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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14章 ...

  •   黄昏时分,母女俩放下手里的事情,进厨房做饭。

      其实茶花主要是看的居多。没办法,许氏舍不得她受累。

      不过茶花铁了心要学,许氏也由着她去了。

      其实上辈子茶花是会做饭的,自从名声受损后,茶花便打了一辈子不嫁人的主意,便自己学着做饭。

      之后嫁给了将军,她被将军捧在手心里,倍感幸福。那时她成天待在府里养尊处优没事做,便跟着府里的厨子学做饭,想着亲自做给将军吃。

      毕竟将军对她那么好,她也要对他好啊。

      之后没过多久,将军病重,在他最后那段日子,茶花几乎顿顿都亲自下厨。

      故而她的厨艺其实很好,甚至不次于大厨。

      但重活一世,茶花不准备把重生这么荒诞的事情说出来,只能一步步的让阿爹阿娘习惯她。

      晚上吃的是干煸四季豆和辣椒炒腊肉,外加一个鸡蛋汤。

      三菜一汤看着虽然简单,但在农家却是很丰盛的一顿了。

      有肉有蛋,平常人过节都舍不得这样吃。

      饭桌上,许氏好一顿夸奖茶花,说她懂事了,开始学女红和做饭了。

      许子涛闻言,也欣慰的很。他虽然疼女儿,也舍不得女儿做这些事情,但女儿学了这些对她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

      “茶花,阿爹支持你学这些,但阿爹让你看的书也不许落下。若是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来问阿爹。”许子涛更看重的女儿读书这一方面,俗话说知书才能识礼,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那都是假的。

      放眼达官贵人家庭,那些养在深闺的小姐哪个不是请了师傅学习的,目的不就是为了知书识礼吗!

      就好比许氏,她虽然是落难小姐,但在闺中时也习得书本,之后嫁给了他,把家里打理的有条不紊。

      女儿也被她教养的极好。

      一点也不骄纵。

      他们夫妻感情也不错,偶尔他疲累时,她还能在旁红袖添香,出谋划策,舒缓他内心的压力。

      这些年书塾能开的有声有色,许氏可谓功不可没。

      “阿爹,女儿晓得的。”茶花乖巧点头。

      “还有字也得多练着,阿爹每隔一段时间会查阅的。”许子涛道。

      “是。”茶花觉得能有个这样的爹爹是真的好。上辈子就是因为阿爹时常督促,这才让她练的一手漂亮的簪花小楷,以至于跟着将军去了京城,也没给他丢脸。

      面对那些千金小姐达官夫人,她还有一个写字技能,否则一个乡野村姑,不知道要被笑话成什么样呢!

      “嗯。”许子涛见女儿这么乖巧,满意点头。

      一家人开开心心吃完饭,茶花主动把碗收进去洗了。

      许氏在一旁看着,感动的不得了。

      茶花见阿娘眼眶红红的样子,不由想笑,她肯定也遗传了阿娘的性格,遇到点事情就眼眶红红的。

      记得刚成亲那会儿,将军总是欺负她,特别是看她眼睛红红之后,欺负的更狠了。

      *

      洗完碗,茶花便洗澡睡觉了。

      忙活了一天,她也着实累着了。

      躺在床上想着她的将军,没一会儿茶花便睡熟过去。

      翌日。

      天刚刚泛起鱼肚白,太阳隐隐从东方升起,茶花便起来了。

      她今天要早点起来做饭,不能睡久了。

      主要是她要多做一份将军的早饭,以免被阿爹阿娘发现。

      昨天阿娘问她,她就找不到话说,而且她又不擅长说谎,一次两次阿娘不会怀疑,可时日长了,难保不会发现端倪。

      茶花觉得还是自己做饭来的安全。

      想做多少就做多少。

      茶花哈气连天的进入厨房,掺水和面一气喝成。

      茶花今天还是决定做白面馒头。

      虽然昨天早上已经吃了白面馒头了,但做白面馒头简单,而且速度快,这无疑是茶花最好的选择。

      和好面,放盆里发酵了一段时间,茶花便搓成馒头状上锅蒸。

      想着将军腿不好,茶花又煮了两个鸡蛋,准备给将军补补。

      许氏起来的时候,茶花已经把早饭做好了。

      许氏惊的不轻。

      “阿娘,早饭已经好了,您快去洗漱吧,顺便把阿爹也叫起来。”茶壶笑道。

      “茶花,这真的是你做的?”许氏还有点不敢置信。

      “是啊,馒头好做,昨天早上我看到阿娘做了,今儿便想着自己上上手。”

      许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茶花早已把郑庭的那份早饭拿出来了,故而许氏没有发现什么不妥。

      一家三口和乐融融吃完早饭,茶花便进屋收拾打扮,然后准备去镇上了。

      她昨晚就告诉了阿娘,和小桃去镇上的事情,故而他们见她收拾打扮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一切侍弄好,茶花提着放早饭的包袱往郑庭家走去。

      先去将军那儿送吃的,然后在去和小桃会合。

      晨间大雾笼罩了整个村子,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

      田间的庄稼叶子上盛满了露水。

      空气中带着清新的青草味和泥巴味,沁人心脾。

      茶花走到郑庭家的时候,一双粉色的绣花鞋被露水湿了大半,就连裙摆边上都有些湿了。

      茶花今天约了小桃,为了赶时间,她没有在篱笆跟前喊人,而是直接走了进去。

      昨天走的时候她就和将军说了,早上要来给他送吃的,他应该知道。

      茅草屋的大门缺了一扇,茶花非常顺利就进去了。

      这屋子她都来了好几次了,早就轻车熟路了。

      径直走到卧房门口,喊人道:“相公,你醒了吗?”

      郑庭正在做梦,梦里面那个纯洁如百合的姑娘嫁给了他,正值新婚夜,他激动又高兴。

      就在他进行下一步的时候,有个声音喊醒了他。

      郑庭气炸,整个人不爽的很。

      “相公,你醒了吗?”

      一个俏生生的脑袋从卧房门口窜进来。

      郑庭瞧着她那娇俏的小脸,一双杏目弯弯的含着笑意,甜的让人发腻。

      她又叫他相公!

      和梦里一模一样。

      郑庭想到那个梦,身上的火气蹭蹭蹭的上涨。

      脑子根本不经过大脑,只见他从床上弹跳而起,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向茶花冲了过去。

      那双带着浴火的眸子,就像是小狼崽子看到肉一般,势在必得。

      茶花压根就没想到郑庭会直接过来,片刻之间,她就被他捁在墙壁上。

      他俩距离近的能感受到对方的呼吸。

      “相公,你怎么了?”茶花一双杏目瞪的溜圆,清澈的眸子里具是不可思议。

      郑庭本来就是个强弩之末,现下茶花这一声相公俨然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郑庭瞳孔里掀起狂风暴雨,仿佛要把咫尺之间的女子吞入腹中。

      他急促的喘着粗气,身子又近了一分。

      整个人就如同刚成年的狼崽子,要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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