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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四十二话 曾经与现在 ...


  •   林英妙偶然间发现了一个令人倍感意外的秘密。关于扈起。

      ——扈起居然喜欢吃大白菜。

      桥豆麻袋,令她意外的点当然不是“大白菜”本身,有一说一,她对大白菜毫无意见,甚至路人好感(……)。匪夷所思的地方在于,扈起这个世所罕见究极血妈挑食怪,居然也有喜欢的食物!

      要知道,扈起可是一个不管吃了啥玩意都要给你来一波连环吐槽的史诗级杠精,这样的人,居然喜欢大白菜??!

      虽然嘴上说着对大白菜没意见,但每当她坐在扈起对面,看着他津津有味地啃大白菜的时候,林英妙都觉得极其费解。

      她想起之前,她怀着讨好的心思给扈起做了那几日的饭,哪一天不是三菜一汤,哪一天不是荤素搭配,哪一天不是酱汁香料样样俱全,这样的豪华午餐(自认为)他都不买账,现在居然被一颗白水捞过一遍就出锅的清汤白菜给勾走了魂,简直令人发指!

      扈起,呵呵,就是个不懂得欣赏的垃圾男人!

      在心里头痛快地将人骂了一通,她又转念想道,咦,这人难道不是习武的吗,平常练功打架消耗体力不说,还要保持紧致健硕的肌肉,不及时补充蛋白质怎么行?可是也很少见他吃肉,对青菜萝卜一类倒是情有独钟,简直不符合他嗜血又暴躁的变态人设,口味素得跟山羊有的一拼。

      林英妙撑着下巴坐在那发呆,正脑补到扈起顶着张山羊脸咩咩叫,险些将自己逗笑出声的时候,扈起刚巧吃完一颗白菜,看了她那蠢样一眼,“……”了片刻,接着像戳泡泡似的一句话“戳破”了她发散的思维:

      “下午我要出门一趟。”他说。

      林英妙无意识地点了点头,思绪还停留在自己的脑内小剧场,扈起见她心不在焉,一脸不高兴地拧了拧眉,抬手将她下巴一扣,力度不轻不重,正好能将她的小脸掰正至直直面对着他的位置。

      林英妙眼睛往下瞟,有点心虚:“……嗯?好汉,怎么了这是?”

      扈起:“我离开的时候,你别乱跑,就待在客栈中,哪儿也不许去,懂不懂?”

      林英妙狂点头:“嗯嗯!”太好了妈咪,这家伙出门办事总算不揣上她了,前几天被强行拉去全城闲逛,一整天下来都在走路,刚买的鞋子磨得她脚上都起泡了。

      扈起“哼”一声将手松开,便没再理她。

      下午,林英妙一觉醒来,四下看看,果然不见扈起的踪影,打个呵欠,正准备继续睡,忽的头皮发凉,有些不妙的预感在身体中翕动……

      -

      卫颉带着一位师弟赶到福来客栈的时候,已是约摸未时申时的光景,二人偷偷摸摸地藏到一棵树后,探出半边身子窥探着客栈中的情况。

      这二人皆是伪装成平民,头戴箬笠,以此来降低自己的存在感。然而这位叫做卫颉的男子,他宽边帽檐下隐着的那张有些英俊的脸,赫然正是先前那位冲撞林英妙的少年。

      他通身散着没来由的冷气,看起来异常冷静,可说话的语气却略显生硬,连额角都挂着一串将落未落的汗珠。

      “走。”他一挥手,压低了声音说,指挥身后的师弟行动,举止谨小慎微,也不知是在防谁。

      他扯动一下自己的嘴角,压下心头那一丝忐忑不安,只当自己是在为即将发生的一切感到紧张而兴奋:过了今日,他就能彻底击败扈起,击败那个草菅人命、滥杀无辜的……那个该死的人渣!他要提着那狗贼的首级去到师父的墓前,让师父的在天之灵知道,他终于报了七年前,师门的那场血海深仇!

      他下意识地按紧了腰刀,迈动步伐向前走,阴沉沉地盘算着进屋后该如何处置那个待在扈起身边的漂亮女人,他倒要看看,若他对这女人做出什么来,那个冷血无情的扈起会作何反应。他也有心吗?懂得什么是人的情/爱吗?

      呵,不过那一定会很有趣。

      下一刻,一道凌厉的风凭空袭来,带着令人难以忽略的杀气,叫空中树叶都忌惮惊惧地为之发出沙沙巨响。卫颉面色一凛,凭着肌肉意识做出格挡的动作,然而于事无补,他很快被掀翻出去,随之而来的剑气更是直接削掉了他半边的箬笠,甚至斩断他垂在脸边的几缕发丝。

      卫颉跌到几米开外的地方,脸色大变,旁侧的师弟更是惊得叫出声来。

      他狠狠地抬眼直瞪向那个树梢——他看见一个男子,先前见了许多次的男子,已确定是易了容的,所以跟记忆中那个可怖的身影大不一样,但遥遥传来熟悉的压迫性气息仍然让他产生了与七年前一模一样的反应,腿脚发软,脑内一片空白。

