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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失落的少年 又是三天, ...

  •   又是三天,这三天里,除了吃饭,齐添没踏出客房半步,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发呆。毕竟永远离开亲人,离开故土,来到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任何人都不会无动于衷。

      李乐昂看着这个漂亮的男孩,显得脆弱绝望的背影,终于看不下去了。他扔了一件体恤,一条牛仔裤给齐添,示意他换上。齐添疑惑地看了他一眼,还是配合地照做了,衣服虽然有些不习惯,在李乐昂的帮助下还是顺利穿上了。

      “带你去个地方。” 李乐昂神秘的对他眨了眨眼。

      这是齐添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走出门,第一次接触这个全新的世界。毕竟还仅仅是个16岁的少年,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冲淡了悲伤绝望。一路上齐添的表情都像个孩子,跟以往沉默冷静,雷打不动的性子大相径庭,如果被他的家人看到,只怕下巴都会掉在地上。

      齐添看着街上方方正正,不用马拉就会跑的各式汽车,觉得稀奇;看着街头公园里的音乐喷泉,觉得稀奇;看着广场上的露天电视,觉得稀奇......看着这从没见过的一切,齐添真的相信自己到了完全陌生的千年后。

      李乐昂带齐添来的地方是福利院。他看似不经意的说道:“这里是福利院,就是专门收养、照顾失去父母的孩子的地方。我曾来这里当过义工。”

      “义工?”

      “哦,就是不收钱的长工。” 李乐昂解释道,“所以跟这里的孩子比较熟。”

       “昂哥哥~”一个小女孩甜甜地喊了李乐昂一声。

      齐添循声望去,却发现眼前有着明媚大眼的小女孩,一个衣袖里空空的,一时有些发呆。

      李乐昂把小女孩轻轻抱了起来,指着齐添说道:“晶晶跟这个哥哥问声好。”

      晶晶漾着甜笑,对齐添说道:“哥哥好!”又如同发现了新大陆似的说道,“哥哥你好漂亮,比白雪公主还漂亮。”

      虽然不知道白雪公主是谁,但孩子的天真可爱,还是让齐添露出了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个笑容,仿佛拨开乌云的阳光般炫目,让李乐昂惊艳得怔愣了许久。

      “晶晶是个坚强的小女孩,虽然失去了一只手,却丝毫没有减少一分快乐,还总说自己很幸福。” 李乐昂悠悠的说道。看着一脸若有所思的齐添,继续说道:“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不是吗?”

      齐添深深望着他,眼睛里有感激,然后重重点了下头。

      李乐昂知道他想通了。笑着说道:“那我们回去吧,以后就把我家当成自己的家吧。”

      由于李乐昂的父母都出门旅游了,李乐昂的妹妹去了奶奶家,所以家中目前只有李乐昂、管家田伯和保姆于嫂三人,现在又加上个齐添。田伯和于嫂对于少爷这个听说刚失去了亲人的朋友很是亲切、照顾。他们看来这个安静漂亮的孩子懂事的让人心疼,虽然不太爱说话,但常常会主动帮忙干活,小小年纪还是个小中医,不仅治好了于嫂的偏头痛,还对田伯的老寒腿很有办法。让李乐昂啧啧称奇的同时,更是赢得了两位长辈满满的感激和疼爱。

      齐添变了,他不再只呆在客房里,他开始主动去了解这个陌生的世界,李家的书房成了他最爱呆的地方。每天的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在那里度过的,一不小心就忘了时间,两位长辈就会来提醒他可以吃饭了,或者干脆帮他把饭送过来。

      齐添的另一个爱好是看电视,虽然不是很明白为什么这个小小的黑箱子能装进这么多人,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看电视的乐趣,何况现代人也不一定能解释清电视机的工作原理。各式各样的电视剧成了齐添学习这个时代知识的最好途径,比如他学会了很多奇怪的所谓家电的使用方式;开始接受一些这个时代人的奇怪的说话方式;知道了这个时代的人衣食住行方面的一些常识;还了解了一些基本的地理知识,比如这个时代中原被统一了,统称中国;比如除了中国之外世界上还有众多过去不曾听说过的蛮夷之国,什么美国、英国等等,虽然仅仅是些皮毛还是让齐添觉得不可思议,同时也让齐添渐渐有了一种踏实感。

