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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今天读《老舍谈写作》,看到老先生数十年前便切中我的弊病,不禁感叹大师的慧眼洞察,也有些好笑——看来数十年来,写作新手面临的问题都是一样的,也再次印证,写作具有普遍的规律。

      其中一篇介绍自己的写作经验,老先生提到,他的一大优点便是“勤”,敢写敢扔,废品比珍品多。写作初期,最重要的习惯就是坚持写作,不要想着发表不发表,见到什么就写什么,感受到什么就写什么,日积月累,积攒生活的阅历和经验;多动笔,多写多读多思考才知道自己问题在哪。

      “勤”这个字,人人都知道,坚持下来却极难。我体会到这个字的分量,还是在我屡次减肥又屡次失败之后。细细回想,我好像没有一件事坚持超过一个月,很多事可能就是两三天的热度,像吉他,我只玩了半小时便将它丢到家里的某个角落蒙尘。

      和“勤”相连的是“认真”“仔细”,与之相反的则是“惰”“懒”“怠慢”“得过且过”。只有把事当事的人才会勤快起来,急急忙忙想把事情做好,做好这件事并不是因为外界的奖励或赞扬等虚无缥缈的东西,而是对正在做的这件事实实在在的感兴趣,有一种兴味驱使着人不断深入搞明白。相反地,一件事做不好,往往是因为不重视,无非是个日记,无非是个思想汇报,写写流水账就过去了,从没意识到落实到纸面或屏幕上的每一个字,都在提醒:这是一次练习的机会,别浪费啊!认真的人在很多事情上都很勤快,他们不断地观察生活、观察世间百态,勇敢地走出自己狭小的精神世界,鼓足勇气与外界交谈,感受别人的感受,用别人的眼睛看世界,收集到第一手的资料;他们又很勤快地读书,从历史到文学,每一个历史阶段的文学都呈现着不同的特征,他们发现这些特征,感受那个时代的精神风貌,并化作笔下一个个人物;同时他们学习别人的写法,看到某个人物描写极其生动,他们也会学这种描写方法;在储备足够多之后,他们辛勤地写作,一篇接着一篇,不因文字生疏、文笔青涩就放弃写作,每一篇都在进步,每一篇都是新生,终有一天,他们在写作之路上收获自己的果实。而懒惰怠慢的人呢,文字本身带给他们的享受极少,更多时候,他们想的是发表或成名之后的声名鹊起、日进斗金,于是去抄、去偷、去抢,还要冠上自己的大名招摇过市,要么就是写一些千篇一律没什么新意的东西,或者复制一遍枯燥冗长的生活,读这样的文章一眼都感到厌烦,怎么还有心情看后面说什么写什么,反正都能猜到。勤快认真的人,心思在写作本身,而懒惰怠慢的人,心思却在旁处。

      今天韩愈的一句话闪过脑海,“业精于勤荒于嬉”,耳熟能详,细品却有不同的体会。“嬉”意为玩乐,难道玩乐不行吗?如果说玩乐不行,那为什么要鼓励黄金周出游、为什么要发展农家乐呢?“嬉”,也就是喜好玩乐是人的本性,无可厚非,可“勤”也是人的本性。人们喜欢纵情享乐,但同样向往勤奋自律功业有成的自己。人性是两方面的,有明就有暗,游戏荒享乐的一面,也有奋斗的一面,就好像人有嫉妒的一面,也有包容的一面,有同情万事万物的善良,也有党同伐异的残酷,有时想成为救世主,有时又恨不得化身屠夫。人之所以为人,和无知无觉的野兽区分开,就在于人可以意识到自己的阴暗面,心向光明。而“勤”对于成就一番事业来说,就是那光明的一面。这样说来,“勤”也不是那么难,不过是多发掘勤快的本性,多控制懒惰的本性而已。

      “勤”一天两天容易,难的是天天勤快,数十年如一日的坚持。倘若能做到这一点,何事不成,区区写作又岂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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