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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旷野 ...


  •   Among the wilderness (旷野)
      ——克拉拉·蒂金斯的自白之二

      ·

      离开尼恩斐后,我撑伞走入暴雨,沿车道疾步向前。

      一路走,庄园景致一路远去,如幕布罩起、 一场大戏结束,我心中只感到无与伦比的疲惫。这个圣诞节发生了太多事:我找到……我得知……我去做……

      然后我杀了一个人。
      然后走开。

      我闭上眼睛,仿佛连身体带大道浓缩成八音盒上的微观布景。雨幕之下,一个年长女人支撑着自己孤单又臃肿的沉重身躯沿雨道缓缓移动,没入混沌的灰色晨雾中。

      我还是杀死了尤金·杨。

      不是一次干脆利落、戏剧化的杀戮,因为第一次没成。
      为什么没成来着?

      噢,是的。
      她出现了。

      汤幸。

      人的念头,真是瞬息万变。

      前一天的夜里我还想过将她带走,确保她至少有个地方住、有事可做。但和所有与我发生过关系的女孩一样,她仍然与我再次分道扬镳。她像幽灵一样出现在露台上,一道子弹与我擦肩而过,射入雨中。一个问题在诧异里脱口而出:“你要杀我吗?”

      她披头散发,立在门边,身形朦胧:“如果你坚持……”

      坚持什么?
      坚持射杀杨牧师,当然。

      “他不是你们弗里曼家的人吧。”我扯动嘴角。她的半边脸贴在门框上,身体仿佛在很努力维持平衡。她眼睛隐藏在黑暗里,只有牙齿在黑暗里显得洁白。我听见她含糊的呓语:“……他是我的表舅。”

      这就是我们俩故事的终结了,不是吗?

      随后杨牧师趁此奔逃而去,没能看清我与她中的任何一人,我没入黑暗,而在我身后,她打空了所有子弹。然而当所有子弹倾泻而出,灯光亮起,我反而在躲藏的黑暗转角陷入糊涂。为何她自己把所有事情都承认了?她不是很怕那位特里斯吗?
      即使不说这些,若她真正的目的是为了救杨牧师,为何在与他决斗之时,我发现他行动不便,因为身上有两处枪伤?这也能被意外所解释吗?

      但我过于疲惫,不再追根究底,转头走了。

      可那之后,我许多次产生冲动,想要回去。
      回去找她。

      可我没去。

      我只是第二次和牧师狭路相逢,荒诞地发现他神色可疑,而室内躺着贝蒂·怀特服用砒霜的尸体。然而某个特定的时刻过去,我已经做不到随随便便拿枪审判谁了。我邀请他决斗,结果显而易见。我随后把枪抛给了海伦——“海伦”,那个叫维吉尼亚或者薇缇的女孩。我接受了她的名字,正如我接受她的结局。

      那是我与她各自的选择。

      而此时此刻,当雨水打在伞顶上。我再次面临选择。

      特里斯把汤幸带走了,也许我应该回去。不管我怎么想她,不管她怎么想我,不管这一切的一切到底算什么,似乎看在她早逝养父的份上,我对她总有份要回去的义务。

      但我到底要尽多少多久的这义务呢?

      我帮过她。我不是没有帮过她,三次全部心无杂念,仅仅出于一个普通女人的良心。只有这一次如此复杂,也承载太多别的东西。只要我回去,事情的性质会演变成是我去救她,而那是一定会失败的。我猜只有当人天真到一无所知,或者有这样天真的条件,才会真心实意坚信人生在世的所谓救赎。而我主动放弃了太多,又被动失去了更多,才剩下如今满腔灰雾涌动的空虚,以及一个花了那么多年才明白的真相。

      我厌恶着“拯救”这个词,它里面实在有种不合时宜的天真。
      我曾想要救很多人,但最后总会明白:从没人救得了别人。

      我便原地看着他们一个个离开。或者死去。
      我再也不去爱了。

      我想,那里面也包括你,汤普森先生。

      有些话我很想问你,不是问你是否收到过我的照片,我如今知道你没有。

      我是想问:如果你有机会看到未来。
      你预见了那场你从始至终无法撼动,仅仅磨灭了信仰的大战。你预见了自己会二十九岁就客死他乡。你知道你的亲人永远都会以你为耻,你的妻子不曾忘记另一个女孩,而你的养女自你死后就将四海漂泊,被无数人欺骗、虐待与辜负。
      如果你一开始就知道结局。

      你还会有力气选一条同样的路吗?选择爱,选择善良?
      你是否也会想去问另一个人,这所有的一切,我们孤单又悲凉的生命本身,它们究竟有何意义?

