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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第 129 章 ...

  •   他给了我命。

      ***

      我把头放在绳子上,踢开了凳子,那一刻我看见了光,我以为那是通往黄泉的路,没想到是他推开了门。

      他救下了我,跟我说仗已经打完了,一切都会好的。

      是吗?仗打完了就一切都会好的吗?

      两月前,魏军从蛮子手里夺回失地,我以为他们是来救我的,没想到他们蒙住了我的眼,烙下了同样屈辱的印。我怔怔看着男子,与那些人不同,他可能是真的想救我,但哪又怎样,我的心已经死了,眼前的一切也开始渐渐模糊……

      但这个执着的傻子仍旧想要救我,他或许值得那把宝剑……

      「草堆里……有把剑……你拿去吧……」

      「你会活下去的!」我用性命去守护的传家宝,他却连看都没有看一眼。

      「这是我拿性命保护的东西,你拿好剑,我便可以安心赴死了。」

      「那我更不能拿剑!」

      魏军中,原还有这样的。也许是因他不厌其烦的呼喊,我的气力逐渐恢复,我见他似乎军衔颇高,心中突然萌生了一线生机。我不能白白死掉,我要报复那些人!话说到一半,我开始悔了,我既没有看清他们的长相,也没有他们的姓名,我只记得耳畔的喘息,身上的重量……本来快要被遗忘的梦魇再次涌入脑海……

      「我还是去死吧。」

      「姑娘,我虽找不到他们,但我可以保证,在我治下绝不会再有这样的事发生。你还年轻,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重新开始。」

      我抚摸过肚子,苦笑道:「已经来不及了。」

      他愣了愣,说他会娶我。

      我以为那是句玩笑,后来直到我们在军营中举行了简单的喜礼,我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说的是真的。

      我不知我是幸运,还是不幸。我们在枝繁叶茂的仲夏拜了天地,这本就是我原定的婚期,只不过我嫁给了那位英雄大将军的次子,而原本三书六聘请我过门的郎君,死在了弯刀下。

      红烛旁,我内心了无波澜,自豆蔻年华便开始向往的成婚礼,阴差阳错到了如今。我自然是有自知之明,心知他娶我,除去为了救下一心求死的我,也是为了逃避朝廷的赐婚。京中早有消息说户部尚书有意将嫡女许配给他,借此把他牵制在京城,但他那样的人,哪里舍得战场?

      这些我懂,我不是什么目不识丁的山野村妇,我是县丞之女,家里几代都是读书人,百年前也曾出过一位侍郎,今朝虽然没落了,但多少是知礼之家,读过书,也看过史。

      所以他说的,我都明白。

      大婚那晚,我自己扯下红盖头,我想问他,他后悔吗?但我又知道,这样的问题没有任何意义。他抱着被子睡在了地上,我本想问他地上硬不硬,要不要再拿床垫子,但我心想他是军人,这对他来说又算作什么。

      洞房花烛,新郎官和新娘子,原来是可以不说一句话的。

      我卸下石榴钗、花生耳坠、莲花臂钏,吹灭了红烛。

      翌日,我挽起了头发终成了妇人模样,我原以为他不会有所不同,他当如他所愿的,继续做他的李二将军,但我发现,他的佩剑变了,变作了我再熟悉不过的那把。

      他便是这样的人,只做不说,他有他的好意,却从不会刻意让我察觉,有时候我甚至是想,他或许也不想让我察觉,毕竟他对我的好,我还不起。我差他一条命,这当如何还清?别说爱这种东西,爱不值钱,也不顶用……

      若是爱的深浅,能换做康健便好了。

      若是积的善缘,能换做灵药便好了。

      那么他一定还是从前那个震慑豪雄的骁将……

      我的肚子越来越大。

      而他的病情却越来越糟。

      半年前,他在一场缠斗中不慎中了毒箭,虽捡回了一条命,却没有得到彻底根治。病情反反复复,他不得不承认他始终不愿去面对的事实——这病或许真的好不了,他或许真的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马上提刀了。

      比他的身体更先消沉的,是他的意志。

      这时候军中来了两个孩子,他似又重拾了精神,一心放在训练孩子们上。那两个娃模样都生得俊,嗓子脆生生的,很是讲礼的,见我一口一口二嫂。他们叫着叫着,我也渐渐把自己当成了真的二嫂。

      但我又清楚地知道,我不是。

      他待他们很好,耐心、体贴、知无不言,我抚摸着肚子,知道他会成为一个好父亲。孩子出生在了寒冷的元月,产婆接生的时候,娃娃头上都没有长头发,眼睛也睁不开,像个光溜溜的小猴子。他高兴地为给孩子取名为永康,还不曾来得及接过娃娃看上一眼,就晕了过去。

      他的病拖不了,北地凛寒的气候并不适合他,小秦大夫来看过,说他更适合去南方休养。他自那日一病不起,老将军已经失去了一个儿子,如今爱子心切,再也由不得他一意孤行。在公公的安排下,我们一家三口乘上了赶往南央的马车。

      我看着怀中的娃娃,用藏在袖中的剃刀,为他剃去了新长的头发。

      南央渐近,窗外积雪越来越薄,我明白留给我的时间……已所剩无几。

      在天子脚下,哪里藏得住什么秘密,这件事终究是瞒不住的。

      孩子在安睡,他也像是睡着了一样,我竟莫名觉得,他们有几分相似。只可惜,他们注定没有父子缘分。

      孩子出生的那一天,他便没再睁开过眼睛,或许,这便是天意吧。

      我伸手抚过怀胎十月生下的骨肉,他要是再多像我一点就好了,有我的瞳色,有我的发色……不能再犹豫了,犹豫只会伤害更多的人。我俯身亲了亲孩子柔软的面颊,他竟开心地笑了。

      别笑!

