然在这里响起,无数人顾不得形象,推着涌着向出口处奔去。工作人员高声叫喊着要封锁大门,陆景南这才反应过来,忙侧身挡住身旁的omega,不叫娇弱的omega看到这一幕,一只手虚虚覆住他的眼睛。

      “吓到你了吧,”陆景南自己也心砰砰跳,想着自己的白月光在这儿才勉强撑着没失态,“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事!”

      他禁不住又烦躁地啧了声:“那把柜中美人……”

      自然是不会有了。它正正好就在那台灯下,这样砸下来,早已尸骨无存。

      哪怕陆景南再有钱,也不可能再把这小提琴的碎片照原样重新给拼回去。

      他只能懊恼,恨这人为什么偏偏挑这个时候找事。

      这让他还怎么追人?

      简饶的声音也是轻的,似是被吓到了:“……没事。”

      空气中隐约飘来一丝鲜血的甜腥味。

      “真没事?”陆景南不放心地说,“我看你刚刚脸色都不好……”

      “没事,”在他的手掌后,简饶微垂下眼睑,漆黑的眼睫下,他的瞳孔平静、波澜不惊,静的如同一湖冬水:“现在好闻多了。”

      ……

      在那之后的排查一直进行到了深夜。死了的是一个组织相当出名的大头目,皇室不敢不重视,将拍卖所里所有的客人都一一过了遍。

      但现场牵扯的各方大佬不少,哪怕是皇室也有些压不住,不得不调动了军队。

      媒体记者闻风而来,朝秋在家中打开新闻时,看到的便是这个画面。

      他身后,王大为和他的小弟们还在勤勤恳恳地干活,一副要把朝大佬家里马桶都擦的一干二净的架势,清洁工都没他们这个为人民奉献的劲儿。只有丁越一眼瞥见那画面里熟悉的人影,心里头顿时又升起火苗来。

      “那是谁,”他声音提高了点,“那不是陆总吗?”

      朝秋一听,顺着他指的角度望过去,果然看到了熟悉的三十二。三十二正帮身边的一个omega挡着镜头,那姿势又殷勤又深情,活脱脱就是一舔狗。

      丁越憋着的一肚子气没处发,这会儿打定了主意要看朝秋气急败坏的样子:“呦,怎么回事,陆总怀里怎么抱着的是别人啊?——哦对了,我都忘了,小秋你现在也和陆总分手了,估计也不太清楚……”

      他一面说,一面打量朝秋的神色。

      就这么一出挑拨离间的茶言茶语,要是原来,朝秋虽然嘴上不说,但总会多少流露出点黯然神伤的表情。丁越还偏偏就喜欢看这个,故意挑朝秋肺管子戳:“小秋,这就是陆总那天抛下订婚宴去接的人吧?”

      王大为一听,紧张的皮搋子也不要了,一路小跑进客厅指着丁越警告:“我告诉你,你可别胡说八道啊!”

      “我怎么胡说八道了?”

      丁越看他这么维护朝秋,愈发生气,“这话是我一个人在说吗?现在全首都星的人都知道,他就是个替身!正主一回来,哪儿还有他这么个资质差的要死的omega的事……”

      没想到王大为看起来比他还生气,差点儿把手里的马桶刷子怼他脸上。

      “瞎说什么!”他怒道,“他——他怎么可能是个omega!”

      旁的不说,这可是以一己之力搅动全城风云的人物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这样的人物要是个omega,岂不是要逆天?

      丁越:“……?”

      丁越更加憋屈了:“他就是个omega啊!”

      这特么还能有假的?他们认识这么多年了!

      他当初还是看着朝秋分化的!

      王大为把不敢相信的目光投向朝秋,韬光养晦的朝大佬平静反问:“是又怎样?”

      ——他的真实身份,现在还不能暴露。

      王大为被他冷如雪水的目光那么一看,只觉得醍醐灌顶幡然醒悟:“不怎样,不怎样!”

      是omega又能改变的了什么呢?甚至仔细想想,身为omega却能让那么多顶级的alpha和beta为他效命,那才是更大的本事——能够跨越本身的体力缺陷走到这样高的位置,这该是一位多么了不起的人啊!

      这么想着,王大为看向朝秋的目光不觉更为崇敬,甚至带上了泪光:“您真是一位伟人!”

      思想觉悟是我们这种小弟万万没有的高度!

      丁越:“……??”

      为什么是omega就成了伟人???这么说他也是个omega啊!

      “我难道不是伟人吗?”

      王大为转向他,态度瞬间冷漠如冬日的大雪,残忍无情:“走开,垃圾,不要脏了这位先生的眼。”

      丁越:“……”

      你妈的。

      他惹不起这人高马大的混混,只好勉强咽下这口气,转头就朝着朝秋撒。

      “你也别装没事人,你不难受?我不信。”

      朝秋当年有多喜欢陆景南,那是有目共睹的。现在说脱离就完全脱离,怎么可能呢!

      这泼出去的水,早就收不回来了。

      王大为闻言也有点紧张,他虽然觉着大佬很牛,但是感情这种事……总是控制不了的。

      俗话说得好,英雄难过美人关。

      万一这个什么陆景南就是大佬的一道坎儿,非要在上头摔个头破血流呢……

      他看着朝秋眼睛一眨不眨盯着屏幕,心说你看吧,果然!

      陷入爱情的人啊,都是这样,虽然嘴上说着不在乎,但……

      小弟王大为不由得惆怅地叹了口气。

      你的过去我心疼,你的眼神还爱他。

      还爱他啊……

      在这突如其来的静默里,只有朝大佬淡定地摸了摸下巴,随即转过身来,问他俩:“他旁边那个,是谁来着?”

      “……”

      “…………啊?”