      扈起。

      凶名赫赫的天下第一剑客。

      他铭记了整整七年的名字,他誓要杀死的人。

      而此时此刻,比起师兄弟二人的如临大敌,扈起正闲闲地坐在枝头,一条手臂搭在支起的膝上,另一只手垂下,轻轻卧着剑柄——没错,又是他不知从哪里搞到的武器。

      扈起微微眯着眼,望着下方狼狈的二人,恶意满满地发出一声森冷的笑。

      卫颉到底行走江湖多年,迅速反应上来,敛下自己方才充满仇恨的表情,换了个瑟瑟发抖的神态:“这位大侠,小人只是个安分守己的平民,小人……”

      “闭嘴。”扈起说这二个字时口吻很轻,声音在口中漂浮迟迟落不下,却有种说不出的病态诡异,他的目光像冷箭,已将卫颉凌迟了千八百回,“你以为你们隐藏得很好么?哈哈哈,屡次在我眼皮子底下晃荡,真当我无法察觉?”

      见实情败露,卫颉的脸色彻底黑沉下来,他拍拍衣裳站起身,他再装不下去,也不想再装,于是索性破罐子破摔。

      他张开双臂,仰着头,突然癫狂般大笑起来:“扈起,你可还记得我!”

      扈起:“你谁?”

      “……”卫颉的嘴角抽动,忍住骂街的冲动,再问道,“好、好!早料到你不会记住一个手底下侥幸逃过一劫的‘蝼蚁’。那我问你,你可还记得万佛岭,可还记得万佛山庄,可还记得,万佛山庄在你剑下死去的三百三十七人!”

      扈起仅仅颦眉一刻,随即便嗤地笑了,浑不在意道:“万佛岭?什么鬼地方,没听说过,你又是哪里冒出来的乡巴佬?”

      卫颉震惊到愣在原地,瞬间从脚底凉到了天灵盖,连握刀的手都在疯了般颤抖。

      没听说过。没听说过?没听说过?!

      他杀了整整三百三十七条人命,老幼妇孺一个不留,除了现今包括卫颉在内仅剩的九位幸存者,所有万佛山庄的同门几乎一夜全部葬送在他手上,他现在居然说没听过?!

      更不要提,扈起这渣滓在江湖上名声鹊起,便是从他血洗万佛山庄开始,那是他封神的一战,从此天下闻名,到击败赵信伯之后,更是一跃到武林之巅,再无人能撼动他的威名。对他来说如此关键的一场战斗,他怎会不记得?谁信他的鬼话!

      卫颉蓦地提剑指向扈起,眸中涌出猩红的颜色,几乎遏制不住自己滔天的怒火:“你放屁!扈起,你他娘的还要不要脸?!”

      他无法理解也无法接受扈起忘却他死去的同门,他为此感到狂怒、震撼、唾弃,以及那股他不得不正视的恐惧——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可以将几百条鲜活的人命看得比草还轻。

      -

      卫颉永远不会知道,扈起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在他眼里,扈起是一个以杀人为乐的嗜血怪物,或者说,是一个活该被千刀万剐,永远钉在耻辱柱上的千古罪人。

      他不知道,扈起不记得万佛山庄倒并不是因为他轻狂傲慢、目空一切,而是因为麻木,因为压根不在乎。

      除了不在乎那些人,更多的是不在乎他自己——他自己那仅有黑白两色勉强填充的空洞的生命,他不在乎那所谓的“一战封神”,自然也不在乎自己的声望与名气。

      以杀人为乐?不,他没有想要的东西,也从没有能博他一乐的物事。杀人对他来说,最开始只是一个既定的任务,摆在那里,不想做也得做。久而久之,便成为了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事,如砍菜切瓜一般自然而然。从那时起,他就彻底脱去了尘世道德的枷锁,浴血而生,变成了一个肆无忌惮的极端可怕之人。

      像地狱里爬出的恶鬼。

      在扈起死水般仿佛不会流动的十几岁光阴里,他只有剑和他自己的影子,他从小被控制被设定被训练,生来活在血雨腥风里。他自视是具行尸走肉,至于其他人……呵,更是没放在眼里。

      他站在最尽头,冷冷地看着自己无望的人生,看着自己剑下求饶哽咽的人,想起自己成为那个人的傀儡,一个可怕的杀人机器。

      挥剑的那一幕,与他第一次杀人时的场景完美重合在一起。那么惊心,那么美丽,缠绕着从他身上生长出来,像糜烂腐朽的恶之花。

      他尽力地仰起头,闭眼,喘息着泥泞的空气,任凭夜雨打湿脸庞、削肩、衣摆,冲得那股血腥味愈发滚烫,令人窒息。

      他踩着尸骨嘶哑地大笑起来。笑这个世界,也笑自己。

      ……

      没有人知道,从六岁那年第一次握刀杀人起,扈起就已经“死”了,死得悄无声息。

      他停留在他空白的六岁,后来留下的,也仅仅是一具任人驱使的躯壳而已。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2章 第四十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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