      别笑了!

      我用手捂住了他含笑的嘴!

      孩子不断挣扎,肉乎乎的腿儿不停地踢,他在踢踹中醒了,怔忡地看着我:「你……你在……」

      他抬起着虚弱的手想阻止我,我摇了摇头,将另一只手展开。

      他很快又晕倒了,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我手中那一撮黄色的头发。

      最后孩子死了,他活了下来。

      抵达南央后,他便一直在宫中静养,什么消息都没有往家中送过,就连他回家那夜,我也并不知情,只是一惯待在房里,度过我毫无生趣的日脚。

      外面有动静,我正想出看看,却见他推门而来,亦如我们初见的那一日。

      那一刻我的眼泪止不住地落下。

      在他心中,我一定是个毒妇吧。

      反正都要回到南央,他为什么不娶户部尚书的女儿?

      直到此时,我终于问出了大婚那日没有说出口的话:「你后悔吗?」

      「我悔!我悔我那日没有躲过毒箭!我悔我再不能回漠北杀敌!我……我更悔我让你一个人受苦!」

      他说着说着,大颗的泪滴从眼角流下,这样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儿,在我面前哭得像个孩子。

      他哭,我也哭。

      他失去了梦想,我失去了孩子。

      我们面对着彼此大哭,像好多好多年前,我们呱呱坠地,对三千红尘饱含希望的那一日。

      悲痛和无助是我们的媒人,那天我们成为了真正的夫妻。我仍旧不知道他是否爱我,但这不重要,我们在风波不断的皇城中,成为了彼此最坚定的依靠。幸得老天爷可怜,我们又有了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我也时常能在他的脸上看到笑容。

      但我知道,他的心,不在这里,不在南央。

      他会回去的。

      他脆弱的躯壳只是短暂地属于我。

      他丰盈的灵魂,永远属于千里之外的战场。

      我是家中的女主人,我知道他还会去翻阅藏在书房最深处的兵书,我知道他还在我和孩子们都睡着后去偷偷擦拭他的佩剑。他以为他瞒得过我,但男人那粗性子,都不知道要擦净眼角的泪痕……

      后来他旧疾复发,多少人劝我打副棺材冲喜,我却没有同意。

      我不相信,他会死在这里。

      「甘之,我想走。」他不出意料地说出了这句话。

      「去吧,去你想去的地方。」

      「甘之,你说,我会后悔吗?」

      「你不会。」我握住他的手不疑道。

      「但已经有好些事让我后悔,我后悔没有保护好蓉遥,我后悔没能亲手斩杀寒江彻北,我后悔没法扛过这该死的箭毒……好在我唯独肯定的是,我没有后悔娶你。」

      我也要,配得上他的笃定。

      我从床下取出一个包袱,里面装的是一套战甲,一套他能穿上的轻甲。

      他的梦想没有死,他每日都睡在他的战甲上,梦里他都会成为英勇的战士。

      以家为名的囚笼要结束了,谢谢他陪我做梦,谢谢他给我孩子。

      战剑,该回到战场了。

      他缓缓抚过甲片,轻声唤我的名儿:「甘之,打一口棺材吧,我带去战场,得大点儿的,来日你来,不会挤。」

      我们互看了对方一眼,彼此脸上,都有笑容。

      这不是冲喜。

      这是真正的喜事。

      离别那晚,他命下人熄掉所有火光,我们在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告别。我记得那天我异常镇静,在安顿好孩子们后,我摸黑回到房间,不敢点灯,不敢照镜子,不敢知道脸上是笑,还是泪。我蜷缩在床上,时光好像回到了我们大婚的那一晚,只要天够黑,我便能以为,他还睡在地上。

      后来,他回来了。

      我在家门口等他,从黑夜,站到了黎明。

      那口棺材我再熟悉不过了,很大,很宽敞,他说过等我看到孩子们儿孙满堂,一定要给他讲讲小辈们的故事。

      可我,不想等到那时候……

      棺盖渐渐打开,他穿着我给他的轻甲,身边放着我给他的佩剑,多好啊,他就该这样。

      只可惜,没有我的位置了。

      我仔细端详那个陌生女人,她似比我小上几岁,穿着破旧的衣裳,干裂的唇角似有笑意,已显老态的脸上还留有几分少女的娇憨。

      这便是,他想保护的小妹了吧。

      既然有人了,那我便不来挤了。

      ***

      这命,我不还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一句是借梗:早知她来,我便不来了。
    九十二章中描写不多的陶氏,我觉得,她值得一个完整的故事,或许是最喜欢的番外篇。甘之比定邦强,各种意义上。甘之对定邦有没有爱很难说,就像顾婉在婚后心里还有没有明珏一样难说,她们走了最终的路,是因为在那个年代她们没有太多的选择,这是很无奈的一件事,只能寄希望于而今有更多自主选择权的女性,能真正解开铐镣,歌舞自由罢。
    出于补完故事的初衷,番外并不全是百合,希望没有踩在大家的雷区上。
    出于维护世界的某种平衡的心愿,此文被迫早夭的全都是男孩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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