      沉闷雨声下,无边的寂静伴随我。

      人尽可祈求,死者并不会回应。

      我很少与寂静为伍,我喜欢交谈声与笑声。但是寂静…… 它更像是一种宿命。犹如克劳德死去后的一天,我站在门槛上,突然意识到不管如何拼命假装,从此之后,我都将独自一人。曾经我与他一同挖出一块石头,相信那是块不可多得的宝石,他信了,我没信。所以对他来讲,那是件珍贵的宝物;但对我来说,它仅仅属于时间,属于过去,属于我在那时那刻真实体会过的爱的滋味。

      所以当汤普森先生走时,我选择将太阳宝石送给了他。

      而这世界上最荒诞之事,不外乎在二十多年后,在我终于承认残缺者不配为人所爱、也彻底失去了爱的能力后,它却又回到了我的手上。因为我第一次与一个自己已经无法再去爱的女孩上了床。因为绝望还是希望,因为那块寒冰渴望着被融化,还是因为我那颗本就无法闪光的心已陷入无可抑制的扭曲?

      其实更多时候,我并不懂得我自己。

      如今太阳宝石光辉依旧,像短暂逃离过时光,它留下唯一的痕迹是一条穿孔的银链子,方便将石头缠在我持伞的手腕上。此时它慢慢往下滑脱,终于坠落在遍布泥水的地面。而我僵硬地站在原地,像方才犹豫着是否该回去找她一样,犹豫着是否应当将它重新捡起。

      【是对我最重要的东西了。一个祝福。】
      【祝福?】
      【我的一切。】

      我站在那里,想着那些话。
      那么熟悉,仿佛也曾出自我自己口中的话。

      但那是她的声音,就在我耳畔,如同惊雷穿透遮天蔽日的雨。当她将吊坠滑入我手掌,我本该发现有东西潜藏在其中,比一枚小小的红石头更为宏大……她是幽灵,来自那个我不断试图忘记的旧世界,将被我刻意模糊了的一切知觉被狂风吹回我的记忆。不再是一场二十年前恩情的附属物,她如此鲜明地浮现在我触手可及之处,她是在我摘下布条后凝望我残缺的一个女人。于是我也凝望她,看着她用那副做梦一样的神情舞蹈,她的目光刺痛了我的灵魂。

      汤幸说:我看见你了。

      那是句魔咒,召唤着我也赤身裸体来到她面前,像一个生来完整的女人重新降临世界来到她面前,那是我这一生为数不多的美丽时刻。于是有什么在冉冉升起,一种无形之物海水般奔涌过我身上渴望着的绵山,爱欲夹杂着孤独和怒火,从中迸发出的东西令我竟为之恐惧——可那究竟是什么啊?

      是她身上有一块我缺失了的骨头?
      是她的眼泪?
      是她的手指经过我的皮肤,像烫伤又像吻?

      我看见你了。

      有雨水扑打在脸上,这不应该。我撑伞很严密。
      又或许并不是雨水。

      是我松开伞柄,眼看着它被风吹落在地上,像孩子一样哭泣。

      黑暗的远山线条起伏,我静立在原地眺望,看见一个少女从那尽头隐现,脸上横而平地缠着快白布条,手中珠宝闪闪发光。她急急忙忙地从路上跑过,想试图证明在生来弱智的男孩被蛇咬死的冬天,以及接下来的春天,八年后也将死去的男人留给那被剩下来的、没有鼻子的女孩的一切,它们不是没有意义。那本书让她识了字,识字让她去了巴黎,巴黎让她的命运在那里拐上了另一条道路,一道不幸福但货真价实的奇迹。

      可那意义又究竟是什么东西?

      是为了得到?
      还是为了改变?

      亦或是根本没必要思考它。不论它是什么,不论是否存在,只要心里觉得是对的、想要去做,那就该去?

      也许我仍不懂。

      我只是抹去一把真实的雨水,不再看那少女的身影消失在视野,也不等捡起伞便回过身,朝尼恩斐的方向疾奔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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