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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三个丈夫 ...

  •   这个时代相当的不方便。

      没有冰箱保鲜,也没有包装袋储存。

      无论什么东西,不是吃新鲜的就是吃腌制过的。

      一件对外售卖的货品,如果没有长时间保存的能力,除非当地的城市人口众多,否则就别指望能有什么出息。

      真不巧,这个城市的人口就不多,只有几万上下。唯一的娱乐场所还是红玫瑰剧院,能看的也只有跳舞。

      在这个城市卖豆腐,当然卖的出去。不过销售额就别想了,绝对少的可怜。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呢?其实这都是因为商业比例不合调的缘故。

      如果有谁仔细调查过就会发现,这个城市呈现出了自给自足的状态。

      家里出现了粮食危机,出城打猎。别的对付不了,一些小虫子,小老鼠还无法对付吗?

      衣服如果不挑的话,可以使用异兽的兽皮。既保暖,又好看。

      房子就更简单了,石头和泥土就可以搭建。虽然因为容易损坏的缘故每年都要整修,然而不用花一分钱。

      用得着花钱的,大概就是盐和生活物品了吧!

      盐是必需品,每年都需要购买,这就不多说了。

      生活用品的话,即使用坏了也可以用,轻易不换新。

      在这样的情况下,商业如同一汪死水,没有活性,又该如何发展?

      因此,每个城市的支柱性产业都是向外售卖,拜托商队传遍天下。

      当我理清这里面的头绪后,无语凝噎。

      我再一次的觉得,这个时代比我印象中的古代还不如。

      至少古代还有各种各样的好东西,这里连首饰都难得有。

      就算是有,价格也不便宜,手里没点现金的话,根本买不了。

      我叹了一口气,开始琢磨豆腐的衍生品。

      臭豆腐,毛豆腐,豆腐乳,腐竹……总有一样能够成为支柱性产业。

      我最开始研究的是腐竹,别问我为什么最先研究这个,问就是这个的保质期特别长,而且不需要特别的包装,就这么放着就行。

      腐竹的制作方法比较简单,当豆浆煮沸后表面会出现一层皮。这个时候把那一层皮挑出来,放在竹竿或者其他的东西上晾干就可以了。

      吃的时候加水泡发,然后加入其他的调料和辅料,一起烹饪成菜肴。

      城主尝后非常惊艳,冲我竖起了大拇指。

      “只要确定这个可以长时间保存,你就立大功了。”

      我笑了笑,说:“接下来我会研发更多的产品,绝不辜负城主的希望。”

      城主好脾气的拍了拍我的肩膀,又给我送了个儿子。

      准确点说,他把他又一个不太受宠的儿子给我送了过来,给我做贤内助。

      我:……

      城主到底有多少个儿子?就这么喜欢送儿子吗?

      一打听才知道,我想差了。

      城主他不仅送儿子,还送闺女。

      各大狩猎队队长,喜欢男人的城主就送儿子,喜欢女人的城主就送闺女,一个也没落下。

      我突然觉得,那个老头子把我培养成金丝雀,让我成为城主某个女人的想法,太不聪明了。

      成为城主的宠妾又怎么样?根本无法获得太大的权力。还不如当狩猎队的队长,什么都有。

      城主这次送来的儿子叫做元朝,又是一个未成年小伙。

      因为现在的自己也是一个未成年的缘故,根本就下不了手。

      所以元朝过来了后就和金朝一样,一起和我做豆腐以及黄豆的衍生品。

      太苦太累的事情他们做不了,也不需要他们做。

      不过一些杂事可由不得他们,乖乖的干活。

      事实上,这两人也挺乖的,从不闹事。

      至少没在我面前闹过,私底下怎么样就不好说了。

      因为我不太关心的缘故,所以也没见过。

      腐竹的事情搞定之后,我要开始实验其它的黄豆衍生品。

      什么豆腐乳?什么纳豆?什么豆鼓?什么黄豆酱?什么酱油……全都来一套。

      后来,试验很成功,就是时间长了些。

      当这些东西出来的时候,全城人都惊呆了。

      特别是咬咬牙花钱尝鲜的人,更是赞不绝口。

      因为这不一样的味道,实在是让他们惊艳不已。

      然后他们又知道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城主打算招工。

      这些好吃的东西即将被包装一番,送往其他城市销售。

      而负责做工的人们,则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

      等到了那个时候,他们可以多买些盐,又或者扯几米布,改善改善家庭情况。

      在我成年的那一年,事情终于步入了正轨。

      一个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队伍也乐意从这座城市里购买相应的货物,运往他处。

      在不缺少粮食的情况下,商业果然是提高国民幸福的大利器。

      瞧瞧现在,人们脸上的笑容都增多了,人口也增加了不少。

      城主对我不是一般的满意,而且认为我对他忠心耿耿。

      于是连受宠的儿子都推出来了,送到了我的面前。

      这个儿子是狩猎队的一员,身强体壮,骨肉结实。他的名字叫做清朝,可不像是金朝和元朝那样,连去外面狩猎的勇气都没有。

      说实话,如果不是因为我是狩猎队的队长,并且为这个城立下了赫马功劳,城主才舍不得把这个儿子送给我。

      当我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已经蒙圈了。

      送儿子,送儿子,就知道送儿子,难道就不能送点别的吗?

      城主把人叫出来的时候,还意味深长的拍了拍我的肩膀。

      “你现在年纪已经不小了吧?是不是该好好享受享受了,其他的事先不忙。”

      我听到这样的话后,冲他眨了眨眼睛。

      他的意思,我瞬间就明白了。

      话说回来,我其实早有这样的打算,只是一直在等待自己和他们成年。

      至于未成年人,真是抱歉了,我还没那么变态。

      当然了,别跟我提感情。

      这三个人我一个都不喜欢,就那样呗!

      玩一玩可以,其他免谈。

      没错,我就是这样一个活该被人谴责的渣女。

      事先说明一下,城主的三个儿子虽然与我成为了一家人,却没有被我困在家中。

      喜欢工作的就工作,喜欢玩耍的就玩耍,随他们便。

      只不过我虽然会养着他们,却不会给他们更多。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三个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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