      现场人都有点发懵,与丁越一同来的小O更是不可置信地叫了出来:“简饶,简饶啊!你怎么可能不记得他?”

      忘了谁也不可能忘了自己情敌吧!

      更何况还是未婚夫为了他抛弃自己的那个情敌!

      朝大佬若有所思,说:“叫简饶吗?”

      丁越:“……”

      丁越基本已经肯定他是在装了,伪装坚强也不是这么个装法吧?

      “是简饶,”小弟王大为紧张道,“怎么办,需不需要我把他给您绑起来打一顿?抢他几回出出气?还是您需要独自空间好好哭一回?”

      他非常有觉悟,俨然已经把自己代入到了左膀右臂的位置,誓要与老大同仇敌忾,同呼吸共命运。

      老大的前男友,就是他的前男友。

      老大的情敌,就是他的情敌!

      “那倒不用,”朝秋扭回头,重新盯着屏幕,仔细品味了番,发出“啧”的一声轻响,“他有点好看啊……”

      那眉。

      那眼。

      那手。

      朝秋感觉对方在他的审美点上疯狂蹦迪,教他这会儿看着都禁不住有些心潮澎湃。

      啊!好帅。

      啊!等会儿,刚才衣服不小心被人蹭起来了,他看到了什么——还有腹肌——

      还!

      有!

      腹!

      肌!!!

      在这一瞬间,朝秋都要热泪盈眶了。在这个奉行omega都要白弱美一拳能打哭三个的时代,天底下能有几个有腹肌的omega啊!!!!!

      如果刚才,对方还是只在他审美点上蹦蹦迪,那这会儿,对方已经在他审美点上盖两室一厅盖别墅盖庄园了——他甚至可以给对方发一房产证儿!

      永久产权的那种!

      “……”

      丁越的白眼差点儿翻上天去。

      废话呢这不是,这人和你长的差不多,你到底是夸人家还是夸自己?

      自恋成这样吗?

      小弟也颤抖着说:“您……”

      您认真的吗?

      朝秋认真,事实上他认真的不能更认真了。他盯着那薄薄的衬衣,眼睛一分一秒都不想从上头拔下来,恨不能直接穿透了:“他有男朋友吗?”

      “……啊?”

      这个问题把几个人都问的有点懵,好一会儿才回答:“应该没有吧……”

      陆景南好像还没追到的样子。

      “非常好,”朝大佬十分有大佬气质地满意拍手,向在场众人宣布,“我要了。”

      “……”

      “……”

      “……”

      王大为的马桶刷子掉了。

      这么强的吗,他近乎窒息地在心里想。

      不仅要搞OO恋,还要挖前男友墙角……

      牛啊!

      果然,不心狠手辣的人当不了大佬啊!

      他亢奋地咬着手指,愈发下定决心——

      要拜他当老大!

      一定要拜这位大佬当老大!!!

      于是打扫完房间后,趁着丁越他们灰头土脸地走了,王大为扑通一声给朝秋跪下了。

      “大佬啊,求求您,”王大为声泪俱下,“求求您收了我们这几个可怜人吧!”

      朝大佬:“……?”

      朝大佬的头上缓缓打出了一个问号。
      *

      夜晚,凉风浸浸。

      简饶独自靠在后排。一道物理屏障将他与前座的司机隔绝开来,他的身影削瘦,神色似乎有些恹恹。

      副驾驶上的黑西装alpha低声道:“都收拾的很干净。只是……那一把柜中美人,没能给您带回来。”

      他们找到时,那美人已残破在了台上,只能捡起几片碎的不成样的木片。

      “兄弟们实在是没脸见您……”

      “我们知道,那是家主最后的遗物。”

      他说着,心中愈发忐忑不安,屏息等待老大会给自己什么样的惩罚。

      但车里只是陷入了静默。

      片刻后,他听到了一声轻轻的笑。一瞬间,他甚至以为自己听错了。

      那笑声清晰,却又似是嘲讽。

      “宫一,你以为,是谁说要毁了那把琴的?”

      宫一一怔。

      “那不是……”

      不是为了吸引注意吗?

      “不,”似是猜透了他心中所想,身后的人平静地道,“是我。”

      “是您?”

      宫一失声惊呼,继而头皮发麻:“可是,为什么?”

      他比别人更清楚那一把琴的意义。那架小提琴,是家主当年最心爱的,只有在重要的日子,兴致上来,才会将其从保险柜中取出,珍而重之演奏一曲。在覆灭后,它也就被仇敌与其它的珍宝一起夺走,直到如今,才再次出现。

      它已是那段时光的唯一证明了。像宫一这样效忠过家主的人看了,也只觉得心中难受,如同掏心挖肺。

      也因此,哪怕明知道这把琴被突然拍卖可能有诈,他们还是毫不犹豫奔赴现场。

      他们都以为,老大是为了解决目标的同时把琴夺回来。

      但简饶却选择了另一条截然不同的路,他选择亲眼看着它毁掉。

      “错了。”

      宫一听到自己老大的声音,那声音镇定的近乎冷酷,“我不需要缅怀。”

      缅怀是最无用的东西,只会造就弱点。

      窗外的风刮的更烈了,首都星的夜晚浓烈的像是一杯陈年佳酿,在这天鹅绒一样的夜色里,在穿行的曲折小巷里,谁也猜不透那酒杯之中绽放的猩红到底是什么。

      “——我只需要现在。”

  • 作者有话要说:  王大为:(鬼哭狼嚎)收我们做小弟吧!!!
    朝大佬:……
    不是,他还没搞懂,对方到底是从哪里看破了他大佬的身份……
    难道是,气质?
    -----------
    这字数,谁再说我更的少我敲谁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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