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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王府升堂(上) 是美女都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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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前大将军陷入埋伏,带龙骑营杀出重围,死里逃生,混进北蒙心脏,俘虏了北蒙国王,北蒙俯首称臣,处理完事物后,大军至少半个多月才能回朝,晋王突然只身带着小王爷回朝的事情,出乎太多人的意料,此时的王宫已乱成一团糟,内务府匆匆准备晚宴,迎接大典推迟,改成简单的接风庆功宴,白忙乎了好多天,没机会出外的绍义终于松了口气,一溜烟跑到丞相府。
突然被调去,为迎接大典张罗了好多天的刘绍义趴在案上,一脸怨气。
“你说小轩轩可真是的,突然回来,连我们也不提前通知,不够意思!”
“是我叫他回来的”沐御风淡定
“那你还把大典的事交给我,故意整我吗?”绍义暴跳。
“话说那天从朝上下来,闲急无事,跑去和刘老将军喝茶,他问我‘御风啊,我们家绍义不是说和你在丞相府商量大事吗?怎么,你们不在一起?’”
“那你怎么说的?”
“我说,没有啊!”
“沐御风,算你狠”刘绍义咬牙切齿,“我爹怎么说的?”
“你爹说,看来我们绍义最近确实很闲,你就随便给他找个什么事做吧!”沐御风一脸严肃,边说边朝门外移动。
“沐御风,你这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你没义气•••••••”绍义追出去时,沐御风已消失不见。
话说这个前大将军的儿子确实很闲,御林军基本上靠胞弟副统领刘绍安管,自己只不过挂了个虚衔,仗着有王爷丞相罩着,每天油嘴滑舌,游手好闲,出没于花街柳巷,青楼楚馆,夜夜笙歌,这么一个纨绔子弟,为什么还能得王爷青睐,这其中还有很多原由,留待以后,慢慢揭晓。
“听莺莺燕燕说,她们早上又被接到王府搞卫生了。”
“什么毛病!”一说这个,沐御风就来气,每次纪沉轩出外,一回来,首先就要对王府进行翻天覆地的大扫除,他自己在王府搞什么都没问题,最可气的就是,每次人手不够,就东借西借,更可气的就是,专借他的丫头去干粗活,干了也就算了,还不还回来,他最得力的红杏,他费尽心思得来的红杏啊,就那么没良心的一去不复返,泪奔!
“不要再伤心了,看你那表情,不就俩丫头嘛!不过那对姐妹,确实讨人喜欢!”
“闭嘴,以后没我的允许,不许和我的莺莺燕燕说话!”他就奇怪,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要打他的丫头的主意。
“切!”他刘绍义就是不明白,为什么全天下最色的人就在大家眼前,大家都看不见,这个人费尽心思的搜刮美女收为己用,还说他是全天下最正直的人,老天瞎眼!
“为什么红杏都可以送给小轩轩?”
“那是送的吗?是抢,是强取豪夺夺夺••••••”
“我随便说说,你至于吼得头发立起来吗?”••••••
王府与丞相府只两街之隔,说话间二人已到了王府门外。
“王管家,你们王爷呢?”
“王爷在凤栖梧见客呢!”见是丞相,王管家躬身。
“才回来就有客见,真是大忙人”一张扭到一起的脸凑过来。
‘你以为谁都像你那么闲?’理也没理突然出现的怪脸,大管家肺腑,最看不上就是这个游手好闲的刘统领,不过他的表情还真是奇怪,“刘统领这个表情,是怎么了?”
“王管家,快,茅房在哪里?我憋不住了”
顺着手指的方向,某人曲线狂奔,“你先去见王爷,我解决完问题就去找你们••••••”
“哼!纵欲过度!”大管家嗤之以鼻。
“王管家有见地。”
“那是自然”
看到两人朝凤栖梧走去,某人恢复了正常姿势,哼!他一定要去见见莺莺燕燕口中那个特别的丫头到底有多特别,不能让那个沐色鬼占了先机,是美女都要受到保护,而那个保护美女的人,一定得是他,美女美女,我来了!
“你要去哪?”
终于开口了,从发现红杏跟在自己身后,某人就意识到一切都完了,他要保持沉默,忽略一切。
“你不说话我也知道,你要去见小酒!”
咦?小九是谁?是那个姑娘吗?这个名字实在是够特别!他在家里排行老九?一定是,见了她就叫她九姑娘,一定够亲切
“我可以告诉你,小酒在哪里!”
那就快说啊!
“好吧!好吧!告诉你,她在后院的后院的柴房里!”奇怪,为什么一向多话的统领大人今天这么沉默乃?
哈哈哈!就知道你红杏出了名的憋不住话,果然。
“好吧!你不说话,我去给王爷说说!”搞什么?她这个人最爱记仇了!
••••••
红杏啊红杏,你怎么可以?
此时柴房的角落里,某人躺在一堆柴火上,面目呆滞,盯着头顶的房梁,眼角垂下一滴悔恨的泪。
想想自己,好歹也是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二十一世纪大学生,她都干了些什么啊?白读了那十多年的书,白看了那么多穿越小说,按照常理,事情的发展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清晨第一缕曙光撒到正在洗漱的段小酒身上,因为习惯了早起,所以此时只能听见鸟儿唧唧喳喳的吵闹声,洗漱完毕,又绕着花园踱了一会步子,就沿着甬道慢慢的欣赏清晨的美景。
然后遇见了墙角天使一样的拉屎小男孩,多可爱的小孩呀,也来接受大自然朴实无华的洗礼,段小酒的母性被唤起。
“来,小弟弟,姐姐给你擦屁股,多么美好的一天,你愿意和姐姐一起散步吗?”
“愿意”小孩扬起粉嘟嘟的圆脸,“姐姐,你真好!”
“来,小弟弟,你看那一片郁郁葱葱,你看那一群筑巢的鸟儿,姐姐也好想有个家,姐姐教你念诗好吗?”
“好!”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虫子被鸟吃,大虫大虫给你吃,中虫留给爸爸吃,小虫当然是我吃••••••”
“好一句大虫大虫给你吃,好有爱心!”
段小酒回头,只见一白衣男子自霞光处绝尘而来,清风拂过,衣袂飘飞,一如神祗。
“你就是本王寻找了多年的佳人啊啊啊啊啊啊啊!”
“您就是小女寻找了多年的两人啊啊啊啊啊啊啊!”
白衣男子拉住段小酒的手,放在自己胸前。
“愿意与本王白首偕老吗?”
“愿意,可是小女身份卑微••••••”
“住口,不要说”一根如玉的手指轻抚上段小酒的朱唇,“随本王走吧!为了你,本王可以放弃一切。”
“哦,相公公公公公!”
“哦,娘子子子子子!”
“爹爹,娘亲!”
“让我们手拉着手,心连着心,一起创建美好的人生”三人和声。
“住手,还我女朋友!”这时,黑衣男朋友从天而降,拉过小酒。
“她是我的!”
“不对,是我的!”
“我先发现的!”
“我先勾引的!”
“选我,以前看月亮的时候叫人家小甜甜,忘了吗?”“没忘没忘”
“选我,刚才看鸟的时候,叫人家相公,不记得了吗?”
“记得记得”
••••••
段小酒就这样被两个终极帅哥扯过来,扯过去,完全不知道改选哪个好,真是纠结!
想到此处,某人口水横流,眼神飘忽,对嘛!这才是正常逻辑,老天爷,你能让我穿越到这儿来,就再让我穿越到今天早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