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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宠物小新 ...

  •   “姐姐,你就再便宜些,一个月二百行吗?”罹尽嘴角噙着一抹颠倒众生的笑,紫眸无辜地凝着眼前的房东。
      很好,容貌满分,笑容满分,神态满分,杀伤力一定满分。
      果然,房东大妈呆呆地点头,“好。”
      待到回过神来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自己答应了什么,想要反悔,但视线一触及罹尽的笑,那话便硬生生地吞了回去。
      我非常明白罹尽的魅力,当然聪明地拿来利用了。
      比如那一天我们去吃饭,进饭店的时候,我就让罹尽一直微笑,顺便再出口称赞下老板娘店里的东西好吃。
      果然,老板娘一高兴,就多送了我们两个荷包蛋。
      比如那一天我们做车的时候,我让罹尽摆出一副无辜的脸,告诉司机大哥钱包被偷了,司机大哥马上同情的说不要钱了。
      比如现在,利用罹尽的魅力,我轻松地赚回了四百。
      本来房子一个月六百,现在一个月二百,那等于我每个月赚四百,一年就是四千八百。
      我心里得意极了。
      罹尽的笑容果然男女老少通吃。
      房东大妈最终也没有把狠话说出口,牙一咬,非常痛心地道:“二百就二百了。”
      我甜甜地笑道:“谢谢阿姨。”
      房东大妈没反应。
      我连忙又扯了一下罹尽的手,他反射性地微笑,“谢谢姐姐,姐姐真是好人。”
      下一刻,房东大妈已经忘记刚才的事了,脸上的笑容灿烂,还非常客气地道:“你们看看屋里还缺什么,我去给你们送来。”
      我当然使劲地扯罹尽,然后罹尽又一直微笑,一直甜言蜜语,等到送走房东大妈的时候,我们又是小赚了一笔。
      关上了门,我笑着转了一圈,又拉着罹尽的手道:“尽爹地,我们有家了。”
      从小一直很羡慕别的小女孩娇滴滴地叫着爹地,又因为不想让人猜测我们之间的关系,所以我开始叫罹尽爹地。
      只是罹尽又一直小声嘀咕,说我脑蛋不好使,一直叫错他名字,把我给气的。
      在我费了很大的劲,终于跟罹尽讲明白之后,我才开始唤他尽爹地。
      我不知道罹尽多大,我只想感受一下有爸爸的感觉,更何况罹尽本就算是领养了我,所以叫他尽爹地不为过吧。
      而且有一个神仙一样的爹地的感觉就是好。
      “嗯,我和娆儿的家,我们要永远在一起。”他那修长的指尖穿过我那有些乱糟糟的头发,笑得无比宠溺。
      是的,家,从此我们就是家人,从此我再也不是一个人了。
      这间房子不大,也很简陋,而且地处郊区,但是在我眼里,它却比什么都要珍贵,孤单了十年,突然就有了一个家,有了一个相伴的家人。
      “尽爹地,哪天我们还是去办一下领养手续吧。”我窝在他充盈着清香的怀中道。
      我想和他成为真正的家人,所以还是回孤儿院办一下手续的好。
      “好,娆儿说怎样就怎样。”我们相处不到四十八小时,但是他却真的什么都听我的,对我宠溺至极。
      我把玩着罹尽胸前的衣扣,好奇地问道:“尽爹地就叫罹尽吗?好独特的名字,尽爹地姓什么,今年几岁了?”
      此刻的罹尽已经在我的要求下换下了那一身飘飘白衣,而换上了普通的T恤和牛仔裤,却依然好看得不得了。
      人要衣装果然是就普通人而言,像罹尽这样的人,那是穿什么都好看。
      “几岁?”罹尽顿了一下,随后又无辜地摇头,“我不知道。”
      啊,不知道几岁?
      罹尽他果然是脑袋不怎么好使吗?
      真是太可惜了。
      “那你的身份证呢?”我知道办手续都要身份证。
      “身份证是什么?”某人又是一脸无辜地望着我。
      他竟然连身份证都不知道,而且刚才我帮他换衣服的时候也没看到什么身份证。
      难道他真的是精神病医院跑出来的?
