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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这篇评论是驳文,主要是因为看到有评论说慕昭文的心思跟行为很矛盾。
    可是我不觉得啊。
    所以自己评。
    当然,评论中会引用将要驳的观点,不过不是驳人,是驳观点。为了避免掐架,人称代词全部用“我”而非“你”,如此要是有些不通……
    由于一开始以为她是女主,关注比较多。毕竟首先“点题”的来自她——“黄瓜”。
    1.矛盾——对男主的转变
    先是认为男主不过是个“黄瓜”,后来又看上男主了。这种转变有点突兀。
    不过么,“哪个少女不怀春”,看上男人也不是不行。既然是配角,心理转变过程没有描写,也说得通。
    2.不矛盾——把别人的诗词当自己的作品来邀宠
    如果想邀宠,那把别人的诗词当自己的作品,撇去是否符合原创啊抄袭啊等道德问题先不谈,这不是完全说得通的行为么?
    如果我要邀宠,我一定会用能要得到宠的东西来邀,尤其是在强敌面前。
    现代都有很多女人用诵读评论古诗词来展示自己是才女,在那个这些古诗词不存在的时代,盗用虽然有些不正当,但并不是绝对不可能会做的事。
    而且到这个地步,她已经不是“不想出位”了吧?只不过,她的“位”不是品阶的位,是男主心里的位。
    3.不矛盾——她值得独一份儿的爱情
    谁不值得独一份儿的爱情呢?
    有的——某些觉得自己就应该和别的女人分享一个男人的人,认为这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人。
    如果有人自己都不认为自己值得,我为什么要帮她认为?
    如果我认为我不值,那我就确实不值。
    4.不矛盾——要求皇帝只爱一个人
    似乎她还只是要求皇帝最爱她,还没有要求皇帝只爱她。
    就算要求皇帝只爱她,又有什么不可?
    顺治还只爱董鄂妃呢。
    何况,她还没要求皇帝只娶她一个,娶。
    明孝宗朱祐樘还只娶了一个张皇后,可没有别的女人,真真没有,一夫一妻。
    5.不矛盾——经过几千年的文化沉积,她怎么会输给古人
    我们常常会自豪地说,比如面对300年历史的mei国:我们泱泱华夏五千年balabalabala,我们四大发明balabalabala,我们书法汉字balabalabala……那么,这五千年这四大发明这汉字书法,有哪个是我发明的?
    我们常常会自豪地说,比如面对东南亚面对ri本han国:我们丝绸之路balabalabala,我们郑和下西洋balabalabala。chao鲜?属国。yue南?安南省。那么,这丝绸之路这郑和宝船这辽阔疆土,有哪个是我开拓的?
    我们常常会自豪地说,比如面对深陷经济危机的ou洲:我们连续n年经济增长n%,我们外汇储备世界第n,我们是世界第n大经济体,我们进出口排世界第n……那么,这改革开放30年,有我做了什么奠基有我立过什么功绩么?
    中华5000年的集体人民的集体智慧的结晶,有我多少事?为什么我能以此自豪?
    因为这已经是我的背景的一部分。
    在世界我能以此自豪,在宇宙我也就能以自己是地球人以地球所有文化自豪。
    在现代我能以此自豪,回到古代就不能了么?
    6.不矛盾——对于父亲
    首先,文中没有说她是怎么穿的,是在原身体几岁时穿的?
    第二,文中没有提这个父亲对她是什么态度,是不是很疼爱?
    第三,文中没有提她有没有把这个父亲的家当做娘家,有没有归属感?
    第四,文中没有提她怎么看待生恩和养恩,是否是生恩不及养恩?
    那么如何来说明有没有深厚的父女感情?
    如果是一个疼爱她、把她当做亲生女儿来对待的父亲,出了事,她无动于衷,那她就不是人,是畜生。
    关于法律观念,就算是现代人,自己家人犯了事,难道不也是求爷爷拜奶奶,能让判刑时能以较轻的罪名判,以惩罚下限判?死刑改死缓,死缓改无期,无期改有期。
    胡斌案被判了三年,双方家长都认为不公平。
    何况,当我有能力改变这个判刑时,面对至亲,会怎么做?咔嚓一声就斩了嫂娘的儿子的包拯,可是5000年的少数。圣人不是谁都能做的。
    何况,当有权做出判断的人,是她爱的爱她的人(自认为),她会怎么做?
    何况,在人治社会用自己至亲的血来坚持谁都没听过的法治?又是圣人了。

    7.矛盾——对于父亲
    从文中看,她是一个聪明,谨慎,细致的人。
    如此她难道不知道后院起火的重要性么?
    我不知道为什么她没在她父亲那里安置什么、没有对她父亲叮嘱过什么,就放任不管地任她父亲出事……毛病。
    8.关于孩子
    应该,孩子是男主打掉的吧?不然她也不会那么决绝。
    我姑且以此为基础来论。
    有人说,就算是现代,男人都会叫女朋友打胎。女人自己也会去堕胎。二胎也会堕掉。
    好吧,这些的确是“正常”,但这些是“应该”的吗?
    现实上的“对”和道德上的“对”难道可以等同吗?
    如果这都不分,还谈什么羞耻,有什么资格指责她盗用诗词?
    首先,对于那些人来说,打掉的不是孩子,而是一个精子和一个卵子的错误结合,是不被“爱”和“期望”的。
    第二,就算是现代,一个男人叫女朋友去堕胎,不也是被指责的吗?
    第三,身为一个女人,难道自己的男人叫自己去堕胎,自己应该觉得不要“计较”?
    第四,她的孩子不是因为她自己觉得不能要然后去打的。
    第五,古代没什么二胎,何况她还没一胎呢。
    第六,法律都不承认打掉没出生的孩子是犯罪。那是中国的法律,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律。很多人权卫士还在闹呢。上海还准二胎了呢。计划生育是我国在面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而立的基本国策,但并不是永恒的。何况,法律和道德的冲突问题还是政治课要讲的内容呢。
    第七,这不是慕昭文怀了孩子,男主说:这孩子咱不能要,打了吧。这是男主在表面上“期待”着孩子出生,在暗地里把孩子给堕了。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自己男人暗地里给自己下药让自己流产,能接受么?
    第八,这是一个她以为爱她的男人。
    第九,这个男人是为了另一个女人。
    那么,自己对他来说是什么呢?泄欲的工具(因为另一个女人做的不好),生育的工具(在那个女人生了继承人以后),帮那个女人挡明枪暗箭的盾牌,以及用以刺激那个女人吃醋的牺牲品?当我沉浸在你爱我的假象里时,你是不是一直在肆意嘲笑?
    我其实惊叹于慕昭文只是决绝,如果是我——
    如果皇帝表达了歉意。好吧,是我以前瞎了眼,忘了“男人靠得住,母猪会上树”。但是,至少你代表我曾经对爱情的审美水平,只要你保证我的好吃好喝,我原谅你。
    如果皇帝没有歉意。抱歉了,以前我瞎了眼,现在明白了,受了罪,还不准我报复么?反正穿越多出一条命,老爹也没了。豁出去了。我就找个办法杀了你喜欢的那个女人,同时自杀(以防受罪),至于挫骨扬灰,我本来就准备火化的,穿来的皮囊随你便了。你毁了我的美梦,我也要把你的美梦清理得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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