      李家书房里的书很多,各种类别的都有,齐添最感兴趣的是历史、医药、军事和武侠几类,起初简体横排的阅读方式让齐添很不习惯,但在一本繁体字典的帮助下,齐添还是看的废寝忘食,不知不觉他已经能不借助字典的帮助,顺利转换繁体简体字了,毕竟两者差的也不是太多。齐添还发现这个时代的人说话很直白易懂,就连写入书中的话也很直白,这对看惯艰涩的文言文的齐添来说简直易如反掌,所以他看书的速度明显快于常人,在他习惯了简体横排的阅读方式后更是大大提高,简直可以说是一目十行。一整套厚厚的上下五千年,齐添两天不到就读完了;全套金庸武侠小说也仅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

      大量的阅读不仅使得齐添看待事物的角度发生了变化,虽然做不到彻底改变,但也难能可贵了,比如他不再如同初到现代时对女子过于暴露的穿着面红耳赤,比如看到新奇事物不再如同孩子般大惊小怪等等,现在的齐添恢复了以往的处变不惊,但也有些和以前不一样的地方,齐添变得比以前爱说话(在李乐昂等人看来仍然是沉默寡言的),时常会和李乐昂讨论问题,表情也不再一成不变。不知是南宋的甜食太过甜腻,不如现代的自然爽口,还是受环境的影响,齐添奇迹般的爱上了以前从来不碰的甜食,特别是巧克力和慕斯蛋糕,更是齐添的最爱,几乎到了每天必吃的地步,让李乐昂又一次目瞪口呆。

      这天齐添和李乐昂一起上街采买,主要是添购一些齐添的衣物,现在齐添在穿的基本都是李乐昂的。齐添175的身高不算矮,但身高186的李乐昂的衣服穿在齐添本就纤细的身上就显得大了。衣物是必须的,再加上李乐昂自己也要买就拉着齐添一起出来了。

      这是齐添第二次走上人来人往的大街,有着小小的兴奋,也有份慌乱,不过都被他用冷静掩饰的很好。

      这天齐添一身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白T恤,牛仔裤,如墨的长发被他一把束在脑后,精致青涩的面容,干净出众的气质,略带疏离的眼神,任何一个角度看来都像一幅画。在喧嚣的上海街头显得有些突兀的宁静纯粹,一时间齐添周身原本行色匆匆的人流,竟出现了定格般的静止,众人的眼中闪过惊艳、赞叹。而成为主角的齐添本人却毫无所知。

      相处多日的李乐昂早就对齐添漂亮干净的出奇的脸有了一定的免疫力,拉起还在好奇地东张西望的某人走进商场,把戴在自己头上的鸭舌帽盖在齐添头上,稍稍掩饰下这家伙这张祸水脸,他可不想在商场里再被人围观。

      走进某家李乐昂颇钟爱的品牌店,服务员热情地走了过来。“两位下午好,欢迎光临本店。”

      “齐添,你自己选选看,有中意的告诉她,让她带你去更衣室试穿一下。”李乐昂指了指一脸笑容的服务员说道。

      齐添了解的点点头,低头开始选衣服。

      对这个时代有了了解,也决定要好好融入这个环境,但有些东西是根深蒂固的。看旁人衣着暴露,齐添自己还是不能接受,穿露胳臂的短袖已经是齐添的极限了,因为李乐昂说夏天穿长袖会被人说不正常才勉强放弃了长袖。所以齐添挑的衣服清一色是素色的T恤,也挑了几件手感舒服的棉质长袖衬衫。裤子除了同身上款式类似的牛仔裤外,还选了几条易于运动的休闲裤,也不需要试了,只要标准号就行了。

      挑好了衣服交给服务员之后,齐添安静地坐在休息区等李乐昂。尽管戴着帽子,出色的外表还是让店里的小女生脸红心跳,躲在角落议论纷纷,不时红着脸偷看齐添一眼。

      “天哪,那个男生好帅哦!”一个兴奋地小小声。
      “就是,从来没见过这么帅的,比偶像明星还耀眼。”一个感叹道。。
      “我觉得应该说漂亮,看那眼睛,看那睫毛,那个勾人啊。”一个可疑的吸着口水。
      “好羡慕他的皮肤,连一个毛细孔都看不到。”
      “就是,就是。还有那头发,不知道是怎么保养的,可以去拍洗发水广告了。”另一个附和道。

      几个女孩子的小小声在内力深厚的齐添耳朵里一清二楚,好笑的看了那几个女孩一眼,又惹得一阵脸红心跳之后,齐添陷入了自己的沉思。自己想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必须有谋生的技能,16岁在这个时代还不算成年是找不到工作,想要融入周围最好的方式获得一个正当的身份,显然学校的学生是最理想的。至于钱先向李乐昂借吧,以后自己赚了再还他好了。

      这时李乐昂也挑好了衣服,于是便一起起身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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