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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夜已经很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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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经很深了。
浓墨般的夜色里,冬雨飘飘洒洒。别看南方的冬天没有下雪,气温也没有北方低,可是那种阴冷潮湿沁入骨髓的冰凉,总会让人感到一丝莫名的凄凉,莫名的哀伤。
正如今夜。
手机没了电,酒店通通爆满,原本应在高速路上怒吼奔腾的兰博基尼跑车在挡雨遮阳棚升起1/3时居然熄了火,以至挡雨棚就这么卡在了半空中。可能是因为淋了雨,苏默止头昏昏沉沉的,全身酸痛难忍,他无语地躺在驾驶座和副驾驶座上,算是明白了什么叫做“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雨并不大,看似细密柔弱,气温却越来越低。苏默止看着这不知何年何月才会停的雨,渐渐陷入了一片昏沉。
凌晨2点,街上已经没有什么行人了,只剩下一盏盏昏黄的路灯在清冷的大街上骄傲而寂寞地站立着。安馨紧了紧风衣领口,脚步是机械的匆匆,目光里却再不见往日的干练与清明,取而代之的是一片陌生的萧索与迷蒙。
“砰!”
原本就因为长时间穿高跟鞋站立而肿胀酸痛的脚猛地踢到了什么东西,刺痛从脚趾间蔓延到全身的神经。安馨吃痛地皱眉,低头一看,自己竟踢上了一辆银灰色的跑车!幸好自己一较踹在保险杠上,跑车并没有留下刮痕,否则别说是自己良心上过不去,就是那昂贵的理赔也能让自己伤透脑筋。安馨暗暗地责备着自己的大意失神。
“嗯……”自跑车里传出的一阵呻吟打断了安馨的思绪。
大半夜的,难不成有男女在路边玩车震?
不,不可能,天这么冷,还下着雨……更何况,车子的挡雨棚并没有拉起来啊!
而且那声呻吟,似乎含着某种痛苦……
那……那不会是那种东西吧!
安馨顿时毛骨悚然,原本冰凉的身体更是从脊梁骨处传来一阵更深的凉意,顾不得脚上的疼痛了,原本停顿的脚步也随即增快。在经过车座的瞬间,终是压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探头探脑地往里瞄了一眼,脚步却猛地停住了
——一个男人?
一个很英俊的男人。
一个英俊得很面熟的男人。
这个男人安馨知道,是作家是编剧又是演员,他才华横溢气质潇洒英俊非凡,他几乎成为这个世界少、青、中、老四个时代女性心目中白马王子的最佳人选。不同于那些身穿西装冰冷霸气的总裁董事,也不同于那种穿T恤牛仔手拿篮球的阳光少年,更不同于那些长相艳丽皮肤白白的小受,这个男人五官并不可以说是最帅气的,但他的不同于众人的气质在于他潇洒而不失沉稳,儒雅而不失狂野。
这个男人,叫苏默止。
安馨喜欢苏默止。
不是因为他出众的外表,独特的气质,雄厚的财产,而是因为他的文字——
怎么说呢,明明是朴实无华清淡如水的字眼,初读会感到一抹闲适,细读却会读出一抹不知为何的忧伤。
并没有这冬夜寒雨铺天盖地连绵不绝的阴冷凄凉,那抹忧伤却能让人在深夜的角落里逃无处逃,细腻得深入骨髓,好像一只手紧紧地握住你的心,让你憋闷得缺氧。
静谧的深夜里,安馨喜欢泡一壶茶,点一盏昏黄的台灯,就着一室的清凉细细地品味着苏默止的文字——小说、随笔、诗词、散文、时评,甚至剧本。
“这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
每每合上书本,安馨总会一边这么想着一边叹气。
现在这个男人就在安馨面前。他的脸上泛着不正常的潮红,眉头紧皱,嘴里不时发出低声的呻吟,像是在忍受着极大的痛苦。雨依然不依不饶地打在他身上,JACK&JONES的风衣因为湿透而显出一种别样的深色,弄得他浑身湿淋淋地狼狈不堪。然而,一滴挂在发上的水滴在路灯的折射下,是如此的熠熠生光。
“这个男人,连病晕了都能如此耀眼。”在把苏默止半拖半扛地弄回自己的小窝时,安馨喘着粗气,又是一阵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