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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比窦娥还冤 ...

  •   二十棒打完了,大汉又把半死不活的我架到堂上,我看着地板,感觉自己跪都跪不稳,一不留神,就会一头栽倒在地上。

      “从实招来,谋杀本县陈县令的人是不是就是你?”堂上响木一拍,传来知府凌厉而带着薄怒的声音。

      我颤抖着肩膀,很想苦笑,无奈笑不出口。我抬起头,坚定地看着他,有气无力却满是不屈地说:“我没有杀人!”

      实在没想到,我一个21世纪的现代人,一来到古代,就要生动地演绎一场“窦娥冤”!而且那冤的角色还是我。我到现在才真正地领略到“大义凛然”的精神,这种滋味,让人哭笑不得。

      “还想狡辩? 你一头紫发便是最好的证据!”那知府看我的神情,就像在看一只蚂蚁在垂死挣扎,残忍而嗜血。“陈县令遭杀,本县立即封锁城门,严加查检。这几天别说有任何紫发之人出入本县,就是连苍蝇也别想飞进来!你如今身受通缉,插翼都难飞!我劝你还是早早地给我画押认罪,听候发落。免得再做无谓的挣扎,多受皮肉之苦!”

      “这就是证据?”我尽量平静地应道。

      被冤枉的感觉真不好受,难道我额头上还刻着“杀人犯”几个字?死活都说我一定杀了人,古代的审案就这么武断么,难怪有那么多的冤情,原来是草菅人命。况且他们的证据又是多么可笑啊,一头紫发? 在现代别说紫发,在大街上黄发、绿发的人也比比皆是!……难道那些人就要被当成妖怪捉去不成?!

      可你又要怎么解释?说我不是这里人而是现代人,说这是染发?有人会相信么?呵呵,难道他们不会说我胡言乱语,当我是妖精?

      “哼!看你是不见棺材不流眼泪了!来人!传证人!”知府一副“看你还抵赖”的样子,“来福是陈县令的家丁,你当日杀害陈县令,乃是他亲眼所见!”

      我低头沉思。

      这“来福”,当真是见到过杀人凶手?这不会是知府凭空捏造的人证吧?我只怕他是假人证,如果他是真的,我清清白白,不怕他会指证我,这样反而能够让我摆脱天大的麻烦,雪洗前冤。

      虽然我离别了家乡,也不知道以后能否再回去? 对这里的前途甚忧,十分迷惘茫然。但我毕竟还年轻,谁也不想就这么英年早逝。现在过了这关,也许以后的问题也不是那么大。想着想着,我心中不禁升起一丝浅浅的希望……

      堂上静了下来,只听见门外村们围观时的讨论声。其中夹杂着的有气愤的、有惋惜的、有幸灾乐祸的,还有质疑的,唧唧喳喳地格外热闹。

      “哎,听说那杀人犯杀人是有原因的呀,前任陈县令平时欺凌弱小、压榨人民,他这不是为民除害?……”人都死了,村民也不怕报复,口无遮拦。

      “啧啧,话不能这么说,杀人就是杀人了……”

      “喂,你说那人是男是女?”有村民在猜测我的性别。

      “男吧?!你看,他都穿裤子……”哪个瞎子?不穿裙子就不是女的?当时因为是下班,我穿的是正统的修身白衬衣,和腿窄脚微宽的西裤。我好歹上身还是能看出是个女的吧,话说我对自己的身材还是挺有自信的。

      “依我看不男不女是个妖人,脸蛋身材长得像女的,实际是个男的……”

      跪了很长时间,村民们无休止的议论终于被打断,有两个捕快风尘仆仆地回来了,向知府禀报:“回大人!我们搜遍整个陈府和来福的家,都不见他的踪影!问周围的人也都说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我一听,心猛地沉了下去,难道真的是天要绝我?证人不见了,有可能是被真正的凶手杀人灭口,来销毁证据了。这样的话,我岂不是永无翻身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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