      至于为什么是我帮他换的衣服,那是因为他不会穿,于是只能由我代劳。
      此时此刻,我竟希望他是真的从精神病医院跑出来的,而不是神仙。
      因为神仙总有一天要离开,但如果是人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一辈子都在一起,我不在乎他正不正常,一点也不在乎。
      而且我也相信没有那么单纯的神仙。
      所以尽爹地一定是人,而且是会一直陪着我的人。
      没有身份证没关系,不知道自己几岁也没关系,只要我们一直在一起就好了。
      于是我展开笑颜,摇头道:“没什么。”
      我只有十岁,身高只到他的腰间,但却比眼前的人懂得多,所以以后我会好好保护他的。
      “尽爹地,我们打扫卫生吧。”这是我们的家,自然要布置得温温馨馨的。
      他点头,然后我们开始打扫。
      只是我似乎低估了罹尽的破坏力,他压根就不知道如何打扫。
      也是,他那双手这般的柔软,一看就是没做过家务的。
      所以最后我一干人承担起了打扫的重任,足足忙了一个下午才把房子打扫干净。
      然后我们又一起出门,准备去买一些生活必需品。
      也多亏了那一次罹尽赚到的钱,所以我们才可以有个家。
      我侧首,望着身边的人,笑了起来。
      而他也转过了头,笑着望着我。
      风吹拂而来,带着几分清爽的凉意,亦吹起了罹尽额间的刘海。
      此刻,我才发现,他的额上,那比眉心高一点的地方竟还有一道红色的菱形印记,看起来更是多了一番风情。
      “娆儿,怎么了?”等到他的声音响起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竟有些看呆了。
      他的杀伤力果真强大。
      我连忙摇头,“没事。我们快走吧。”
      到了村子里的小卖部,我们买了一些必需品,又去菜场买了些简单的菜之后才往家里走去。
      走到旁边的小巷子的时候,我发现有一只雪白的小东西蜷缩在那里,正可怜兮兮地望着我们。
      它似乎受伤了,连毛发上都沾着一些血迹。
      我上前,想去检查它的伤势,可是罹尽却是反常地拉住了我,有些敌意地盯着那个小东西。
      “尽爹地,我喜欢它,我们带它回去养伤吧。”我转头对身边的罹尽道。
      可是这一次,罹尽却是意外地不赞同,“娆儿,我们走。”
      “可是它好可怜。”我扯着罹尽的衣袖,哀求道:“尽爹地,我们带它回去吧。”
      “娆儿喜欢它?”罹尽有些嫌恶地望了一眼地上的小东西,又转而望着我问道。
      我使劲地点头,“对,我喜欢它。”
      它看起来这么可爱,罹尽竟然不喜欢。
      我想或许他和二二一样不喜欢毛茸茸的东西吧。
      他沉默了一会,才摸着我的头笑道:“如果娆儿喜欢,那就带它回去吧。”
      “嗯,谢谢尽爹地。”我朝他绽开了一抹甜蜜的笑颜,然后小心翼翼地抱起了地上的小东西。
      它全身雪白,毛发也非常的柔顺,我不由地轻轻地摸着它道:“乖,等会包扎好了就不疼了。”
      它好像听得懂我的话,还舔着我的手表示亲热。
      “尽爹地,你看,它好像听得懂耶。”我兴奋地转头望向罹尽,却发现他还是皱着眉头盯着我怀里的小东西。
      看来他是真的不太喜欢它。
      “尽爹地,你来摸摸它看,它很乖的。”我拉起罹尽的手,让他去摸怀里的小东西。
      我很想留下小东西,也希望罹尽他喜欢。
      只是小东西似乎也不喜欢罹尽,有些害怕地瞅着他,不让他的手靠近。
      罹尽那男女老少通吃的魅力竟然在这个小东西身上失效了,我想一定是罹尽看起来太凶的缘故。
      动物也是很有灵性的。
      而罹尽也一脸的不愿意。
      于是我只能作罢,来日方长,等过段时间,他们一定能好好相处的。
      “尽爹地,我们回去吧。”我怀中抱着小东西,又转身对罹尽笑道。
      我一边逗弄着怀中的小东西,一边道:“给你取个名字,叫什么好呢?”
      “要不叫小新吧。”前段时间在孤儿院的时候,我正在看蜡笔小新,于是小东西从此有了一个名字叫小新。
      走了一半,想回头跟罹尽说些什么,却发现他还是站在原来的地方,正一脸委屈地望着我。
      “尽爹地,你怎么了?”我又走了回去。
      他伸出了那一只修长的手,“娆儿,你没有牵我的手。”
      他是在吃醋了吗?
      我突然发觉他跟怀里的小东西一样可爱。
      于是把小手放在了他的掌心,一手抱着小新,一手牵着罹尽,快乐地往回走去。
      我想上天一定是听到了我的祈祷,所以才把罹尽和小新送到我身边的。
      我曾希望有个疼我的家人,现在有了。
      我曾希望有只可爱的宠物,现在也有了。
      那之后,小新就留在了我们温馨的小屋子里,我本以为一定有人回来寻它的,毕竟它看起来品种很优良,但意外的是一直都没有出现什么人来寻找。
      于是小新也成了我们家的一员,从此两人一狗幸福快乐地生活着。
      当然,这不过是我的心愿罢了。
      事实上,罹尽和小新之间水火不容。
      对谁都可以微笑的罹尽惟独讨厌小新,在谁面前都很乖巧的小新也惟独在罹尽面前不乖巧。
      但只要我在,他们还是会和平共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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